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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铸造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铸造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2月25日,是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在我国机械工业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从1999年7月1日起,沈阳铸造研究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隶属国资委管辖下的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沈阳铸造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铸造技术专业研究所, 是国家硕士研究生定点招收单位。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铸造学会、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铸造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造型材料及重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设在本所。
  沈阳铸造研究所主要从事铸造业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产品生产。研究领域涉及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精密成形、工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绿色铸造技术及优质铸件生产技术。

建所至今,承担了众多国家科技项目和国防军品配套项目至今已取得科研成果70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19项、省部级奖励 200余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40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组织制修订铸造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300余项,其中主持和参与起草的铸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90余项,为我国铸造行业工艺水平的提高、装备水平的升级和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多年来,利用自主开发的先进铸造工艺技术先后为我国“神舟”、“天宫”、“三峡”等国家航空航天装备的配套、军工新型武器系统的开发、国内外大型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优质铸件和产品。

未来,依托“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紧密围绕铸造行业未来需求,主要开展高端装备轻合金精密清洁铸造过程应用基础理论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的研究,制修订铸造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铸造专业人才,引领和带动我国铸造行业技术进步,满足我国航空航天、汽车、能源等领域对高端铸件产品和装备急需,提升我国铸造行业技术水平。

本所设有“材料加工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已为国家培养了百余名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名。

专业代码

名称及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8名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302数学二

④ 801金属学与热处理

全日制学术型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5.材料成型与控制、金属材料、材料科学、冶金等相关专业毕业,立志在铸造领域成就事业;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沈阳铸造研究所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校验,以免不能正常报考。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及在学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查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考生用英语自我表述;

(2)结合本科所学专业情况,用英语试谈自己的认识;

(3)用英语回答专家的提问。

3.综合能力测试: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作弊、录音录像、传播复试题目等违规现象,将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结合初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体检结果等确定录取名单。

六、福利待遇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费及住宿费由本所支付。从入学开始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六险二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单身宿舍、通勤车、工作餐补助、奖学金、学术交流等,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含餐补):1500~2000元/月。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报考本所的硕士研究生,研一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学习基础课一年,研二回所做课题。
   3.入学报到后由本所统一安排导师,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不用选择导师。

4.本所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五年期满双方实行双向选择。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05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10022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电    话:024-25869905   024-25852311-390                      

传    真:024-25851306

联 系 人: 王莎、王猛
Email :
ws15909881936@163.com

 


沈阳铸造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解释权归沈阳铸造研究所人事教育处所有。


202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yzb.hit.edu.cn/2023/0918/c8817a327059/page.htm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农业机械领域成立最早、规模最大、专业门类最全的唯一国家级科研机构。中国农机院作为国务院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我国农业机械及相关领域高端人才培养机构。具有雄厚的师资队伍,拥有一批行业知名的专家学者,院士导师2名,国家科技领军人才9名,国家“杰出工程师”3名,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6名,国家农业部岗位体系专家5名。

中国农机院始终秉承推动中国农业机械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历史使命和“播种绿色、收获健康”的发展愿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建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3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饲草料生产科技创新联盟等国家级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长单位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与重大战略起草的依托单位,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

中国农机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总部位于北京奥运村核心地区,毗邻国家高等学府院校,紧邻鸟巢、水立方等双奥场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按“双向选择”就业,择优留院工作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中国农机院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舒适的食宿环境,是青年人求学深造、学以致用、实现理想的国家级院所,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院!

一、报考说明

1、考生学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农机院的考生。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复试或录取过程中考生如不能与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将取消该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

5、请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仔细阅读中国农机院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报名考试

2024年硕士生报名及初试的时间遵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规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根据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硕士专业招生目录

中国农机院机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为械设计及理论、农业机械化工程和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共招收硕士生25名,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学制三年。

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招生人数

统考科目

专业科目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13

农业机械技术与装备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1机械设计

3

特种车辆技术与装备

2

表面工程特种加工技术与装备

802工程力学

4

金属材料特种成形技术与装备

1

自动检测与控制技术

803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3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6

农业机械化工程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二

801机械设计

5

农机智能测控技术

803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1

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6

薯类果蔬加工技术与装备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二

804食工原理

2

食品加工技术与装备

1

油脂油料加工技术与装备

805食品化学

2

智能化农产品加工检测技术装备

803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1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要进行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在读期间待遇

1、学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享受助研津贴、餐补等,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院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公寓;

2、    双向选择就业,择优留院工作,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15      

 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杜老师、柏老师

 话:010-64882504010-64882532

E - mailgrs@caams.org.cn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二四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4cyK_aP-u_NqPtRLddWhA?pwd=3ppq 提取码: 3ppq

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现设有二级学院18个,现有教职工1674人,专任教师1171人,其中正高级190人,副高级442人,博士学位教师426人、硕士学位教师606人;国家级、省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30余人。现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50余人,聘请隆中学者、特聘教授等20余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学校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38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13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近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6项,省部级项目457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86项。年度科研经费突破6000万元;授权专利数量稳居全省高校十强。

学校坚持应用型、综合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襄阳、面向湖北、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交通特色、深度融入区域发展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内涵建设、实力提升、特色彰显为事业发展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等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4年,我校在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教育、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旅游管理、设计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数据更新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参考,详情关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buas.edu.cn/zsjy/tzgg.htm。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由招生学院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3.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类别

学习形式

基本学制

学费

学硕

全日制

3年

0.8万/年/生

非全日制

1万/年/生

专硕

全日制

3年

设计1.2万/年/生

其他0.8万/年/生

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1.2万/年/

设计1.5万/年/生

其他1万/年/生

 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截至学校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类专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没有网上报名者无法参加网上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没有参加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10月上旬-下旬,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湖北文理学院报考点(代码4251)仅接受襄阳地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2.网上确认

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11月上旬)。

2)确认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所在报考点公布的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审核。

3)湖北文理学院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形式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hbuas.edu.cn/zsjy/tzgg.htm查询。

六、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并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4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考核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②综合素质;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

3)体检:考生拟录取后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含各单项);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

cn/zsgs/)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奖助类别

奖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

国家层面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以及委托培养)

国家助学贷款

≤12000元/人/年

符合条件者均可在生源地申请

学校层面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2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8000元/人/年

三等奖

40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

一等奖

2000元/人

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1000元/人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

200-500元/人/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导师风采

http://yjsc.hbuas.edu.cn/info/1098/5440.htm

、联系我们

1.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代码10519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 441053

联系部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刘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 0710-3592707、3616560

Email :yjszsb@hbuas.edu.cn

2.网络联系方式

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企点QQ号):800882099

考生可在企点QQ“自主导航”中,查询各研招学院联系方式,或进入各专业研招咨询群交流。

3.信息查询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湖文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buas.edu.cn/

官方微信号:hbuas yjs

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等请于此网站下载查看:http://yjsc.hbuas.edu.cn/zsjy/zsjz.htm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4年我校在19个学院46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法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集萃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简称“国科大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南京市浦口区联合培养“浦芯精英”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考“浦芯精英”专项计划的考生被录取前须与南京市浦口区辖区内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除具有境外本科学历的考生外,所有考生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PTE成绩不低于50分。

第十三条  录取当年入学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五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二十二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在20243月下旬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十八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十九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三十条  我校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三十一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制与学费

三十二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6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第十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三十四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

三十五条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本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到后通过审核注册中美两校双学籍。

学生第一年在南京邮电大学学习,可在第二年或第三年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后,符合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该校授予相应硕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

四十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四十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章  附则

四十  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4年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学校代码:86209成立于1961年6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大中型舰船主动力装置研制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1983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86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94年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轮机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现有导师32人,已培养研究生百余人

、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1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2-3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及待遇:免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每学年结束发放奖学金。

4、培养方式非定向

招生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代码:082402),计划招生7人。

2、研究方向

01 船舶动力机械气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2 船舶动力机械热力学及热力系统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3 船舶动力机械传动设计及其振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2机械原理。

04 船舶动力机械现代控制技术及其装置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3自动控制原理。

05 涡轮机动力机械装置结构与强度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报考说明: 

1请考生不要跨学科报考招收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学生

2考生复习资料及参考书目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布的相应考试科目的书目及参考大纲。

3哈尔滨市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外地考生确认及考试将在所在院校进行,非应届考生应按照当地的省研究生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考试。

 

单位代码:86209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940280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学校代码:86209成立于1961年6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大中型舰船主动力装置研制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1983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86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94年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轮机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现有导师32人,已培养研究生百余人

、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1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2-3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及待遇:免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每学年结束发放奖学金。

4、培养方式非定向

招生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代码:082402),计划招生7人。

2、研究方向

01 船舶动力机械气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2 船舶动力机械热力学及热力系统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3 船舶动力机械传动设计及其振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2机械原理。

04 船舶动力机械现代控制技术及其装置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3自动控制原理。

05 涡轮机动力机械装置结构与强度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报考说明: 

1请考生不要跨学科报考招收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学生

2考生复习资料及参考书目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布的相应考试科目的书目及参考大纲。

3哈尔滨市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外地考生确认及考试将在所在院校进行,非应届考生应按照当地的省研究生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考试。

 

单位代码:86209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940280


蚌埠医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958年7月,为加快安徽建设,改变皖北地区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局面,国家决定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援建创立蚌埠医学院。学校现为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暨南大学、山东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坐落于淮河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蚌埠,濒临千里淮河,承山水涵养之灵气,传杏林济世之流芳,现有龙子湖校区、治淮校区、宏业校区、淮上校区和高铁校区,占地面积1751.8余亩,是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安徽省首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近6000人(含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1054人,其中教授179人、副教授392人,硕士生导师1172联合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2人,硕士学位的教师644学校有国家杰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60余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教学名师教坛新秀9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特支计划、江淮名医等84人,皖江学者4人聘请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知名学者35名担任特聘教授。现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皖北地区近3000万人口医疗服务任务,辐射淮河流域和周边省份。

学校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176名,硕士研究生2963名(含硕士留学生16人),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一流、品牌)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校高峰(培育)学科、30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级特色专科,4个省级诊疗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平台6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教育厅平台5个,1个国家级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9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人才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2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37项,2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244项,发表SCI、SSCI检索收录论文2471篇,其中在《Science》发表研究型论文2篇;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3部,参编42部,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中华解剖与临床杂志》《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法、德、日、澳、韩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学术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协作关系。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近年来,涌现出“最美列车女孩”林雪、路边救助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老人的薛帅帅、冲下公交施救路边昏倒老人的计星胜、路遇伤者积极施救的周青、“最美列车教师”张静、安徽省道德模范闻仲等众多感动社会的先进人物。中央电视台多次专题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多名师生入选“安徽好人”。

我校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应用心理和生物与医药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经验,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不断提升自身培养水平。除此之外,学校还加大与国内外高水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规模和力度,加强战略合作,完善联合培养协同创新机制,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我校先后与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二十多家培养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毕业生就业率一直是99%以上,而且85%毕业生在“三甲”医院或高校工作,毕业生总体素质较高,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65年来,学校大力弘扬“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精诚为医、团结奉献”的蚌医精神,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传承上二医优良传统,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步凝练出“固本守教、教授施教、传帮带学、反复实践”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出15万余名优秀医药卫生人才,其中既有以刘德培、段树民、陈孝平、王福生、范先群等5名院士为代表的医学领军人才,也有以教育部长江学者卢洪洲、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卜军等为代表的杰出中青年学者和医学管理人才,以及以“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刘晓林为代表的大批基层优秀医务工作者,为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招生说明

(一)招生方式、学习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两种招生方式。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将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质量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1000名,最终招生总计划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招生范围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相关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其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

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有推免资格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名

详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月23-24日。

2.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组织命题,相关要求请参见附表2。

(六)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等相关事宜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七)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和入学报到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及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三、招生奖励政策

1.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拨的名额进行评审,标准为20000元/年/生。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

1)新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其他专业的新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④推免生见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①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40%,奖励金额0.4万元。

②非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70%,奖励金额0.4万元。

所有研究生均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4.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且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推免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5.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标准为300元/月/生,按月发放津贴。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52-3178336、3175107

   真: 0552-3179907

监督电话: 0552-3175027

   址:  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编:  233030

电子信箱: bbmczsk@126.com

注:本招生简章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详见https://zsw.bbmc.edu.cn/info/1006/1682.htm

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6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8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在工程类专业学位中招生300人左右。聚焦国家和产业重大需求,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网上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仅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置单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七)202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八)2024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报名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报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新闻与传播[055200]、英语笔译[055101]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阶段在学校沙河院区安排住宿;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二年级及以后在学校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二年级参加专业实践,不安排校内住宿,三年级在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y.ncepu.edu.cn/zsxx。202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