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食品院)创建于1955年2月,是我国食品行业历史悠久、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国家级研究机构。1986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单位代码:83705),是二级学科---发酵工程(082203)硕士学位授予点,2011年增列为一级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0822),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形式及学制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面向全国招收发酵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名,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制为2.5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8月)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单位根据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凡被中国食品院正式录取、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暂不收取学费。
(二)奖助学金
1.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每人每月 800元助学金。
2.专项奖学金:中国食品院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3.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1500元/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中国食品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食品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4.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在复试前,中国食品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五、考试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面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4.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发酵生物化学,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发酵生物化学由中国食品院组织命题。
5.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中国食品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工商大学。
6.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举行。复试地点:中国食品院本部。复试内容:笔试(专业课《微生物学》)和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7.有关复试的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食品院门户网站(www.cnif.cn),查询公布的《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信息。
渤海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20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55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兴辽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项目1个、省一流特色学科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7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教育厅校企联盟2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新型智库1个、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4个、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3个、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6个、省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基地3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个、省科普基地3个、科技小院18个、省大学科技园1个,其他省级平台6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省级特色(示范)专业、试点专业18个,8个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160门,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24部,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教改立项、省级教改项目700余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20项,居省内高校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曾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全国高校优秀学报、辽宁省一级期刊。
近五年来,全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国家两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和辽宁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95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9项),1个项目成功列入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获得各类科研奖励500余项;发表论文3945篇,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112篇;出版学术著作309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646项。科睿唯安2024年1月份发布的最新ESI数据显示,渤海大学农学、化学、工程、计算机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学科;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21—2022年)》数据显示,我校在中国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于第156位,辽宁省高校排名第5位;在USNews2022-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我校在世界大学中排名第997位,在国内高校中排名第106位;2023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有1个学科进入前30%,3个学科进入前50%;2024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在辽宁省高校中排名第12位。
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波兰、法国、韩国、俄罗斯、布隆迪、中非、塞浦路斯等国家的30多所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接收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学校与布隆迪大学、中非班吉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为中非人文交流作出应有贡献。学校具备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培养资格。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300余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获评2019年“辽宁最美校园”、荣获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校园”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校园绿化示范校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考生须知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
★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硕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拟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各类专项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渤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非全日制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学制四年,其他专业学制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
六、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渤海大学公布。
2.渤海大学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原则上复试工作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7.渤海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8.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9.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九、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渤海大学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渤海大学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一、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有关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三)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渤海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渤海大学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十四、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致力于构建全面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为此,学校实施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在内的多项奖助制度,以全面支持研究生的学术成长与发展。
十五、毕业就业、住宿情况
(一)毕业就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新生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档案,影响学籍注册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校集中学习期间,住宿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二)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五)具体信息以官网公示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 址:http://yjszsxxw.bhu.edu.cn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纪检电话:0416-3400027
学校代码:10167
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工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理、管、法、教和文等多学科,具备培养高专、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的研究应用型大学。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省级重点支持建设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8个,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4300余人。
一、招生类型、计划
(一)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考生)。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五)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七)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八)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九)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十)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各招生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四)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我校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七)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复试阶段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七、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我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九、学制
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的基本学制为2年,其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各类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制上加2年。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15000元/生·学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地点
我校热带作物学院招收的林业(09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普洱校区培养,“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学生的课程学习在郑州(河南农业大学)完成;除联合培养等需要,其他硕士研究生在校本部培养。
(二)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住宿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住宿、奖助、医疗、档案、户口等方面与全日制研究生不同,详见《云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495号 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耕读楼附楼12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
电子邮箱:10676yjszs@yn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郑州机械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机械研究所位于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属大型公益类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高端装备共性基础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是河南省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试点企业”,拥有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齿轮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39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
历经60余年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和行业引领,形成了以齿轮传动、焊接材料与工艺、智能装备、精密铸锻件四大专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主要服务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建材、冶金、能源等领域。现有1个全资控股公司,2个分公司,围绕“一所三地五园区”的高联动产业基地布局,打造国产工业母机示范验证基地和04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做好创新升级,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牢记央企责任担当,勇担装备制造国家队创新使命,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拥用“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丁英晖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高端技术团队。现有职工500余人,其正高级工程师50人,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200余人,有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29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中原学者3人,省部级专家人才20人。
郑州机械研究所是我国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科研院所之一,自1981年以来,累计培养了200余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有“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能够招收培养“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力学”2个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陆续成为我所各部门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或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要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我所拥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38名。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众多项目,科研经费充足,方便学生参与高水平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与国内外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有省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泛开展行业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学术环境与条件。
我所具备优越的科研与教学条件,拥有配套的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仪器。研究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设有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助研津贴(如参与科研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有项目补贴),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异奖学金、科技创新成果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职工免费午餐,研究生住宿免费,宿舍为双人间,独立卫生间,配备有空调、衣柜等,生活环境良好。
一、招生人数
我所2025年计划招收10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机械设计及理论4人,材料加工工程4人,工程力学1人,固体力学1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
3.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所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初试: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我所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等由我所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接收本单位培养的优秀毕业生,对于愿到所外就业的毕业生,尊重其自主择业。
八、其他有关事项
1.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3年。
2.我所在录取阶段采取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
时不用选择导师。
3.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考试大纲等材料。
4.我单位代码:82708。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371-67710953,欢迎考生来电咨询。
监督电话:0371-67710981
2.单位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49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3.电子邮箱:zjs_zhaosheng@163.com
4.单位网址:http://www.zrime.com.cn
郑州机械研究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 试 科 目 | 复 试 科 目 | 备注 |
001强度、成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 1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1 数学(一) 4.801 材料力学 | 1.英语笔试 2.材料力学 | 我单位自命题科目801材料力学,允许考生携带三角板、直尺、圆规、量角器。 |
001强度、成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104 工程力学
| 1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1 数学(一) 4.801 材料力学 | 1.英语笔试 2.材料力学 | 我单位自命题科目801材料力学,允许考生携带三角板、直尺、圆规、量角器。 |
002齿轮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 4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1 数学(一) 4.802 机械设计 | 1.英语笔试 2.机械设计 | 我单位自命题科目802机械设计,允许考生携带三角板、直尺、圆规、量角器。 |
003铸锻、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 4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2 数学(二) 4.803 材料科学基础 | 1.英语笔试 2.材料科学基础 |
参考书目:1、《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教出版社);
2、《机械设计》(濮良贵主编,高教出版社);
3、《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登录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部网址查看具体内容:https://yjsb.nciae.edu.cn/info/1101/4787.htm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美术与书法、设计学制为3年,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审计、会计、国际商务、翻译学制均为2.5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科目详见《西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复试
1.学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2.复试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内容以学校及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秉持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表现,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的有关规定,西京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住宿费。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住宿费 |
0854电子信息 | 2.5年 | 28000元/生·年 | 4200元/生·年 |
0855机械 | |||
0859土木水利 | |||
0254国际商务 | 30000元/生·年 | ||
0551翻译 | |||
0856材料与化工 | |||
0858能源动力 | |||
1253会计 | |||
1257审计 | |||
1356美术与书法 | 3年 | 31000元/生·年 | |
1357设计 |
九、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按条件评选;
2.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按相关政策发放(100%覆盖);
3.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按条件评选;
4.新生奖学金:每人10000元/20000元,按条件评选;
5.西京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0元、8000元、4000元,按条件评选(100%覆盖);
6.学科竞赛奖励、科研奖励、英语六级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评优评先奖励等,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
注:未调学籍档案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2715,考点代码:6146
单位名称:西京学院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联系部门:西京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9-84190900
联系人:牛老师
西京学院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b.xijing.edu.cn/
E-mail:yanjiushengbu@xijing.edu.cn
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现占地总面积5939亩。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为“富民兴黔”培养“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协调发展,现有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工程学”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8个贵州省一流建设学科,3个贵州省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重点支持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5年,我校总计有65个专业招生:学术学位类专业41个,专业学位类专业24个。其中,新增应用统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审计等7个招生专业。学校拟招生计划人数共127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招生单位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本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生专业限定为[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025100金融]、[025300税务]、[025400国际商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35200社会工作]、[045300国际中文教育]、[125300会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专业。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初试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不加试。
我校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及毕业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二、其他
(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0元/人.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金融11000元/人.学年
应用统计8000元/人.学年
税务12000元/人.学年
国际商务13000元/人.学年
资产评估12000元/人.学年
法律(非法学)10000元/人.学年
法律(法学)10000元/人.学年
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
国际中文教育13000元/人.学年
英语笔译10000元/人.学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人.学年
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1000元/人.学年
会计12000元/人.学年
图书情报13000元/人.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11000元/人.学年
审计12000元/人.学年
数字经济(新增专业)待定
计算机技术(新增专业)待定
人工智能(新增专业)待定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新增专业)待定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
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18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
注:实际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相关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遵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简称海洋三所)创建于1959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国家公益性综合型海洋科学研究机构,主要从事海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促进海洋科技进步,为海洋管理、公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及海洋安全提供科技支撑。海洋三所重点发展深海生物研究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全球变化与区域海洋响应、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保护、应用海洋学四个学科领域12个研究方向,建有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个、福建省重点实验室3个、自然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和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以及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主的厦门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深海微生物研究、海洋-大气化学与全球变化等学科领域居全国领先地位,部分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及应用具明显优势,部分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独具特色,一批专利实现成果转化,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台湾海峡、南海等区域海洋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突出,海洋声学等领域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经过60多年的发展,海洋三所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我国海洋科技发展、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招生计划
我所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物理海洋学(070701)、海洋化学(070702)、海洋生物学(070703)、海洋地质(070704)、环境科学(083001),学制3年,毕业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该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将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统考生上线数量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学业要求,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材料:
①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生
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2025年度各专业均接受推免生,但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50%,详见《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3.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所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我所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所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
每生每年3000元。
七、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调取档案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信息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95022
电子邮箱:hyssyzb@***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海洋三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江苏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MP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以及复试参考书目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https://yz.jou.edu.cn)。
(二)招生目录上公布的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目前不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 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①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②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①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②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④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科目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成绩公布方式和时间以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详情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见MPA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
4.加分项目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准。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有公共管理(MPA)。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设计、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除外)为10000元/生•学年。
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元/生•学年,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海洋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2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1.国家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是20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按10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和档案、人事关系未全部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60%、20%)。江苏海洋大学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4.社会奖助学金:由学校统筹,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安排资金为我校研究生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设奖单位或个人与学校签署的协议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困难补助: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发放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现有三个办学校区,除了药学院研究生在通灌校区外,其他学院研究生均在苍梧校区学习。
我校配备专门的研究生公寓,住宿条件良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监督管理
(一)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各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规范招生、复试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十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待志愿填报和录取,我校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来校报到的,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二)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由学信网研招系统发送消息至学生手机,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请各位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全力做好研考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若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或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十四、联系方式
江苏海洋大学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杜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15805137122,15805137522
网站地址:https://yz.jou.edu.cn
电子信箱:yjsy@jou.edu.cn
微信公众号: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2200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系所/中心)23个,招生专业63个,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6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37个(含7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复试范围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和录取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了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不含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推荐免试生拟招生人数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
2.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5年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报考点选择根据国家最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推免生报名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程序填报。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八、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学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审计(1257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下表: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元/生) |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会计(MPAcc) | 125300 | 第1学年55000,第2学年55000,全程110000 |
集成电路工程 | 085403 | 第1学年39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9000 | |
计算机技术 | 085404 | 第1学年39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9000 | |
金融 | 025100 | 第1学年35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5000 | |
工程管理 | 125601 | 第1学年42500,第2学年42500,全程85000 |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125604 | 第1学年42500,第2学年42500,全程85000 | |
工商管理(MBA) | 125100 | 第1学年58000,第2学年57000,全程115000 |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具体评定要求以当年实际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3. 优秀学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此外,还有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奖励基金、华为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4.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实际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四、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6)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兼传真)
官网:http://grs.hdu.edu.cn/
官微:“杭电研究生招生”(hduyjszs)
邮箱:yzb@hdu.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
机械工程学院 | 任老师 | 86873898 | 42577@hdu.edu.cn | 2教北316-1 |
电子信息学院 | 洪老师 | 87790344 | hyy@hdu.edu.cn | 2教中341-1 |
电子信息中外合作教育中心 | 王老师 | 86873836 | 42648@hdu.edu.cn | 2教中343 |
集成电路工程教育中心 | 郭老师 | 86878565 | gcdlgcjyzx@hdu.edu.cn | 2教中341-2 |
通信工程学院 | 楼老师 | 86919123 | txyjs@hdu.edu.cn | 1教北336 |
自动化学院 | 方老师 | 86878587 | fcq@hdu.edu.cn | 2教南102 |
计算机学院 | 田老师 | 86919093 | linda-tx@hdu.edu.cn | 1教南205 |
计算机中外合作教育中心 | 缪老师 | 86919159 | myx@hdu.edu.cn | 1教南209 |
计算机技术工程教育中心 | 鲁老师 | 86919159 | 20214022@hdu.edu.cn | 1教南209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6878539 | junyuli@hdu.edu.cn | 6教中509 |
理学院 | 洪老师 | 86919032 | 20240034@hdu.edu.cn | 6教南424 |
经济学院 | 敖老师 | 86919178 | jjxyyjs@hdu.edu.cn | 9教339 |
管理学院 | 姚老师 | 86919074 | 42347@hdu.edu.cn | 9教421 |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 周老师 | 88809072 | hdmba@hdu.edu.cn | 文一校区实验楼619室 |
会计学院 | 李老师 | 86878551 | xiuerli@hdu.edu.cn | 9教239 |
外国语学院 | 曾老师 | 86915085 | zqy@hdu.edu.cn | 3教北326(西) |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 谷老师 | 86878591 | jaly@hdu.edu.cn | 10教325 |
法学院 | 周老师 | 86919040 | zhf12007@hdu.edu.cn | 10教22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屠老师 | 86919027 | tujingjing06@163.com | 9教110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田老师 | 86915193 | jmtian@hdu.edu.cn | 科技馆342 |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 | 王老师 | 86913526 | ziyue.wang@hdu.edu.cn | 11教109B |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 | 吕老师 | 86919047 | lwx09@hdu.edu.cn | 11教105C |
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 | 余老师 | 86915140 | 20210005@hdu.edu.cn | 科技馆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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