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____2024年硕士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如有不畅,凡有意报考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问题,请打电话:010-64960457 13522824861 联系人:姚老师
招生简章及考试科目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可查阅。
招生简章及考试科目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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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唯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8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地热勘查开发研究所、数字核地研究所),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原子能机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创新中心、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3个国际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同时拥有100余(套)国际先进的科研设施设备。先后有5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仪器研制、分析测试与物质检测及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60多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人数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面向全国招生。2024年计划招收12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
五、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详细安排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查询。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八、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科研项目支撑。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九、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董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60457、010-64960412
E-mail:yjsfs9818@163.com
传真:010-64917143
附表1:2024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2024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单位代码:82806 单位名称: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导师 | 拟 招 人 数 | 考试代码及考试科目 | 参考书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铀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构造地质学与铀矿勘查、 铀矿地质 | 蔡煜琦、聂江涛、 郭春影 | 4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分析化学 | 李伯平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2 分析化学 | 《分析化学(第6版上册)》,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地球物理勘查 | 刘祜、吴曲波 | 2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3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 |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刘天佑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
081803 | 地质工程 |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 | 周志超 | 2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4 水文地质学基础 | 《水文地质学基础》张人权著,地质出版社 |
地下工程施工技术 | 马洪素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5 岩石力学与工程 | 《岩石力学与工程》蔡美峰著,科学出版社 |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光谱成像系统、高光谱遥感、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遥感图像智能化处理 | 刘洪成、秦凯、 伊丕源、陆冬华 | 4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6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 |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第二版),赵英时等编著,科学出版社 |
中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5450名和65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2024年硕士招生计划为准),学位类型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6]。
全日制招生专业: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半年申请毕业。
四、拟招生人数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中的招生人数为2023年各二级单位招收统考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我校2024年将继续扩大推免生的接收规模,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国外(境外)学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我校仅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 [045203]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5.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除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外,还应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报考要求执行。
(二)推荐免试的报考条件见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录取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专业学位。
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035102]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4.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 [045203]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人员前置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
(四)单独考试(拟招收35人)
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教材、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授权)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接收的专业主要用于理学[07]、工学[08]、医学[10]等所覆盖的学术学位和代码为[08]、[1053]、[1054]开头的专业学位,具体以研招网公布的报考专业为准。考生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63人)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他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62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其他说明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向我校研招办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未经审核的考生不予进行网上确认。
鉴于招生计划有限和报名人数增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基本分数线可能会出现高于学校对应专业分数线的情况,报名时请谨慎选择。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受规培容量影响,招生规模、规培地点等信息报名前请咨询相关附属医院。
六、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1.我校本科应届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中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二)网上确认
1.选择中南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并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本人图像(免冠素颜证件照)等材料;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应在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研招办审核。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考生入学前应尽量避免改名、更换联系电话等情况,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更改主要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
七、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详见《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3.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中南大学报考点的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新校区。
八、复试
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和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招办及各二级单位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历学位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及学业奖学金
(一)学费(仅供参考,若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标准(元/生·年) | ||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8000 |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哲学类(01) | 8000 | |
经济学类(02) | 14000 | ||
法学类(03) | 10000 | ||
教育学类(04) | 10000 | ||
文学类(05) | 13000 | ||
理学类(07) | 8000 | ||
工学类(08) | 12000 | ||
医学类(10) | 10000 | ||
管理学类(12) | 14000 | ||
艺术学类(13) | 9000 | ||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管理学类(12) | 1251 工商管理(MBA) | 40000 |
1252 公共管理(MPA) | 24000 | ||
1256 工程管理 | 30000 | ||
四、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 全程25.8万 | ||
五、护理学硕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联合举办) | 49000 | ||
备注:1.护理学硕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联合举办): 按湖南省《关于中南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8〕595号)规定标准收取。
2.其他项目:依据湖南省《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学业奖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建立了基于绩效考核及能力评价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校级企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具体的发放比例及标准以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则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csu.edu.cn/)以及中南大学各二级单位的官方网站(发布学院有关研招信息,包括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信息、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复试信息等)。对于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邮编410083。
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是一所办学已有百余年历史的省属高校,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电科首席科学家陆军担任校长。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地处东南沿海、长三角中心腹地,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区位优势独特,产业发达、经济繁荣,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江南文化发源地、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地、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
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博士650余人,全职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9人,拥有国家级特聘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专家1人。
学校拥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省级学科平台15个。近五年学校教师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5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0余项;获省部级(含一级协会)科研奖励80余项,其中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核心区优势、与有色行业联系紧密优势,主动对接长三角地区产业、企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学校正牢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有特色、善创新的综合性大学”的殷切嘱托,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秉承“方正为人 勤慎治学”校训,践行“求是求真求正”校风,勇猛精进、追求卓越,大力实施“1358”战略,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全力以赴创建嘉兴大学,建设有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基本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5年。研究生提前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取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优秀,科研工作突出,达到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3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列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务必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保证在2023年7月底前有效,以免因信息有误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3)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该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考察等。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元/生·学年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生·学年 |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住宿费: 16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 标准 | 比例 | 备注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按当年下达计划执行 | 全日制学生参评,每年一次。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全覆盖 | 全日制研究生,每年按10个月计算。 | |
学业奖学金 | 一年级新生: 学硕:10000元/学年 专硕:12000元/学年 | 100% | 学校对一志愿报考新生一次性额外奖励2000元/生。 | |
一等:12000元/学年 | ≤20% | 二、三年级 研究生 | ||
二等:10000元/学年 | ≤30% | |||
三等:8000元/学年 | ≥50% | |||
专项奖学金 | 学校设立陈省身卓越奖学金;学院、企业或校友设立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10000元。 | 申请制 | ||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 助研:600-1200元/月, 每学年最高10个月 | 全覆盖 | 全日制研究生 | |
助教:每学期最高3200元 | 一定比例 | 申请制 | ||
助管:最高800元/月 | 一定比例 | 申请制 | ||
兼职辅导员:最高8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发 | 一定比例 | 申请制 | ||
经济困难补助 | 用于资助遭遇暂时性、突发性困难(如大病重病)的研究生。 | 申请制 |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额度及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 | 申请制 | ||
2.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学校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出境开展学术交流。
3.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兴政楼243室
邮编:314001
电话:0573-83656666
电子邮箱:yjs@zjxu.edu.cn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
http://yzw.zjxu.edu.cn/info/1220/1635.htm
院系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商学院 | 包老师 | 0573-83642168 | sxy_yjs@zjxu.edu.cn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钟老师 | 0573-83640682 | shxy_yjs@zjxu.edu.cn |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573-83643031 | cfxy_yjs@zjxu.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唐老师 | 0573-85624349 /85624350 | my_yjs@zjxu.edu.cn |
十四、其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全脱产学习。
(二)考生应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 报 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代码085405]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2024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5人,具体数量以上级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
第四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中“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下载附件。
第三章 复 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4年3月。
第七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制 | 学费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601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801 | 电气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9 | 生物医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07 | 仪器仪表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5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6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7 | 人工智能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6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8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09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10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25100 | 金融 | 专业学位 | 2年 | 0.8万元/年 | ||
025400 | 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2年 | 0.8万元/年 | ||
011 | 文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2 | 软件学院 | 085405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4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015 | MEM教育中心 | 125601 | 工程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125300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1.76万元/年 |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制 | 学费 |
012 | 软件学院 | 085405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4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2.2万元/年 |
015 | MEM教育中心 | 125601 | 工程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2.2万元/年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125300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1.8万元/年 |
(二)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制 | 学费 |
017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602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018 |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9 | 化工装备学院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会计(125300)专业按照教学需求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或中央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4000元~8000元不等。
3.非全日制及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校外联合培养:学校与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咨询邮箱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金老师 | 024-25496275 | 1791812920@qq.com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24-25496785 | 327447042@qq.com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朱老师 | 024-25496423 | 195836086@qq.com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冯老师 | 024-25496380 | 2239243599@qq.com |
005 | 管理学院 | 顾老师 | 024-25496552 | 515435623@qq.com |
006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尹老师 | 024-25495230 | 928339921@qq.com |
007 | 人工智能学院 | 郭老师 | 024-25494170 | 1527128333@qq.com |
008 | 理学院 | 李老师 | 024-25496503 | 524752220@qq.com |
009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孟老师 | 024-25496580 | mengmeng800205@163.com |
010 | 经济学院 | 马老师 | 024-25497129 | 1025639825@qq.com |
011 | 文法学院 | 张老师 | 024-25494709 | 10303636@qq.com |
012 | 软件学院 | 彭老师 | 024-25494315 | rjxy_jxb@163.com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贾老师 | 024-25494981 | 20566720@qq.com |
014 | MBA教育中心 | 刘老师 | 024-25497046 | mba@sut.edu.cn |
015 | MEM教育中心 |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王老师 | 024-25496568 | 807749925@qq.com |
017 | 石油化工学院 | 张老师 | 0419-5319274 | 1316459308@qq.com |
018 |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 年老师 | 0419-5319316 | 895653150@qq.com |
019 | 化工装备学院 | 朱老师 | 18809872869 | xiaopingzhu@sut.edu.cn |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QQ群:666497290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五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落实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拟定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对各学院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学院要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研究生教育培养能力、科研经费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以《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细则》为依据,确定我校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于每年3月确定并下达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正式招生计划数,各学院按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3.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4.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9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1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82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订的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材料。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学校预分配计划,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仅供考生参考,具体研究方向待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后再确定。
2.我校原则上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形式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
第十条 学制(学习年限)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英语笔译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
其他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3.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英语笔译学费10000元/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学费20000元/学年,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学费20000元/学年,英语笔译学费12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第十二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0.8万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3.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1万元。
4.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20%)10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50%)6000元/学年,新生可参评。
5.“张晨鼎奖励基金”、“久泰励志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学金。
6.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只有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可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另外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另外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符合我校各专业招生条件和招生政策。
(六)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按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七章 命题
第十四条 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相应科目考试大纲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制。自命题考试科目管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和我校制订的自命题相关要求实施。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五条 初试
1.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六条 评卷
1.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科目试卷。
2.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七条 推免生接收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拟招生计划请查阅《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2.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八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第十九条 调剂方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二十条 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公布。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复试
复试和录取工作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在复试前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二条 录取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办学地点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和准格尔校区。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2024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如“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学”等;个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对本科毕业专业有要求,如:“设计学”、“电气工程”等,考生应在报名时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限于专业学位招生。
4.调剂信息将于2024年2-3月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发布,请拟调剂考生结合相关信息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4年9月前有效。
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我校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
7.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8
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唯实楼318室)
联系电话(传真):0471-6578901
邮 编:010051
查询网址:http://yjsch.imu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解释权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华北科技学院2024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坚定,品行高尚,具有服务国家应急管理事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先进的大国应急管理理念,开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程实践,具备较高综合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及我校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我校初试科目如下:
12月23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204英语二
12月24日上午 302数学二
12月24日下午 801安全系统工程或802 应急管理概论或803 C语言程序设计或804电工电子技术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A区国家线)及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英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内容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七、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拟录取后)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
九、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十、奖助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教育部分配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成绩占入学总评成绩前30%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他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为四档,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档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档为6,000元。
(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导师助研津贴
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硕士研究生业务费
学校每年为每位在校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业务费,供其开展科学研究使用。
(六)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激励其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104
学校名称:华北科技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10-61590653
电子邮箱:yjs@ncist.edu.cn
学校网址:www.ncist.edu.cn
研究生部网址:yjsy.ncist.edu.cn
华北科技学院
2023年9月18日
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
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工商管理(MBA)、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农业、法律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570多人。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招收来自巴基斯坦、赞比亚、贝宁等国家的留学生。作为第一主编单位,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英国朗堡大学、乌克兰国立建筑技术大学联合创办Scopus数据库和ESCI收录期刊World Journal of Engineering。
一、报考条件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以2023年招生规模为基数进行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具体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主动向学校提交学历(学籍)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核验未通过的,视为学历(学籍)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等证书原件内容全面、准确填写批准编号、批准时间、批准机关等关键信息,不得仅填写编号中的数字、省略或简写。
3.网上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安排,复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3-4月进行,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将对报考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3. 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除外]。
六、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 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0.8万元/人/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0.7万元/人/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8万元/人/年;
(4)非全日制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万元/人/年。
3. 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费以省教育厅批复及省发改委备案标准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 研究生奖助: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三助”岗位等,奖助标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河北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hebeu.edu.cn/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anjs.hebeu.edu.cn/zsgz/sszs.htm
研招办通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0310-3969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