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计划招收军人硕士研究生785名,地方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参军)招生计划待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8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等符合总部规定,经所在部队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总政治部备案,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且与本科专业相近,由所在院校政治机关或选培办出具不参加分配直接读研的书面证明,并明确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对报考专业有要求的也需明确。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院校一类本科统招生且就读专业为理工科,毕业时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规定学制为5年的,年龄可放宽1岁;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只能报考我校理工科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报考。
5、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二)地方硕士研究生
1、我校从2013年起招收双证(学历证、学位证均由教育部认证)地方硕士研究生,凡符合国家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在职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参军。
2、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理学门类的一级学科授权点,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
3、报考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其他相关条件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接收地方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有关条件及推免程序另文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报名
统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不参军”),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推荐免试生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6年3月-4月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考生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以夏令营方案为准。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其他
1、参军计划由军队总部直接下达,其中女生参军名额有限,请慎重报考。
2、地方研究生学费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我校参照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
3、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邮编:410073 电话:0731-84572515
网址:http://yjszs.nudt.edu.cn E-mail:gfkdyzc@nudt.edu.cn 微信公众号:gfkdyzc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京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b.xijing.edu.cn/E_ReadNews.asp?NewsId=789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领域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手续)。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的陕西省内考生应选择西安工程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17)且必须在此报考点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
五、资助政策
凡被我院录取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院提供10~12万的全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全额资助)、住宿费(全额资助)、奖学金、实习补贴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下载准考证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简章的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业务课由我校自命题。
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自备。
3、复试时间、地点:时间以我校官网通知时间为准;地点为西京学院。
4、复试内容:综合面试+笔试。
(1)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实践能力。
(2)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左右。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6、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列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陕西省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
八、就业
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九、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xijing.edu.cn),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治安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6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3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等3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2016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26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16年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力争准确无误,报名时此信息作为正式数据,只作修改,不再重复报名。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
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具体时间由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必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英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在2016年4月份,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3.凡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统一分数线者,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4.凡参加全国统考,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5.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6.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
1.我校对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将负责把考生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
2.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达线考生的报考材料将不转寄第二志愿或其他招生单位。
3.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侦查学、治安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和物证技术学、)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将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由我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 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50000元或20000元,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篇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
7. 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
我校通过交换生、联合基地培养,增强学生创新能力,专项设置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同时实施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凡经申请被批准为培育计划者,学校一次性划拨经费5000元。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
8.专项就业奖励
重视研究生就业,划拨专项就业经费,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推介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强化学生就业能力培养,鼓励其积极就业。对考博学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企业就业者给予奖励或一定的政策倾斜。凡考取“985”大学博士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导师4000元,学生6000元),考取其他大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导师2000元,学生3000元)。
十、学制年限
我校2016年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单位,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三)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截至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201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截至2016年9月1日)。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6年9月1日)。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能再修改。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照相。公共管理专业硕士仅限选择北京报考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2016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出示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报考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份(具体见教育部公告)。招生学科、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附后招生专业目录。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我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参加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六、警务专业学位招生特别说明
警务专业属于专业学位教育,专门针对公安系统在职人民警察招生,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从2016年起,警务专业学位学制将调整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详情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警务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招生特别说明
公共管理专业属于专业学位教育,专门针对公安系统在职人民警察招生,经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从2016年起,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制将调整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详情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限报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其中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实际录取骨干计划总人数的10%。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6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学术型招生计划数将在2015年规模上作适当缩减,减量统一增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原则
2016年我校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继续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线复试、录取。
(三)女生录取比例
基于公安业务特殊性,我校非定向(统招统分)女生录取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录取比例不高于25%。
(四)学生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毕业主要面向公安政法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五)推免生接收
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36人(供参考),201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欢迎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六)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位: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费15,000元/学年,3年共计45,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结合我校实际,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七)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与警务硕士招生考试相关的资料或信息,均由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主管部门后在公安内网发布,请考生关注。如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大纲)尚未更新或公布,请考生参阅该委员会办公室上一年度发布的有关资料。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邮编:100038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86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查号台:010-83903114
5.网 址:http://yzb.cppsu.edu.cn
6.电子邮箱:yzb_cppsu@***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学术型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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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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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法学*(按一级学科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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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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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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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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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刑法学 |
②(201)英语一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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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民法学 |
③(620)法学基础(一) |
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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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诉讼法学 |
④(820)法学综合 |
刑事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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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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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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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警察法学 |
|
警察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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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公安学*(按一级学科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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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安管理学(公安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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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警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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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犯罪学 |
|
犯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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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犯罪学(警务心理学) |
|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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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公安管理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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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治安学 |
②(201)英语一 |
治安管理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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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侦查学 |
③(621)法学基础(二) |
刑事侦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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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国内安全保卫 |
④(821)公安学通论 |
国家安全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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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公安情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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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工作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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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涉外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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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警务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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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警务指挥与战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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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指挥与战术基础 |
限招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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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安管理学(公安思政与文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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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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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8公安技术*(按一级学科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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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刑事科学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刑事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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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网络安全与执法 |
②(201)英语一 |
信息安全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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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交通管理工程 |
③(302)数学二 |
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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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安全防范工程 |
④(822)公安技术综合 |
信号与线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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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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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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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法律(非法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刑事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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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英语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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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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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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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法律(法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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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201)英语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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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
|||||
|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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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300警务 |
01公安学(治安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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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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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公安学(刑事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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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公安学(国内安全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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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公安学(警务实战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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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公安学(监所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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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公安学(公安政治工作) |
②(204)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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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公安学(公安情报) |
③(332)警务硕士专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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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公安学(公安思政与文化) |
④(438)警务硕士专业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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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公安学(涉外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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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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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技术综合 |
需具有理学或工学专业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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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安技术(交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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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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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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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4安全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程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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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4)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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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302)数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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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823)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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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公共管理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管理理论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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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4)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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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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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代码 |
加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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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
中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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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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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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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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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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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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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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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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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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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安全保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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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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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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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学(公安学理论) |
行政管理学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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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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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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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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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警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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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指挥与战术 |
体育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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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生物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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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学(公安思政与文化研究) |
世界经济与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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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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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警务心理学) |
西方心理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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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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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与执法 |
微机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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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程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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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工程 |
道路交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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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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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 |
计算机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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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延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陕北公学就开办了高级研究班,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放战争时期,学校设立了研究室,研究室第一批招收了87名研究生。新世纪以来,延安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先后获得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硕师计划”、“特岗计划”)专业学位的授权,形成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同时,学校还是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1561人。
学校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护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5个专业学位类别27个领域授予权。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大门类。现有政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延安学、基础医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延安红色资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陕西“三五人才”工程入选专家5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4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1人,陕西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3人,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8人,三秦人才津贴专家8人。一些研究生导师曾荣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自然科学技术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曾宪梓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奖励。
学校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各项培养和管理制度,深化招生改革,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也日趋活跃,已与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加强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搭建了重要平台。
学校研究生处设有办公室、招生与学籍管理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管理科,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受到多次表彰,曾获得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等荣誉,有多位同志被授予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新时期,学校将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机遇,围绕服务需求,提升质量这条主线,以分类推进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通过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权责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深化开放合作,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求、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4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
我校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除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为2年外,其余学科(专业类别)均为3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和考试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原则上应在我校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所有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初试时间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
(三)复试时间:2016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地点:延安大学,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考试管理机构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医学类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其余各学科(专业类别)学费均为每学年7000元。
(二)奖助体系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300—6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 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11-2332224(传真)
部门网址:http://yjsc.yau.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 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推荐免试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可于9月初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栏相关通知。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我校博导和名教授的权利。
二、报 名: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江苏省现场确认时间定于11月9日-12日。江苏省外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报考点通知 ,以免错过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第四),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注意:①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报考单位”、“报考专业”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⑤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6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⑥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在职人员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三、培养类型: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
2.我校中医学各专业(除1005Z2中医外语、100503中医医史文献以及基础医学院(代码002)各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教育背景;
3.我校中医学临床专业(代码105开头)报考考生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中医医学背景;
4.中西医结合专业(100602)下检验学研究、影像学研究、核医学方向的毕业生授予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学位,建议本科学历背景为相关专业西医背景的考生报考。
5.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01、02、03方向的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6.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
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校后须进行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选择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
五、关于我校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申请硕博连读。
六、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641药学综合一:有机化学40%、分析化学40%、药理学20%;
642药学综合二:生理学30%、分子生物学30%、生物化学40%;
643中药学基础综合一:中药学30%、中药化学30%、中药分析学40%;
308护理综合:覆盖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349药学综合:药物化学25%、药物分析学25%、药理学25%、药剂学25%(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25%、中药化学25%、中药鉴定学25%、中药药剂学25%(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5年相关文件。2016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七、录取
1.2016年我校公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暂约为640名,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人数和统考考生人数,不包含长学制学生,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2016年各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会在本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网手机网站公布,如推免计划没有录满,则转为统招计划,届时研究生院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情况,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请详见复试方案,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确定录取名单;
4.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九、凡参加我校201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考核优秀的营员,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导师,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后直接被我校接收为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2.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中医中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十、合作办学
1.我校与美国杜肯大学、英国女王大学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供雅思或者托福成绩,有意向的考生可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条件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2.我校与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进行联合培养,考生可根据招生简章填报相关志愿。
十一、友情提醒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 :
1.所有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相应手续后,不需要再向我校寄送任何材料。
2.准考证打印和初试日期: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3.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utcm.edu.cn/,以及我校研招手机网站,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4.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12#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11028,传真025-85816077
E-mail: nzyyzb@njucm.edu.cn
5.各学院及附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院 |
章老师 |
025-85811922 |
|
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 |
马老师 |
025-85811084 /57031670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025-85811657 |
|
药学院 |
高老师 |
025-85811522 |
|
经贸管理学院 |
房老师 |
025-8581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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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
王老师 |
025-8581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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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 |
邱老师 |
025-85811574 |
|
外国语学院 |
元老师 |
025-85811564 |
|
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
谭老师 |
025-85811671 |
|
心理学院 |
范老师 |
025-85811550 |
|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
王老师 |
025-85811549 |
|
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
曹老师 |
025-83291271 |
|
第三附属医院(南京市中医院) |
孔老师 |
025-52276506 |
|
第三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范老师 |
025-85637817 |
|
附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吴老师 |
025-85370817 |
|
苏州附院(苏州市中医医院) |
吴老师 |
0512-67872413 |
|
常州附院(常州市中医医院) |
潘老师 |
0519-89896981 |
|
无锡附院(无锡市中医医院) |
杨老师 |
0510-88859999 |
|
徐州附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 |
杨老师 /聂老师 |
0516-68692013/ 83956030 |
|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李老师 |
0510-826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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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南京市鼓楼医院) |
沈老师 |
025-83105998 |
|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
乔老师 |
010-66931641 |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6日
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广州体育学院简介
广州体育学院筹建于1956年,是华南地区唯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等学校。
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构建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1979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授予权,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2004年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8年纳入广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体育学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体育硕士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学
校拥有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特殊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运动康复、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学前教育17个专业。
体育学一级学科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新闻、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6个专业为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休闲体育专业是广东省重点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广东省精品课程7门(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游泳、武术、足球、田径、体育媒体通论)。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8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6500余人,研究生 903人,留学生25人。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
学校拥有坚实的师资力量。中国著名武术家黄啸侠和张登魁、中国乒乓球队第一任教练梁焯辉、优秀游泳教练“蛙王”黄焯荣、优秀田径教练孙紫萍、优秀乒乓球教练冯国浩等一大批知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人,专任教师41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者1人,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珠江学者1人。国际级裁判员 15 人,国家级裁判员41人。
学校具有为学生成人成才服务的良好条件。占地面积30.02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先进、配套齐全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科研楼、实验中心、田径训练馆、体育馆、网球馆、恒温游泳池等教学训练场馆。其中,承办2010年广州亚运会篮球赛事亚运篮球馆是按洲级标准建设的现代化运动场馆;图书馆是一座面积达20552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50万余册、华南地区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中心;档案室为“国家二级科技事业档案管理单位”。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拥有1个国家体育总局实验室(运动技战术诊断与技能评定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研型运动与健康促进实验室、广东高校运动生化教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体育教师教育综合技术训练中心)。拥有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体育产业研究基地、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中国羽毛球协会(广州)培训中心和科研基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棒球分会训练基地等11个科研培训基地(中心)。校外实践基地45个。另外学校拥有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学校是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
学校坚持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多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奥运攻关课题、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以及中芬政府合作、中澳合作等国际合作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项,出版学术著作125部。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和CSSCI来源期刊。
学校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马来西亚、英国、葡萄牙、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先后派出大批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进修攻读学位或学习交流。2010年承办了第16届亚运会科学大会,开辟了亚洲高校一校承办国际体育科学盛会的先河。
建校5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像新中国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中国第一个打破游泳世界纪录者戚烈云、中国第一个跳水世界冠军陈肖霞以及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付海峰等一批在奥运会和世界重大比赛中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王巍堡武术“二指禅”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学校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中国体育事业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发展中的广州体育学院,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贺龙、陈毅、李富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2005年春节,江泽民同志亲切接见我校体育艺术系师生。2007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出席香港回归十周年庆典活动时,亲切接见我校乒乓球运动员高礼泽。学校一直受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建校初期,原广州市副市长孙乐宜、广州市市长朱光、广东省副省长曾生先后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在未来发展中,广州体育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瞄准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体育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广州体育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简介
体育人文社会学:该专业中的社会体育是省名牌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及其基本规律的学科群。运用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提出有关体育决策的建议,并在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运动人体科学:该专业是省名牌专业。运动人体科学是研究体育运动与人机体的相互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群,包括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化学、保健康复等学科。
体育教育训练学:该专业是省名牌专业。主要是研究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学校体育与实践研究团队为广东省体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
民族传统体育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是研究中华民族体育的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学科群,它是现今我国体育学三大运动技术类专业之一。其下设三个专业方向,即:武术、民族传统体育和传统体育养生。它以武术(套路和散打)、体育养生以及民俗传统体育(南狮、舞龙)为主要研究对象,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挖掘、整理和创新,并使之发扬光大。
休闲体育学 休闲体育学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全民健身以及大众休闲生活的需要。主要探讨1.休闲体育理论与政策2.休闲体育项目策划与指导3.体育旅游开发研究4.休闲体育市场开发与服务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
体育新闻传播学 体育新闻传播学隶属于体育学一级学科,是我院在全国率先设置的硕士二级学科之一,主要研究体育领域中新闻传播活动的现象及其内在规律,研究重点在体育新闻传播理论与业务、广播电视体育新闻以及体育新媒体传播等领域。
运动医学:本专业研究运动和缺乏运动给人体带来的生理、病理问题及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医学问题。从医学角度阐明体力活动及静态生活方式影响健康和在各种慢性疾病病因学中的作用,并且为一些常见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研究提供医学手段以达到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的目的。同时运用医学技术和知识对运动监督和指导,防治运动伤病、保障运动员健康、提高运动成绩。本专业授医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习年限一般3年,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和新闻业务技能培养,培养全媒体时代拥有系统的传播知识、卓越的传播技能、全面的传播素养的高层次专业型传媒人才,培养造就掌握新闻传播专业理念、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胜任新闻传播行业变革,具有现代竞技体育理念,能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从事体育新闻传播或其他新闻传播工作的编导、记者、节目主持人以及体育解说评论员等实践型高级传媒人才。主要有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体育新闻传播理论、体育新闻业务、体育广播电视新闻、体育新媒体传播、体育解说评论等研究领域。
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2016年我院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招生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与各专业初试上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2016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生若干名,详见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订(点击)该项承诺。
四、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初试与复试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我院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休闲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和体育硕士等专业2016年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新闻与传播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英语为全国统考,专业基础综合、体育综合、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为我院自行命题。运动医学专业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英语、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三门均为全国统考。复试时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英语笔试(含听力),“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须进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阅专业目录)
六、资格审查
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统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政审表、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本科成绩单等有关证件。
七、导师选派
我院实行师生互选制,导师的确定是在研究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师生相互了解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师生互选。目录中所列的研究方向是让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
八、学费及奖助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1500—7500元/学年);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生的国家奖学金。
九、其它
1、考生请在网上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方便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及时递达。否则,后果自负。
2、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代码:10585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 邮政编码:51050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电话:(020)87553731 联系人:张老师
广州体育学院网址:http://www.gipe.edu.cn
E-mall:yanzhaobanzhang@163.com
2016年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10585 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510500 电话:87553731(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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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 试 科 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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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01.社会学与现代体育 02.体育社会组织治理创新 03.全民健身发展理论与实践 04.体育管理 05.体育产业经营管理 06.体育教育理论与实践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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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专业基础综合 (体育概论、教育学) |
笔试科目: 01—03方向:体育社会学 04方向:体育管理学 05方向:体育产业经济学 06方向:学校体育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学校体育学、体育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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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1.体育保健与康复 02.体育医务监督 03.体质与健康 04.运动与健康促进 05.运动训练的生物学适应 06.特殊教育与康复 07.运动与营养 08.身体机能评定 09.运动环境与健康 10.人体运动工效学 11.人体运动模拟与仿真 12.运动技战术诊断与分析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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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专业基础综合 (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 |
笔试科目: 01—06方向: 运动医学 07—09方向: 运动生物化学 10—12方向: 运动生物力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体育保健学、运动营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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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1.体育教学的一般理论与方法 02.运动训练的一般理论与方法 03.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 04.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5.篮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6.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7.乒乓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8.羽毛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9.网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0.棒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1.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2.游泳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3.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4.健美操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5.艺术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6.体育舞蹈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7.啦啦操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18.特殊教育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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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专业基础综合 (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 |
笔试科目:学校体育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教育学、运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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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01.武术(套路和散打)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02.传统体育养生理论与方法 03.民族民间体育理论与方法(南狮) 04.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与抗衰老应用研究 05.岭南武术文化研究 06.传统武术技理技法研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专业基础综合 (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 |
笔试科目:武术理论。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教育学、运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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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Z1休闲体育学 01.休闲体育理论与政策 02.休闲体育项目策划与指导 03.体育旅游开发研究 04.休闲体育市场经营管理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专业基础综合 (体育概论、教育学) |
笔试科目:休闲体育概论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学校体育学、体育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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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Z2体育新闻传播学 01.体育新闻传播理论 02.体育新闻业务 03.体育广播电视新闻 04.体育新媒体传播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专业基础综合 (体育概论、新闻传播学理论) |
笔试科目:体育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学校体育学、体育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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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 位 |
0452 体育硕士
045201体育教学 045202运动训练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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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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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46—体育综合 (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 |
笔试科目: 045201:学校体育学 045202:学校体育学 045204:学校体育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体育概论、运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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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2 新闻与传播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笔试科目:新闻传播学实务综合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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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6运动医学 (该专业授医学硕士学位,主要面向医学专业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 01.运动创伤防治与康复 02.运动与慢性病防治 03.运动疲劳的机理和防治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西医综合或 307—中医综合(二门任选一门) |
笔试科目:运动医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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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各占150分; “体育综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各占150分;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每科150分,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2、以上招生人数为我院上报计划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3、2016年我院继续接收推免生,录取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
4、“★0403Z1休闲体育学”、和“★0403Z2体育新闻传播学”为我院自主设置硕士二级学科,2013年开始招生。
5、新闻与传播是2015年开始招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检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
硕士研究生分为四个学科专业:
1、药物分析学2、药理学 3、免疫学 4、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理学”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时间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时间进行。(1)北京考生,应选择报考点1123(北京协和医学院)。(2)外地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等。 七、初试考试科目内容
1.药物分析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分析化学④802有机化学;
2.药理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药理学④8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3.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701免疫学④8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八、本单位只招“全国统考”(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院,研究生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理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
十、学费、助学金、奖学金
1.我院根据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每学年8000元。
2.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基本助学金每月2000元,研究生每工作日补助15元餐费,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以奖励支持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3.奖学金奖励覆盖比例及标准 奖学金等级 覆盖比例 标准(元/学年) 一等 20% 4000 二等 30% 3000 三等 50% 2000
十一、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2.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我院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五、我院研究生招生地址
1.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邮编:100050
2.咨询电话:(010)6709537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办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