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招生学科或类别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七、录取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九、学习年限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
十四、其他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下设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2021年、2022年先后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全国15家高校之一),法律硕士(国际仲裁)培养项目(全国20家高校之一)。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名(含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目前教育部尚未正式下达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本简章中所列拟招生人数为各二级学科或专硕点拟招收名额,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符合立德树人根本标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学科或类别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名,具体拟招生计划人数参见下表。
2024年拟招生人数计划表
招生类型 | 招生一级学科或专硕点 | 招生二级学科或专硕类别 | 培养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学 | 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7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17 | ||||
刑法学 | 全日制 | 33 | ||||
民商法学 | 全日制 | 28 | ||||
诉讼法学 | 全日制 | 18 | ||||
经济法学 | 全日制 | 14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9 | ||||
国际法学 | 全日制 | 18 |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全日制 | 8 | ||||
法经济学 | 全日制 | 5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全日制 | 4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全日制 | 7 | ||||
思想政治教育 | 全日制 | 4 |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 全日制 | 10 | |||
传播学 | 全日制 | |||||
公共管理 | 行政管理 | 全日制 | 13 | |||
社会保障 |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律硕士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21 |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17 | ||||
涉外律师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0 | |||
国际仲裁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20 | |||
国际商务硕士 | 全日制 | 11 | ||||
社会工作硕士 | 全日制 | 15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全日制 | 15 | ||||
翻译硕士 | 俄语笔译 | 全日制 | 3 |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7 | ||||
审计硕士 | 非全日制 | 13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 | / | 2 | |||
合计 | 349 | |||||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不限制学科或类别范围)。招生学科或类别目录上所示各学科或类别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不作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学科或类别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补充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持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复试时向我校提交单位书面同意书。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当填写“定向”,填写错误的不能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部分学科或类别的特别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相关通知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错误填写网报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或类别。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发布的同时,将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期间除外)。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2)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范围见附录1。
(二)调剂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学科或类别)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公布。
(三)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和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等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3.复试比例: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拟录取考生和复试考生比例为1:1.2以上。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前述类别考生不加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等处理。
七、录取
依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除特别注明的以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等。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能参评学校的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
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九、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准学习年限为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为三年;法律(法学)、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翻译硕士(俄语笔译、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为两年;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法律-法学)、审计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为三年。超出基准学习年限的学习与其他事项,依照国家与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我校202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基准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学科或类别名称 | 学费(每生/年) | 基准学习年限(年) | |
法律(法学) | 25000元 | 2 | |
法律(非法学) | 23000元 | 3 | |
法律 | 涉外律师(法学) | 25000元 | 3 |
涉外律师(非法学) | 23000元 | 3 | |
法律 | 国际仲裁(法学) | 25000元 | 3 |
国际商务硕士 | 30000元 | 2 | |
社会工作硕士 | 12000元 | 2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20000元 | 2 | |
翻译硕士 | 18000元 | 2 | |
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 58000元 | 3 | |
其他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制度(非全日制或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适用)。并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逐年加大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答辩选拔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3.校长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答辩选拔评定校长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名额为二年级以上研究生总数的千分之三。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万元/年、0.8万元/年、0.4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
5.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录取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学术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元/年、0.2万元/年、0.1万元/年。
6.“锦年奖”学术之星:为挖掘和激发研究生在科研学术等方面的潜力,学校针对研究生群体特设该奖项。获奖人数约在10名左右,并予以资金扶持。
7.海外交流资助:我校还积极为研究生提供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机会,并根据不同项目提供相应资助。
(三)助学贷款
学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为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可参见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工作”有关内容。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等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按流程审批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状况涉及其他评价材料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正式网站为“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主页(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微信公众号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或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众号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寄发。
(三)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校生)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考研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或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众号及时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处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求实楼502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7142
纪委举报电话:021—39225811
图文传真:021-39227143
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是陆军最高学府,地处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于1988年开展研究生教育,199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个军事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其中,国家重点建设学科1个,军队重点建设学科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
一、招生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按军队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五)其他报考条件以军队下达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24年计划招收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战略学、联合作战学、军兵种作战学、军队指挥学、军事管理学、军事训练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及军兵种作战指挥、战时政治工作、军事训练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军队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另行明确。
四、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培养,学制2.5年,其中,课程学习约1年,学位论文工作约1.5年。
(二)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其中,在院课程学习1年,部队综合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1.5年(最后0.5年返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三)非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5年,共7个学期,其中,课程学习2年,第1、2、3、4学期分别入校集中学习1.5个月,总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岗撰写学位论文1.5年。
(四)中级指挥教育与军事硕士融合式培养为非全日制军事专业学位,学制3.5年,前2年入校集中学习2次,每次1.5个月,总时间不少于3个月,后1.5年在岗撰写学位论文。
五、报考程序
(一)推荐审批
考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有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的单位研究审批,依托信息系统,逐级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报考中级指挥教育与军事硕士融合式培养的考生,还须填写《陆军指挥学院融合式培养研究生报考审批表》,由所在学员大队汇总后报教务处。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和报名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完成预报名后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已申请过学历认证的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申请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照“(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提供材料,配合学院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报名信息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上传军装照片。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1.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身份证和军官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送至陆军指挥学院学院教务处。学院将根据“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研招网报名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共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生源调剂、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等事项待军队有关文件下达后另行明确。
七、复习资料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全国统考科目不提供参考书,业务课参考书可凭研招网报名号联系学院教务处获取,公开出版的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购买。复习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列书目。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龙盘路1号陆军指挥学院教务处
邮编:210045
联系人:杨参谋
电话:0501-836221(军)、025-80836221(地)、15365023737(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是在市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 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3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提供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方可报考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 报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包含: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关信息发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制均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学习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医保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完成学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为6000元/生/年外,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生/年。
我校具备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科研奖励、三助岗位、困难补助等制度,给予奖助。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
2. 我校不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3.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部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联络科
学校网址:http://www.cqdx.gov.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cqdx.gov.cn/bmwz/yjsy
E-mail:cqdxxwyjs@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类别 | 学科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 人数 | 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 备注 |
学术学位 | 哲学 | 010101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马克思主义哲学 ④811 西方哲学史 | 同等学力加试: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2.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哲学经典著作导读。 |
理论经济学 | 020101 (全日制)政治经济学 | 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2经济学基础(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1.《资本论》选读;2.经济思想史。 | |
020104 (全日制)西方经济学 | 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政治学 | 030201 (全日制)政治学理论 | 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政治学 ④815毛泽东思想与中特理论体系 | 同等学力加试:1.中国近现代史;2.中共党史。 | |
030204 (全日制)中共党史 | 7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5毛泽东思想与中特理论体系 | 同等学力加试: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 |
030503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学术学位 | 公共管理 | 120401 (全日制)行政管理 | 6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政治学 ④814行政管理学 | 同等学力加试:1.现代管理学;2.行政法学。 |
120404 (全日制)社会保障 | 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专业学位 | 法律 | 035102 (全日制)法律(法学) | 1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1.经济法学;2.诉讼法学。 |
公共管理 | 125200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 | 6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
0101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1.《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9月;
2.《西方哲学史》(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西方哲学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9月。
020101(全日制)政治经济学、020104(全日制)西方经济学:
1.《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1月;
2.《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
030201(全日制)政治学理论、030204(全日制)中共党史: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
2.《政治学导论》(第五版):杨光斌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7月;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
0305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2月。
120401(全日制)行政管理、120404(全日制)社会保障: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
2.《政治学导论》(第五版):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7月;
3.《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
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教育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4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9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方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线下到校学习的方式。
(四)2024级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将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2024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查看https://yz.bua.edu.cn/info/1089/3663.htm
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24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户口;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事业,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应是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的专科、本科毕业学员;
(4)报考人员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和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要求。
具体相关招生专业参照《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标注为▲号专业。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2024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
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相关说明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简章》中列出。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复试时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报考专业未设置加试科目,考生将不能录取(无加试科目成绩),考生只能调剂其他学校或调剂到我校其他相关招收同等学力专业,考生报名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专业。
4、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录取根据2024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分配学院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学费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12000元/生﹒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2000元/生﹒学年。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按学校最新标准):12000元/生﹒学年,基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积极寻求相关政策支持,通过学员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对已经录取的学员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减免,具体减免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一、二、三等各占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月300-600元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其它各类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8)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12000元。
七、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邮箱: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205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24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户口;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事业,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应是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的专科、本科毕业学员;
(4)报考人员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和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要求。
具体相关招生专业参照《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标注为▲号专业。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2024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
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相关说明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简章》中列出。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复试时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且报考专业未设置加试科目,考生将不能录取(无加试科目成绩),考生只能调剂其他学校或调剂到我校其他相关招收同等学力专业,考生报名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专业。
4、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录取根据2024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分配学院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学费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12000元/生﹒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2000元/生﹒学年。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按学校最新标准):12000元/生﹒学年,基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积极寻求相关政策支持,通过学员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对已经录取的学员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减免,具体减免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一、二、三等各占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月300-600元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其它各类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8)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12000元。
七、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邮箱: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205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而产生变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限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取得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同时需要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七)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证明材料应于2023年10月25日之前用顺丰快递至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地址见文末联系方式),内附“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学校和报考点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12月23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公告。
2. 北京工商大学考点为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北工商报考点最终报名确认及准考情况,结合教室资源和考试安全等要求,确定是否增加良乡校区考点。具体详见准考证信息。
3.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和下载。
(二)复试
1.学校不属于自划线高校,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学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5.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6.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7.学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五、调剂
招生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招网公布。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助政策,不安排住宿。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按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政策执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和学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制、学费标准情况请查看《北京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奖助体系
学校以“奖励优良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60%)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助管津贴、助研津贴、临时特困补助)。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具体信息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类奖助学金每年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以入学年份制定的奖助政策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相关文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标准如下表:
全日制 | 新生奖学金标准 | 综合奖学金标准(高年级) |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
A类 (学费10000元及以上专业) | 一等 | 30 | 10000 | 一等 | 10 | 12000 |
二等 | 30 | 8000 | 二等 | 25 | 10000 | |
三等 | 25 | 7000 | ||||
B类 (学费8000元的专业) | 一等 | 30 | 8000 | 一等 | 10 | 10000 |
二等 | 30 | 6000 | 二等 | 25 | 8000 | |
三等 | 25 | 5000 | ||||
C类 (学费6000元的专业) | 一等 | 30 | 6000 | 一等 | 10 | 8000 |
二等 | 30 | 4000 | 二等 | 25 | 6000 | |
三等 | 25 | 3000 | ||||
九、其他
(一)学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五)学校分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入学当年具体情况分配培养和住宿校区,并根据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需要动态调整。
(六)若上级部门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btbu.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102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军为培养新中国急需的兵工专门人才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本科军工高等学校,是共和国“兵工七子”之一,曾用名东北军工专门学校、沈阳工业学院等,先后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工部、中央兵工总局、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等,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2004年更为现名。
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工信部首批“数字智能—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70多年来,学校始终牢记高等教育的使命和责任,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6万余人,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为国防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1788人,其中专任教师1138人,含聘任到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11人;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76人;有双聘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2人;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兴辽英才计划”人选、省学术头雁、省“百千万人才”百千层次、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等129人;获批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7个。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有16个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5个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82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200余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21亿,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7门。现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虚拟教研室5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16个;辽宁省、兵器行业优秀教材14部;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0个;近5年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5项;学生获国家奖93项、发表论文1998篇、授权专利565项。本科生源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规模显著扩大,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近年来,学校针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强化特色,凝练主攻方向,加强人才和团队建设,做强、做大优势领域,科研实力得到明显提高,科研工作实现快速发展,师均年科研经费突破10万元,千万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相继涌现。“十三五”期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20项,授权专利638项,专利转化39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634篇,获批及滚动支持省级创新团队2个、创新平台3个。与东北科技大市场签署工作站合作协议,成为省内首批“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参加并获批的辽宁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1家。建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兵器博物馆等国家级平台,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现代兵器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一、招生说明
(一)2024年,我校拟在16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表一)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为6人,包含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
(二)2024年我校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35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学术学位 | 装备工程学院 | 080100 | 力学 | 10 | 是 |
学术学位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53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51 | 是 | |
学术学位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4 | 是 |
学术学位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1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40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85 | 是 | |
学术学位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6 | 是 |
专业学位 | 085406 | 控制工程 | 101 | 是 | |
学术学位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52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103 | 是 |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9 | 是 |
专业学位 | 085601 | 材料工程 | 76 | 是 | |
学术学位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080204 | 车辆工程 | 14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39 | 是 | |
学术学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 | 是 |
学术学位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602 | 化学工程 | 24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19 | 是 | |
学术学位 | 理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17 | 是 |
学术学位 | 0811J1 | 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 10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25 | 是 | |
学术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5 | 是 |
学术学位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8 | 是 | |
专业学位 | 125300 | 会计 | 52 | 是 | |
学术学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28 | 是 |
学术学位 | 艺术设计学院 | 140300 | 设计学 | 47 | 是 |
专业学位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0 | 是 |
专业学位 | 055103 | 俄语笔译 | 8 | 是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35 | 否 |
合计 | 1095 | 6 | |||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同)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4年9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2023年10月26日前按我校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或核验不合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当符合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网报公告)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我校设计学(代码140300)专业的考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5日(8:30—14:30)进行,时长六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我校除会计(代码125300)专业学位硕士以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会计(代码1253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我校设计学(代码140300)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2024年3月上旬前后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在教育部制定的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核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会计(代码125300)硕士、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七、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录取阶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对于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我校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我校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导师与考生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我校同意后随当年新生一同入学报到。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四)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四)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7。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费1.2万元/年,会计硕士专业学费1.44万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费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68%。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4.三助岗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置分别为校内行政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查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我校将根据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授位标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沈阳理工大学理学院楼B305室
邮政编码:110159
联系电话:024-24686219
传真号码: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体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七)我校会计学院会计学(学术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劳动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社会保障(学术学位),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学术学位)、税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法学院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均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名流程、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动态栏目。
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index.htm。
(三)我校和各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二)考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四)补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三)录取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培养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解决住宿)
(四)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不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和材料,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自愿转接户口关系,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参加就业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未在入学报到时段内提交个人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我校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媒体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以及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等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纪检邮箱:jw@cueb.edu.cn。
九、学制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学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类别 | 专业 | 学制 | 收费标准(全日制) 单位:元 | 收费标准(非全日制) 单位:元 |
学术硕士研究生 | 统考学术型硕士 | 3年 | 8000/年 | |
单独考试专业 | 2年 | 30000/年 | ||
专业硕士研究生 | 电子信息硕士 | 2年 | 12000/年 | |
英语笔译硕士 英语口译硕士 | 2年 | 18000/年 | ||
国际商务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 2年 | 25000/年 | ||
社会工作硕士 | 2年 | 8000/年 | ||
资源与环境硕士 | 2年 | 12000/年 | ||
税务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法律硕士(法学) | 2年 | 10000/年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年 | 10000/年 | ||
金融硕士 | 2年 | 25000/年 | ||
保险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应用统计硕士(含大数据分析) | 2年 | 20000/年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2年 | 18000/年 | ||
工商管理硕士 | 2年 | 68000(全部) | 128000(全部) | |
公共管理硕士 | 2.5年 | 39000(全部) | 42000(全部) |
十一、奖助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我校经重新布局,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
我校奖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科研成果奖学金、“双百奖学金”、“董久昌学研奖学金”六项奖励。其中: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千元、三等奖6千元。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约为80%,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约为60%。
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千元。
科研成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B1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在B2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科研成果奖学金,根据成果级别奖励金额3000-50000元不等。
双百奖学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简称“双百奖学金”)是北京市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所设立的两个奖项,旨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生培养支持力度,打造优质人才后备军。由北京市财政出资设立,每年9月组织开展评审。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万元,我校研究生“双百奖学金”名额按照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董久昌学研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奖励科研能力突出,评定年度内在《经济研究》或《管理世界》等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奖金10000元。
我校助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临时特困补助、贫困生补助四项补助。其中: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分10个月发放。
三助一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管、助研、助教每学期聘任一次,每月补助分别为700元、800元、700元。兼职辅导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月补助为1200元。
临时特困补助:符合我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每年获得1000-3000元一次性补助。
贫困生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每生每月100元补助,每年分10个月发放。
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创新实践、国内外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学术新人计划、扎根实践工程等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500-20000元不等。学校还将资助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实践活动。同时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受邀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予以部分资助。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微信公众平台:cuebyzb
首经贸考研官方QQ咨询群:459654832(1群)
523041264(2群)
128677198(3群)
首经贸推免生QQ咨询群:209415386
校内地址:校本部启铸恭温楼E 210
网址:http://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十四、其他
1、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2、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