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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类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 27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5.美术与书法专业初试考试要求:考试科目代码为521、522、523考试时间6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24考试时间3小时;以上科目考试时考生需自备画板和画具,具体要求见我院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6.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8.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

9.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10.我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我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合作与交流,目前我院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4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9期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活动。学校与英国约克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伯恩茅斯艺术大学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教学、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2024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62人,在录取阶段,我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院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报考我院艺术学各专业方向(除艺术创作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理论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院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研究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2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济学管理学、文、法艺术学、农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9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林业、设计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智库12。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拥有辽宁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7个。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3项,二等奖32项。

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70%、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95%,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辽宁省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140多人次

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4年2019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20年再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学校还获得辽宁省新时代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类型、专业拟招生人数

(一)学术学位全日制

1 学术学位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

人数*

003民族学

一级学科

030400

民族学

01民族学

11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11

03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11

04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14

小计

47

004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083600

生物工程

01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15

02食品生物工程

14

03化学生物工程

15

04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14

小计

58

合计

105

注:1.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

2.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04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生命科学学院,04环境与资源学院。

(二)专业学位(全日制)

2 专业学位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及名称

拟招生

人数*

005电子信息类别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3

085404计算机技术

48

085406控制工程

43

085410人工智能

62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71

小计

257

006国际商务类别

025400国际商务

01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

8

02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

10

03“一带一路”与

自贸区商务

12

小计

30

007材料与化工类别

085601材料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6

085602化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小计

22

008生物与医药类别

086000生物与医药

01精细化工与药物制造

15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5

086003食品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4

小计

44

009林业

类别

095400林业

01森林资源培育

16

02森林保护与管理

5

03生态环境保护与

生态修复

13

小计

34

010设计

类别

135700设计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2

合计

409

注:1.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

2.电子信息类别牵头培养单位:085401、08541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85404、08541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85406机电工程学院;国际商务类别牵头培养单位:国际商学院;材料与化工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生命科学学院;林业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环境与资源学院;设计类别牵头培养单位:设计学院。

3.电子信息类别、生物与医药类别、林业类别各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拟招生人数6人。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规定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并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网报公告要求上报相关证明材料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24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上线考生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十章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学校将在拟录取后和入学后分别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十章相关规定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十二章相关规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gd.dlnu.edu.cn/zs/)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8〕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3 各学科(类别)学制及学费标准

学科(类别)代码及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生·年)

0304民族学一级学科

3

7000

0836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3

7000

0854电子信息类别

3

8000

0254国际商务类别

2

12000

0856材料与化工类别

3

8000

0860生物与医药类别

3

8000

0954林业类别

3

8000

1357设计类别

3

15000

注:1.学生宿舍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2.各学科(类别)学费、住宿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3.新生入学前将另行通知校区安排。

十一、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学金比例约为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60%,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20〕4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

人:霍老师、王老师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址:https://gd.dlnu.edu.cn/zs/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4 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学科(类别)、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0304民族学一级学科

王老师

0411-87935640、87189423

0836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许老师

18842604448

085401新一代电子

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贺老师

0411-87565690

085404计算机技术

刘老师

0411-87557259

085406控制工程

葛老师

0411-87557396

085410人工智能

刘老师

0411-87557259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贺老师

0411-87565690

0254国际商务类别

李老师

0411-87557202

0856材料与化工类别

李老师

0411-87402589

0860生物与医药类别

许老师

18842604448

0954林业类别

李老师

0411-87652536

1357设计类别

王老师

0411-8765619113214225295

注:考生需了解专业情况、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专业内容可拨打各学科(类别)、专业咨询电话。

、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出台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以政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四)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北京市拥有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2023年建成启用北航杭州国际校园。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北航杭州国际校园,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双红桥街166号邮编:311115不同招生单位专业,学制范围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分别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有关规定派遣。

第三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校和招生单位分层管理体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和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工业信息化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解决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

各招生单位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招生单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组织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复试录取

第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师资条件及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发布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具体见当年相应文件)。

第八条 考生体检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号)文件要求。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奖助等详细信息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电子信箱:yzb@buaa.edu.cn,申诉及咨询电话: 010-82317637。

 


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欢迎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学科和专业招生人数为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人数(由于教育部2024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开学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单独考试: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工程管理125601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

2、报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方考试院、招生单位、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设计与艺术学院135700设计(专业学位)05方向实验艺术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报名时间:2023108-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924-27日每天9:00-22:00

4、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计划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相应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9)强军计划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为:光电信息工程(085408)、控制工程(085406)、兵器工程(085506)。

10)除强军计划外,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要求,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军官(警官)攻读研究生。

11)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1223-24日。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要求和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考生须在20243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所有学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七、学制

详见附件。

八、其它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4、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5、录取为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以及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提供宿舍。

九、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010-68913781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

微信公众号:BIT_grad_yz



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经过多次调整、易名,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院校,1980年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

我校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校目前有艺术学、设计学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包含美术与书法、设计两个培养领域。2024年我校中国画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实验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共有3个研究方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5个研究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津美书院20名导师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美术学院。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3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4人(含推免硕士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校官网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高职高专毕业后已进修两年或两年以上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进修证明),经我校认定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2024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报名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月810月25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美术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津美书院除外)。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凡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允许选择天津”--“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1238凡未按我校要求选择报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试本人承担。

10.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研招网报考费一律网上支付。未进行网上支付或支付不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预计2023年11月初左右进行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照片、身份证、学历(学籍)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如网报时学历(学籍)未通过认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时间:202312月23—24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天津美术学院(关于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说明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注:各研究方向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登录我校官网下载打印《初试通知单》。《准考证》、《初试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初试通知单》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安排及要求将于2024年3月下旬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公布。

1.时间:初定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2.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录取

1.我校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考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所有考生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3000元/学年。

八、信息公开

一)我校在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在网站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四)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教育部及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五)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和试卷。

(六)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http://www.tjarts.edu.cn

单位名称: 天津美术学院

单位代码: 10073

  :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邮政编码: 300141

电话传真: (022)26241719 

联系部门: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2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河南省高校唯一世界30强学科;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并实施本硕、硕博连读人才培养,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9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8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32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等69个。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已成为国家煤炭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事项等情况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3年硕士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我校继续招生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其前置学历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学业限定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核验,具体时间由我校规定

原则上我校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非全)、工商管理(125100,非全)、公共管理(125200,非全)。如上述专业生源不足,则视具体情况进行调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请咨询军队相关部门。

)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其前置学历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此类考生如跨学科、门类报考则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生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能够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CN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有同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

1.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及我校相关报名要求和条件,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将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2.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 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4. 考试工作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此证将作为复试和录取报到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31223日至24(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5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3日下午外国语;

12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25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四、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执行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及各招生学院的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会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在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具体复试细则详见我校后期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五、调剂

我校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届时,请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期将会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详见明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将严格审定考生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制均为3。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形式在学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小集中方式到校学习,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在学校住宿,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 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人;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2万元/·人;金融、会计、教育专硕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2000/·人。其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人。具体以省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学费按在学实际年限分学年缴纳。

2. 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000/学年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多类型资助。

3)学校鼓励各培养学院、学位点、平台积极创造全日制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全日制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5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0元。

、校区

    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在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

、特别提醒

1.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hsi.com.cn))及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教育专业学位硕士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增设全国统一命题科目(333教育综合)

3. 我校复试不破格。

4.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中国教育在线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6.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级现行政策执行。

7. 本简章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执行。

、其他

1. 招收的推免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50%,拟招收推免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网站为: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adge.hpu.edu.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

3. 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来函、来电或发邮件,与我校研招办及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电话:0391-3987234

各招生学院电话:见《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纪委信访电话:0391-3987239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


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等信息,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院校信息)或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习年限、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我校内部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八)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十)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成立于1957年,原名山西省中医研究所·山西省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历经60余年的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山西省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设有30个住院病区、2个分院、东山科教园区1个产业园区,88个特色专科门诊,94个临床、医技、药学及相关科室,3个诊疗中心编制床位1658张,实际开放1309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4个和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3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培育项目2个。全院占地面积8.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4万平方米

197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截止目前,拥有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中医专业硕士授权点。2014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山西省首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四不变”原则,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方针渗透到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秉承“善仁、精医、传承、致远”的院训,广纳全国各高校优秀考生。

我院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招生类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1008”,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初试

 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学术学位: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考试范围

    698

    中医学术综合

 中医基础理论  方剂学 中医内科学

    611

    中药综合

 中药学 中药化学 分析化学

五、复试要求及内容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资格认定合格。

 3、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试: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命题;

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口语、听力测试;

3)临床技能考核;

4)面试。

六、调剂与录取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各学科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

3、未在比例内的考生可在相同或相关专业内调剂。

4、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5、思想政治资格审查合格。

七、单位代码:87401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八、请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官网”查询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九、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入学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可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及助学金

1、学费标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生800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院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200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评比发放。

    国家助学金:6000//年。

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标准等参见评比细则。

 

 

通讯地址: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生部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邮政编码:030012

 E-mail:  yjsb6071311@163.com

电话:0351—4669155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拟招生人数

100800中药学

 

01中药复方药理研究

刘光珍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1

中药综合

1

02中药作用物质基础及作用机理研究

郝旭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1

中药综合

1

03中药化学与分析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1

中药综合

1

04临床中药学及中药质量控制研究

王世伟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1

中药综合

1

05中药功效物质基础及机制研究

吉海杰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1

中药综合

1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01肝纤维化分子机制研究

王晓玲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02结直肠癌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研究 

侯佳宜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03中药及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制

李媛媛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01中西医结合肿瘤病防治

刘丽坤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02肺系疾病的临床研究

薛晓明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03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方法与规律研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04中西医结合治疗胸外科疾病的研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98中医学术综合

1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拟招生人数

 

 

 

 

 

 

 

 

 

 

 

 

 

 

105701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01心血管疾病的研究

牛天福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脾胃病研究

苏娟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3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研究

王文革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4内分泌及代谢疾病临床研究

刘照峰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5内分泌代谢疾病临床研究

郭俊杰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6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的临床研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7肾病研究

高艳霞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8肾病临床研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9脑病防治临床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中医药防治脑病的研究

焦黎明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1中医脑病研究

李宝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2脑病的临床研究

赵保东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3中医内科疾病研究

李庭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4疑难病研究

胡兰贵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5肝病的临床研究

李怀长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6肿瘤疾病的研究

郝淑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7风湿免疫性疾病的临床研究

赵剑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5702中医外科学

(专业学位)

01中医药防治皮肤疾病的临床研究

王建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普外科疾病研究

张有福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3乳腺疾病的临床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4普外科疾病研究

李志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5肛肠疾病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6胸外科疾病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5703中医骨伤科

(专业学位)

01骨关节疾病的临床研究

李建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骨疾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路博丞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5704中医妇科学

(专业学位)

01中医药治疗不孕症的临床研究

张晋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中医药防治妇科内分泌疾病的临床研究

张淑芬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5707针灸推拿学

(专业学位)

01腧穴的配伍及临床应用

赵立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通督正脊术的临床应用与研究

李建仲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01中西医结合肾病研究

刘光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2中医药防治消化系统疾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3中西医结合治疗炎症性肠病基础及临床研究

王俊平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4中西医结合治疗消化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冯五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5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疾病的临床研究

王晞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2

06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病研究

李宜放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7肿瘤微创治疗研究

申东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8代谢病的中西医诊疗

冯玛莉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

09营养不良疾病研究

秦文君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