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学校代码:10447,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3000余人。
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公费师范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取消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考生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我校,在入学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共有26个一级学科、14个专业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律(法学)(035102)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与专业报考情况、推免生录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 报考条件” 中的第1、2、3、4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 报考条件” 中的第1、2、3、4项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 报考条件”中的第1、2、3项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名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报名部分的有关要求。
2.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考试公告。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
4.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录取
1.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到4月上旬。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对复试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组织落实,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6.我校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我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制与学费
1.我校研究生除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学制为 4 年外,其他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
2.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13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15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58000元/3年。
如上级规定的学费标准有调整,将按照最新标准进行调整。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001 | 商学院 | 王金河 | 0635-8239813 | wangjinhe@lcu.edu.cn |
00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孟伟 | 0635-8239771 | mengwei@lcu.edu.cn |
00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黄昊 | 0635-8239260 | huanghao@lcu.edu.cn |
004 | 教育科学学院 | 王平 | 0635-8238386 | wangping@lcu.edu.cn |
005 | 体育学院 | 王勇 | 0635-8238258 | wangyong@lcu.edu.cn |
006 | 文学院 | 殷学明 | 0635-8238298 | yinxueming@lcu.edu.cn |
007 | 外国语学院 | 刘风山 | 0635-8238737 | liufengshan@lcu.edu.cn |
008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张函 | 0635-8238495 | zhanghan@lcu.edu.cn |
009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王作成 | 0635-8239977 | wangzuocheng@lcu.edu.cn |
010 | 数学科学学院 | 赵军圣 | 0635-8238282 | zhaojunsheng@lcu.edu.cn |
011 |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明红 | 0635-8238036 | wangminghong@lcu.edu.cn |
012 | 化学化工学院 | 孔祥晋 | 0635-8239070 | kongxiangjin@lcu.edu.cn |
014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刘子亭 | 0635-8239983 | zitingliu@126.com |
015 | 生命科学学院 | 王春明 | 0635-8230738 0635-8239382 | wangchunming@lcu.edu.cn |
016 | 传媒技术学院 | 赵厚福 | 0635-8238006 | zhaohoufu@lcu.edu.cn |
017 | 计算机学院 | 贾保先 | 0635-8238266 | jiabaoxian@lcu.edu.cn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伟 | 0635-8230913 | liwei@lcu.edu.cn |
019 | 农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 于守超 | 0635-8239967 | |
020 | 法学院 | 王仰文 | 0635-8238210 | charmingwang001@*** |
021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牟艳丽 | 0635-8238018 | myl@lcu.edu.cn |
022 | 建筑工程学院 | 张保良 | 0635-8239601 | zhangbaoliang@lcu.edu.cn |
023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郭宏亮 | 0635-8239270 | guohl@lcu.edu.cn |
024 | 药学院 | 李军 | 0635-8239351 | think.a@163.com |
025 | 生物制药研究院 | 韩军 | 0635-8239136 | junhanmail@163.com |
026 | MBA教育中心 | 乔美华 | 0635-8239581 | qiaomeihua@lcu.edu.cn |
027 | 高等教育研究院 | 高峰 | 0635-8239258 | gaofeng@lcu.edu.cn |
029 | 山东省化学储能与新型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 | 赫庆鹏 | 0635-8239795 | heqingpeng@lcu.edu.cn |
030 | 运河学研究院 | 王作成 | 0635-8239977 | wangzuocheng@lcu.edu.cn |
031 | 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 | 王作成 | 0635-8239977 | wangzuocheng@lcu.edu.cn |
十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252000)
电话:0635-8239267,0635-8239892
邮箱:yzb@lcu.edu.cn
网址:https://yjsc.lc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农业机械领域成立最早、规模最大、专业门类最全的唯一国家级科研机构。中国农机院作为国务院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我国农业机械及相关领域高端人才培养机构。具有雄厚的师资队伍,拥有一批行业知名的专家学者,院士导师2名,国家科技领军人才9名,国家“杰出工程师”3名,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6名,农业农村部岗位体系专家5名。
中国农机院始终秉承推动中国农业机械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历史使命和“播种绿色、收获健康”的发展愿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3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饲草料生产科技创新联盟等国家级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长单位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与重大战略起草的依托单位,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
中国农机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总部位于北京奥运村核心地区,毗邻国家高等学府院校,紧邻鸟巢、水立方等双奥场馆。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按“双向选择”就业,择优留院工作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中国农机院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舒适的食宿环境,是青年人求学深造、学以致用、实现理想的国家级院所,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院!
2023年,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由满足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经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中国农机院招收博士研究生为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学术型博士,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招生,学制4年。
表1 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综合笔试科目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农业机械装备及技术 | 英语,机械设计 |
农业装备智能测控技术 | 英语,数字信号处理 | ||
农业机器人工程 | 英语,数字信号处理 | ||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技术装备 | 英语,机械设计 | ||
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技术装备 | 英语,工程力学 |
2.招生人数
中国农机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均为国家计划内独立培养。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3.招生方式
2023年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在40岁(含)以下。
3.具备学术专长和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科研成果合计不少于两项。
4.申请人的学位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获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表2)。英语成绩的有效时间为5年以内。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超过5年的,须有近3年内在本学科(专业)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或EI收录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国际发明专利至少1件。
表2 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TOEFL | 雅思 A类 | 专业英语四级 | 专业英语八级 | WSK(PETS-5) |
425分 | 425分 | 72分 | 5.5分 | 60分 | 60分 | 60+3分 |
6.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需征得就业单位的同意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情况介绍:从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科研经历三个方面介绍。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身体情况等;科研经历包括参与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博士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技术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4.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5.硕士成绩单: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应届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应届生加盖所在招生单位党委公章,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7.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写推荐书的专家需提供正高级职称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 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5),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1. 体检报告:报名申请人须提供至少3个月内当地二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12. 其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须按A4纸大小,按照顺序从上到下整理成册。电子版文件依序打包压缩到一个文件中,文件名为“姓名+2023博士报名”。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生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
2.提交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3年2月10日前
已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依序装订成册,邮寄至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电话:010-64882504,邮政编码:100083。
3.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时间:2023年2月10日前
在规定的信息确认时间内,已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仔细核对信息,上传所需电子版申请材料,并成功支付报名费,点击“确认无误”提交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需在2023年2月10日之前通过系统缴纳报名费用200元,同时备注“中国农机院2023年博士报名费+姓名”。账户名称: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91350155260000017。支付报名费后,无论申请人是否参加考核,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审核申请人报名信息,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2)专家复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人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
(3)结果公示:对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在院网站公示。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请人存在材料造假、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中国农机院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
2.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一般在3月至4月份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前准备
考核前,申请人需签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未做出诚信承诺者不予考核。若进行网络远程考核,在考核前,须进行网络远程系统测试。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英语水平等方面,全面综合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形式包括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
(1)综合笔试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阅读翻译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80%+英语阅读翻译能力20%。
(2)综合面试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听说交流能力、思政与综合素质、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思政与综合素质40%+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40%+英语口语听力20%。
(4)综合考核流程
①综合笔试(90分钟):带必要的计算器、画图尺、铅笔等文具。
②综合面试(≥30分钟):个人科研情况PPT汇报,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核专家组提问与申请人回答。
考核完成后,告知申请人综合考核结束,提醒申请人考核内容不得上网或告知他人。
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给出考核分数(百分制),并给出本次“申请-考核”明确的是否录取的建议。
3.录取公示
(1)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资格审核、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三方面的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考核成绩=资格审核×40%+综合笔试×30%+综合面试×30%。
(2)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核排名,并结合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名单。
(3)公示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院网公示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在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被录取的申请人。
六、在读期间的待遇
1.学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享受助研津贴、餐补等,提供研究生公寓;
2.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1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部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
联 系 人: 杜老师
电 话:010-64882504
E-mail:grs@caams.org.cn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1: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8日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有影响的舰船特种装置和辅助机电设备研究所,主要从事相关装备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总成、集成服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动力电力、航空保障、船舶装置、热能环保、减振消磁、非船装备、检测试验及标准研究七大业务板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舾装与甲板机械分委员会(ISO/TC8/SC4)主席和秘书处单位、船舶与海洋工程特种装备和动力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防大扭矩一级计量站。为各型艇船研制提供了数万套关键设备和系统,已成为我国舰船特辅装备研制生产的主体力量和创新发展的骨干研发机构,在装备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多年来,我所获得国家、部委级科研成果奖600余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设有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轮机工程1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优良的科研环境。
二、培养目标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
1.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考试科目:统考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
专业科目:801机械原理
方向01:船舶特辅机与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机械及相关专业。
方向02:船舶特种装置技术与研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机械、轮机及相关专业。
2.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考试科目:统考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
专业科目:811自动控制原理
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自动控制;电气、自动化、电力电子等。
方向02:船舶电机、电力电子及其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电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
3.082402轮机工程
考试科目:统考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
专业科目:821工程热力学
方向01:船舶热工设备与系统,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热能工程、制冷空调等相关专业。
方向02: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招生人数:2人。
专业要求:电子、计算机、控制、机电一体化等。
方向03:船舶特种装置与技术研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机械、轮机及相关专业。
以上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和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相关规定。我所不招收跨专业报考学生。
(二)报考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本所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工作安排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具体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
1.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
2. 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专业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比例。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我所公告。
七、录取
1.我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体检及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所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同时设置奖学金、助学金、科研补助金,并为在读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
欢迎考生关注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网站招聘模块的研究生教育专栏、我所微信公众号“中国船舶704所”(CSSC704)以及研招网发布的招考信息。
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名称: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电子邮箱:smerihr@***
单位网址:www.smeri.com.cn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是1979年国务院首批批准招收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排头兵。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院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
我院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获免初试资格者,均可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202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推荐免试
1.报考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推免生申请与报名
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3.推免生入围复试程序
我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4.推免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我院将在2023年4月15日前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总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
(4)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5)其他影响录取事项发生的。
(二)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煤炭工业科技发展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煤科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报名及考试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
网址:http://yz.chsi.com.cn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打印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6日
3.录取
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向总院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初试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4)申请人参加总院复试均可报销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其他复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培养模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独具特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在我院各培养单位从事论文选题和科学研究工作。
三、就读待遇
研究生就读期间,每月2000元奖学金;第一学年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上课,单位承担学费、住宿费;申请知识产权、发表期刊论文产生的费用均由培养单位承担,享有餐补、差旅补、医疗补、生日补、年终科研补助,单位提供研究生公寓、办公室、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统一购买平安保险;总院每年度评选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部,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并按照奖项等级发放奖学金。
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硕博连读;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在京单位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010-87986496
刘老师 010-87986498
电子邮箱:mkzyyjsy@mail.ccri.ccteg.cn
附件: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招生专业
详见煤科总院招生官网
http://124.70.70.241:8088/#/articleDetail/63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是市政府批准的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65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元人民币。学校现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市科普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平台5个,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部级教学和科研团队5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天津市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8人,国家及省部级技术能手7人,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学校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聚焦工业发展需求,面向制造业和制造类服务业,致力于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可登录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办法、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四)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三)奖助学金
1.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评定,每生每年20000元。
2.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将按照下达名额、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
4.对学科竞赛、科研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单项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一辅”兼职岗位。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科技与研究生处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政编码:300350
学校主页:https://www.tsguas.edu.cn
科技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kjc.tsguas.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8771115
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学校将不准其参加考试。在调剂阶段,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 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将电子版准考证备份留存)。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8:30-14:3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5.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招生单位自定。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3.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八、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17000元/年;
其他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8000元/年。
九、奖助政策
目前,我校已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贷款、特困临时补助等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困渠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覆盖面为3%左右,硕士为2万/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分为0.8万/年、0.6万/年、0.4万/年三个等级,覆盖面为70%;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以及在学位论文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主要由单位或个人捐助,用途、额度和评审按照设奖协议执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0.6万/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用于通过设置部分教学、管理、科研岗位,从而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并补助相应的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500元/月,覆盖面达到30%;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支付学费;研究生临时特困补助用于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家庭突发重大灾害等情况下临时补贴其部分生活费用,金额从2000元至1万元不等。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lzjtu.ed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2500人,具体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指标下达后确定。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www.lzjt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西藏农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确定的报到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详见《西藏农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培养单位因报考等产生的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学校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一般在11月初。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口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三)初试和复试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相应的考试大纲、加试科目等信息请自行登录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下同)。
(四)复试一般在2023年3-4月进行。复试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调剂录取要求详见当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一般在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
(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五、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期间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894-5822054。
六、学习形式及学制
除农业管理专业定向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外,学校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考生。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提前1年申请毕业。
七、招生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照顾政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人事档案转入西藏农牧学院,毕业时学校负责就业派遣。
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西藏农牧学院,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根据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林及其他专业5000/年,理工类专业600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7000/年。如学费标准与最新文件有出入,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学校面向所有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等。咨询电话:0894-5889907。
九、其它
(一)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三)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四)我校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十、招生咨询
(一)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及名称:(10693)西藏农牧学院
学校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邮编:860000
学校网址:http://www.xza.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894-5823990
联系人:余老师
(二)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植物科学学院:贾老师,0894-5821067;
动物科学学院:孔老师,0894-5821065
食品科学学院:李老师,0894-5826471;
资源与环境学院:陈老师,0894-5821066;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林老师,0894-5826464;
电气工程学院:权老师,0894-5829842。
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20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近23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45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兴辽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项目1个、省一流特色学科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7个。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教育厅校企联盟2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2个、省高等学校培育智库2个、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1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基地3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个、省大学科技园1个、省科普基地1个,其他省级平台6个。建设了国家火炬计划锦州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公共检测中心,现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省级特色(示范)专业、试点专业18个,8个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59门,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24部,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教改立项、省级教改项目近30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0项,居省内高校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每年推免研究生近百人。根据科睿唯安2021年11月份发布的最新ESI数据显示,渤海大学农学、化学、工程、计算机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学科;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我校在世界大学中排名988位,在国内高校中排名第101位;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有5个学科进入前50%,在辽宁省高校中排名并列第9位;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我校在中国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于第128位,辽宁省高校排名第4位;我校在2020-2021年中国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竞争力排行榜中位于第235位,辽宁省高校排名第11位;在2021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渤海大学有4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前500名。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曾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全国高校优秀学报、辽宁省一级期刊。
“十三五”以来,全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和辽宁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2602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660余项;发表论文15500余篇,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论文近4500篇;出版学术著作760余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28项。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02项。
学校与韩国、俄罗斯、日本、巴基斯坦、布隆迪、中非、波兰、英国、法国、美国、蒙古、意大利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立足东北亚,建立了辐射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等国的国别与区域研究平台,并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努力打造面向教育对外开放、面向“一带一路”的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和科研合作创新机制。共接收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先后与布隆迪大学、中非班吉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深入开展国际中文教育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近三年来申报教育部语合中心科研课题10余项,资助金额超过150万,在线教学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近20项,总资助金额300多万元。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省属高校前八强。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293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9年获评“辽宁最美校园”,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校园绿化示范校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2021年获评辽宁省节水型高校。
考生须知
一、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18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推荐免试),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4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计划数可能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上述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详见渤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网上确认要求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 体育、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 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 金融、国际商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网上查询。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十三、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整体实力,积极打造交叉学科,提升跨学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
(一)理、工、管理类学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四)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十四、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毕业就业:
(1)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档案,影响学籍注册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提供住宿。
(三)培养所在校区:
软件工程、企业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国际商务、审计、会计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其他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十五、其他
(一)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五)具体信息以官网公示为准,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六)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十六、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
纪检电话:0416-3400027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E - mail:bhyy@qymail.bhu.edu.cn
学校代码:10167
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绵阳师范学院,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学校是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3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职或在籍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
2.确认形式:由报考点决定,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3.确认程序:考生按报考点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考生确认时,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二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培养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标准的,学校可以按其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下列优惠政策和奖助学金: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
优惠政策 | 学费 | 7000元/生/年 | 全免 |
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全免 | |
项目经费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 | |
外出访学 | 最高20000元/生 | 经申请批准后发放 | |
奖助学金 | 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 | 一志愿录取考生20000元/生;调剂录取考生10000元/生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覆盖面广,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3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
第二十条 上述优惠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详细审核和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其他问题,结果由考生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绵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10639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院系所、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名) | 初试科目 | 导师 | 说明 |
不区分院系所 0857资源与环境专业 (全日制) | 1.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2.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3.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4.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 5.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 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以最终上报批复为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环境科学概论 |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招生人数的变动,届时学校将根据实际计划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