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电机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概况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成立于1953年,由原第一机械工业部电器工业管理局筹建,并由上海中学、上海工业学校、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部分师生组建而成。学校初时校名为上海电器制造学校,先后历经了上海电机制造学校、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演进。学校1985年在全国首批试点举办五年制技术专科教育,2002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高职高专院校。2004年,上海机电工业学校和上海机电工业职工大学并入学校;同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电机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技术立校,应用为本”办学方略,坚持产教融合发展,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通过产学研深层次、制度化合作,努力打造符合上海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服务上海先进制造业及其相关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技术应用型本科内涵实质和行业大学属性特征的特色型高等院校,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为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基地、装备制造业企业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基地和体现装备制造业领域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研发基地。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精、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解决企业一线实际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能源动力、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5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上海市示范性全英语专业1个,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是全国首批CDIO试点院校和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聚焦教学核心环节,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获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
学校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式打造技术应用型师资队伍,拥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才、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43.7%)。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将致力于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开放的高等技术教育体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0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学术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名左右,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10名左右,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主校区为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3年,我校除国际商务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20000元外,其他所有学术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 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暂定为12000元(以上级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
我校构建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80%,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达100%,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年(获奖名额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一辅”岗位获得岗位津贴。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网上确认前需邮寄至研究生处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23年3月另行公布。
(二)具体复试相关事宜详见我校官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十、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sdju.edu.cn/)。
十二、咨询信息
单位代码:11458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话:021-38223020
E-mail:yjs@sdju.edu.cn
网址:https://yjs.sdju.edu.cn/
微信公众号:SDJUYJS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成立于1957年,原名山西省中医研究所·山西省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历经60余年的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山西省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设有30个住院病区、2个分院、东山科教园区,88个特色专科门诊,71个临床、医技、药学及相关科室,3个诊疗中心。现编制床位1058张,实际开放1309张。有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5个,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培育项目2个。全院占地面积8.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4万平方米。
197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截止目前,拥有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中医专业硕士授权点。2014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山西省首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四不变”原则,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方针渗透到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秉承“善仁、精医、传承、致远”的院训,广纳全国各高校优秀考生。
我院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招生类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1008”,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备注栏填写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导师姓名。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初试
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学术学位: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考试范围 |
698 | 中医学术综合 | 中医基础理论 方剂学 中医内科学 |
611 | 中药综合 | 中药学 中药化学 分析化学 |
五、复试要求及内容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资格认定合格。
3、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试:我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命题;
(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口语、听力测试;
(3)临床技能考核;
(4)面试。
六、面试、调剂与录取
1、按照复试成绩分专业排名,按不低于1∶1.2比例参加导师组面试。
2、未在比例内的考生可在相同或相关专业内调剂。
3、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4、思想政治资格审查合格。
七、单位代码:87401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八、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3月上旬在网页上查询,如需成绩单,可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有关复试的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请随时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入学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可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及助学金
1、学费标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生8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院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200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评比发放。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标准等参见评比细则。
通讯地址: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生部(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336号)
邮政编码:030021
E-mail: yjsb6071311@163.com
电话:0351—4669155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人数 | ||||
100800中药学
| 01中药复方药理研究 | 刘光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02中药作用物质基础及作用机理研究 | 郝旭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03中药化学与分析学 | 倪 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04临床中药学及中药质量控制研究 | 王世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05中药新药开发 | 李安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06中药防治消化系统疾病物质基础及机制 | 吉海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中药综合 | 1 | |||||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 01肝纤维化分子机制研究 | 王晓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02中药及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制 | 李媛媛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 01中西医结合肿瘤病防治 | 刘丽坤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02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病研究 | 郝淑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03中西医结合肺系疾病研究 | 薛晓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04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方法和规律研究 | 周 静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8中医学术综合 | 1 | |||||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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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人数 | ||||
105701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 01心血管疾病的研究 | 牛天福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脾胃病研究 | 苏娟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3脾胃病的研究 | 李聚林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4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研究 | 王文革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5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临床研究 | 刘照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6内分泌代谢疾病临床研究 | 郭俊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7内分泌代谢疾病的临床研究 | 吕 蕾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8肾病研究 | 高艳霞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9肾病临床研究 | 高 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脑病防治临床研究 | 张 捷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1脑病、神志病研究 | 焦黎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2脑病临床研究 | 李宝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3脑病的临床研究 | 赵保东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4中医内科疾病研究 | 李庭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5疑难病的研究 | 张 恒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6疑难病研究 | 胡兰贵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7肝病的临床研究 | 李怀长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8风湿免疫性疾病的临床研究 | 赵剑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5702中医外科学 (专业学位) | 01皮肤疾病的临床研究 | 王建青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普外科疾病研究 | 张有福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3乳腺疾病的临床研究 | 石 岳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4普外科疾病的研究 | 李志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5肛肠疾病的研究 | 宋 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6胸部外科疾病研究 | 石 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专业学位) | 01骨关节疾病的临床研究 | 李建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骨疾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 路博丞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5704中医妇科学 (专业学位) | 01不孕症的临床研究 | 张晋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 外阴营养不良、慢性女性盆腔炎、不孕症临床研究 | 郭凤荷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5707针灸推拿学 (专业学位) | 01穴位的配伍与临床应用 | 赵立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通督正脊术的临床应用与研究 | 李建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 01中西医结合肾病研究 | 刘光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2中医药防治消化系统疾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 谭 宝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3中西医结合治疗消化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 冯五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4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疾病的临床研究 | 王晞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2 | |||||
05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病研究 | 李宜放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6中西医结合肿瘤微创治疗研究 | 申东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7代谢病的中西医诊疗 | 冯玛莉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08营养与代谢相关疾病研究 | 秦文君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所2023年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
(一)我所每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我所接收的推免生为学术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我所推免生接收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不超过我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且专业分布均匀。
(四)我所拟接收的推免生需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二)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三)推免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四)推免生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七)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向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
(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
(三)个人简历(含专业、特长、获奖情况等)及学习成绩排名情况。
(四)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五)免试资格证明材料或系(学院)里开具的推荐信。
(六)本人计划选学的研究方向。
(七)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九)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十)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四、接收程序
(一)本人申请
我所依据教育部统一布署,适时启动2023年推免生招录工作。
申请人应依据我所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拟申请专业及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并填报《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以研招办要求为准),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9月25日左右邮寄或邮件发送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人务必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完成填报,过时不予受理。相关问题可来函来电咨询。
(二)组织考核
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材料提供给所报研究方向导师,届时,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专家组将综合学科分布、需求、导师意见审议提出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全面考核。
1.考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考核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由多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安排笔试。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推免生拟录取
(一)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所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所网址为:http://www.eq-igl.ac.cn/。
(二)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录取层次、录取类型、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四)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六)我所对拟录取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六、时间要求
我所按照教育部统一布署的时间内完成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七、其他
(一)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二)我所纪检室要加强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其他未明事宜请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09079
网址:http:// www.eq-igl.ac.cn
E-mail:jy@***
2023年地质所推免招生群QQ:885890215
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学科专业概况
我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十四五”医药工程和医药与大健康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20人。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生态地道中药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4个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药学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202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初试 | ||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有机化学》(第8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学出版社,2020年; 《分析化学》(第8版),柴逸峰、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在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fo/1095/1310.htm),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二)招生类别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我校的复试。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初试科目设置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
(一)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3月下旬至4月。
(三)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学费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年。
(三)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政策如下表所示。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奖助学金 类型 | 奖、助学金条件/类别 | 等级 | 奖助学金金额/比例 | ||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 奖励攻读学位期间表现优异、学业成果突出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 20000元/人(名额由省下达) | |||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3000元/人 | 100% | ||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元/年 | 10% | ||
二等奖 | 5000元/年 | 30% | |||
三等奖 | 2000元/年 | 60% | |||
研究生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100% | ||
学校助学金 | 10000元/年 | 100% | |||
临时困难补助金 | 2000元/次 | ||||
研究生 学术成果奖 | 学术论文类、知识产权类 | 奖励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
学术竞赛类 | 国家级以上竞赛活动 | 特等奖 | 20000元 | ||
一等奖 | 10000元 | ||||
二等奖 | 8000元 | ||||
三等奖 | 5000元 | ||||
省部级竞赛活动 | 特等奖 | 6000元 | |||
一等奖 | 5000元 | ||||
二等奖 | 3000元 | ||||
三等奖 | 2000元 | ||||
社会奖学金 |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资助标准、比例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 | 学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岗位,并提供津贴。 | ||||
评优评先 | 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 ||||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和西城校区,具体以入学时安排为准。
九、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寄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招生信息、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68-2923758
纪检监察室:0668-2923787。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23758 邮箱:gduptyzb@126.com
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
联系人:于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129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129
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原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60人次,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35人次。
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有金融、应用统计、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税务、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拥有统计学、财政学、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优势学科和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900余名,留学生46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建设成效显著。近三届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有省级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
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找准科研切入点,利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等11个省部级科研基地、5个省部级科普基地和15个校级科研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成果丰硕,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拓展。五年来,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00余项,先后有4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学校建有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基地、国家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基地,为全国教育系统和国家统计行业培训了一大批统计业务工作骨干。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马来西亚斯特亚大学、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大学等87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学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79人(含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并有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或非定向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3年8月,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我校2023年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3.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公告。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及以上。在复试前,学校根据上线情况确定需要加试专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加试科目内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5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
(三)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如果国家政策变化,执行最新政策。
3.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四)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四、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官网进行查阅。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西安财经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研究生院官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邮箱:yz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南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网址:http://yjs.ntu.edu.cn/Detail/News/1028
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将进行复审。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无误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安排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的具体时间、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 7200元/生.年 |
其余学科 | 8000元/生.年 |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金融 | 7200元/生.年 |
法律 | 13000元/生.年 | |
汉语国际教育 | 12000元/生.年 | |
翻译 | 10000元/生.年 | |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 8000元/生.年 | |
农业 | 8000元/生.年 | |
艺术 | 20000元/生.年 | |
工商管理(MBA) | 58000元/生 | |
公共管理(MPA) | 39000元/生 | |
研究生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
学校助学金 | 4200元/生.年-5000元/生.年不等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 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 5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管 | 200-500元/生.月不等 |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
研究生助教 |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相关学校文件执行 |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 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 5000元/生 | |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
第二十四条 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