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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名称及代码

专业代

码名称

培养方向

人数

培养

单位

初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复试科目

厦门理工学院

11062

085234

车辆工程

01车辆安全、可靠性与整车设计工程化

02车辆性能试验与检测技术

03车辆传动、电控技术及其应用

04车辆关键零部件材料、成型及产业化

05机动车污染控制与防治技术

4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01-05任选一门:

901 汽车理论

903 机械设计

913 工程力学

904材料科学基础

909机械原理

 

01-05方向可任选一门考试科目

905汽车设计

906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

907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908材料成型技术基础

910 材料力学

911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

085207

电气工程

01高电压技术

02电器智能化技术及应用

03智能照明电气与光电子器件

04能源电力系统规划

05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

3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4 英语二
  • 302 数学二
  • 01-02:801 电路

03:802工程光学

04:813数值分析

05:803数据结构与算法

810模拟电子技术

811数字电子技术

01-05:以下科目任选一门

804高电压技术,

805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806光电检测技术

807 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

808电力系统分析

 

 

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1977年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到安徽省,实行省部共建,2000年合并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

        学校现有佳山、秀山两个校区,共占地面积2467亩,校舍建筑面积近7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0余万册。有16个教学院部,并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82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8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0人,博士生导师26人;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813人,各类研究生2303人。学校建有国家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6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近三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务院部委项目等213项,安徽省各类科技项目292项;授权发明专利数连续两年居安徽省属高校第一。现有专任教师1282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8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0人,博士生导师26人教师中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有170余人。学校常年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近50名国家和安徽省外专局遴选的外国专家、学校特聘外籍教授定期到校工作。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始于1980年初,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点,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资产评估五大类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目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硕士生两大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非脱产的)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

         http://10.100.99.21:8080/system/site/column/news/addnews.jsp?wbnewsid=1457&newsposition=news学校地处安徽省最东部的马鞍山市,毗邻南京、合肥两大省会城市,是长三角经济协调成员城市,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箭头”。马鞍山市是中部地区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同时拥有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交通便捷,气候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立业的理想地方。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16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见《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初试、复试笔试科目汇总表》。

(三)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遴选办法和接收章程见“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录取者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四、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5.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现役军人报考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我校非报考点,有关现场确认、考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各相应报考点最新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请考生关注各报名点网页最新信息。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网报中各项信息,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旦发现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1、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2015年12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6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7 日 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 日 下午    业务课二

    复试等其它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ahut.edu.cn/

六、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校2016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最新信息。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创新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一学年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为一等学业奖10000元/生,调剂为二等学业奖8000元/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等级和比例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4、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资助和激励优秀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学习中,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2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本校和“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的推免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30%者;二等奖奖金1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211工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45%者;三等奖奖金5千元,发放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符合优秀新生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相应的优秀新生奖外还可同时享受第一学年1万元的学业奖和6千元的国家助学金,符合学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参评国奖。

5、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博士生每年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按10个月计发。 定向生、委培生、在职人员、本校教师(含档案未转入者)等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适应多方面、全方位培养研究生的需求,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工作以及知识运用的能力。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高校目前尚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15年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可在国家和省教育厅资助网以及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情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4.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

(三)创新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创新研究、高水平学术论文、优秀学位论文等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奖励。用于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七、其它

我校与美国普渡大学(世界顶尖大学)盖莱默分校国际合作培养硕士双学位(获得境内、外硕士学位)项目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4US1A20131554N)。为学生搭建了很好的国际化教育的交流平台。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挑战杯”等全国大赛中频频获奖,研究生署名第一作者高水平成果越来越多,被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大幅度增长。每年研究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主要集中在华东、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

学校致力于多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求学环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1612

    研招QQ群号:182440658(申请入群时请注明:报考年份+报考专业+姓,入群后请据此改名)

    EMAIL:zhangch@ahut.edu.cn

 

附:2016年各院所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  http://graduate.ahut.edu.cn/zsxxw/bszs/ysjs.htm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ahut.edu.cn/

 

沈阳大学2016年全国招收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3.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六)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复试

1.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加试方式为笔试。

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面试环节应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的考核。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面试中进行。

六、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七、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应长期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造成的各种函件不能按期收到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4.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沈阳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为准。

5. 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不提供住宿。

6.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5】9号文件。

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学校简介

        沈阳医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65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现已形成集研究生、本科和高职专科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先后培养了4万余名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顺利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9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232种。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现有教职员工4220人,正高级职称336人,副高级职称518人,其中校本部638人,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11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5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85.1%,聘请70余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5个本科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为辽宁省特色专业。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预防医学、病原生物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病原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有9名院士为我校名誉教授。病原生物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特色突出计划立项学科和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手外科组织工程实验室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口健康实验室为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价研究实验室、心血管病实验室、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为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医学生物技术工程中心为沈阳市工程中心,人体科学展览馆为辽宁省科普基地,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纵向科研经费达2091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145余篇,SCI、EI、ISTP三大国际公认检索数据库收录50篇;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奖5项,沈阳市科技进步奖22项,获国际专利、国家专利41项。与吉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00余人。2014年,由学校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空气污染物对健康影响机制及其早期生物标志”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是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是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基层实践基地及沈阳市质控中心、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是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即沈阳二四二医院、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沈阳二四五医院、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口腔医院和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均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

        学校先后与美、英、日、荷、澳、加等国家二十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印第安纳卫斯里大学开展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学生互换交流学习。多次承办国际、全国学术会议。2004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巴基斯坦、加纳、尼日利亚等35个国家的10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招生学科简介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包括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和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4个二级学科,主要依托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沈阳市工程中心、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等科研和教学平台,开展呼吸道微生态学、机体免疫调控机制、常见恶性肿瘤防治、神经创伤与修复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病原生物学和病理学教学团队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和《病理学》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程,人体科学展览馆为辽宁省科普基地,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科为校级重点培育学科。

        基础医学学科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8.5%,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等31人次;在全国和省内相关学术团体中兼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者32人次。几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3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省(部)级项目74项。获省级科技奖励1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联合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107人。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包括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5个二级学科,主要依托辽宁省高校环境与人口健康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平台,开展营养与慢性病防治、生殖毒理学、慢性病流行病学、职业危险因素与健康、儿童身心发育及影响因素育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辽宁省和沈阳市示范专业,预防医学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和《卫生毒理学》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科、卫生毒理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科、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科为校级重点培育学科。

        学术队伍中,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93.78%,其中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预防医学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4人,23人在全国性和省内相关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理事等。几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22项,其它科研项目32项。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神经内科学、儿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二级学科。手足外科、呼吸内科、骨外科、循环内科和神经内科5个学科是临床医学的重点学科,妇产科为重点培育学科。临床医学专业先后被评为辽宁省特色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沈阳市示范专业和沈阳市重点发展专业。

        经过多年的医、教、研能力的积累,将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临床教学及临床研究体系。主要依托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沈阳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沈阳考点,并借助于辽宁省手外科干细胞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临床与医技科室、医学实验室及技能检查室等临床试验和研究平台,开展学术研究。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998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578人,博士65人,硕士376人。104人在国家、省、市中华医学会、医师协会等各专业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职务8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辽宁省、市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4人,沈阳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十人及百人层次共24人。三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2项、省部级课题27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6项。获科研经费724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529篇,被SCI、EI、ISTP检索数据库收录23篇,获国家专利2项。具有一支师德高尚、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临床师资队伍。

招生事宜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学制年限

        三年。

        2. 招生类型

        2016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除上述要求外,尚需满足以下要求: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专业,招收医学和医学相关门类专业及相近专业考生。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专业,招收医学和医学相关门类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人员;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 9 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和地点

        1.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2. 地点: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二)在线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科目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西医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卫生综合科目(自命题)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西医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划定初试分数线。

七、复试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于复试期间确定公布。

        (三)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考生须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具体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参见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生;硕士2万/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30%)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

        3.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 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奖励一年学费。

        (二)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 三助助学金: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可获500至1500元助学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4. 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电话:(024)62214799,62215806

联系传真:(024)622145806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125.222.108.250/yjsjy/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2016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计划4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为633名左右,其中包含七年制转段计划196人以及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类型

    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5或1006开头),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学术学位”;一类是攻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或1052或1054或1056或1057开头),侧重于临床医疗等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对应专业的专业学位。

  • 报考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往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报考攻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且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攻读护理、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的护理学或中药学专业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学生凭我校“复试结果通知单”到我校研招办进行最后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者开具接收函。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初步录取的通知(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需在推免生公示系统中网报和网上缴费,不再在统考生网报中报名和缴费。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http://www.hnctcm.edu.cn/yjsc/)。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费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费与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为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设有研究生报名点、考点的招生办或高等院校。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单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报考人员(应届生须加带本人学生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及报名号到本人网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5、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6、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本人到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点报名(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在校外报名点报考者报名无效。现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大学阶段成绩单。

  (3)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和两名专家推荐信。

六、初试及复试

    1、初试

    医学、药学门类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制药工程综合或生物工程综合或护理综合或口腔综合或管理学综合)。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

   初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2、复试

   初试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各学科复试原则上按1:1.5进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具体复试安排见当年复试通知。

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学科加试科目如下:

 

学科

考试科目

备   注

中医学(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

中诊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方剂学

方剂专业为中医内科学

中西医结合(含基础、临床)

中医诊断学或西医诊断学

必须选择一门西医科目

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

药学

药物合成、药理学

 

 

中药学

中药药理学

选择与复试专业基础

科目不同的二门

中药化学

中药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代史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八、我校入学考试拟采用的“综合试题”有以下十类 :

1、中医综合

2、西医综合

以上两套试题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

3、中药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学。

4、药学综合:包括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5、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学。

6、制药工程综合:含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化工原理

7、生物工程综合: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9、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10、管理综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

1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2、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概论

以上十套试题由本校自行命题。

九、参考书目

1、我校自命题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论、药学综合、中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制药工程综合、生物工程综合、护理综合、口腔综合、管理综合及复试科目参考现行本科教材。

2、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参考书请参见当年教育部考试大纲。

十、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十一、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或来信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  88459413(传真)

十二、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     章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年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指引下,向着“坚强理论阵地、高端决策智库、一流学术殿堂、重要科普基地”的目标前行,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 也是全国 “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五家单位之一。目前我院已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国哲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除中央党校和中国社科院外第三家非高等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院已经形成了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以及管理学等较全的学科门类;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区域可持续发展、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文化产业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等研究方向上研究实力突出;我院现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社会学、人口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共15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四川农业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9年,经原四川省人事厅批准,成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达成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截止今年6月,在站博士后 11人,出站2人。现在校学生人数已近400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二)师资队伍

现有教师队伍中,正高职称60人,副高职称1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7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9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1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7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61人,研究生教师总人数达200余人。

(三)培养模式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导师队伍科研水平高、前沿研究课题多等优势,形成了“以研助教、以教促研”的培养模式。

(四)办学特色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逐步完善与健全了各项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制度,建立起了适合于普遍适用于科研单位特点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培养研究生的独特规律,形成了以下的优势:

一是聚焦科研实践能力提升,促进学生能力全面发展。根据社会需要,既强调实践性,又强调学术性。地方社科院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和高校系统对于研究生的培养,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如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外国语言运用能力,有独立的科研能力等。但是社科院研究生教育有其特殊之处,研究生入校以后,其研究领域往往是和他的导师所承担的国家前沿的研究课题联系在一起,可以更早和更深入地进入科研环境,可以在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同时,在科研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迅速提高,使其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独立从事比较深入的科研工作,这是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育所不具备的。

二是坚持小批量、高质量的办学方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作为科研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其他国内科研单位一样,在人均占有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实践课题方面,都有高等院校不可企及的优势。我院学生与导师的比例一般维持在1:2左右,学生在校期间一般能够参与一项以上的课题研究,甚至参加高规格学术交流会。据不完全统计,到2015年7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共毕业硕士生29届,计1445人,近三年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都达到90%以上(含考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在这些毕业生中,现有副高以上的专家学者6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23人,省部级干部2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52人。在读研究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研究生教育30年来,在校研究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0篇左右,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单独或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获多项省部级奖。

三是发展政(政府)、产(企业)、学(学校)、研(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有效利用各方资源。作为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我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一样,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之初,我院就广泛的开展了与政府、企事业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作方式:第一,聘请四方人员任导师、教师;第二,向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基地;第三,课题研究合作;第四,联合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等。通过合作,有效的利用了各方资源,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市场经济需求。

四是打破传统的单一指导教师制,注重交叉学科培养。我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队伍。在课程教学中,常年有70多位研究员亲自授课,其中包括10余位二级研究员,研究生培养有着高水平的雄厚师资保障。与高校相比,我院大部分专业一个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远远少于高校。但是,研究生培养却没沿用传统的“一对多”模式,而是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组制甚至几个导师指导一个学生。在导师指导中,也不局限于本学科点的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而是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比如,管理学导师指导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学生,经济学导师指导人口学学生等。通过这种跨学科,大大提高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复合型能力,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需要。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特色: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奖助学金覆盖面广,奖励种类多(含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及考博奖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兼有。

▲地方社科院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唯一。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 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承认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在2015年12月前完成所有本科应考科目并合格)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上述(16)的条件之外还须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上述(1)—(6)的条件之外还须在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所有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考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实手续。

报名日期若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http://***. com.cn/)首页。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五)资格审查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为简化报名程序,方便考生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 试

1、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七)复 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我院招生简章《2016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栏。

6、复试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中下旬,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培养和就业

1.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

(十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

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财教〔2013〕 221号、川财教[2014]1号文件)。同时符合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还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全体在校生的40%,具体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我院还设有多种奖学金制度: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文献阅读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党员和考博奖等多种奖项。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办

电    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    真:(028)87044303

联 系 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招生办E-mail信箱:89101@***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政编码:61007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目录说明

、2016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4(含推荐免试生名额),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具体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简章刊登的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再进行调整。

二、我院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推免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接收时来我院参加复试。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拟于915日开始,10月下旬截止,我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请广大考生登录我院网站关注推免生复试信息,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我院!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编制专业目录的统一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除专门史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13历史学基础;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即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下页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均为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院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的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设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下页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办

电    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    真:(028)87044303    联 系 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邮政编码:610071

招生办E-mail信箱:89101@***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

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10102中国哲学

01儒佛道哲学

02中国发展哲学

03中国政治哲学

04中国文化哲学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哲学原理

④801中国哲学史

复试科目:

西方哲学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化导论

②中国哲学史史料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区域经济发展与

管理

02区域可持续发展

03对外开放与区域

合作

04西部大开发理论与实践

05区域资源开发

06灾难学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01投融资研究

02 地方金融研究

03资本(产权)市场研究

04货币政策研究

05国际金融研究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货币金融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财政学

②服务经济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工业经济研究

02现代企业组织

研究

03现代服务业研究

04产业投资与资

本运营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产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企业管理

②国民经济管理学

030105民商法学

01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02物权法律制度研究

0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04信托法律制度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④803民商法学

复试科目:

公司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物权法学

②合同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1证券法律制度研究

02现代企业法比较研究

03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研究

04环境与资源法研究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④803民商法学

复试科目:

证券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公司法学

②合同法学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01政党政治与国家治理

02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03边疆安全与民族地区治理

04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

05两岸关系研究

06纪检监察研究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中国政治制度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②行政管理学

030204中共党史

01毛泽东思想研究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03中共党史、党建研究

04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思想研究

05中国共产党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中共党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毛泽东思想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0302Z1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01公共管理

02公共政策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原理

②公共政策学

 

030301社会学

01社会学理论和社会学研究方法

02城乡社区发展与公益慈善事业研究

03社会管理和社会政策研究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原理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复试科目:

城市社会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社会学概论

②社会学调查方法

030302人口学

01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

02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

03人口、资源与环境研究

0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原理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复试科目:

人口学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人口与劳动统计

②人口经济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

01民商经济法学

02金融法学

03诉讼法与司法制

04宪法与行政法学

05环境资源法学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

(非法学)

复试科目:

法理学和宪法学

同等学力不加试

035102法律(法学)

01民商经济法学

02金融法学

03诉讼法与司法制

04宪法与行政法学

05环境资源法学

3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

(法学)

复试科目: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刑法学

②民法学

050101文艺学

01文艺批评

02文艺美学

03文化与文论

04当代文艺思潮

05中国当代小说研究

06中国现代文学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5中国文学史

④806文学理论

复试科目:

文学评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学批评史

②西方文论

050301新闻学

01中国发展新闻学

02新闻业务研究

03网络与新媒体

研究

04新闻法治与伦

理研究

05媒体经营管理

研究

 

 

1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6新闻传播理论

④807新闻业务

复试科目:

新闻传播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文史基础知识

② 中外新闻史

0602L3专门史

01中国文化史研究

02中国艺术史研究

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04中国近现代城镇文化发展史研究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复试科目:

中国文化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西方史学概论

②历史文献选读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01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区域规划与社区发展

03生态经济

04农村金融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8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

农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西方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2016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010102中国哲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1 哲学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李秀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01 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北京大学哲学系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版。

复试科目:西方哲学史

参考书目:《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文化导论 ②中国哲学史史料学

参考书目:①《中国文化导论》,李宗桂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②《中国哲学史史料学》,刘文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020202区域经济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802 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微观部分、宏观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参考书目:《区域经济学》,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政治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参考书目:①《政治经济学》(含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②《发展经济学》,谭崇台主编,山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020204金融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802 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微观部分、宏观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复试科目:货币金融学

参考书目:《货币金融学》,郝军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年2月出版或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财政学②服务经济学

参考书目:①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②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020205产业经济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802 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微观部分、宏观部分),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复试科目:产业经济学

参考书目:《产业经济学》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企业管理 ②国民经济管理学

参考书目:①《现代企业管理》,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②《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030105民商法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2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①《法理学》(第4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②《刑法学》(第4版),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③《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03 民商法学

①《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②《商法学》(第4版),施天涛,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复试科目:公司法学

参考书目:《新公司法论》,周友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物权法学 ②合同法学

参考书目:①《物权法教程》,侯水平等,四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②《合同法》(第5版),崔建远,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030107经济法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2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①《法理学》(第4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②《刑法学》(第4版),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③《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03 民商法学

①《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②《商法学》(第4版),施天涛,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复试科目:证券法学

参考书目:《新证券法论》,周友苏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公司法学 ②合同法学

参考书目:①《新公司法论》,周友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合同法》(第5版),崔建远,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3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四版。

804 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复试科目:中国政治制度史

参考书目:《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②行政管理学

参考书目:①《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徐大同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1年10月第二版。

②《行政管理学》,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五版。

 

030204 中共党史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3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四版。

804 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复试科目:中共党史

参考书目:《中共党史》,相关内容任一国内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毛泽东思想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参考书目:①《毛泽东思想概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0302Z1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3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四版。

804 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复试科目:公共管理学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王乐夫、蔡立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管理学原理②公共政策学

参考书目:①《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②《公共政策学》,宁骚,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030301社会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4 社会学原理

《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4月版。

805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第四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复试科目:城市社会学

参考书目:《城市社会学》(第二版),顾朝林、刘佳燕,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社会学概论 ②社会学调查方法

参考书目: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030302人口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4 社会学原理

《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4月版。

805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第四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复试科目:人口学原理

参考书目:《人口理论概要》,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人口与劳动统计 ②人口经济学

参考书目:①《劳动与社会保障统计学》(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王静编,2012年版。

              ②《人口经济学》(第3版)李仲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035101法律(非法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初试科目全部由国家统考和联考,由国家统一命题。

复试科目:法理学和宪法学

参考书目:①《法理学》(第4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②《宪法学》(第2版),张千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同等学力不加试

 

035102法律(法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初试科目全部由国家统考和联考,由国家统一命题。

复试科目: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①《法理学》(第4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②《宪法学》(第2版),张千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③《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④《刑事诉讼法学》(第3版),樊崇义,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刑法学 ②民法学

参考书目:①《刑法学》(第4版),张明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②《民法学》(第3版),王利明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050101文艺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5 中国文学史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

806 文学理论

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复试科目:文学评论

参考书目:邱运华,《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文学批评史 ②西方文论

参考书目:①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全2册)》,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1卷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②马新国,《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050301新闻学

初试业务课科目:

706 新闻传播理论

①李良荣:《新闻学概论》(新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②郭庆光:《传播学教程》(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③彭兰:《网络传播概论》(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07 新闻业务

①陈焕仁:《当代媒体新闻报道》,四川人民出版社。

②艾丰:《新闻写作论》(新版),人民日报出版社。

③李良荣等著:《当代西方新闻媒体》(新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新闻传播综合

参考书目: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文史基础知识 ②中外新闻史

参考书目参考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0602L3专门史

初试业务课科目:

初试科目全部统考,由国家统一命题。

复试科目:中国文化史

参考书目:《中国文化史》,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西方史学概论 ②历史文献选读

参考书目:①《西方史学史》,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②《中国历史文选》,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初试业务课科目:

808 管理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方振邦、鲍春雷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复试科目:农业经济学

参考书目:《农业经济学》,孔祥智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西方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参考书目:①《西方经济学》(第五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②《发展经济学》,姚洋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016年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701所)

 

2016年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701所)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

 

 

单位代码:8620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

邮政编码:43006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070272   02788070863

传真:(02788042076     E-mail yanjiusheng86203@126.com

招生专业及代码: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82420     舰船电磁兼容技术

报考时间、地点:2015910月国家在各地设立的报名点。

                              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具体通知。

 

  • 招生硕士点2个,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简称船)、舰船电磁兼容技术(简称电)。船类包含总体性能、总体结构、信息系统、舰船动力、舰船电力、舰船系统等方向,招收本科为船舶工程、动力、力学、电力电子、计算机、电信、信息系统等专业的学生。电类包含电磁兼容等方向,招收本科为电力电子、电信、微波技术、控制等专业的学生。

学制与培养方式

硕士生学制为2.5年。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研究生在高等院校就读研究生课程并参加考试考查,硕士生要求修满32~36学分,博士生要求修满15学分以上。之后回中心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注重磨练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及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素质。

实行导师组指导制度,即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个以导师为主,由2~4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导师指导小组。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注重学位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工程应用价值。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701所)概况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原武汉船舶设计研究所),主要承担舰船总体研究、设计、开发的任务。尤以舰船总体系统工程见长。自1961年建所以来,该所以舰船的研究与开发为己任,为保卫祖国的海疆、护航护渔、打击走私、海难救助、出国访问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海洋工程、电磁兼容、噪声控制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及院颁发的成果奖280多项。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汇集了众多的科技英才,由多种学科、专业的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专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专家、学者和科技精英。他们都在各研究室主持重大科研项目。中心内建有电磁兼容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噪声振动试验室等部级试验检测中心。国家对我中心的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大。一流的产品,一流的设施,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现代管理,成为我所的真实写照。2003年我所通过了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国家注册证书。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坚持出成果、出人才的方针,一手抓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一手抓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1986年批准,我所招收培养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硕士生;2001年批准招收培养该专业的博士生;2003年批准招收舰船电磁兼容技术专业硕士生。我所建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有着良好的学术氛围。全所具备培养研究生的良好条件和实力:课题多,科研经费充足;图书资料丰富,图书馆藏书量达30 万册,拥有中文期刊602种,外文期刊587种。图书馆建成了船舶工业系统第一个舰船总体设计实用性专业文献数据库,2006年实现电子阅览室的开放,开通万方、维普等数据公司提供的电子数据;指导教师水平高,科研经验丰富;科研设施先进以及整体性支撑条件好,环境优美,是研究生学习深造的好地方。

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
    三、招生专业与名额
    201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实际人数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
    12月26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6日下午      201-英语一(100分)
    12月27日上午      308-护理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4.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护理综合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1.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进行。
    3.复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
    4.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和加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复试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另行公布。
    5.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护士资格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安排通知)。考生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体检。体检应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事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录取与调剂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将在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收费标准、奖助学金
    (一)收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我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人·学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学年)。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5)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我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录取、报到的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6)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一等奖标准为2000元/人;二等奖标准为1200元/人;三等奖标准为800元/人。
    (7)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技能竞赛奖、学习特别奖等。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善,实际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住宿条件
     研究生住宿条件为2人/间,费用为1200元/(人·学年)。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为准。
热忱欢迎全国有志青年报考湖州师范学院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0347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542;2321239(护理学院)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网址:http://***
邮箱:yjsc@***
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初  试  科  目
备  注
护理学院              联系人:倪老师             电话:0572-2321239
105400护理(专业学位)
01临床护理
(包括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急救护理、危重症护理、精神健康与护理、中医护理、医院护理管理等)
02社区护理
(包括健康促进、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社区护理管理等)
7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学综合
复试具体内容见后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