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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南京水科院”)始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交通、能源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17年被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承担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的科学研究任务,与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一体化管理,兼作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是全国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

历经80多年的发展,南京水科院已发展成为拥有60多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专业优势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水利科研机构。现设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水工水力学研究所、河流海岸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材料结构研究所、大坝安全与管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农村水利研究所、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大数据与智慧水利研究中心、海洋资源利用研究中心、河湖保护与治理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和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研发机构。建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水科学与水工程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水利、交通、能源行业1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站、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公开出版8种中英文学术期刊。建有南京院本部基础前沿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南京铁心桥水科学与水工程综合实验基地、滁州流域水文及生态环境实验基地、当涂水工程科学试验及科技开发基地、无锡河湖治理研究基地、杭州农村电气化与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基地。

南京水科院专注于水利、交通、能源领域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设有研究生院,是我国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也是我国首家具备专业学位博士授予点的科研机构,现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水利博士和硕士专业学位点,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智慧水利(0815Z1)和现代农业水土工程(0815Z2),并设有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至今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1400余人。清华大学、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在我院设有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基地。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科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78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10人),另有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在河海大学报名。招生规模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免试推荐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三、招生方式

    按照国家规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两种方式进行。

    四、考试招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往届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试时间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

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150分、150 分。

4.复试时间

初试成绩公布后再行确定,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公布。

(四)录取和学制

我院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本科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后,按规定参加体检。学制均为3年。

五、推免招生

    推免招生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政策执行,请考生关注我院推免公告。

    六、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保障条件,设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费优惠收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年。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发放助研费补助,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给予一定的基金资助。研究生宿舍空调、热水器等设备齐全,设有洗衣房,免收住宿费。

    七、毕业生就业

    毕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制度,同等条件可以优先留我院工作,也可申请硕博连读。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6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34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部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学校网址:http://www.***/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

    E-mail:yjsb@***

    联系人:沙老师

    电话:025-85828895

传真:025-85828895


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网上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报考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以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在网上确认后,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全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24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复试录取办法、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注: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哲学6000元/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7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会计硕士13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注: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https://xsc.swupl.edu.cn/gzzd/index.htm)相关文件。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税务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招生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图文传真:023-67258895。


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21年入选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24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3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30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累计70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61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136人次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211人次获得省部级奖励。现有博士生导师167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881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48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对外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2024年我校新增3个交叉学科专业0301J6国家安全法学、0301J7法律与语言、0301J8涉外法治,新增1个目录内学科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共新增4个二级学科专业招生。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的招生专业调整为030107经济法学专业法律与金融研究方向。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2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4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gs.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程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到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范围或知识点),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或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或非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承办,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复试期间,考生应仔细阅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九、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二)专业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翻译培养费为2.6万元/年;新闻与传播培养费为3万元/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1.5万元/年;金融培养费为5.4万元/年;会计培养费为6.9万元/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培养费均为2.5万元/年;公共管理培养费为3.3万元/年。

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5%,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授课地点拟安排在长宁校区,如有调整按学校公布通知为准;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授课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多个研究方向。拟开设法律与金融、公共法律服务实务、国际法与涉外法治、国际金融与法律实务国际经贸法律实务、纪检监察实务、教育法律实务、经济法律实务、律师实务、民商法实务(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民商法实务、商事法律实务、涉外法治、卫生健康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智能法实务等多个研究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另外学校也将根据国家、社会对法硕需求,动态调整研究方向。

目前学校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涉外法治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律师学院、公共法律服务学院等学院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最终各学院培养方向以录取后考生选择和学院公布为准。

法律硕士 (法学) 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在学校国际法学院招收和培养,涉外律师方向学制为3年,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考生直接填报,涉外律师方向招生计划暂定15名,国际仲裁方向招生计划暂定20名。最终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ecupl.edu.cn/)。

(六)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已更名为“政府管理学院”,2024年研招报名时启用,报考该学院时请选择“政府管理学院”。

考取上述学院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学院相关网站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入学报到通知为准。学校实行校内住宿的基础上,鼓励学生走读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拟录取考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小白楼102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咨询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23年9月


2024年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成立于1949年9月,现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和应用机构,是集生物制品产、学、研、销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第一批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作为最具代表性的生物医药龙头企业之一,70多年来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始终秉持“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理念,肩负国资央企的社会责任,致力于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可及、高品质的国产疫苗和治疗药物致力于发展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科研成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一批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先后承担并完成国家“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攻关任务,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国家科委(科技部)、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创新型企业”、“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荣誉,连续多年荣登《中国药品研发实力排行榜》生物药前列。

目前主要产品为各类人用疫苗,“上生”品牌系列产品在行业内享有很高声誉。目前在研项目20余项,有10余项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拥有39项国际国内发明专利。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新药开发已从国内创新向国际创新迈进,长期以来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学术交流及合作关系,促进了专业领域学术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研究生培养方案: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教委对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实验课程训练、论文选题开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一整套严格的培养体系和管理办法,通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程序,有效保证了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性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共三年,六个学期。第一、二学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并在此期间逐步熟悉各类实验技能和课题研究要求,第三至第六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结合论文设计和课题研究的要求,有序开展文献检索、综述撰写、论文选题及开题、课题研究、毕业论文撰写、进行论文答辩等。

培养特点和优势: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已形成了新型疫苗、单克隆抗体药物和基因工程重组治疗制剂等协同并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转化的架构。研究生选题紧密围绕学科发展方向,聚焦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探索,同时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持续提升研究。着重强调培养研究生科研思维,以及处理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开发的攻关思路及能力,毕业后能快速开展研发工作,成为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学习和科研环境、配备相关资源和条件,提供完备的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身心健康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优秀的高素质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病原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技术类相关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从事于生物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将不能录取。

研究生福利待遇

1、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在读期间由本单位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学生经综合考核合格,第一学年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的津贴,第二、三学年根据课题研究阶段性考核情况,将再给予发放一定的实验室津贴。

2、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和相关配套设施,在学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并由本单位专属部门统一管理。

3、 原则上禁止学业延期。逾期则本单位不再承担培养费用、研究生津贴等相关费用。

2024年招收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收人数

参 考 书

100103

病原生物学

10

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指定,教育部教育考试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西医综合。

071010

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

《医学免疫学》

《医学免疫学》第9版,曹雪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7月出版。
《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第4版,王镜岩、朱圣庚、徐长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2月出版。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报 考 方 式: 具体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 021-62800991

联  系  人: 王老师

E-MAIL:wangli47@sinopharm.com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杭州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医学院校,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医学院,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于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办学条件:现有临安、滨江、黄龙三个校区,青山湖科创中心和滨江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国家新药安评中心)。学校占地1456.26亩,校舍建筑面积38.21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6亿元,建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全文资源等20余种国内外权威专业数据库;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4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两百家。

 

师资队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0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5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等80人次。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省最美教师等14人,全国、全国科技系统、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8人。

 

学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共11825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卫生、药学、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肿瘤科、普通外科学、临床护理学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为省一流学科(A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4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B类);有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群。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

 

人才培养: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涌现出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德艺双馨、甘于奉献、广受赞誉杰出校友。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日趋广泛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六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排名中连续六年名列前三。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研究、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数智化康复装备),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等18个科技服务平台。近五年(2018−2022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29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35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15项,国家授权专利923项,在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年均公开发表论文超过500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南威尔士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罗马尼亚瓦西里戈迪什西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推动学生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搭建教师海外进修平台,引进来自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教授,促进学校师资国际化发展;不断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南加州大学等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签署了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合作备忘录,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发展目标: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杭州医学院正紧紧围绕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坚持教育初心,潜心立德树人,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服务基层和卫生健康一线,为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家国情怀、开放视野和求真博爱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建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医教研协同、产学研用一体,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在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贡献杭医力量。

 

研究生教育概况

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长期以来,作为浙江省唯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省属科研院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毛江森院士、桑国卫院士等著名专家的领衔指导下,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优势领域精英化、小规模培养硕士研究生。截至20239月,在读硕士研究生650人。

杭州医学院继承和发展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2019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将杭州医学院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成建制合并,组建新的杭州医学院。2022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及相应硕士点转到杭州医学院。新的杭州医学院在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基础上,全面整合发挥两院及附属医院优质资源,抓紧布局推动优势学科发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得到全面快速提升。

学科实力不断提升。学校获批十四五省一流学科(A类)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省一流学科(B类)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省医学重点学科群2个。病原分子生物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学、实验动物基因工程学、药学、临床病理学、普通外科学(肝胆胰)、实验诊断学等厅局级重点学科17个。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2021年,我校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基础上,成功增列药学、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附属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拟建4个博士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同时,学校依托一流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资源,抓紧培育增列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等硕士点。

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加强。建有实验动物和安全性评价、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等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以及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和数智化康复装备等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此外,建有WHO蠕虫病研究合作中心、WHO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国家食药局药物GLP中心、国家卫生部定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等数十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校院合并后,导师队伍迅速壮大,导师数量从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55名增加至现有416名,包含院士、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来自附属医院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不断加强各学科对外拓展和合作,发挥产学研协同培养优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保障体系不断提升。院校合并后,我校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整体实现转型升级。2019年底成立研究生处,2021年初改设研究生院并增设三个二级管理机构:招生与培养办公室、学科学位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22年正式发文推进研究生教育校院二级管理。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教学管理等研究生教育体系制度50余项;开设研究生课程93门;同时,研究生教室、公寓、食堂等提升工程迅速推进,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同时有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毕业生进入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西湖大学、中山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迄今培养的优秀毕业生,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生物医药企业等,一大批毕业校友已经成为知名学者、科研骨干、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

优良的培养传统,优秀的导师队伍,创新的培养模式和良好的培养环境,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努力输送更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为推进博士单位”、医科大学建设和综合实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和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6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须于202310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按要求寄送至我校。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202310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校。

 

二、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相应英语水平成绩情况,格式为【大学英语XXXX分】。

2.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籍学历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区、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4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时须包含高中以上学习经历。

 

三、资格审核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将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学术水平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国家统一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成绩。

 

五、复试、调剂与录取

(一)基本要求

考生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综合素质等。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产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方向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三)时间地点

一般为2024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

我校某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适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我校会采取面谈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待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公示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经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校学习。

 

六、招生规模与类别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7名,具体培养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专业方向等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生;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1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年(不超过总人数的20%),在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产生,二等奖学金8000/年,奖学金覆盖率100%

2.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年(占总人数的20%),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年(占总人数的30%),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年(占总人数的50%)。

研究生三助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发放,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根据社会企业捐助的实际情况,为就读期间产出优秀科研成果,或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企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研究生特殊资助

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予以补助。

绿色通道

我校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抵扣学费等多种绿色通道入学保障机制,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相关事项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为5年。

(二)毕业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23届初次就业率为90%。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为: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食品企业、境内外升学等。

(三)培养情况

一年级研究生理论授课地点将根据学校安排,集中设置于临安校区、滨江校区或黄龙校区,后续科研锻炼主要安排在黄龙校区,部分研究生将根据导师实际需要安排在临安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不同校区及培养单位。

(四)住宿情况

我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相应培养计划进行安排,如上所述,主要安排在临安校区、黄龙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

(五)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统一规定,开展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作详细说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约定执行。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考试科目邮购书籍业务。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更多招生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hmc.edu.cn

 

九、咨询、申诉方式

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8215565

联系人:曾老师

微信公众号: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学校研招网:https://yz.hmc.edu.cn

咨询邮箱:yanzhao@hmc.edu.cn

申诉邮箱:gs@hmc.edu.cn


杭州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医学院校,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医学院,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于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办学条件:现有临安、滨江、黄龙三个校区,青山湖科创中心和滨江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国家新药安评中心)。学校占地1456.26亩,校舍建筑面积38.21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6亿元,建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全文资源等20余种国内外权威专业数据库;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14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两百家。

 

师资队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0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5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等80人次。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省最美教师等14人,全国、全国科技系统、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8人。

 

学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共11825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卫生、药学、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肿瘤科、普通外科学、临床护理学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为省一流学科(A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4个学科为省一流学科(B类);有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2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群。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

 

人才培养: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涌现出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德艺双馨、甘于奉献、广受赞誉杰出校友。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日趋广泛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六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排名中连续六年名列前三。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研究、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数智化康复装备),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GLP认证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等18个科技服务平台。近五年(2018−2022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529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35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15项,国家授权专利923项,在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年均公开发表论文超过500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南威尔士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罗马尼亚瓦西里戈迪什西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推动学生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搭建教师海外进修平台,引进来自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外籍专家教授,促进学校师资国际化发展;不断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南加州大学等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签署了血吸虫病防治研究合作备忘录,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发展目标: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杭州医学院正紧紧围绕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坚持教育初心,潜心立德树人,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服务基层和卫生健康一线,为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家国情怀、开放视野和求真博爱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建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医教研协同、产学研用一体,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浙江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在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贡献杭医力量。

 

研究生教育概况

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长期以来,作为浙江省唯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省属科研院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毛江森院士、桑国卫院士等著名专家的领衔指导下,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优势领域精英化、小规模培养硕士研究生。截至20239月,在读硕士研究生650人。

杭州医学院继承和发展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2019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将杭州医学院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成建制合并,组建新的杭州医学院。2022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及相应硕士点转到杭州医学院。新的杭州医学院在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基础上,全面整合发挥两院及附属医院优质资源,抓紧布局推动优势学科发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得到全面快速提升。

学科实力不断提升。学校获批十四五省一流学科(A类)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省一流学科(B类)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微创外科、生物医药等省医学重点学科群2个。病原分子生物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学、实验动物基因工程学、药学、临床病理学、普通外科学(肝胆胰)、实验诊断学等厅局级重点学科17个。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等21个本科专业。2021年,我校在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基础上,成功增列药学、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附属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拟建4个博士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同时,学校依托一流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资源,抓紧培育增列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等硕士点。

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加强。建有实验动物和安全性评价、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内分泌腺体疾病诊治研究、生物标志物与体外诊断转化等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以及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新型疫苗、检验诊断关键技术和数智化康复装备等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此外,建有WHO蠕虫病研究合作中心、WHO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国家食药局药物GLP中心、国家卫生部定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等数十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校院合并后,导师队伍迅速壮大,导师数量从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55名增加至现有416名,包含院士、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以及来自附属医院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不断加强各学科对外拓展和合作,发挥产学研协同培养优势,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保障体系不断提升。院校合并后,我校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整体实现转型升级。2019年底成立研究生处,2021年初改设研究生院并增设三个二级管理机构:招生与培养办公室、学科学位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22年正式发文推进研究生教育校院二级管理。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教学管理等研究生教育体系制度50余项;开设研究生课程93门;同时,研究生教室、公寓、食堂等提升工程迅速推进,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同时有一批优秀的研究生毕业生进入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西湖大学、中山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迄今培养的优秀毕业生,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生物医药企业等,一大批毕业校友已经成为知名学者、科研骨干、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

优良的培养传统,优秀的导师队伍,创新的培养模式和良好的培养环境,为研究生的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努力输送更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为推进博士单位”、医科大学建设和综合实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和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6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须于202310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按要求寄送至我校。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202310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校。

 

二、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相应英语水平成绩情况,格式为【大学英语XXXX分】。

2.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籍学历信息,否则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区、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4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4.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时须包含高中以上学习经历。

 

三、资格审核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复试前我校将组织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学术水平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国家统一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成绩。

 

五、复试、调剂与录取

(一)基本要求

考生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综合素质等。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产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方向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三)时间地点

一般为2024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

我校某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适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我校会采取面谈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待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公示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经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校学习。

 

六、招生规模与类别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97名,具体培养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专业方向等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4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生;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1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年(不超过总人数的20%),在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产生,二等奖学金8000/年,奖学金覆盖率100%

2.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年(占总人数的20%),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年(占总人数的30%),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年(占总人数的50%)。

研究生三助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发放,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研究生企业奖学金

根据社会企业捐助的实际情况,为就读期间产出优秀科研成果,或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企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研究生特殊资助

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予以补助。

绿色通道

我校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抵扣学费等多种绿色通道入学保障机制,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八、相关事项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为5年。

(二)毕业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近五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23届初次就业率为90%。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为: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食品企业、境内外升学等。

(三)培养情况

一年级研究生理论授课地点将根据学校安排,集中设置于临安校区、滨江校区或黄龙校区,后续科研锻炼主要安排在黄龙校区,部分研究生将根据导师实际需要安排在临安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不同校区及培养单位。

(四)住宿情况

我校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相应培养计划进行安排,如上所述,主要安排在临安校区、黄龙校区、滨江校区、附属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

(五)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我校统一规定,开展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作详细说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约定执行。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考试科目邮购书籍业务。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更多招生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hmc.edu.cn

 

九、咨询、申诉方式

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8215565

联系人:曾老师

微信公众号: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学校研招网:https://yz.hmc.edu.cn

咨询邮箱:yanzhao@hmc.edu.cn

申诉邮箱:gs@hmc.edu.cn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自动化院)创建于1973年,是中央直属科技企业。2006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自动化院是我国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是具有较高科技水平和较强实力的综合性工业自动化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科技企业。

自动化院拥有高素质的科研队伍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70余人;拥有国家批准的“混合流程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制造流程优化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冶金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自动化院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是我国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后,首批招收研究生和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科研院所之一。现已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2个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与钢铁研究总院联合招收博士生,2001年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

自动化院具有师资结构合理,实验设备完善齐全,具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本院攻读学位!

自动化院2024年招收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二个专业硕士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自动化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

自动化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助学金(2500元/月)、课题补助(≥1000元/月,进入课题组后发放),以及优秀奖励。毕业后可择优留院工作。

自动化院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其它规定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自动化院的北京考生选择报名点为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代码为:1176。京外考生必须在当地省市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计划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电气工程

(0808)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2电路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1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801自动控制原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80233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72号

邮政邮编:100071

E-mail: zdhy_yjsb@126.com

 


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A类)。学校具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是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全国五所大学之一,曾是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全国百所大学之一。

底蕴深厚,行稳致远。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建国初期。1951年至1953年,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历经五十载,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管理。上世纪60年代,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曾升格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三校均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0年3月,三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两区办学,资源丰富。学校现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4.2万㎡,建筑面积32.7,仪器设备总值4.6亿元,馆藏文献总量442.3万册(种),中外文数据库1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1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个。

强化学科,精进专业。学校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1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全部进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客观评价排名前30%,且全部进入全国校友会排名前50%。设有22个教学机构,4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工程造价),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1个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CDIO试点专业,1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资源勘查工程),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5年,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

立德树人,精育英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治校方略,面向基础工业行业,服务吉林、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筑、水利、电力、地质、机械等基础工业行业培养立德为先、身心两健、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6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50%以上就业于大中型国企。涌现出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首席科学家)、国家水利部原部长鄂竟平、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中国文联原副主席段成桂(伯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黄金指挥部少将苗树茂等八位省部级领导干部,还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裴向军、“全国劳动模范”柴永征、曹玉兰、“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全国十佳最美地质队员”郭俊华等一大批杰出校友。学校在全国各地建立了39个校友会,同时在俄罗斯、英国、巴基斯坦等国家建立了海外校友会,校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名师荟萃,学高身正。学校党委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定位,持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高层引领、团队集成、教工一体”的思路,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65人,其中,正高级149人,副高级369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青年托举人才等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178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3人。60余人被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矢志创新,服务社会。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与吉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属10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产学研用合作。建有29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方向独具特色,在省内优势明显。承担多项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世界自然基金会等高水平科研项目。近5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专利奖35项,为企业累计创造经济效益20亿余元。设计研究院、吉林应急管理学院、BIM技术产业学院、吉林省建设发展研究院、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学院发展势头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泛交流,合作共赢。学校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美国宾州滑石大学、日本武藏浦和日本语学院、德国卡塞尔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学校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与身心塑造、道德养成与情怀涵育、价值观培育与科学方法培养,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秉承“明德致远、笃行务实”的校训,传承“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近5年,学生国家及省部级学科竞赛奖3108项,获批国家及省级大创项目640项,发表论文590篇,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275件。近6“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奖总数和奖牌总数吉林省第1名,7名学生获吉林省“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全国高校优秀网络通讯站”“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数项荣誉。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长春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追求发展新高度、增强发展新动能,以“新工科”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化特色为核心、以人才队伍为关键、以重大平台为支撑、以开放办学为路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塑造形成高素质队伍、高效率机制、高水平管理、高活力氛围,继续保持为基础工业行业服务的办学特色,为建成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土木水利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221~280人(实际招生人数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学制为3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我校研究生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专业名称: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

下设16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2)水工结构工程

13)水利水电工程

14)水土资源与环境

15)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16)水力发电系统监控与能源综合利用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其他要求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3.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的类别、标准及覆盖面见下表:

          研究生奖助体系类别及标准

序号

类别

奖助对象及覆盖面

奖助标准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20000/


2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学年

10个月发放

3

学校

学业奖学金

100%

一等15%

10000/·学年

一年级末主要参考理论课学习成绩。

二年级末主要参考实践环节成绩。

二等65%

8000/·学年

三等20%

6000/·学年

4

学校

校友奖学金

鼎慧奖助学金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奖学金

北京华银产学研合作基金奖助学金

3000-5000/·学年


5

学校

三助岗位

本人申请,根据岗位需要设置

30-80/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b2.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  80578808

电子信箱:115393452@qq.com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与国家文件不符时以国家文件为准。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