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硕士培养权的单位,从1994年至今,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00余名。研究所庞大的科技队伍、雄厚的科研实力、先进的科研设备、强大的师资力量是培养研究生的优越条件。研究所非常重视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并给予下述待遇:①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期间,享受本科生基本档案工资;回所做课题期间,享受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②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发放奖学金;③研究生脱产学习期间可报销2次往返研究所至培养院校的路费;④研究生享受书籍补助费。
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航空发动机事业的同学报考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水平。
5.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出生年月在1994年1月1日之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
2.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单位: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代码82925。
3.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配合采集本人图像,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时间和网上确认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4.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正确选择考试科目,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生必须认真填报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本科院校、本科专业、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所有报考信息,并确保所填信息完整、真实,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3.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和专业基础。
4.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5.复试阶段安排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英语四级证原件,及我所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以复试通知书规定的为准)。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6.没有在复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拟录取后安排体检,体检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初试、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为及时、准确与考生联系,考生必须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固定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如因考生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3.被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4.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所将不予录取,同时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2024年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12名,其中推荐免试生拟定4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公布为准。
2.推荐免试生招收具有推荐资格的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
3.我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因我所培养的是定向研究生,一律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大专生考生以及除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以外的本科学历考生。
5.学习形式:第一年全脱产在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回研究所进行课题研究。
6.考生类别:定向生,毕业后须留所工作5年。无法毕业的研究生入学前是本单位人员的,年终品绩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入学前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回生源所在地。
7.招生单位名称由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调整为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请考生报名时注意填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28590076
2.联 系 人:姚老师
3.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215号信箱人力资源部研招办
4.邮政编码:412002
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三、学制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3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8、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2. 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所有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 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4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果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 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工商管理(MBA)和会计(MPAcc)专业学位除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外国语(二外)、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目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我校考前公告自备,请考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调剂、复试及录取
1.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前,定向就业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就业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
八、培养费
我校一般专业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为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为15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九、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4.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及津贴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5. 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十、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十一、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大陆南端两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万余人。
学校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海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办学理念,根据“把学校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涉海人才培养的摇篮、海洋科技创新的高地、海洋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广东海洋强省、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定位,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建设为关键、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入学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100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文件《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三)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经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成立,并设置海洋技术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含推免生)需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我校招生更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七、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https://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85
联系人: 赵老师、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9-2383501
八、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各学位点(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件1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住宿费17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类型 | 标准 | 适用对象 | 备 注 |
助学金 | 10000元/学年 | 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 |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学校助学金4000元/学年。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2000元/学年 二等:9000元/学年 三等:6000元/学年 | 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其中,一等不超过30%,二等不超过40%,三等约30% |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上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人均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和在校硕士生人数40%比例给予支持。其他部分按评审办法执行。 |
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 | 20000元/学年 | 硕士生 | 按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评审。 |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4.学院或导师资助:学院或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详情请登录各学院网页查询或咨询各学院招生秘书(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足额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招生专业目录
见附件2、3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
2.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
3.广东海洋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十、相关信息汇总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目录
网页版: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3.htm;
推文版:https://mp.weixin.qq.com/s/61qNkBDgwmXgsAaxNeHODA
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页版: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2.htm
推文版:https://mp.weixin.qq.com/s/frbEmIuCGucBb6qOW3wUMQ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联系方式
(可查询各招生学院相关自命题科目大纲、参考书目等信息)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沈阳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是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21个,省级科研平台12个,1个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近五年来,成功获批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级项目361项。科技园累计孵化科技企业180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等20余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航空技术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等20多所国外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
一、 招生专业领域
2024年我校拟招生人数为124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共有两个专业领域招生:(1)电气工程(085801),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085802),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 电气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领域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 动力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4人,教授10人,博士28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1人、产业高端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学院拥有辽宁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两个省级实验平台,拥有3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示范基地,2个辽宁省研究生实践基地。拥有辽宁省电力物联网系统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电网节能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智能电网全数字仿真实验室、智能微电网实验室等国内技术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基地于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基地2022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7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7人,硕士生导师31人。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电力仿真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5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共建配电网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院、供热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工程学院泰和流体现代产业学院4个辽宁省校地校企研究院和现代产业学院。
二、 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10.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11.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24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无须在所报考专业本科进修。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6.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2024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我校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实施本硕一贯制培养模式,只接收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
四、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须于 10 月 25 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ecust.edu.cn)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不准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复试及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我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2024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和教学活动安排为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我校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和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产教融合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校内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产教融合基地实践。产教融合基地实践期间,基地若提供宿舍,校内原则上不再提供宿舍,具体见华东理工大学各产教融合基地招生简章。
(五)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并参加考试,无需集中统一来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七)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我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九)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chool.ecust.edu.cn。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联系邮箱:yz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学校现有教职工302人,专业技术人员123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45人,拥有2个省级、9个校级名师工作室。校园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530亩,功能齐全、环境优美。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础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招收培养学位研究生,至今已有30年历史。学校200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获批硕士授权单位时间较早、招生专业较多的省级党校之一。学校拥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可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二级学科(专业)16个。
近年来,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致力于“打造党校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依托党校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实践实训的办学特色和独特优势,着力培养德才兼备、国家和区域急需的“大党建”高层次人才,逐步凸显出党校研究生“党性修养更高、政治素质更好、理论功底更强、实践能力更扎实”的人才培养成效,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大部分毕业生均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高校任职或就业。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化后备干部人才和理论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5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见附件1)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于复试前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s://www.hbdx.gov.cn)公布。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接受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初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设置4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设置2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4年3月—4月。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政治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公共管理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和“研招网”公布。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湖北省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进行。
九、录取
录取时,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导师组意见、考试情况等在专业间调整。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
可根据学生申请提供住宿,收费标准:2人/间,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学术训练资助、社会实践资助、困难补助等。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4.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给予奖励。
5.学术训练资助
鼓励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6.社会实践资助
构建以实践性为特色的党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支持体系,提供具有党校特色的社会实践实训平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7.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给予补助。
十二、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
邮政编码:432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5306830
工作邮箱:zghbswdxyzb@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27-61528830
附件:1.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2.2024年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1
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招生计划 |
020100 理论经济学 01 政治经济学 02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 3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 中国宪法学 02 中国行政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1 法学综合(含法理、民法、刑法及诉讼法学) ④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3 |
030200 政治学 01 政治学理论 02 中外政治制度 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2 政治学原理(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④813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6 |
030204 中共党史 01 中共党史 02 执政党建设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6 中共党史 ④817 党的建设理论 | 8 |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经济发展 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社会发展 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文化发展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5 |
125200 公共管理(MPA) 01 地方政府治理和公共危机管理 02 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变 |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 20 |
合计 | 45 | |
附件2
2024年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20100 理论经济学 | |
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 1.《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西方经济学(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六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611 法学综合(含法理、民法、刑法及诉讼法学) | 1.《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法理学》编写组编,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3.《民法学》,《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4.《刑法学》(上册 下册),《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5.《行政诉讼法学(第五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宪法(第五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行政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030200 政治学 | |
612 政治学原理(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
813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1.《比较政治制度(第二版)》,曹沛霖、陈明明、唐亚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七版)》,高放、李景治、蒲国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
030204 中共党史 | |
616 中共党史 | 《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4册),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22年版。 |
817 党的建设理论 | 1.《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基本问题研究》,欧阳淞著,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2.《毛泽东思想概论(第2版)》,庄福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郑必坚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
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6版·数字教材版)》,陈先达、杨耕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版)》,卫兴华、林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人才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1号)以及四川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成都大学创建于1978年,是改革开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点建设大学,是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承办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单位、四川省博士建设单位递进培育计划“优先培育”类建设单位。学校代码:11079,学校网址:www.cdu.edu.cn,学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邮政编码:610106。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数待国家2024年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cdu.ed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4.报考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8.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报考人员,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接收章程我校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相关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学校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信息复核。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考生。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约定和要求,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
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说明:
1.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另行发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计,学术硕士:药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设计学8000元/年•生;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7200元/年•生。专业硕士:教育7200元/年•生;农业、体育7000元/年•生;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12000元/年•生,戏剧与影视8000元/年•生;新闻与传播、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护理、药学硕士8000元/年•生;法律10000元/年•生,会计12000元/年•生;工商管理20000元/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市发改委核定结果为准。
(二)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十、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监督电话:028-84616702。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电话:028-84616636。
十一、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028-84616702
邮箱:cdyz@cd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cdu.edu.cn/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第二办公区C208室
邮政编码:610106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我校实际招生689人(含退役大学生5人、推免生35人),2024年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我校拟于2024年首次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变动情况。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和我校的专业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本年度录取通知书中明确的开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以及复试加试科目详见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招生简章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和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定向单位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暂无定向就业单位”,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填“45010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办法。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如初试成绩正常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分数线,不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在复试前提交报考类别变更书面申请,将定向就业变更为非定向就业,否则视为定向就业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初试加分政策申请”或“统硕退役加分申请”。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统硕退役专项计划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用纸统一由考点提供,考试用具(含笔、颜料、墨等)由考生自备(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初试和复试大纲或要求)。
1.初试
(1)初试科目:共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学位考“201英语(一)”,专业学位考“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要求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上午8:30-11:30),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请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
2.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后续发布的复试办法。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
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在研招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八、培养、住宿、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据学校安排,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在南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人文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在相思湖校区开展教学活动。(具体教学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以就近培养单位为原则安排,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原则上统一要求“内宿”,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外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为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外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已婚学生(凭结婚证)。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495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研究生奖助办法(以当学年具体通知为准):https://zzzx.gxau.edu.cn/jzxj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联系信息
广西艺术学院代码:10607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1-5333134,5775707,5317393(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以上招生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为准,如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或有新的要求,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详见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s.swust.edu.cn/zs/2023/0921/c7804a184335/page.htm)。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详见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s.swust.edu.cn/zs/2023/0921/c7804a184335/page.htm)。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详见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s.swust.edu.cn/zs/2023/0921/c7804a184335/page.htm)。
第二十四条 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