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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000人(其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300人)。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中包含统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因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存在不确定性,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将可能发生变动,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一部分用于补充到统考招生中,一部分用于接收优秀调剂生,特予以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会计硕士[代码为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或审计学。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报考点代码为3754,接受驻地在青岛市的所有高校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其他考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符合要求的纸质学历(学籍)认证材料进行核验。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确定。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4.复试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根据《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号)文件要求,在复试阶段需要加强对报考“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的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教育部公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仅限报考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5软件工程。

六、学制及有关事宜

1.硕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基本学制:3年。

3.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七、学费及奖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22000元/人/年;金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软件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16000元/人/年;其他10000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3.5万元/人/年;工程管理硕士2.6万元/人/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硕士均为2万元/人/年。

对于超基本学习年限期间各类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的40%收取。

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文件下载”栏目查询;复试专业课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请在各学院网站查询。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要求。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    址:http://zs.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邮    箱:E-mail: shidayanzhaoban@upc.edu.cn  

联系电话:0532-86981390  86981979


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上海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被列为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体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位列全国B+、东北地区第一位。我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6个专业,同时拥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我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博士生导师15人。我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6万余人,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35枚,奖牌324枚。

我校获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一流课程,23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5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46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是P2级实验室,学校运动生命科学馆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运动生命科学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亚体育研究中心是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辽宁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体育主动健康研究院、沈阳体育学院-韦德伍斯校企合作健身产业研究院是辽宁省教育厅校地校企研究院。《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图书馆藏书92万余册。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8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三等奖4000元/年。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我校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研究生,2019-2022年各招收5人(计划单列),2023年将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预计招收5人(计划单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本科的学习经历、是否有体育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等进行审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请详见各省招考办的网报公告。

四、考试日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各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官网通知。

五、重要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认真填报并核对,务必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加试科目及加试方式见复试通知。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6人,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方向)计划进行调整。

(四)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五)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九)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十一)我校2023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十二)2023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方向)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可优先遴选进入复试和优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四)调剂不得跨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以上条款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主,最终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解释权在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891665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III类高峰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7个学科榜上有名。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3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97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4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院士28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58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2016年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为4.8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现代化设施和丰富的图书文献资源。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研究创新平台4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安徽省能源研究院承建单位之一,负责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方向研究工作;参与大健康研究院建设,负责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筹建;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地区)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8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人(全日制1890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10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9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硕设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硕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12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4日下午  外国语

12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3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生(比例60%)、二等10000/生(比例40%),原则上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等入学情况来确定学业奖学金推荐等级。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出国(境)研修项目。目前我校已与德国、美国、韩国、墨西哥、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研究生研修项目。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912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招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地球与环境学院

杨老师

0554-6690441

709643940@qq.com

002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老师

0554-6633285

zhaody2022049@aust.edu.cn

022

矿业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68013

936587033@qq.com

003

土木建筑学院

吴老师

0554-6601691

2469947972@qq.com

004

机械工程学院

姜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0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5019

austdqyz@126.com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54-6670517

liu_aust@163.com

007

化学工程学院

杜老师

0554-6668970

466199112@qq.com

00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老师

0554-6683092

wujh@aust.edu.cn

009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陈老师

0554-6679901

chzhchen@aust.edu.cn

010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王老师

0554-6682016

sdxyyjs@aust.edu.cn

011

医学院

彭老师

0554-6658770

2077990600@qq.com

0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耿老师

0554-6683359

25838235@qq.com

013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杨老师

0554-6633011

675750811@qq.com

014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554-6643367

395367421@qq.com

01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邢老师

0554-6683055

461287961@qq.com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老师

0554-6288793

1754517938@qq.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华老师

0554-3311359

zmp3800@126.com

018

联合培养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刘老师

0554-6631531

gdyjyhf@aust.edu.cn

019

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刘老师

0554-6631531

gdyjyhf@aust.edu.cn

020

医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

黄老师

0554-3320713

aldyfyjyc@163.com

021

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姜老师

0554-6668949

jxxky@aust.edu.cn

023

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

国家重点实验室

蔡老师

0554-6650791

fcai@aust.edu.cn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老师

0554-6668749

yjszb@aust.edu.cn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等信息,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院校信息)或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

五、学习年限、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我校内部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八)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十)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类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 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报考点的选择

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选择报考点。

4.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报考点的确定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六、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5.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8.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9.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目前我院对外交流广泛,校级合作紧密,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023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报考我院音乐史论各研究方向、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各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等理论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院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研究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招硕士研究生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专业。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及时将本人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送(交)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一份(可复印)。

5、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系自命题,各科目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一)我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按地域以及科目划分,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但须依照当年度报考考生人数和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2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

(三)关于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确认拟录取名单之后,我单位负责组织拟录取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执行。

七、录取

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收费及待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学费待定。

我单位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皆为定向培养,毕业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自由流动,新生入学时签订相关协议。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考生可通过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向人事教育处咨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邮编:730060

邮箱:rsc@cthkj.com

联系人:白老师,魏老师

电话:0931-7310659,0931-7315809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闽江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教育部批准的首个创业创新方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设 MBA项目,依托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进行建设。该项目致力于创业与创新教育,已有十年的办学历史,现有创业与创新管理、公司金融、智能会计三个培养方向,成为国内创业创新特色教育的特色品牌,专注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创业与创新方向:致力于培养立足数字经济创新,扎实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经济理论,服务区域发展与企业升级转型,富有开拓进取精神、敢于实践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创业创新管理人才。

公司金融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和完善的公司金融知识体系,能应用综合分析方法解决企业的融资决策、投资决策以及资本经营问题,并对企业的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运营管理等实务做出有效决策方案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智能会计方向:致力于培养能把握行业发展方向,顺应技术变革,有意愿深入融合会计知识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和管理型会计人才,毕业后有意向进入大中型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智能会计开发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者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

3.实行产学联合培养。定位现代服务业,面向所有产业企业提供会计、财税咨询及技术服务,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联合智能会计开发、应用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共同培养。

4.学制3年。

非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己工作的时间安排,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选修所学课程。

3.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与学习形式

我校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拟招生计划暂定119人(其中全日制19人,非全日制100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

全日制专业只招收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四、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及说明

培养方式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学费

0.8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1.7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住宿费

1400-1730元/年.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内根据学校住宿政策和宿舍情况安排住宿。

不提供宿舍。

智慧行学模块

学生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智慧行学,具体以学院当年安排的方案为准,费用自理。

教材费

不收取教材代办费,费用自理

 

五、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6000元/生·年;

3.生活补助:基本学制内14000元/生·年;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8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学金;余者可获得3000元/生的奖学金;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覆盖前70%者,其中一等奖(前10%)8000元/生·年、二等奖(前10-30%)5000元/生·年,三等奖(前30-70%)3000元/生·年;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15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12000元/生的奖学金;前30%-50%者(含50%)可获得7500元/生的奖学金;

2.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在校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发表高水平论文;②参加“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等国家级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③工作期间具有突出的业绩案例,可向招生培养单位申请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经学院组织评选认定后予以奖励。基本学制内评选10人,奖励金10000元/生。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六、部分方向课程

智能会计方向:《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应用》、《预算控制与企业数字化管理》、《RPA财务机器人应用》、《IT审计技术与工具》等。

创业与创新方向:《创业公司法律实务》、《企业经营实战模拟与创业孵化实践》、《智慧科技与商业模式创新》等。

公司金融方向:《财务报表深度精析》、《公司重组与并购》、《税收政策与纳税筹划》等。

七、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二)。

(三)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十一、复试、调剂与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测评、政治思想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按我校当年度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根将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福州闽江学院校本部。

十三、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5      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溪源宫路200

邮政编码350108

咨询电话:

0591-83760459(研究生处 陈老师)

0591-83760649(新华都商学院 江老师)

招生网址:http://yjs.mju.edu.cn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gs.usth.edu.cn/zsg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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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学校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资格,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三农”情怀深厚,人文素质优良,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坚实,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高强,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或农村发展领域的技术或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招生领域与计划

(一)招生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二)招生专业领域:农艺与种业(代码09513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代码09513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代码095136);农村发展(代码095138)。

(三)招生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约62名(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一)学习方式: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学习年限: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8名,最后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按规定流程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118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邮箱(rwkj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1224-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12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24日下午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25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1225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huhst.edu.cn/yjszs/)。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上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一、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即脱产在校学习。所有学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时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脱产学习承诺书”或“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生,按2.5年收取,共计收费25000元。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人,覆盖面为60%

3.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不低于200/月的岗位津贴。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月的助研津贴。

  1. 贫困学生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资助额度为2000-30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三、其它

    (一)我校2023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