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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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研究生教育概况
吉林外国语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创办于1995年;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通过司法公证,将学校所有资产全部捐献给社会;2007年成为全国民办高校中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省重点高校”;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试点单位;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的培养试点民办高校;2015年成为全国第一所在美国开办孔子学院的民办大学;2016年成为全国唯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民办大学;2017年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的民办大学,圆满通过教育部审核评估,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外国语大学;2020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A类);2022年入选吉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A类)。2024年列为吉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A+”计划(2024—2026年)立项培育单位名单。
目前,学校拥有翻译、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国际商务、会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出版、金融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含45个专业领域,其中翻译硕士覆盖英、日、俄、朝、德、法、西、阿、意9个语种。已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2582人,现有在校研究生1546人。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终面向“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一支专、兼、外结合的研究生教师团队,实施“双导师制”,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依托学科建设和国际资源优势,创建了“校内学习+国外实践+行业实训”的特色培养体系,构建了应用型、国际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已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基地,吉林省应用型高素质外语外事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地区语种最多、特色鲜明的世界多语言文化教育中心,吉林省培养“多语种翻译+”人才和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摇篮。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在翻译、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国际商务、教育学、会计、旅游管理、出版、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金融12个学科(类别)招生,有45个招生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有关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其他信息均可在此查询)。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学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学习年限和学习形式
学习年限: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一)中第1、2、3、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5日前将《吉林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见附件)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jsy@jis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籍学历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提供就读院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1.我校暂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 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 、签署《承诺书》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各招生专业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约在2025年3月下旬开始,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我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学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9.根据专业(领域)报考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若在复试中须加试的考生,将参加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组织加试。
10.会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2.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1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以上考生的加分等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等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调剂
1.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单位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学校充分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学校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十三、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
5.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能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五、录取
1.学校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六、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各学位点学费分别为:翻译硕士口译各专业学费为3.3万元人民币/年,笔译各专业学费为3.2万元人民币/年;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3.3万元人民币/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金融、国际商务、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会计、旅游管理、出版硕士学费为3.1万元人民币/年。
住宿费:4人间为1200元/年。
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5年具体标准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文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十七、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八、其他
(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
(六)简章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isu.edu.cn/
联系部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431-84565032
考研咨询QQ群:854796841
欢迎关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传真号码:0431-84533598
研究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外国语大学综合楼527室
惠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前身为1946年创办的广东省立惠州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惠阳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4年成为国家教育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秉承“敦重明辨、求真致用”校训,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思维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东江流域培养和输送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8个。现有专任教师1056名,其中教授106名、副教授252名,博士542名、博士占比51.33%,特聘院士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人才34名,省优秀教学、科研团队19个,“双师双能型”教师465人,博士硕士生导师逾300名。近年来,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290人。学校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离子加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下结构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2个院士平台和乌克兰国际合作科研平台1个,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市级科研平台40余个、省厅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8个。
近五年,学校共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187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54项),科研经费累计1.11亿元;承担完成工程技术项目609项,累计经费达1.21亿元;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特等奖1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学校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数百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人才联培基地和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在新一代电子信息、能源材料、化学工程等诸多领域取得重大应用研究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以及全国全省行业学会协会一二等奖10余项。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25年,学校拟招收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各专业学位点拟招生方向领域、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1.教育(0451):本学位点依托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教育学,设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数学)等3个领域方向,拥有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研究院、文化传承与数字传播创新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省级科(教)研平台。近年来获4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2份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领导批示。学位点立足惠州,服务广东,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培养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具备现代教育理念和数字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全方位服务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
2.电子信息(0854):本学位点聚焦区域世界级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需求,设有控制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3个领域方向,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型电子器件、智能信息系统等领域,拥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介质材料与封装工程中心、视觉感知与制造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惠州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9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在制造装备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参与大科学装置重离子治疗癌症肿瘤装置的联合攻关,开展基础电子关键材料和器件设计制备新方法、电磁波传输与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材料-器件集成-信号可靠性传输处理的构效关系,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信息分析、理解、推理和决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相关研发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0项,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全国性行业组织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
3.材料与化工(0856):本学位点针对惠州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工程技术和人才需求,设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两个领域方向,以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应用化学”等为基础,依托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示范现代产业学院“大亚湾化工新材料学院”和大亚湾化工研究院等省市级研发平台,建有省级科研创新团队5个,形成了光电功能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特种纺织材料、绿色化工与低碳技术、高端精细化学品等特色研究方向,立足惠州、面向广东培养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近五年获省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产学研创新与促进奖3项和省级学会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参与制定国家和省级行业标准3件,10余项工程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破解企业技术瓶颈,相助相关企业倍增经济效益。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考试管理的各项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项缺一不可。
(三)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四)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业务课一共三门;其他专业课试题由学校自主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详情请查看附件。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六、复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学位点的具体安排,教育硕士需加试另外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咨询招生学院。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在复试的同时,如有必要学校还将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调剂
(一)学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调剂条件及具体实施细则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将在学校官网发布。
九、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年) | 住宿费 |
教育0451 | 全日制 | 3 | 10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非全日制 | 3 | 18000元 | ||
电子信息0854 | 全日制 | 3 | 12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材料与化工0856 | 全日制 | 3 | 12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注:
(1)以上收费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住宿费按实际入住宿舍的住宿费标准(经主管部门核准)收取。
(3)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奖助体系
学校在校研究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津贴等,以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学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按学校公布的参考书目执行。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十二、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
邮编:516007
联系方式:0752-2529361
招生代码:10577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学校官方微信:今日惠院
官方咨询邮箱:yjsgl@hzu.edu.cn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招生代码:82903)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是世界一流军队建设的关键力量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支撑。
沈阳所成立于1961年,是新中国最早组建的飞机设计研究所,是飞机设计研究的总体单位,先后承担了歼-8、歼-11、歼-15、四代机和无人机等五大系列共40余个航空武器装备重点型号的研制任务,创造了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史的多个第一,被誉为中国“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同时也是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设有博士后工作站。
二、培养条件
(一)科研条件
研究所科研实力雄厚,专业设置齐全,涵盖了航空顶层、飞机产品和共性/基础技术三大类20个航空重点专业领域;试验设施完备,拥有国家级实验室2个、省部级实验室8个、研究所级实验室8个,各类重点专业试验室20余个,可进行各种物理试验、仿真模拟试验、演示验证和分析研究。拥有丰富的科研和自主创新项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平台。
(二)导师队伍
沈阳所现有研究生导师均选拔自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型号(副)总师、专业(副)总师、集团公司首席、特级、一级专家,研究所现有专职硕博导师69人,其中院士4人,是航空领域内一支科研实践能力强、型号管理经验丰富的导师队伍。
三、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应用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为四门,详见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所自命题,参考书目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1 | 飞行器设计 082501 | 飞机平台设计 (总体、结构强度) | 飞行器设计专业综合 | 1.《航空航天概论》,熊威、詹家礼、吕勇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2.《飞行器总体设计》,李为吉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
2 | 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 | |||
3 | 人工智能 | 数据结构 | 1.《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 |
4 | 隐身与电磁效应 | 电磁场与电磁波 | 1.《电磁场与电磁波》,苏东林、陈爱新、谢树果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磁场与电磁波》(第5版),谢处方、饶克勤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
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05 | 飞行控制系统设计 | 自动控制原理 | 1. 《自动控制原理》(第七版),胡寿松编,科学出版社 2. 《飞行控制系统》(第2版),吴森堂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
6 | 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 | 信号与系统 | 1. 《信号与系统》第三版,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 《信号与线性系统》第六版,管致中、夏恭恪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五、培养方式
1. 学制:2.5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一年基础理论课程由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统一培养,第二、三年课题研究,学生回所结合科研工作任务进行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2. 学位类别:学术型硕士学位。
3. 培养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培养。
4. 培养政策:研究生培养执行中国航空研究院及我单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
六、奖助学金和培养费
1.免学费、培养费、住宿费。
2.助研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助研金1200元/月,以及科研津贴和保密补贴。
注:奖助对象是指我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报销在读期间的资料费、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第一学年校(家)所交通费。
七、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热爱航空事业,政治素养高,坚守诚信,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优秀青年;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学士学位);
(2)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
5.本科学习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确认。
4.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所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九、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规定期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所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1. 学校代码:82903
2. 联 系 人:邱老师
3. 联系电话:024-26782443
4. 电子邮箱:avic601yz@163.com
5.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6. 邮 编:110035
注: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024年9月30日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收简章
一、学校简介
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招生代码:82903)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是世界一流军队建设的关键力量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支撑。
沈阳所成立于1961年,是新中国最早组建的飞机设计研究所,是飞机设计研究的总体单位,先后承担了歼-8、歼-11、歼-15、四代机和无人机等五大系列共40余个航空武器装备重点型号的研制任务,创造了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史的多个第一,被誉为中国“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同时也是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设有博士后工作站。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2025年我单位计划招收推免生3人,其中:飞行器设计(082501)专业2名,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专业1名(以最后确认录取数为准),招生专业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1 | 飞行器设计 082501 | 飞机平台设计(总体、结构强度) |
2 | 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 | |
3 | 人工智能 | |
4 | 隐身与电磁效应 | |
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05 | 飞行控制系统设计 |
6 | 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 |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
6、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7、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1、报考。申请人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所相关专业进行网上报名。
2、审核。我所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复试。
3、复试。推免生复试主要为资料审核和面试(根据单位安排,组织线上或线下面试)。
资料审核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政审表或无犯罪证明、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也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面试由专家组共同审核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飞机设计相关专业的认识、科研综合素质、科研创新潜力、个人综合素养、外语水平以及心理素质表达等内容后综合评价,具体要求以复试通知为准。
4、拟录取。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并在确认后的一周内发送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否则视为放弃。
五、说明事项
1、凡报考我单位的考生,择优录取,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录取后安排在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学习硕士学位专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回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学位评审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政编码:110035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024-26782443
邮箱:avic601yz@163.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已公布,请点击http://yjszsw.sxu.edu.cn/查询。
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遗产之城——泉州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泉州大学师范学院,此后曾几度变迁,历经更名、停办、复办等发展历程。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泉州师范学院,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学校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批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资格。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八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泉州师范学院将继续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的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锐意改革创新,加快实施党建和思政工作守正创新“十抓十重”方案,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 220 名(含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5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或方向。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不予考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范围高校。对符合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未参加复试和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认证报告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5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5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5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入学
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到所在学院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 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获奖奖金20000元。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获得一定酬金。助学金和奖学金标准有变动的,按国家最新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9)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关于所报考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附件:(详见我校官网https://www.qztc.edu.cn/2024/0930/c2094a277265/page.htm)
1.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2.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3.泉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始建于1952年,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级兽药评审检验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菌(毒、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中监所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生物实验基地位于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33号。中监所科研实力雄厚,拥有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WOAH、FAO参考实验室、参考中心、保藏机构,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和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兽医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所70多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34项,其中,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猪喘气病弱毒疫苗、仔猪副伤寒弱毒和梭菌多联干粉苗在国际上均处于领先地位。中监所集科学研究、检验检测、应用评价为一体的特色师资体系和平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资源和条件。
中监所自1981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25年拟招收基础兽医学(专业代码:09060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预防兽医学(专业代码:09060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人(含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要求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报名及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要求。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中监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15-化学(农)、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考试安排,以及准考证打印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最新通知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一)复试条件: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中监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含调剂考生)。
(二)复试时间:拟于2025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依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在复试前通过相关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信息核查、面谈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中监所将根据一志愿考生报名考试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八、学费、助学金及奖学金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中监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一次性交清。
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含休学、延期毕业等),每月可获助学金600元、助研津贴800—1400元。此外,中监所还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班干部奖等奖项。
九、入学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入学后3个月内,中监所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普通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中监所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中监所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确保2025年6月30日前有效),以便发送复试通知等。凡因电话、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中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试真题或参考资料。工作时间内接待咨询。
(七)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110
单位名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网站:http://www.ivdc.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王老师、娜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
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攀枝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线建设的英雄之城、得天独厚的钒钛之都、阳光充沛的康养胜地、气候宜人的美丽花城——攀枝花市。
学校由方毅、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倡导,始建于198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费孝通先后题写“攀枝花大学”校名。1995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攀枝花学院”,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联合培养研究生,2017年开始举办留学生教育,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公园·花园”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占地总面积约1450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8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固定资产11.24亿元。图书馆文献509万册,是四川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情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9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33人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3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9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3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研究生招生专业15个,本科招生专业62个,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拥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培育类建设学科2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特色专业6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应用型品牌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应用型示范课程5门、应用型品牌课程2门,形成了以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大学科协调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学特色。
学校聚焦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是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建有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成康养产业研究、钒钛文化普及、廉政文化教育、三线文化传承“四大省级基地”。建有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5个、市级科研平台35个。近五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41亿元,共承担科研项目17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项、省级125项,获得专利授权123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87件;发表高水平论文4880篇,其中SCI/SSCI、CPCI、EI论文653篇;获得省科技进步奖10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9项、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奖15项。
奋进新征程,立足新方位,迈步新征程。全体攀大人充满信心、下定决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肩负起办人民满意教育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的双重使命,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地方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在践行“自律自觉自强”中推动改革发展,在弘扬“大德大爱大师”中落实立德树人,在坚定“阳光健康美丽”中传播知识、塑造灵魂、培育新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攀大力量。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7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实际录取人数以2025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pzh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4条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4条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3.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攀枝花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科。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6.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开展复试。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专业领域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学习形式 | 学费标准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机械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8000元/年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国际中文教育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英语笔译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设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全日制 | 12000元/年 |
十、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2.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生/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3.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学校资助政策
1.校级学业奖学金,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元/年。
2.“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不低于5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按照学校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3.创新创业基金,3000-5000元/项,其立项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科研成果奖,最高可得50000元。其金额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临时困难补助,因遇到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等情况,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1000-5000元/次,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6.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7.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培养学院设立“院级新生助学金”,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元/生,调剂志愿录取考生5000元/生;每学年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
8.选择优秀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
(三)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12)3379903。
十二、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5353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pzhu.edu.cn/
电子邮箱:pzhuyjsc@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
邮编:61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