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暂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3年硕士生计划编制2024年招生计划。统考生招生计划因实际录取推免生、医学长学制转段生等因素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最终各类别招生计划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024年我校拟安排6个一级学科(涵盖1002临床医学、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11护理学等27个学术学位型专业)和5个专业领域(涵盖1054护理、1056中药、1057中医、1051临床医学、1058医学技术等16个专业学位型专业)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27人,含医学长学制5+3转段(约150人)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2人)。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数,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结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的各类考生(统考生、推免生、长学制转段)人数以最后招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的学历及毕业专业等需符合报考的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要求;同时根据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条件选择相应专业报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医学长学制5+3转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条件,均详见我校相关公告。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网上报名有关要求、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及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公告。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或录取。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4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护理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药事管理学专业、学术学位)、中药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02临床医学等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选用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等全国统考科目。具体科目名称及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24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将对考生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具体要求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八、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考生体检工作。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审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入学注册
2024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2024年9月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 、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培养校区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中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指定的中医、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105710、105109专业需在指定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
十四、学费
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目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2024年如遇学费标准调整,按照审批后标准执行。
十五、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和资助具体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文件。
十六、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七、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申诉电话:(0591)22861314(纪委监察监督部门)、(0591)22861321(研招办)
2.研招办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刘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网页:https://yjsy.fjtcm.edu.cn/
邮箱:2006027@fjtcm.edu.cn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审计硕士学制为2.5年,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学制为3年。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0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报名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制订本校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办法及细则。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在西京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三)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笔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外语水平测试,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八、体检
考生在被我校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西京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住宿费。机械、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元,审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30000元,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31000元。住宿费四人间每生每年4200元。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概况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按条件评选;
2.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按相关政策发放(100%覆盖);
3.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按条件评选;
4.新生奖学金:每人10000元/20000元,按条件评选;
5.西京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0元、8000元、4000元,按条件评选(100%覆盖);
6.学科竞赛奖励、科研奖励、英语六级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评优评先奖励等,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
注:未调学籍档案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2715,考点代码:6146
单位名称:西京学院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联系部门:西京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9-84190900
联系人:牛老师
西京学院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b.xijing.edu.cn/
E-mail:yanjiushengbu@xijing.edu.cn
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西京研究生”
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今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各学科发展实际进行适当增减。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目前所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②参加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课程学习并修完5门及以上主干业务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近两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综述)1篇及以上。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按照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报考,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且符合相关专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考生,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麻醉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麻醉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儿科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儿科学、妇产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中医类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中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3.药学专业仅招收临床医学或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药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4.本科为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理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须按我校招生目录报考相同专业或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5.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成人本科、自考本科以及通过网络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只可报考与目前所从事专业相同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收服务期内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接收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一)至(三)条规定。其他要求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综述)杂志封面页、正文页或提供本科进修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及目前所从事专业岗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照片发送至邮箱yjsy@nxmu.edu.cn(邮件命名格式: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姓名+网上报名编号)。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按规定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要求上传认证证明材料。
9.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确认。
(四)考生应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资格审查。①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凡初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原件,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法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调剂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接收公告。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和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且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收费标准、奖助体系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执行,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均为8000元/学年。
(二)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外,我校还将通过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推免生奖学金、孙涛科技创新奖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违纪处罚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及注意事项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三)依据国家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十、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宁夏医科大学 单位代码:10752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网址:http://www.nxmu.edu.cn/yjsy/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详见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1.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附: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名称 | 联系方式 |
第一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0951-6744022 |
基础医学院 | 0951-6980100 |
公共卫生学院 | 0951-6980141 |
中医学院 | 0951-6880526 |
护理学院 | 0951-6880519 |
口腔医学院 | 17395095082 |
药学院 | 0951-6880692 |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 0951-8897210 |
宁夏少数民族医药现代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571 |
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 0951-6980187 |
研究生培养基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 021-50670650 |
第二临床医学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 0951-6192223 |
第三临床医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0951-5920219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13619512970 |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611 |
检验学院 | 18309611883 |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0951-6980183 |
淮阴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3年。如有提前完成所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招生专业详见《淮阴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考生应当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认真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安排
1.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复试。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5.调剂。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收费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学制3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九、奖助政策
我校对纳入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政策按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就业及其他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本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2024年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 邮政编码:223003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 1号 学校主页:https://www.hyit.edu.cn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主页:https://gd.hyit.edu.cn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7-83559107转2
Email:graduate11049@126.com 微信公众号:淮阴工学院研究生
佳木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佳木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1]41号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学科和数量
(一)列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各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学科,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优先面向推免生录取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详见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2024年我校基础医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招收直博生。
(三)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的具体招生目录和计划数详见我校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实际招收人数按教育部招生计划执行。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外语成绩标准: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申报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
5.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推荐免试直博生
除须满足本条(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
2.经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并填写《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生直攻博申请表》。
3.面向我校与博士招生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考佳木斯大学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并缴纳报名费。
(二)我校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人发送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对通过复试的考生,由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不再进行补录。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其中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相应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等要求按照《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三)推荐免试直博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按照相应培养方式和管理要求执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办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8万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9万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6万元;每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0.8万元。
(三)推荐免试直博生,专项奖学金2万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3万元;每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业奖学金1万元。
六、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待录取资格(对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的。
七、其他事项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
2023年9月21日
佳木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报考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后期将无法更改。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78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章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以上,此成绩单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
(三)前置学历及学位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1)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含全日制专升本)、口腔医学五年制本科,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五年制医学本科可报考我校相同学科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因考生阅读不当错误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予修改,不退报考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学校代码:10222)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考点
※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如因考生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学院、学科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例如:
※临床医学(学术型):代码为“100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就读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网页上的“办理流程”;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及按指定时间和要求上传材料,逾期错过确认,后果自负。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不予退还。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全国统一考试
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三小时的考试科目25日进行。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初试科目详见《佳木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3月末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4.复试: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预计于2024年4月初开始,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安排。
八、录取、入学体检及导师
(一)录取
遵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条件,不与准考或不予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导师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导师,待新生入学后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制及学费
各招生学科学制均为三年。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贷补体系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执行(报考定向的硕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二、其他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要求,我校研究生部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十三、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edu.cn/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258号
邮编:154007 邮箱:jmsuyzb@163.com
招生考试联系电话:0454-8618499
联系人:姜老师 袁老师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招生目录:https://yjs.jmsu.edu.cn/info/1093/2026.htm下载查看。
中原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满分100)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150)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15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外国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官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必要时,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组织实施。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 学制(年) | 学年学费(万元) |
金融 | 2.5 | 0.8 |
应用统计 | 2.5 | 0.8 |
审计 | 2.5 | 0.8 |
法律硕士(法学) | 3 | 0.8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 | 0.8 |
社会工作 | 2 | 0.8 |
翻译 | 2 | 0.8 |
新闻与传播 | 3 | 0.8 |
电子信息 | 3 | 0.8 |
机械 | 3 | 0.8 |
材料与化工 | 3 | 0.8 |
能源动力 | 3 | 0.8 |
土木水利 | 3 | 0.8 |
交通运输 | 3 | 0.8 |
工商管理 | 2 | 1.5 |
会计 | 2.5 | 0.8 |
工程管理 | 2 | 1.2 |
设计 | 3 | 0.8 |
2、奖助
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 标准 | 奖励比例 |
1 | 2万元/生/年 |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
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获奖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 | 12000元/生/年 |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助课工作 |
二等奖 | 20% | 8000元/生/年 | |||
三等奖 | 10% | 4000元/生/年 | |||
2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 | 60% | 4000元/生/年 |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 |||||
2-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 比赛层次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 |
1 | 国家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9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省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4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2000元 |
2-4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 比赛层次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 |
1 | 省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6000元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4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2000元 | ||
校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600元 |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4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200元 |
2-5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托福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5000元 |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
2 | 托福成绩≥100或雅思成绩≥7.0 | 报销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4000元 | |
3 | 托福≥95或 雅思≥6.5 | 报销6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3000元 | |
4 | 托福≥80或 雅思≥6 | 报销4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2000元 | |
5 |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分 | 奖励人民币1000元 |
2-6荣誉称号奖
序号 | 奖项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1 | 三好学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 600元/人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 600元/人 |
3 | 优秀毕业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 600元/人 |
4 | 先进班集体 |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 1000元/班 |
2-7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 |
2 |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 ||
3 |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 学费的30%-50% |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
4 |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
2-8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按相关规定发放 |
2-9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 类别 | 岗位津贴标准 |
1 | 助教 |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
2 | 助研 |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
3 | 助管 | 600元/月/人,每年发放10个月 |
4 | 兼职辅导员 | 1200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
2-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1 | 省级 | 奖励论文作者6000元 | —— |
校级 | 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 |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10% |
2-11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备注 |
1 | 1000元及以下 |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
2 | 1000元以上 |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
2-12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 标准 | 备注 |
1 |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 院系所代码 | 招生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01 | 李老师 袁老师 | 0371-62506783 0371-62506773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02 | 张老师 林老师 |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003 | 张老师 高老师 | 0371-62506927 0371-62506034 |
机电学院 | 004 | 乔老师 赵老师 | 0371-62506827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005 | 秦老师 喻老师 | 0371-62506861 13592555936 |
电子信息学院 | 006 | 朱老师 刘老师 | 0371-69975752 |
计算机学院 | 007 | 杨老师 张老师 | 0371-62506609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008 | 蔡老师 窦老师 | 0371-62506813 0371-62506812 |
建筑工程学院 | 009 | 赵老师 杨老师 | 0371-62506870 |
纺织学院 | 010 | 郭老师 王老师 | 0371-62506972 15736712299 |
艺术设计学院 | 011 | 王老师 李老师 |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
服装学院 | 012 | 罗老师 凡老师 | 0371-6250614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13 | 李老师 宋老师 | 0371-62506180 0371-62506947 |
外国语学院 | 014 | 柴老师 吕老师 | 0371-69975821 0371-62506173 |
经济管理学院 | 015 | 黄老师 李老师 | 0371-69975776 0371-62506113 |
(MBA专线) 祁老师 | 0371-67698117 | ||
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 016 | 刘老师 朱老师 | 0371-62506781 |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 017 | 喻老师 任老师 | 13633719793 15866708890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018 | 李老师 戚老师 | 0371-62578127 0371-62506840 |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现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71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064人(含来华留学生32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42人,其中专任教师1386人,高级职称教师621人,博士学位教师630人;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水平领军人才3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3人、河南省中原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8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12人。
学校拥有“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和“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智慧新能源”学科群获批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培育建设项目。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8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培育单位。
学校聚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2016年5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学校工业设计学院获批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的设计学院。积极探索“以赛促学,以赛促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本科TOP300)中位列全国第129名,河南省第5名;在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TOP300)中位列全国第120名,河南省第6名;在2018-2022年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TOP100)中位列全国第71名,河南省第6名。2022年学校成功入选“河南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纺织装备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等57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入选首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首批河南省专利导航基地、首批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多次获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十快高校”。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21项,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55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及全国行业协会科技成果一等奖13项;被SCI、EI等检索收录论文2910篇,出版著作1100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235件。工程学首次进入ESI世界前1%;基础研究能力最新自然指数排名进入全球前1000名,位居全省高校第9名。近5年入校科研经费超过7.5亿元。
学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是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首批200所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之一。自2002年开始,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项目,与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在泰国格乐大学设立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中爱软件工程联合研究院”。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招收1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培养规模和质量逐年提升。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教育外事工作优秀集体。
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战决胜推进筹建河南电子科技大学,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示范单位等称号。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按照省委高等教育“三个调整优化”战略部署和省委书记楼阳生调研学校座谈会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建工作从“规划图”变为“施工图”“实景图”,将在“十四五”末,实现由教学为主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工科大学的转变,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到2035年,学校电子信息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建设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到本世纪中叶,力争把学校建成国内先进,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鲜明的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
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1 | 0101 | 哲学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010102 | 中国哲学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
010104 | 逻辑学 | |||
010105 | 伦理学 | |||
010106 | 美学 | |||
010107 | 宗教学 |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
2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
020203 | 财政学 | |||
020204 | 金融学 |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
020208 | 统计学 |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
020210 | 国防经济 | |||
3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4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204 | 车辆工程 | |||
5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80502 | 材料学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0805Z1 | 低维量子物理与材料 | |||
6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7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081103 | 系统工程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0811Z1 |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 |||
8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9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0814Z1 |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 |||
10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082101 | 纺织工程 |
082102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
082103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
08210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11 | 0839 | 网络空间安全 | * | * |
12 | 1202 | 工商管理学 | 120201 | 会计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1202Z1 | 知识产权管理 | |||
13 | 1403 | 设计学 | 1403Z1 |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1 | 0251 | 金融 | * | * |
2 | 0252 | 应用统计 | * | * |
3 | 0351 | 法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4 | 0352 | 社会工作 | * | * |
5 | 0551 | 翻译 | 055101 | 英语笔译 |
6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 | * |
7 | 0854 | 电子信息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
085406 | 控制工程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
085412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
8 | 0855 | 机械 | ||
9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
10 | 0858 | 能源动力 | 085801 | 电气工程 |
11 | 0859 | 土木水利 | ||
12 | 0861 | 交通运输 | ||
13 | 1251 | 工商管理 | * | * |
14 | 1253 | 会计 | * | * |
15 | 1256 | 工程管理 | 125601 | 工程管理 |
16 | 1257 | 审计 | * | * |
17 | 1357 | 设计 | * | * |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
单位代码:83106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路351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于老师 吴老师
电 话:(0351)8725055 8725360
传 真:(0351)8725207
E-mail : cithr@163.com
一、招生单位介绍
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是我国火控、指控、军用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网络通信和信息安全产品研制的专业研究所,是陆军装备信息化总体所,是武器装备建设的“国家队”,是国防先进技术创新发展的“引领者”,是兵器火控指控技术开发中心、国防科技工业智能兵器技术创新中心,是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自主可控技术创新中心成员单位,肩负着装备信息化集成的总体设计和打造装备信息化领军团队的使命与责任。现有员工26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340余人,副高级职称400余人,中初级职称1200余人。先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名,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2名,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3名。拥有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4名,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16名,中国兵器青年科技带头人10名。研究所设有11个研发部,科研人员2100余人。
研究所位于具有2500多年建城历史,“控带山河,踞天下之肩背”“襟四塞只要冲,控五原之都邑”的历史文化古城太原,有着“千年龙城”、“清凉夏都”、“国家园林城市”等美誉,地处上榜“中国创新百强区(2022)”的小店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与山西省政府,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高校,山大附中、九一小学等省重点中小学毗邻。
研究所主要从事指挥控制系统、火力控制系统、模拟训练系统、地面无人系统、通用计算机与军用软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累计完成国家重点科研工程项目600余项,“863”、“973”课题多项,累计申请国家专利65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300余项。目前承担军品军贸型号项目共400余项。研究所研制的多型装备,在国庆60周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建军90周年沙场阅兵、国庆70周年等历次阅兵中闪亮登场。
研究所是中文核心期刊《火力与指挥控制》及《指挥与控制学报》的主编出版单位,是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的发起和挂靠单位。
199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系统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点(单位代码:83106),招生指标50人/年,招收自动控制、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考生,在读期间每位硕士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和课题补贴1000元/月及相关福利待遇,另设奖学金一等20000元/人、二等10000元/人。2003年,由原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研究所拥有“智能信息控制技术实验室”、“智能模拟训练系统实验室”、“无人集群技术实验室”、“北斗信息服务技术实验室”、“自主可控计算机实验室”、“大数据实验室”、“信息融合实验室”等现代化的实验室。科研任务饱满,科研经费充足,以“体系引领、自主为本、拥抱智能、强化软件、厚植数据、做实终端”为主线,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可以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也为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技术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研究所拥有研究系列、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搭建起由青年科技英才、科技骨干、所级科技带头人、集团级青年科技带头人、集团级科技带头人、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院士组成的七级科技人才成长通道。经选拔,可择优参加研究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推荐,可列入“青年英才访问学者计划”,选送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访学交流。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所学学科专业应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信息融合、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自动化、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一)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数学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我所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全部为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且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所。
十、学制
全日制3年。
十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 | 考 试 科 目 | 备注 | |
081103 系统工程 | 01火控指控系统总体设计及优化 | 5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 ||
02 现代稳定跟踪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 ||||
03 信息处理与网络通信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9通信原理综合 | ||||
04火控指控仿真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3高等代数 | ||||
05军用计算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2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应用 | ||||
06军用软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7程序设计(含数据结构与操作系统) |
十二、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出版社 | 作者 |
801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第2版(上、下册)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吴 麒 王诗宓 |
802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应用 | 《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应用》第5版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周明德 |
803高等代数 | 《高等代数》第3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北京大学数学系前代数小组 |
807程序设计(含数据结构与操作系统) | 《数据结构C++语言描述》(中文版)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William Ford |
《操作系统原理教程》第3版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张丽芬 刘美华 | |
809通信原理综合 | 《通信原理》第7版 | 国防工业出版社 | 樊昌信 曹丽娜 |
十三、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四、本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或未公布的,我所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总则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原则
招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考试阶段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政治与外语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单位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是我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去初试,直接进行复试考核以确定录取的办法。推荐免试由我单位组织。具体参考《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复试由我单位组织。《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将于2024年3月在我单位官网发布。
第五条 学习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单位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单位仅培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六条 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士,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 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七条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第八条 报考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三)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单位核验。
(四)我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我单位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我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九条 初试
(一)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正式公布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科目分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为全国统考,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为我单位自命题,满分均为150分。
1.艺术学硕士(原2023戏剧与影视学)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业务课二中外电影史。
2.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原2023艺术专业硕士)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电影史论④业务课二艺术创作。
3.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4.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范围参见链接:https://edu.cfa.org.cn/yjsjy/tzgg/2019-12-22%2007:10:03/3DRLNA4PP0YL4SD8C1ZXJ709KENV5981.shtml
https://edu.cfa.org.cn/yjsjy/tzgg/2019-12-22%2007:10:03/3DRLNA4PP0YL4SD8C1ZXJ709KENV5981.shtml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一天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 上午 业务课一 下午 业务课二
6.初试地点:考生均在选择报名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
7.初试成绩:初试结束后,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官网将发布相关成绩信息,请随时关注官网动态。
第十条 复试
(一)考生参加初试成绩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我单位参加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复试具体要求将于2024年3月在官网发布。
(二)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均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三)复试时将按国家规定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的材料: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2.在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非应届毕业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和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若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其报考,发现后除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外,还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6.经我单位审查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手续不齐备者,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各种材料一律不退。
7.我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十一条 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我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第十二条 调剂
以官网后续发布的调剂相关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单位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单位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单位不予录取。
(四)必要时,我单位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 录取及公开公示
(一)我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我单位将使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与我单位官网(网址https://edu.cfa.org.cn),作为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六)我单位将提前在官网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七)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一)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会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六条 学费
(一)全日制艺术学硕士8000元/每生/每学年。
(二)全日制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15000元/每生/每学年。
第十七条 资助体系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十八条 住宿、医保
我单位为艺术学硕士生和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生安排住宿,住宿费为2000元-2500元/每生/每学年。
研究生享受北京市大学生医保。
第十九条 校区及实践基地
(一)两个硕士专业的教学培养校区均在北京。
(二)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生创作实践基地有陕西西安中国电影资料馆西安电影资料库、福建安溪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孵化基地、江苏苏州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人才实训基地等。
第二十条 学习年限
艺术学硕士生和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
第二十一条 免费电影教学观摩
研究生享受每周一次专业影院的电影教学观摩(半天)。
第二十二条 2024年招生专业、各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招生单位代码:84202
招生单位: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研究生教务部
联系电话:010-82296063 010-62268952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纪检监察:010-82296056 010-82296053
研究生教务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路3号110
邮编:100082
电子信箱:cfa_yjsb@***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官网:http://www.cfa.org.cn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生教育官网:https://edu.cfa.org.cn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生教务部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