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23年接收高校推免生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是在周恩来总理、聂荣臻元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和关怀下,于195610月成立,现直属于科学技术部,属国家级公益类科研院所。我所自1978年首批招收情报学专业研究生至今已有近40余年的历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61月被批准为国内首批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并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合作培养情报学、信息资源管理博士研究生。200210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国内首家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所研究生课程设置精简优化,教师队伍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导师队伍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为研究生开阔学术眼界提供机会;论文选题的广泛应用性,毕业生就业优势突出。

2023,中信所仅接收学术型硕士,接收专业不局限于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欢迎理工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本年度共招收推免生10,其中图书馆学1、情报学7、信息资源管理1、竞争情报1。热诚欢迎有志从事科技情报事业的莘莘学子报考。现将本年度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本科阶段学习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茅,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提出申请和填报志愿我所招生单位代码80901

2.我所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和我所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进行相应信息发布,请考生留意;

3.我所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按照我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校验);

2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大学期间能证明学生能力的相关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提交方式以我所届时通知为准。

5.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以届时通知为准;

6.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将被取消“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我所2023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所在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4)其他不宜录取情况。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4学费和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学年。学生公寓均配备独立空调,双人间每学年每人住宿费1500元;单人间每学年1800元。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五项研究生助学金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82298

    箱:qrzh@istic.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38    申诉电话:010-58882509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916


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理工类和法学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学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制为3—5年。

四、学费及奖助办法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其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中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的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外国文学第2、3学期去俄方学习一年,由于获中俄两校双学位,还需同时向俄方学校缴纳两年学费,学费为俄方学校标准学费的50%,即110,000卢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收费标准10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其他奖助办法及优惠政策详见《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九、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其它

1.2023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网址:

(1)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grszs.syuct.edu.cn/

(2)考生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网站:

http://www.syuct.edu.cn 后点击“招生就业”中的“研究生招生”专栏。

邮箱:yzbsyict@126.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编:110142)

乘车方式:

地铁(推荐):乘1号线,开往十三号街方向,十三号街站下车,B出口转乘172路公共汽车沈阳化工大学站下车即是。

公共汽车:沈阳站乘206路公交车,沈阳化工大学东门站下车即是。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二四研究所2023年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二四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4月,隶属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航空涡喷涡扇发动机型号研制、先进航空发动机预先研究、航空发动机高空模拟及零部件试验技术研究。

院秉承“国家利益至上”集团价值观,牢记“动力强军科技报国”集团使命,弘扬“务实创新担当奉献”集团精神,发扬“严慎细实精益求精”集团工作作风。长期以来,院坚定不移自主创新研制航空发动机,始终以预先研究和基础研究为先导,搭建了从预先研究通往型号研制的桥梁。具备航空发动机产品自主创新研制能力与研发体系,拥有自行设计、自主创新研制先进航空发动机核心能力,探索了从预先研究到自主创新研制先进航空发动机产品的发展道路。具备航空发动机整机、零部件及其系统的试验与验证能力。

 

目录说明

一、工学硕士专业: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7人);

二、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免交学费,从录取报到之日起发放奖学金、生活补贴,毕业后定向在本单位参加工作,待遇从优。

三、考试科目中的专业基础课由我单位自行命题。

四、我所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二四研究所研究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  注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1航空发动机总体设计与优化

1思想政治

2 英语(一)

3 数学(一)

4 航空发动机原理

  复试科目:航空发动机原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2航空发动机内流场及气体动力学

1思想政治

2 英语(一)

3 数学(一)

4 气体动力学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3传热、传质与燃烧

1思想政治

2 英语(一)

3 数学(一)

4 燃烧学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4发动机控制系统

1思想政治

2 英语(一)

3 数学(一)

4 自动控制原理

 

专业参考书目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1航空发动机总体设计与优化方向:《航空发动机原理》,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廉筱纯、吴虎编著;

02航空发动机内流场及气体动力学方向:《气体动力学基础》,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王新月编著;

03传热、传质与燃烧方向:《燃烧学》,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严传俊、范玮编著;

04发动机控制系统方向:《自动控制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3月,卢京潮主编,赵忠、刘慧英、袁冬莉、贾秋玲编著。

 

五、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0260512    E-mail:gte_624@163.com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产生变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限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取得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同时需要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七)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应于2022年10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发至btbuyjs@163.com,邮件名为“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还应结合考生另外提供的补充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12月24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公告。

2.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一般来说在学校阜成路校区参加考试,但考点届时根据相关情况可能增加良乡校区的考场。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和下载。

(二)复试

1.学校不属于自划线高校,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学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5.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6.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体检要求。

7.学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六、调剂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助政策,不安排住宿。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享受奖学金和补助的资格,以及毕业时不安排派遣,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和学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制、学费标准情况请查看《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奖助体系

学校以“奖励优良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60%)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助管津贴、助研津贴、临时特困补助)。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具体信息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类奖助学金每年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以入学年份制定的奖助政策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相关文件。

十、其他

(一)学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五)学校分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入学当年具体情况分配培养和住宿校区,并根据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六)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btbu.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102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发布《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202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实际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拟招生计划预分名额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53)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我院不接收推免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培养目标及相关研究方向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三)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教学与住宿地点均在我院三好校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费用自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沈阳市生源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招生类别及专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130100);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2.专业学位: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三)各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及导师》(附件1)。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所有考生均须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中报考点选择的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不符合报考点限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他人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复试前提交真实报考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我院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等有关材料,由我院负责确认审核。未能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1.网上确认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考生填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复试前我院将再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报名时提交两位报考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报名时提交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的获奖证书(省级专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学术论文(须在专业艺术学院学报、设有音乐与舞蹈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报或艺术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人须为第一作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2.初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具体见《准考证》及我院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3.初试科目

12月24日8:30-11:30   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14:00-17:00   201英语一(学术学位)/204英语二(专业学位)

12月25日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业务课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要求》(附件2)。

4.初试成绩将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要求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方案为准。

2.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属于一区范围。

3.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各专业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附件3)。

5.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须进行相关专业加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附件4)。

6.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九、录取

(一)我院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院将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院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院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以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

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专业学位:20000元/学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的各项政策规定,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为及时沟通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详细、准确填报本人及联系人的姓名、通讯方式和通讯地址等信息,确保在招生考试的各阶段保持信息畅通。

(六)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辽宁省以及我院下达的相关文件为准。

(七)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  编:110818

电  话:024-83910311

传  真:024-83951899

    邮 箱:syyyxyyz@163.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82904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是我国目前集歼击轰炸机、轰炸机、民用飞机、运输机和特种飞机设计研究于一体的国家级大中型军民用飞机设计研究院,是航空工业及陕西省首家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两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重大贡献奖(两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飞院的主要任务是飞机的总体设计、整机主要性能试验、主要分系统功能验证性试验和系统集成,拥有两名工程院院士。自1961年成立以来,先后成功研制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多个型号:我国第一架支线客机—“运七”飞机、第一架空中预警机—“空警一号”、第一架歼击轰炸机—“中国飞豹”、第一架大型预警指挥机—“空警2000”、第一架大型运输机— “运20”飞机、大型无人运输机-“TP500”飞机。

二、2022年招生计划: 9名  性质:定向(学术型)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飞行器设计(4名)、系统工程(5名)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免学费培养。第一年专业课学习,第二、三年学位论文研究。

五、奖助体系

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助研金及补助,研一2200元/月,研二起3200元/月。

奖学金分为三等,每年评定一次,一等8000元/生,二等5000元/生,三等3000元/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书籍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寒暑假往返交通补贴。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等级科技论文的,单位报销版面费。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热爱航空事业,政治素养高,坚守诚信,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优秀青年;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且从事航空相关专业两年以上;

5、本科学习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身心健康;

七、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八、推免生接收:2022年我单位继续接收高校推免生,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九、说明

1、考试科目为四门,详见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我单位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参照西北工业大学公布的相关参考书目录;

2、培养政策:研究生培养执行中国航空研究院及我单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

3、研究生招生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点网上确认,并配合采集本人图象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须记住个人网上报名号,网上确认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应届考生陕西地区报考点在其所属院校报考点;往届考生陕西地区报考点在西北工业大学,因疫情防疫等原因选择其他报考点时比照外省考生及非西工大报考点考生对待。

4、统考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5、考生如有咨询事项,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路老师  电话:(029)86832435 邮箱:dy3253@*** 

 邮政编码:710089   传真:(029)86202493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人文与法学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人文与法学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农学院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农学院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食品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学院

086003

食品工程

食品学院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艺术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艺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园艺学院

090201

果树学

园艺学院

090202

蔬菜学

园艺学院

090203

茶学

园艺学院

0902Z1

园艺产品采后科学

园艺学院

0902Z3

设施园艺学

园艺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071300

生态学

资源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085704

测绘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090301

土壤学

资源环境学院

090302

植物营养学

资源环境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经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经济管理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动物科学学院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动物科学学院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动物科学学院

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动物科学学院

0905Z1

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

动物科学学院

095133

畜牧

兽医学院

090601

基础兽医学

兽医学院

090602

预防兽医学

兽医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兽医学院

0906Z1

兽医药学

兽医学院

095200

兽医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90700

林学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90900

草学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工程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工程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工程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工程学院

085508

农机装备工程

工程学院

085510

机器人工程

工程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数学与信息学院

070100

数学

数学与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与信息学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数学与信息学院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902

水利工程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公共管理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2900

林业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29J2

家居智能设计与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02

化学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05

林业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电子工程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

海洋学院

071004

水生生物学

海洋学院

090800

水产

海洋学院

095134

渔业发展

植物保护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1

植物病理学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3

农药学

植物保护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博士预备生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所在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志于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型推免生,可以于推免录取后,按照学校通知和学院要求,申请参加博士预备生选拔。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5.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七、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https://yzb.scau.edu.cn/2134/list.htm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355名(含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指标、学校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指标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3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不超过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50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新生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农村发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考生所选的报考点的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22年12月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注意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要求,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网上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等。

(8)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501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2023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元/年)

全日制非定向

就业硕士生

学术学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其他专业

6000

专业学位

翻译

18000

社会工作

12000

风景园林、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0000

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会计、金融

28000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其他专业

6000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工商管理

46000

会计、公共管理、金融、法律(非法学)

30000

其他专业

20000

(二)学制

1.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金融、会计、农业管理、农村发展等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二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3.2023年招生专业以2023年招生目录为准。

(三)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具体以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600(一年发放10个月)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二等

6000

30%

三等

3000

5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600(一年发放10个月)

自定

二等

6000

30%

三等

3000

50%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4.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5.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23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879命题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自备考试所需设计制作工具和A3大小空白图纸若干张,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作答,禁止携带画板、水桶、丁字尺等工具进入考场;“868专业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答题纸由我校提供,考生自备彩铅、马克笔等绘画工具,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作答,禁止携带画板、水桶、丁字尺等工具进入考场。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6.参加我校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经意向导师同意,可以按提前批录取。

7.学校每年设立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简称“专项”),为每个专项配置一定数量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围绕行业项目和行业需求(例如已经立项的“智慧养殖”、“低碳农业”等方向),开展成建制培养,培养符合当前“三农”工作及行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是指广东省教育厅在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等地方建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以基地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由我校与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校完成课程学习后由基地安排到企业开展实践。

8.住宿。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秦老师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八、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001

经济管理学院

老师

020-85287357

37801177@qq.com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020-85287906

lmm0823@scau.edu.cn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老师

020-85285383转203

362620296@qq.com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汤老师

020-38297700

925411268@qq.com

005

动物科学学院

成老师

020-85280275

chenghang@scau.edu.cn

006

兽医学院

张老师

黄老师

020-85280410

 

1531274547@qq.com

007

农学院

齐老师

020-38294996

qizhongxichu@scau.edu.cn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老师 

020-85285026

 caimeng01@qq.com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老师

020-85283231

1262212360@qq.com

010

工程学院

方老师

020-85280898

gcxyyjs@scau.edu.cn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老师

020-85280255

3500135600@qq.com

012

食品学院

徐老师

020-85288295

spxyky@scau.edu.cn

013

园艺学院

王老师

020-85280227

505518469@qq.com

014

资源环境学院

蔡老师

老师

020-85280293

stcaixuan@scau.edu.cn

827569440@qq.com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毕老师

020-85283650

27319075@qq.com

016

公共管理学院

老师

020-85283501

173857826@qq.com

017

外国语学院

老师

020-85283527

each2009@scau.edu.cn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543966476@qq.com

019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老师

19928383019

472051181@qq.com

020

海洋学院

老师

020-87577543

493832686@qq.com

021

植物保护学院

老师

020-85286091

41950810@qq.com



沈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8:30-14:30)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请先参考我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复试前通过沈阳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跨专业考生,根据各培养学院要求进行加试。

六、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它

(一)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考试大纲。

(二)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联系部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沈阳大学南院1号楼B424)

联系电话:024-62266962

学校官网:http://www.syu.edu.cn/

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yu.edu.cn/


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网上预报名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拟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进行2023年硕士生招生考试预报名工作。

    1.预报名具体时间安排: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按有关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2.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认真查阅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公告一: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公告二: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一)》、《公告三: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二)》、《公告四: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三)》有关规定,认真查阅《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章程》、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1109)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了解报考信息,并遵守相关规定。

3.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预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设置的“密码”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5.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使用现用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报名。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等有关规定,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6.选择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在我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学校名称:  北方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  10009

    考点代码: 1109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电    话:  010-88803523

    传    真:  010-88803523

    邮政编码:  100144

    电子邮件:  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网址: http://www.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