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招生信息,欢迎本科数学、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电子、控制、机电等专业同学报考!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承担卫星、飞船、飞机、运载火箭及深空探测器等航天或航空飞行器的空气动力特性综合研究,同时开展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设计及生产制造。
目前,研究院有在职职工40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 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0 余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50 余名。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开发气动外形优化设计平台和气动预测方法,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CFD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以及电弧加热器和电弧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力/热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第三研究所 主要承担国内外风洞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与建设工程,具备解决大型非标准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难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总体设计部 主要开展无人机、地效飞行器、轻型导弹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和制造,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总装总调、定型生产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1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0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单身补助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硕士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今年拟招收10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专业5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及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邮箱题目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本科毕业院校(是否应届)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10-68375713
电子邮件:caaazs@163.com
赤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赤峰学院简介
赤峰学院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学校创办于1957年,2003年更名为赤峰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文物与博物馆专业正式开始招收研究生。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2018 年学校获批成为自治区唯一一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包括“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文物与博物馆、体育、新闻与传播、会计、旅游管理、艺术(音乐)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
学校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现开设本科专业60个,其中,一本招生专业5个。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4102人,其中本专科生13488人、研究生464人、留学生150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000人,正高职称124人,副高职称40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04人,“双师型”教师2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2人,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了22.6%。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草原英才”5人、“草原英才青年人才”8人,“玉龙英才”2人,“111人选”1人,“321人选”4人,“西部之光”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2人,“草原英才创新人才团队”3个,“玉龙英才团队”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8人。
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4个。自治区提质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0门。拥有各类科技机构78个,其中,自治区级研究机构23个,包括自治区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社科研究基地13个、自治区科普基地5个、自治区国际合作基地1个。赤峰市级研究机构3个、共建研究机构1个。校级研究机构16个,其中,校级研究院9个、校级重点实验室7个。二级单位级研究机构35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136项,总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部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417项,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934篇,出版专著、教材、编著等168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107项,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奖27项。
2019年学校成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创建赤峰大学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2021年,学校制定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绘制了高质量发展的“作战图”。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时代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学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朝着创建赤峰大学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报考须知:
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学制 (年) | 拟招生人数(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7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0476-8300236 13847600403 | |||||
083300城乡规划学 |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71城乡规划原理 ④872区域分析与规划 | 只招收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202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学制 (年) | 拟招生人数(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1历史文化学院 联系人:宋老师0476-8300306 18656636262 | |||||
065100文物与博物馆 |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28(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48文博综合 ④--无 | 无 |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92中国史综合(含历史教学法) | 只招收历史学类专业的考生 |
002蒙古学学院 联系人:乌老师 15947138688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31蒙古文综合 | 无 |
003文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15947068407 |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20(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32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 只招收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教育学类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无 |
004物理与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联系人:梁老师 18648112296 | |||||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51普通物理(力学和电磁学部分) | 无 |
005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联系人:路老师0476-8300364 |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7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41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 只招收数学类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006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0476—8300376 15774909825 | |||||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71普通生物学 | 只招收生物科学及相近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73基础化学 | 只招收化学及化学教育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007资源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0476-8300236 13847600403 | |||||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1地理教学论 | 只招收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
008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人:靳老师 04768300382 | |||||
045115小学教育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18(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51小学课程与教学论 | 只招收教育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等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考生 |
045119特殊教育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52特殊教育基础 | 只招收教育学类、心理学、医学类等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考生 |
009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0476-8300308 | |||||
125300 会计 | |||||
01 大数据会计 | (1)全日制 | 3 | 6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无 |
02 管理会计与风险控制 | |||||
010 法学与商务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0476-8300395,8300339 | |||||
125400 旅游管理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 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无 |
011音乐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15648613139;杜老师18047601038;办公室0476-8300283 | |||||
135101音乐 | |||||
01民族声乐演唱(长调、呼麦、民族声乐)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672中西方音乐史 ④953和声与曲式 | 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 |
02器乐演奏(马头琴、四胡、手风琴、钢琴) | |||||
03民族音乐创作(民乐作曲) | |||||
012体育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0476-8300325 15647657989 | |||||
045201体育教学 |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46体育综合 ④--无 | 招收本科学历且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考生;或专科学历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的考生。 |
2023年我校拟招生190人(其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详见研究院官网,网址为http://www.cfxy.cn/yjs/。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冋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和录取
具体复试和录取要求届时详见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奖励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
二、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共设立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四、研究生 “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等“三助”岗位,“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学校设有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cfxy.cn/yjs)发布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476-8300519、8300512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赤峰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024000
办公地点:赤峰学院逸夫理工楼421室
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考生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后,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形式,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2.5-3年。
三、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农业(农村发展、农业管理)。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于专业学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报名条件和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其他确认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才准予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yanban@lzufe.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二)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复试:一般在2023年3-4月进行。内容一般由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组成(具体复试内容以兰州财经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4]1129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8000元/人/学年;
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2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会计(MPAcc):300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段家滩校区:1100元/人/学年。
学费或住宿费若有调整,具体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十、奖助
1.全日制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每生每年500元的研究经费,并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优评奖,并享受相应的奖励。
2.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国家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50000元/生;省部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10000元/生,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3000元/生。
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相对调剂生,按比例优先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一等奖9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
奖助标准若有调整,具体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十一、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我们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信息。
注:其他招生政策均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招生单位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1
招生单位网址:http://www.lzufe.edu.cn/
考生咨询电话:0931-4670578
邮编:730020
地址: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行政楼413室
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址:https://yjsc.whpu.edu.cn/info/1055/2699.htm
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23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具体下达的计划为准,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4人(具体专项指标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及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剂。若仍无合格生源,将通过调剂系统面向全国调剂。
二、报考条件(学历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本科生、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学生),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附工作单位证明),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对是否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做硬性要求。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凡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础医学(学术型1001)
基础医学专业允许医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其中报考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术型100104)病理学方向(01)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
(二)临床医学(学术型1002及专业型1051)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本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儿科学、康复医学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型100207)、放射影像学(专业型105123)、超声医学(专业型105124)、核医学(专业型10512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理学学位);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10512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眼科学(专业型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麻醉学(学术型100217及专业型10511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型10511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
报考儿科学(学术型100202及专业型105102)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
(三)药学专业(学术型1007及专业型1055)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所有学科专业,理学门类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包括应用化学)、生物学(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工学门类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四)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型0831)
生物医学工程允许生物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1004)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理学门类的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检验学、统计学等专业。其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术型100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03)同时允许医学院校的管理学门类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考生报考。
(六)公共卫生(专业型1053)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理学门类的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医学检验学、统计学等专业。其中公共卫生(专业型10530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方向(04)允许医学院校的管理学门类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考生报考。
(七)医学技术(学术型1010)
医学影像学技术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专业;眼视光学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眼视光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生物学相关专业。
(八)口腔医学(专业型1052)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专业型1052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不招收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公共管理(专业型1252)
报考公共管理学位(专业型125200)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公共(卫生)政策及卫生事业管理方向(02)只允许在医药卫生系统工作,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和管理学类(含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和养老服务管理等)的学生报考。
(十)护理(专业型1054)
报考护理专业(专业型1054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十一)图书情报(专业型1255)
图书情报(专业型125500)允许全日制本科专业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医学类、数学类、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公共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报考。
注:医学门类下的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四、招生类型
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
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招收专业型研究生的专业有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公共管理、护理、图书情报。
五、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见各报考点具体安排。
(二)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外国语(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4)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5)数学一(满分15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6)药学综合、卫生综合、口腔综合、检验综合、护理综合、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通知。
(7)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初试科目:生物信息学(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通知及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请看《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3.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科学研究能力、科学创造性思维和科学逻辑能力,能灵活地运用基础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复试中要深入考核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专业英语笔试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
九、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复试。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同时还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最终录取专业以复试最终结果为准。
十、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术型专业: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8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专业: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14950元/生·学年;药学、公共卫生、公共管理、护理、图书情报:13000元/生·学年。
十一、奖助学金政策
序号 | 奖助名称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 | 资助比率 |
1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人 | 在校全日制在境内优秀硕士研究生 | 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
2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人 | 在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所有在境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100% |
3 | 学业奖学金 | 在校全日制在境内硕士研究生 | 100% | |
一等 | 6000元/年 | 8% | ||
二等 | 4000元/年 | 15% | ||
三等 | 2000元/年 | 77% | ||
4 | 卓越奖学金 | 8000元/生 | 在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 | 5% |
5 | 校长奖学金 | 10000元/年 | 在学术科研、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优秀。 | 0.5% |
6 | 临床科研补助 | 3000元/年/人 | 用于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科研工作和生活支出,有固定工作者除外。 | 100% |
7 | 研究生“三助” | 按12元/小时发放补助,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思想政治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经导师同意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 | 根据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定。 |
8 | “生源地”贷款 |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用于资助家庭贫困的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自行申请。 |
十二、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glmc.edu.cn/)
招生代码:10601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s://www.glmc.edu.cn/yjsxy/zsgz/qrzssyjszs.htm
研究生学院E-Mail:gyyjsc@glmc.edu.cn
联系电话:0773-5898939 0773-3562096 邮编:541100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
序号 | 报考学院 | 联系电话 |
1 | 基础医学院 | 0773-3560620 |
2 | 临床医学院 | 0773-2863561 |
3 | 临桂临床医学院 | 0773-5360309/5598599 |
4 | 药学院 | 0773-2303441 |
5 | 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0773-3680722 |
6 | 公共卫生学院 | 0773-3661985 |
7 | 口腔医学院 | 0773-5895010 |
8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0773-5592655 |
9 | 护理学院 | 0773-5895593 |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桂林医学院
2022年9月9日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始建于1970年2月8日,前身是“七二八工程研究设计院”(728院),是我国首个具有核电站全厂研发设计能力的核电总体技术单位,中国核电从这里起步。上海核工院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资委直管央企)骨干成员单位,拥有先进核能技术研发、运用推广、EPCS总承包以及全寿期技术支持的专业化管理和项目总承包能力。
上海核工院现拥有从业人员27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人,全国设计大师4人,核工业设计大师5人,各级专家级领军人才300余人,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超过50%。建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核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劳模创新工作室、上海核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20余个产学研合作的各类技术中心,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了理想的创新环境和平台。建立了包含堆芯与燃料、设备与材料、核工程设计等在内的9大领域、36个学科、121个专业的技术体系,设有10个专业所,是国内专业覆盖面最广的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上海核工院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从研发设计中国大陆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中国第一个出口核电站(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到牵头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国和一号”,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工程设计特等奖、国防科工局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近600个,是全球核电行业一支重要力量。
上海核工院结合工程实践,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研发能力强、学风踏实的科技人才,我院始终把“献身的工作精神,求索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互助的工作习惯”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把“国际视野、创新能力、贴近工程实践”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方向,五十多年来,为我国的核能事业输送了一大批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热切期盼有志于核能领域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踊跃报考我院研究生。
相关介绍参见网站:http://www.snerdi.com.cn/。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核科学与技术
2.名额:1人(推免保送生)、1人(统考生)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
3.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子专业相关;
5.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四、相关政策说明
研究生在我院学习期间免收学费,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贴、科研补贴、宿舍及其他福利待遇。学生毕业后,可优先录用至我院工作。
五、报送材料
个人简历、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及其它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1.院校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院校代码:82805
2.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老师
3.联系电话:021-61861378
4.电子邮箱:liuxiaoyan1@snerdi.com.cn
5.网站:www.snerdi.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漕路29号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7名(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5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分专业方向列出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含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学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2名,最终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17人,最终招收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拟招收推免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
一、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入学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专业要求和外语要求。
(一)专业要求
1.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0100、130200、130400):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低于3000字。
2.报考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101、135106):在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演、比赛中获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报考美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107):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原创美术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不于1/2版),或作品入选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览2次。
4.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108):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原创设计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不于1/2版),或获得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作品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二)外语要求。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学院在不低于学业能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历身份考生以及加试内容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网上报名结束后,同等学力考生应及时将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核验后返回本人,论文、作品复印件应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同意参加考试。
三、学习(培养)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制(修业年限)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指定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除2023届应届本科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招生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2”栏注明服务期满年月和加分政策名称。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我校该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其他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我校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3级秋季学期入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8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3.研究生“三助”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享受“三助”补助。
八、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培养及住宿地点
新华校区: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云谷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位于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如有调整以我校网站(http://www.imac.edu.cn/)公布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
(二)本简章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咨询申诉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973176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数/退役专项 | 考试科目 | 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
007文化艺术 管理学院 | 130100艺术学理论 | 01艺术理论与民族艺术研究 | (1)全日制 | 2/0/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02艺术学基础理论 ④803中外艺术史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艺术美学》 《艺术评论》。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02艺术史与艺术批评 | 2/0/0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艺术美学》 《艺术评论》。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3艺术管理与区域文化产业 | 2/0/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02艺术学基础理论 ④804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 基础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文案策划写作》《文化艺术政策与法规》。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01音乐学院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 01音乐学(中国当代音乐研究) | (1)全日制 | 3/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01中外音乐史 ④801音乐作品分析一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5/1/0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04美术学院 | 130400美术学 | 01北方少数民族美术研究 | (1)全日制 | 5/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03中外美术史 ④802艺术概论 |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
02美术史与美术批评 |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数/退役专项 | 考试科目 | 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
001音乐学院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 01美声唱法 | (1)全日制 | 16/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1中国音乐史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02民族唱法 | 7/1/0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3器乐演奏(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琵琶、扬琴) | 9/1/0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4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 | 6/1/0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5作曲与指挥 | 5/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4合唱曲写作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6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长调、呼麦、马头琴) | 5/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2蒙古族音乐概论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02舞蹈学院 | 135106舞蹈(专业学位) | 01舞蹈表演 | (1)全日制 | 9/0/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2舞蹈概论 ④903舞蹈作品分析 |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中国舞蹈史》《舞蹈作品分析》。 |
004美术学院 | 135107美术(专业学位) | 01油画 | (1)全日制 | 13/1/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3美术基础理论与中外美术史 ④501命题创作(本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 | 1.科目501命题创作考试要求:用素描或线描的形式表现;四开素描纸、绘画工具、画板均自备。 2.前置学历非油画专业、非油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4.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02中国画 | 12/1/0 | 1.科目501命题创作考试要求:用素描或线描的形式表现;四开素描纸、绘画工具、画板均自备。 2.前置学历非中国画专业、非中国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4.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3版画 | 9/1/0 | 1.科目501命题创作考试要求:用素描或线描的形式表现;四开素描纸、绘画工具、画板均自备。 2.前置学历非版画专业、非版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4.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4水彩 | 8/1/0 | 1.科目501命题创作考试要求:用素描或线描的形式表现;四开素描纸、绘画工具、画板均自备。 2.前置学历非水彩画专业、非水彩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4.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05设计学院 |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01视觉传达设计 | (1)全日制 | 13/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4艺术设计史论 ④502专业设计基础(本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 | 1.科目502专业设计基础考试要求:黑白表现(绘图工具不限);四开素描纸、绘图工具、画板自备。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素描半身像》《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02环境设计 | 3/1/0 | 1.科目502专业设计基础考试要求:黑白表现(绘图工具不限);四开素描纸、绘图工具、画板自备。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素描半身像》《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
03服装与服饰设计 | 4/1/0 | 1.科目502专业设计基础考试要求:黑白表现(绘图工具不限);四开素描纸、绘图工具、画板自备。 2.前置学历非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复试加试《服装款式及结构设计》。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素描半身像》《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4.初试、复试在本方向单独排名。 |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125100工商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一)招生类别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135108艺术设计、045400应用心理及125100工商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658名(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6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06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9名。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以2022年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在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15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署名前2,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取得推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免生工作于9月份启动,详情见学校研招网通知。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除125100工商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点击查看)中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请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快题科目和风景园林专业园林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在12月26日进行。
3. 初试地点
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和各学院硕士点复试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学校研招网复试相关通知。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以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法律、应用心理、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艺术硕士(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2000元/生·年;
会计硕士(MPAcc)(125300)、金融硕士(025100):1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全程6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32500元;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硕士(045400):全程100000元/生(第一学年40000元/生,第二和第三学年每年30000元/生);
艺术硕士(135108艺术设计):216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全程85000元/生,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 发放等级 | 发放比例 | 发放标准 (元/生•年) |
一年级 | 一等 | (见备注2) | 12000 |
二等 | 8000 | ||
二、三年级 | 一等 | 20% | 12000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50% | 8000 |
注:(1)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一志愿考生、推免生获一等奖学金,其他调剂志愿考生获二等奖学金。(3)如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
4.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而获得相应的岗位酬金。
5.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
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学生长(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可申请5000—40000元不等的资助。
6.研究生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
学校每年规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在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其中高水平论文的奖励额度为2000—10000元不等;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项的奖励;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获奖个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10000元/人。
7.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包括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等多项由专业基金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校友个人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奖金额度2000—10000元不等。
九、其他
1.历年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本招生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6.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招网。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
邮箱:yz@zstu.edu.cn
研招网址:http://gradadmission.zstu.edu.cn/
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具体见网址:https://yjsc.xtu.edu.cn/info/1028/3416.htm 。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简章
前言: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筹建于1975年(前身为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现隶属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营业务——
★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的治理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处理工程咨询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膜分离技术及设备,中水、软化水、纯净水、游泳池循环水等处理工程。
★循环经济——固体废弃物处理,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农业有机肥料开发,循环经济规划评估。
★土地修复和再利用的工程与技术研究。
★场地环境评价的方法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及应用,工业项目评估、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土地规划环评,危险废物处理及室内空气监测分析。
★资源综合利用,新农村建设新技术研究。
★清洁生产审计和清洁生产改造两大领域,为北京市批准的医药行业清洁生产审计的持证单位。现扩为轻工、汽车、电子、服务行业,从机制上加大了服务的领域。
★节能减排及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为北京市批准的节能审计平台,可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咨询服务,提高企业资源能源利用率;研究开发环保型工业及建筑材料。
创新平台——
◆环境微生物资源实验室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水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中轻环境实验中心
◆土壤生态修复功能实验室
◆国家硕士研究生学位——环境工程专业学科授予点
技术资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证书
◆国家环境保护总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证书(乙级)
◆轻工业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的清洁生产审核单位
◆国家检测计量认证(CMA)
一、培养目标及方向
(一)本研究所为国家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点,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环境工程领域专业人才。
(二)掌握环境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并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环境工程研究和独立担负环境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才。
二、招生名额、专业及学习年限
本研究所2023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名,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生。招生专业为环境工程,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2)本科毕业专业为环境工程专业。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和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日期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二)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浏览本单位的网上公告(报考须知),并务必认真阅读。
(三)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到当地省市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信息和照相。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二)3.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业务课一(数学二)、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初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底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时间为4月。我所将在2023年4月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综合考试笔试。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体格检查
考生应在北京市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
(一)各项检查指标均需达到国家教育部门的“入学”体检标准;
(二)家庭无精神病历史;
(三)能够正常参加义务献血。
七、录取
(一)本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素质、身体条件及按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有关录取工作规定,最终确定考生的录取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本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录取后必须与本研究所签订研究生学习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因本单位属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机构,学生学业完成后,经各项考核合格、答辩后,授予硕士学历和学位,并准予毕业。毕业生就业以自主择业为主,双向选择相为辅为原则。
九、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学校或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本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名之前,需要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询报考点的设置情况;查阅《北京市招生简章》和“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附: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岳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68456389 68429771-8001
办公传真:68456027
电子邮件:gmx11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