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7名(含推免生)。
(二)非全日制
2024年我校计划在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1名。
(三)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学制、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已进修完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八、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考我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可在“备用信息”栏目填写报考导师(最多选报3人,姓名之间以“、”隔开),在“备用信息1”栏目填写复试科目(选定1门)。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三)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四)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届时详见我校公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告。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十三、录取
我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陕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四、奖助政策与学费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奖助体系完善。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二)学费
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有关公告。
(三)住宿费
我校研究生培养主要在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研究生公寓一般为四人间,上床下桌,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出售考研参考书。请广大考生提高识别判断能力,不要轻信非法承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二)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解释权在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考生如有需要,请来电或来函垂询。
单位代码:11664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407信箱
邮政编码: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179 传 真:029-88166179
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学校主页:www.xup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gr.xupt.edu.cn
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内容。《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150)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15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外国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
4、特殊文具
报考设计(专业代码为135700)、设计学(专业代码为140300)专业的考生,根据创作习惯,可携带铅笔、高光笔、马克笔、勾线笔、水彩笔、彩铅笔、钢笔、尺子参加业务课二考试。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官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必要时,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组织实施。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 学制(年) | 学年学费(万元) |
金融 | 3 | 0.8 |
应用统计 | 2.5 | 0.8 |
审计 | 3 | 0.8 |
法律硕士(法学) | 3 | 0.8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 | 0.8 |
社会工作 | 3 | 0.8 |
知识产权 | 3 | 0.8 |
国际中文教育 | 3 | 0.8 |
翻译 | 2 | 0.8 |
新闻与传播 | 3 | 0.8 |
电子信息 | 3 | 0.8 |
机械 | 3 | 0.8 |
材料与化工 | 3 | 0.8 |
资源与环境 | 3 | 0.8 |
能源动力 | 3 | 0.8 |
土木水利 | 3 | 0.8 |
交通运输 | 3 | 0.8 |
工商管理 | 2 | 见备注 |
会计 | 3 | 0.8 |
工程管理 | 2 | 1.2 |
戏剧与影视 | 3 | 0.8 |
设计 | 3 | 0.8 |
备注:工商管理学费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等单位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后期学校官网公布。
2、奖助
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 标准 | 奖励比例 |
1 | 2万元/生/年 |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
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获奖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 | 12000元/生/年 |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助课工作 |
二等奖 | 20% | 8000元/生/年 | |||
三等奖 | 10% | 4000元/生/年 | |||
2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20% | 4000元/生/年 | |
二等奖 | 40% | 2000元/生/年 |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 |||||
2-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 比赛层次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 |
1 | 国家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9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省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4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2000元 |
2-4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托福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5000元 |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
2 | 托福成绩≥100或雅思成绩≥7.0 | 报销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4000元 | |
3 | 托福≥95或 雅思≥6.5 | 报销6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3000元 | |
4 | 托福≥80或 雅思≥6 | 报销4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2000元 | |
5 |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分 | 奖励人民币1000元 |
2-5荣誉称号奖
序号 | 奖项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1 | 三好学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 600元/人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 600元/人 |
3 | 优秀毕业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 600元/人 |
4 | 先进班集体 |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 1000元/班 |
2-6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 |
2 |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 ||
3 |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 学费的30%-50% |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
4 |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
2-7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按相关规定发放 |
2-8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 类别 | 岗位津贴标准 |
1 | 助教 |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
2 | 助研 |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
3 | 助管 | 600元/月/人,每年发放10个月 |
4 | 兼职辅导员 | 1200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
2-9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1 | 省级 | 奖励论文作者6000元 | —— |
校级 | 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 |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10% |
2-10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备注 |
1 | 1000元及以下 |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
2 | 1000元以上 |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
2-11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 标准 | 备注 |
1 | 按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5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 院系所代码 | 招生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01 | 李老师 胡老师 | 0371-62506783 13838115709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02 | 张老师 林老师 |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003 | 陈老师 高老师 | 15638960125 0371-62506034 |
智能机电工程学院 | 004 | 乔老师 赵老师 | 0371-62506827 |
材料电子与储能学院 | 005 | 秦老师 喻老师 | 0371-62506861 13592555936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006 | 朱老师 乔老师 | 0371-69975752 |
计算机学院 | 007 | 张老师 毋老师 | 0371-62506826 0371-62506609 |
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 | 008 | 蔡老师 窦老师 | 0371-62506813 0371-62506812 |
智能建造与建筑工程学院 | 009 | 惠老师 侯老师 | 0371-62506904 0371-62506870 |
智能纺织与织物电子学院 | 010 | 郭老师 | 0371-62506972 |
艺术设计学院 | 011 | 王老师 李老师 |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
智能服饰与服装学院 | 012 | 罗老师 凡老师 | 0371-62506141 |
新闻与数字传播学院 | 013 | 李老师 宋老师 | 0371-62506180 0371-62506947 |
外国语学院 | 014 | 柴老师 吕老师 | 0371-62506603 0371-62506173 |
经济管理学院 | 015 | 黄老师 李老师 | 0371-69975776 0371-62506113 |
(MBA专线) 祁老师 | 0371-67698117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16 | 刘老师 | 0371-62506781 |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 017 | 喻老师 梁老师 | 0371-62506791 13002202655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018 | 王老师 戚老师 | 0371-62578127 0371-62506840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019 | 刘老师 | 0371-62506865 |
人工智能学院 | 020 | 杨老师 杨老师 | 13071038703 0371-62506609 |
智能感知与仪器学院 | 021 | 王老师 | 0371-62506754 |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和织物电子为特色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隶属于原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集成电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智能纺织与织物电子学院、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智能机电工程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智能服饰与服装学院等24个教学院(部),75个本科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余名,研究生2200余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1831人,其中专任教师1317人,高级职称教师613人,博士学位教师671人;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领军人才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河南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2人、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中原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0人、河南省优秀教师8人、河南省模范教师1人、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人。
学校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能源动力等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等9个学科获批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和“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2个学科群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智慧新能源”学科群获批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培育建设项目。学校2018年获批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学校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201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个专业通过认证(评估)。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学校工业设计学院获批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的设计学院。学校积极探索“以赛促学,以赛促能”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2024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八轮总榜单(本科TOP300)中位列全国第118名,河南省第5名,全国学院类高校第一名。学校是连续八届夺得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最高奖的3所高校之一。2017年以来,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国家奖获奖总数连续四届位列河南省本科组高校第1名,2023年获奖总数位列全国本科组高校第9名。2023年以来,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总决赛,国家奖获奖总数连续两届位居河南省第1名,2023年越野车组成绩全国第4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纺织装备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国家级平台,河南省智能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等39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9个其他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入选首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河南省专利导航基地、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多次获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十快高校”。“十四五”以来,学校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1860项,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等国家级科研项目7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51项,入校科研经费4.6亿元。学校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6项。被三大检索收录、CSSCI期刊等高水平论文1170篇,授权发明专利392件,获软件著作权358件。工程学、材料科学进入ESI世界前1%。
学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是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首批200所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之一。自2002年开始,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项目,与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在泰国格乐大学设立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招收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培养规模和质量逐年提升。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是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示范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两次来校调研座谈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高等教育“三个调整优化”战略部署,正在加快推动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建,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流学科的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1 | 0101 | 哲学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010102 | 中国哲学 | ||
3 | 010103 | 外国哲学 | ||
4 | 010104 | 逻辑学 | ||
5 | 010105 | 伦理学 | ||
6 | 010106 | 美学 | ||
7 | 010107 | 宗教学 | ||
8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
9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10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
11 | 020203 | 财政学 | ||
12 | 020204 | 金融学 | ||
13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
14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15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
16 | 020208 | 统计学 | ||
17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
18 | 020210 | 国防经济 | ||
19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
21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22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
23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24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25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6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27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28 | 080204 | 车辆工程 | ||
29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0 | 080502 | 材料学 | ||
31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32 | 0805Z1 | 低维量子物理与材料 | ||
33 | 0807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34 | 080702 | 热能工程 | ||
35 | 080703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
36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
37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
38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
39 | 0808 | 电气工程 | 080801 | 电机与电器 |
40 | 080802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41 | 080803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
42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
43 | 080805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
44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45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46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47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48 | 081103 | 系统工程 | ||
49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50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51 | 0811Z1 |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 ||
52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53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54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55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56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57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58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59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60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61 | 0814Z1 |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 ||
62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082101 | 纺织工程 |
63 | 082102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
64 | 082103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
65 | 08210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66 | 0839 | 网络空间安全 | * | * |
67 | 1202 | 工商管理学 | 120201 | 会计学 |
68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69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70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71 | 1202Z1 | 知识产权管理 | ||
72 | 1403 | 设计学 | * | * |
73 | 1403Z1 |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 ||
74 | 1405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 | * |
75 | 1406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 | * |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1 | 0251 | 金融 | * | * |
2 | 0252 | 应用统计 | * | * |
3 | 0351 | 法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4 | 0352 | 社会工作 | * | * |
5 | 0354 | 知识产权 | * | * |
6 | 0453 | 国际中文教育 | * | * |
7 | 0551 | 翻译 | 055101 | 英语笔译 |
8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 | * |
9 | 0854 | 电子信息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10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
11 | 085406 | 控制工程 | ||
12 | 085410 | 人工智能 | ||
13 | 085412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
14 | 0855 | 机械 | ||
15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085601 | 材料工程 |
16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
17 | 0858 | 能源动力 | 085801 | 电气工程 |
18 | 0859 | 土木水利 | 085905 |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19 | 085906 |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 ||
20 | 0861 | 交通运输 | ||
21 | 1251 | 工商管理 | * | * |
22 | 1253 | 会计 | * | * |
23 | 1256 | 工程管理 | 125601 | 工程管理 |
24 | 1257 | 审计 | * | * |
25 | 1354 | 戏剧与影视 | * | * |
26 | 1357 | 设计 | * | * |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所创立于196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占地1600余亩,分布于“二地六区”,所部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分部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是集科研开发、设计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近300项,授权专利近700项。全所现有从业人员2400余人,科技人员1200余人,其中研究员108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720余人;有国务院特贴、河北省政府特贴、集团公司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50余人。
作为国内专业的防化研究所,始终聚焦强军首责,具有完备的军工研发、生产、试验、保障能力和体系,在高能化学、密闭环境大气综合控制、核生化集体防护、水声对抗等领域,为海军及陆空天警等提供了多型先进可靠的装备,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以“化学”为根基,以“气体”为核心,以“材料”为拓展,现已形成了特种气体、氢能应用、新材料三大支柱产业和仪器仪表、特种装备、健康养生三个重点培育产业。其中,特种气体产业综合实力国内、国际领先;氢能应用产业以绿氢制备技术为核心,是国内外主要制氢装备系统供应商。
招生单位名称: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招生单位代码:86221
热忱欢迎有志科研开发的大学本科生报考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适合报考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催化、高分子材料、化工机械、电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工程、自动化等专业。我所招生类别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招生,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凡有意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请报考前务必与我们联系并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网报、照相、考试。我所每年都接收调剂生。
招生专业名称与代码:应用化学(081704)
研究方向:电化学应用技术研究、精细化学品与技术、气体分离与纯化技术
招生人数:2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物理化学
招生专业名称与代码: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1)
研究方向:船舶舱室环境质量控制技术研究、船舶舱室大气监测与污染控制技术、船舶环境监测与防护技术研究、传感器及检测技术研究
招生人数:2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4船舶原理
待遇:上学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在北京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一年;
每月提供生活津贴3000元,课题研究期间享受科研津贴。
――――――――――――――――――――――――――――
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展览路17号 邮政编码:056027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袁老师
E-mail:csc718yyt@126.com 电话:(0310)7189464-1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海洋观测业务支撑和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管理支撑工作,为国家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海洋公益服务及海洋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我国海洋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
中心1990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出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海洋技术学报》。
近年来,中心累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级高技术研究项目百余项,创新研发了一大批我国自主海洋观测监测技术与装备,为推动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重大需求做出了贡献。中心拥有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舟山潮流能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海洋空间规划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十余个国内领先的功能性实验室,并承担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中心202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为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05)和资源与环境(085700)。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并在复试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1. 进修过报考研究方向相关本科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公开出版的北大中文核心或更高级期刊上发表过报考研究方向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10),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2)。
(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及录取
中心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并及时在中心网站和研招网公布,请考生关注。
六、培养与就业方式
中心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中心2025年招生暂不收取学费,学生在学期间按中心政策享受助学金、助研补贴和奖学金等待遇。
招生代码:85305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邮政编码:300112
联系方式:赵老师,(022)27536950
中心网站:www.notcsoa.org.cn
研招办邮箱:notcyjs@vip.126.com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6 (含推免3人) | 01 海洋观测技术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②201 英语一 | ③301数学一 | ④801 信号与系统 |
02 电子与通信工程技术 | ||||||
03 机械设计及应用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②201 英语一 | ③301数学一 | ④803 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 |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 1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②201 英语一 | ③301 数学一 | ④802海洋科学导论 |
注: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和推免录取情况进行调整
北京化工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科研机构。在乙烯技术、催化科学与工程、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有机与精细化工、化工环保、医卫材料、高分子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雄厚的研发实力,在氢能、太阳能、工程塑料、光电材料、智能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基础前瞻新领域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拥有“原料-催化剂-工艺-产品-分析表征-加工应用-绿色资源化利用”完整创新研发链条,开发了一系列国内外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技术和产品,涵盖石油化工催化剂、助剂、添加剂和油田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以及合成纤维,涉及能源、健康、交通、农业、生态等应用领域。高水平建设了全球最大规模聚烯烃领域天津中试科学试验基地,紧扣产业布局组建基础研究、医卫材料等研究所,形成了院本部、燕山分院、通州科学试验基地、天津科学试验基地“一院多地”协同发展格局。打造了“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创技术培育链条,构建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支撑、成果转化”“四位一体”的关键技术研发链条,完善“1个中心+4个平台”高效联动的优质技术孵化链条。锤炼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拼搏进取、实干奉献、崇尚科学、创新发展”的北化院精神,全力推进化工材料领域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新材料布局,勇担国家专项攻关任务,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北化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其研究生教育始于1963年,2011年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作为中组部、国资委首批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单位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天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欢迎各位有志学子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设计、教学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我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化工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院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和程序参考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并按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9.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1.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2.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和物理化学采用北京化工大学试卷。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提前了解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4.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报考我院考生成绩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及政审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和入学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报到时交我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我院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是全日制,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为4年。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免收学费,一年级奖助学金等1700余元/月/人;二、三年级奖助学金等2000余元/月/人。另外我院设立了“林华院士奖学金”,一等奖1-2人,25000元/年/人;二等奖8-10人,9000元/年/人;三等奖15-18人,4000元/年/人。
我院提供位于院本部的宿舍,3人一间,免收住宿费。
九、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2.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均以研招网、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
3.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3501 招生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59202892
邮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人:卢老师
官网: http://brici.***
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初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1. 高分子材料合成与制备 2. 先进弹性体材料 3. 功能材料 4. 新能源材料 5.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 6. 高分子材料加工与应用 7. 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 | 8人 (含推免生1人) | 101思想政治 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66高分子化 学与物理 | 英语 高分子材料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1. 裂解与分离技术研究 2. 化工污染预防与治理 3. 催化科学与工程 (有机化工) 4. 催化科学与工程 (聚合反应工程) | 7人(含推免生1人) | 101思想政治 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60物理化学 | 英语 化工原理 |
备注:1.推免生名额如未使用,将归入统招生名额。
2.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齐齐哈尔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一)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指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非定向就业指本人与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期间内转入个人档案。
3.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注重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齐齐哈尔大学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101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6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有固定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同时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10000元/年,二等奖每生8000元/年)及校内奖助政策的评选,详见《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齐大党字[2023]17号)。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或(二)中各项要求。
2.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考点另行通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及初试安排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国家确定的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组织安排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进行。具体信息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s://yjs.qqhru.edu.cn)查询。
七、学制及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取假期和周末授课等多种授课方式,其中公共课安排在寒暑假,每个假期授课约两周左右,专业课由培养学院安排时间,具体事宜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和非全日制艺术类硕士(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学费为18000元/年,其他各类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年。
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与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5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5000余人。
一、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约3700人(含推荐免试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约78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2025年我校有100余个(含自主设置)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包括23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参加我校管理学院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见管理学院有关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六)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的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时间为准。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具体见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ut.edu.cn/)“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示表”。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1000元/生·学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单列:085100建筑12000元/生·学年、085507工业设计工程12000元/生·学年、086200风景园林12000元/生·学年、135700设计18000元/生·学年、025100金融108000元/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2000元/生·学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单列:055101英语笔译18000元/生·学年、085100建筑25000元/生·学年、085500机械20000元/生·学年、085507工业设计工程25000元/生·学年、085901土木工程20000元/生·学年、125300会计50000元/生·学年、135700设计25000元/生·学年、025100金融108000元/生、025200应用统计51000元/生、055200新闻与传播90000元/生、085400电子信息80000元/生、085403集成电路工程75000元/生、085405软件工程66000元/生、085408光电信息工程60000元/生、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60000元/生、085800能源动力80000元/生、125100工商管理150000元/生、125200公共管理100000元/生、工程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0000元/生。
学费如有调整,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合肥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各学院评审细则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可在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hfut.edu.cn/)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奖助政策见2025年MBAMPA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2025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已通过我校研招网(https://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考试招生计划数和招收推免生计划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数等因素,考试招生计划数可能产生变动。
2.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明确定向就业单位。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14人)、120200工商管理学(招生计划6人),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5.202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以下简称专业)招生,学术学位各学科专业不接受骨干计划考生报考。骨干计划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分Ⅰ类(初试满分300分各专业)和Ⅱ类(初试满分500分各专业)招生,其中Ⅰ类招生计划3个,剩余计划安排在Ⅱ类。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在参考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分别按Ⅰ、Ⅱ两类招生计划数和进入复试的同类考核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6.2025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以下简称专业)招生,学术学位各学科专业不接受士兵计划考生报考。士兵计划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分Ⅰ类(初试满分300分各专业)和Ⅱ类(初试满分500分各专业)招生,其中Ⅰ类招生计划7个,剩余计划安排在Ⅱ类。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 并分别按Ⅰ、Ⅱ两类招生计划数和进入复试的同类考核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7.2025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交叉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交叉院)等专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依据考生志愿、考生总分自主确定录取考生招生计划所属单位。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9.其他招生政策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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