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最具汽车特色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始建于1972年,前身是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组建的工人大学。作为一所伴随民族汽车工业成长、发展、壮大的高等学府,学校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正式命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988年学校开始探索培养硕士研究生,1994年列入机械工业部院校序列,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中央财政、湖北省、东风汽车公司共建院校,2006年学校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划归至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8年入选教育部“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首批高校。202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2023年3月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同年12月入选工信部第二批“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单位。2024年入选工信部“工业信息安全”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8个硕士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经、法、文、艺7大学科门类,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紧紧围绕汽车产业链和地方需求构建学科特色,在汽车、机械、材料、电子、武当文化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学科优势与特色。现有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8个湖北省重点学科。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水平较高。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其中专职教科研人员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300余人。学校拥有双聘院士1名,聘用外籍院士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全国师德标兵、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和“湖北名师”“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等省级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60余人。学校注重教师素质提高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50%以上的教师具有工程实践经历。积极建设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不断优化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聘请了200余名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聚焦应用研究,产学研用特色明显。面向汽车产业“五化”战略布局,专注研究制约汽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聚焦汽车产业相关研究领域,联合东风汽车公司、东风越野车、万润新能源、亿纬动力等公司进行重点攻关和科技创新,相关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近五年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市厅级项目及企事业委托项目等1600余项。获授权专利800余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6项。近五年发表学术著作及教材近百部,高水平学术论文1152篇,其中ESI高被引论文68篇。获各级科技奖励200余项。近五年,年均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均保持在4500万元以上。
聚焦汽车产业,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校研究生教育经历了36年的积淀。1988年,联合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东风汽车公司共同承担“应用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多样化”研究课题,开始工程硕士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该课题成果被《光明日报》头版报道,并获得全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993年开始先后与浙江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30余人、博士研究生5人。1995年至2014年,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4人。2013年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连续8年研究生就业率100%。学校建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平台,设有63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建有1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32家省市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7个地方特色高端智库,与10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创合作关系。学校拥有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0个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培养模式特色突出,“面向汽车产业的共建学科产学研融合工程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批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二等奖。
学校正有力推进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即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大学更名;2030年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2035年达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
二、招生专业和拟招收计划
1.招生专业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c.huat.edu.cn/info/1062/2496.htm
2.2025年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三、学制与学费标准
1.学制:3年【工程管理(125601)学制2.5年】。
2.学费: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工程管理(125601)50000元/生,学术学位硕士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人/年。最终学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意见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定向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五)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在网上确认前10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未报名者不可参加网上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12日,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提示进行操作,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上旬完成,已网上报名者按考点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六、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3.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3.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八、奖助政策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企业奖学金等。具体标准参照当年国家和学校相关奖助文件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招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发布,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参考书可自行购买。
2.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政策冲突,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十、招生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25 联系人:黄老师
QQ群:691132572/442128014
电 话: 0719-8241492 8238183
网 址: http://yjsc.huat.edu.cn
Email:huatyzb@163.com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方式 | 咨询QQ群 | 网 址 |
001机械工程学院 | 周老师0719-8238202 | 372811404 | http://jxxy.huat.edu.cn/ |
00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曾老师0719-8207316 | 1081553678 | http://dxxy.huat.edu.cn/ |
00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0719-8238783 | 559481107 | http://clxy.huat.edu.cn/ |
004汽车工程学院 | 李老师0719-8512216 | 943801974 | http://auto.huat.edu.cn/ |
005经济管理学院 | 董老师0719-8512729 | 971808837 | http://jgxy.huat.edu.cn/ |
008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吴老师0719-8512707 | 147672399 | http://science.huat.edu.cn/ |
009汽车工程师学院 | 彭老师0719-8260669 | 369335181 | http://iae.huat.edu.cn/ |
010艺术与设计学院 | 何老师0719-8512702 | 441084015 | https://ads.huat.edu.cn/ |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建于1970年,坐落在美丽的天府之国锦江河畔武侯祠,是从事飞行器设计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飞行器设计和航空航天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我国现代化歼击机设计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培养研究生的优越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研究所先后承担歼7、枭龙、歼10、歼20等多个飞机型号研制和大量课题研究任务,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成果600余项,是国家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与美、英、法、俄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具有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飞行器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所学科专业齐全,设有总体、气动、结构强度、振动、飞行控制、航空电子、电气、仪表、环控、救生、液压、燃油、材料、可靠性研究、信息处理等100余种专业。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择优留所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我所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人(其中飞行器设计专业6人,系统工程专业3人,最终拟招生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拟接收推免生不超过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082501 飞行器设计 | 飞行器总体设计(含空气动力方向)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
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材料力学 | |
飞行控制系统技术及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控制原理 |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计算机专业基础(全国统考试题) | |
飞机机电系统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控制原理 | |
081103 系统工程 | 航空电子系统设计与综合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
三、复试办法
复试将安排专业课考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飞行器总体设计原理》,方式为笔试。复试单科或总分不符合要求,均不予录取,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其它说明
单位代码:8290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0号(新区)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周老师
email:szyjs611@163.com
电话:028-65033788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
2024年9月25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7102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城安所),原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原隶属于国家劳动部,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2年划归北京市管理,作为一所市属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现隶属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北科院)。2021年,经过事业单位改革,现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城安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资源与环境》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在北科院的正确领导下,现今城安所已发展成为一所集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及教育为一体的公益二类研究所,拥有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源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科院重点实验室及风险管理与可持续性国际联合实验室;拥有科研仪器设备3239套(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内首家美国工业卫生协会认证的工业卫生实验室、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北京市应急局事故认定、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等资质。
多年来,我单位秉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拥有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以“匠心”思想精雕细琢的培养硕士研究生。
此外,我单位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提供食宿,视学生工作情况发放津贴补助,以保证同学们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
一、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
城安所2025年拟计划招生20人。其中,学术硕士点专业包括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学,0837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理学,077900),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083000);专业硕士点专业为资源与环境(085700)。
各专业招生计划视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状况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等情况进行调整。
我单位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如下: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单位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2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对于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考试说明
城安所对推免考生及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流程均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涉及具体的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京内统考考生报考我单位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四、专业目录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 | 备注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安全科学与系统工程;安全技术;应急与安全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802)安全系统工程,参考《安全系统工程》煤炭工业出版社,2019年第三版,张景林主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0环境卫生学④801普通化学 | (610)环境卫生学《环境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杨克敌主编,全书内容;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环境工程、环境健康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1普通化学 |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资源与环境(专硕) | 环境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1普通化学 |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
安全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802)安全系统工程,参考《安全系统工程》煤炭工业出版社,2019年第三版,张景林主编,全书内容 |
五、调剂工作
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 010-63521631
联系人:何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城安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7102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城安所),原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原隶属于国家劳动部,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72年划归北京市管理,作为一所市属公益型科研事业单位,现隶属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北科院)。2021年,经过事业单位改革,现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城安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资源与环境》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在北科院的正确领导下,现今城安所已发展成为一所集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及教育为一体的公益二类研究所,拥有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源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北科院重点实验室及风险管理与可持续性国际联合实验室;拥有科研仪器设备3239套(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国内首家美国工业卫生协会认证的工业卫生实验室、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北京市应急局事故认定、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培训和考试等资质。
多年来,我单位秉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拥有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以“匠心”思想精雕细琢的培养硕士研究生。
此外,我单位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提供食宿,视学生工作情况发放津贴补助,以保证同学们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
一、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
城安所2025年拟计划招生20人。其中,学术硕士点专业包括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学,0837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理学,077900),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083000);专业硕士点专业为资源与环境(085700)。
各专业招生计划视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状况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等情况进行调整。
我单位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如下: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单位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2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对于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考试说明
城安所对推免考生及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流程均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涉及具体的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京内统考考生报考我单位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四、专业目录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 | 备注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安全科学与系统工程;安全技术;应急与安全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802)安全系统工程,参考《安全系统工程》煤炭工业出版社,2019年第三版,张景林主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0环境卫生学④801普通化学 | (610)环境卫生学《环境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杨克敌主编,全书内容;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 | 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设有:环境工程、环境健康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1普通化学 |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复试后具体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
资源与环境(专硕) | 环境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1普通化学 | (801)普通化学(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编,全书内容 | |
安全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802)安全系统工程,参考《安全系统工程》煤炭工业出版社,2019年第三版,张景林主编,全书内容 |
五、调剂工作
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 010-63521631
联系人:何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城安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5月,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一个集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所,地处江苏省连云港市著名风景区花果山脚下。现有从业人员33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900余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各类省部级以上专家120余人,硕博士导师40余人。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主要从事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两大业务方向,建有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拥有1个国家级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4个船舶行业测试中心、18个省部级创新平台。建所以来,共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科技成果奖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20余项,省部级奖300余项。
本所设有舰船电子工程技术博士点、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江苏省院士工作站。本所学术严谨,课题资源丰富,能够提供优质的科研实践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补贴优厚,居各类科研院所前列。欢迎广大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领导,自愿投身国防建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齐全;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招收数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兵器类考生,主要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武器系统与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类、计算机类考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制、招生类别、培养方式
我所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毕业后择优录用留所工作。
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进行基础理论课学习,第二、三学年在所内从事毕业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
四、招生目录
专业名称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招生数量:3
专业名称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招生数量:3
专业名称3:系统工程(081103)
招生数量:6
五、待遇福利
1.免交学费;
2.生活补贴:3300元/月;
3.年度奖学金:2000-5000元;
4.科研奖学金“海燕奖”:2000-6000元;
5.优秀毕业论文奖:8000-15000元;
6.享受单身职工宿舍、午餐补贴、专项补贴等福利。
六、推荐免试、报名、考试、录取
我所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本所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江苏自动化研究所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课程试题由我所自主命题。初试通过后,将由我所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复试具体办法及要求见《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七、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自命题科目:812自动控制原理
复试科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面试内容:英语、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详细情况参见《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二)参考教材、考试大纲
1.《自动控制原理》(第六版) 胡寿松,科学出版社,2013年。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四版)浙江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我所自主命题科目考试要求,请参见江苏自动化研究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所发布的考试大纲。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6210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18号
联 系 人:闫老师、郑老师(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8-85981128、85981122
E-mail:jariyjs716@163.com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国统考。
我校所有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指标待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后确定。招生专业如下: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我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及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各考点报考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应当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考试管理的各项约定及要求。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1.初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生在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初试科目
日期 | 科 目 |
12月21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 |
12月21日下午 | 外国语 |
12月22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月22日下午 | 业务课二 |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33教育综合共5门。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将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学制、学费
学费缴纳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具体学制、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3 | 8000 |
教育(0451) | 2 | 10000 |
电子信息(0854) | 3 | 12000 |
(二)住宿费用
我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10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体系
我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润之”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励、“润之”卓越奖、优秀学位论文奖、国家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科研成果奖励,设立“三助一辅”岗位等。主要包括:
序号 | 奖助项目名称 | 最高奖助金额 |
1 | “润之”学业奖学金 | 10000元/年 |
2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3 | 优秀研究生奖励 | 500元/项 |
4 | “润之”卓越奖 | 4000元 |
5 | 优秀学位论文奖 | 10000元/篇 |
6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7 | 特困生补助 | 3000元/人 |
8 | 研究生“三助一辅” | 按学校文件执行 |
9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相关政策办理执行 |
注:具体奖助项目及标准以学校当年正式文件为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四)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实际工作中遇到招生简章未提及的问题,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为准。
(六)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最新下发的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单位代码:12034
联系部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28503
电子信箱:hnysyjszs@hnfn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2282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邮 编:410205
网 址:http://xkc.hnfnu.edu.cn/
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六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二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符合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在国际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见第七条中的(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九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三章 初试
第十四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第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七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初试成绩公布方式将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s://gs.djtu.edu.cn/)上发布。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学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二十六条 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三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第三十一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的报考条件、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六条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八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四十一条 2024年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1383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130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10人。2025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四十二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补助其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和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高年级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未延期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置考虑研究生类别、学费标准、年级、上级拨款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一年级 | 一等 | 推免生 | 10000元 |
二等 | 一志愿考生 | 5000元 | |
高年级 | 一等 | 10% | 10000元 |
二等 | 10% | 8000元 | |
三等 | 20% | 5000元 |
3.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学校设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申请。
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且学校不提供住宿。
第九章 学制及学费标准
第四十三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四十四条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0000元/人/年,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五条 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十六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学校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七条 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学校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十条 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如对学校答复不认可的,可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认可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五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如上级部门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学位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陶老师
电 话:0411-84109437、84106587
网 址:https://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邮政编码:116028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请详见网址https://gd.dlufl.edu.cn/info/1013/2840.htm。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请详见网址https://gd.dlufl.edu.cn/info/1013/2840.htm。
2025年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EMBA)通过与全球知名的管理学教授学习交流,帮助学员开阔国际视野,深入了解全球及中国经济格局,提升自身人文修养,成为贯通中西享誉全球的知名企业家。长江EMBA项目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是全球率先引入人文课程和公益课时的EMBA课程。
本项目的愿景是以学术研究和知识创造为核心,搭建具有前瞻创新的课程体系,成为具有学术和品牌影响力的明星级EMBA项目。使命是整合全球优质管理教育资源,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提供前沿的系统管理知识,为中国培养一批学贯中西的具有全球视野的企业家。
一、申请资格
长江EMBA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择优录取。为了保证学员能在长江EMBA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5、取得长江商学院初审合格资格(具体解释权归长江商学院所有)。
二、入学考试
1、预报名与初审
a. 在长江商学院E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网址:https://oas.ckgsb.com/embazs/login);
b. 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两封推荐信;
ii.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身份证复印件;
iv.证件照;名片;
v. 企业营业执照及在职证明;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EMBA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国家统一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一定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EMBA复试后,将取得入学资格。
4、体检
4.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4.2、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学制、学费
1、学制:2年(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每月利用一个周末集中四天学习(周四至周日);
2、学费:2025年长江商学院EMBA学费待定(2024年EMBA学费为99.8万元人民币)。包括所有EMBA课程及讲座的听课费、教材和讲义费、翻译费、学院资源(图书馆、网络设施)使用费、论文答辩费、上课期间课间茶点费、开学集中住读模块相关费用等;
3、缴费方式:具体付费时间和细则请参考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课程体系
长江EMBA课程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开设大量新兴市场、全球化、行业聚焦等特色课程,已经形成了独具长江特色的教育体系。课程分为通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个部分。通修课程旨在巩固企业领袖的基础管理知识,培养和提升核心管理能力,开拓对中国及全球经济的视野,并加强企业在大环境下的定位和战略。选修课程作为通修课程的纵向延伸与横向补充,同时引入国际顶尖商学院教育资源。学员可根据兴趣及企业发展需要进行选择。未来,长江EMBA将进一步整合全球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开设更多实用性课程。
六、授课方式
课程将结合课堂教学、小组讨论、实战演练等方式,使学员不仅能够了解到前沿的战略管理思想和理念、掌握最新的战略分析、战略规划与执行的框架和工具,而且还能够在中国的环境下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从全局的角度分析一个企业,学员可以培养超越日常经营活动,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考和决策能力。
七、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垂询专线
全国统一招生与课程咨询热线
400-700-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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