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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震地质、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等地质工程领域相关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地质工程(085217)

培养方向:01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2地震地质;03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04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05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06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办法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三)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中旬。复试办法届时将在我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二)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三)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国家规定和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学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6年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40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拟定每生每年500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序号            类型                      标准                        覆盖面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2        国家研究生助学金       6000元/年           (按月发放) 100%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2000元/年           20%

                                             二等奖,8000元/年             60%

                                             三等奖,4000元/年             20%

4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500-800元/月          100%

                                               助教,15元/学时

                                               助管,500元/月

5               张衡奖学金                10000元/年                 不超过10%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775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3783 010-61596072(传真)

电子信箱:yanjiushengidp@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留言咨询: http://yjs.cidp.edu.cn/zxzx.aspx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交流QQ群:488237869

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共有32个学术学位专业和19个专业学位领域进行招生,拟招生数300名左右。

二、学制与学费

学术型:学制3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食品工程学制2年;计算机技术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24000元/全程.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标准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告条件中第1、第2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

每天9:00-22:00

  1.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

每天9:00-22:00

3、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报考和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办法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

(五)初试科目见《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英语课程教学论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程。

(八)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七、招生考试咨询

学校代码:10402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2527801

传真:0596-2527801

网址:http://yjsc.mnnu.edu.cn/

 

注: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的国家文件有冲突,以2016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于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学制及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国家文件所列条件。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除符合上述1、2、3条件外,还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规定程序报名。

网报结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详见研招网。

五、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专 业

人数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学术型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7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1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912

中西哲学史

020101

政治经济学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3

数学三

922

经济学综合(含西经、政经)

030201

政治学理论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31

政治学概论

932

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04

中共党史

7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31

政治学概论

932

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Z1

宪政与法治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31

政治学概论

932

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Z3

政府经济学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31

政治学概论

932

西方政治思想史

专业型

035200

社会工作

20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31

社会工作原理

437

社会工作实务

125200

公共管理

20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

英语二

注:招生人数均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六、参考书目

71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陈先达,人民大学出版社

912中西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郭齐勇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西方哲学史》,张志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22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政治经济学教程》,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31政治学概论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王思斌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2010年出版

七、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9日、30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八、复试、录取

复试、录取细则详见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jldx.gov.cn

九、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

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1760069(兼传真)、81760068、81760070

联系人:刘老师

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领域及人数

      (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

      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备技术、油气在线分析与控制工程六个方向,拟招收6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6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24)

      设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化工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工程五个方向,拟招收4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6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一志愿考生每生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20000元资助。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换生项目。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重庆科技学院是重庆市设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之一,我校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cqust.edu.cn/)。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七、复试

      我校复试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网址:http://yjs.cqust.edu.cn/)。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重庆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学       制:三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部门网站:http://yjs.cqu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博学楼F111

      邮       编:401331

      电       话:023-65023287(袁老师,胡老师)

      传       真:023-65022031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江苏省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学位授予权。坐落在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经过近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博士生导师9名,硕士生导师110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60名(含联合培养)。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群)1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2项。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10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45个。学校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二等奖多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目前,学校已成为国家级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机械工程085201、电气工程085207,具体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见附表)。

2. 培养方式:全日制。

3. 学习年限:2.5年。

4. 招生人数:约10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2015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特别提醒: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一)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科目及相关情况见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时间:2016年4月初,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具体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政策

1. 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起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每年每生6000元。

2. 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考生。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总成绩高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10%以内,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20%以内,一次性奖励4000元。不重复奖励。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10个月计),学校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发放生活补贴,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九、就业情况

本校研究生培养秉承依托机械、电力等行业办学的优良传统,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工程实践,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形势喜人。

根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截至 2015年6月24日,全校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33人,已就业毕业人数为33人,毕业生就业率为100%  ,其中签协议形式就业31人,国内升学2人。

33名毕业生中,电气工程领域共17名, 其中15名毕业生考取国网电力公司,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区。1名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1名毕业生考取东南大学电气专业博士;机械工程领域共16名,其中4名毕业生进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3名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8名毕业生进入知名外企,1名毕业生考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学校代码:11276               

学校主页:http://www.njit.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grad.njit.edu.cn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电子邮箱:grad@njit.edu.cn

研究生处联系人:花老师   郝老师  025-86118091;

电气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025-86118407

机械工程联系人:王老师   025-86118245

传真:025-86118091


 

附件:

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领域、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

教材

 

1

085201机械工程▲★◆

01.机电系统集成与机器人技术;

02.机械装备系统设计与可靠性分析;

03.先进数控技术与装备;

04.液压传动与控制;

 

以国家下达招生指标数为准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2数学二

④ 811机械原理或 812控制工程基础或813材料力学或814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原理》,孙桓、陈作模,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

《控制工程基础》,王积伟、吴振顺,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版。

《材料力学(第1分册,第5版)》,刘鸿文,高等教育出版社;

《机械工程材料》,王章忠,机械工业出版社,第2版。

 

2

085207电气工程▲●★

01.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02. 电力电子与新能源发电技术;

03. 智能电网及其信息技术;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电路或822自动控制原理

《电路》,邱关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

《自动控制原理简明教程》,胡寿松,北京科学出版社;

《自动控制原理》,王划一,国防工业出版社,第2版。

 

备注:▲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

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机械工程领域(085201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86118245

 

序号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出版社

作者

 

1

机械设计

机械设计 (第八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濮良贵

纪名刚

 

2

机械制造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第三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卢秉恒

 

3

机械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材料(第二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王章忠

 

4

现代测试技术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基础(第三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熊诗波

黄长艺

 

  5

数控技术

数控技术(第二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朱晓春

 

6

液压传动

液压与气压传动(第二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王积伟

章宏甲等

 

电气工程领域(085207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86118407

 

序号

考试科目

参考书

作者

 

1

电力系统分析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第三版)

电力系统暂态分析(第三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陈  珩

李光琦

 

2

电力电子技术

电力电子技术(第五版)

电力电子技术

机械工业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王兆安

李先允

 

3

自动控制原理

自动控制原理(第四版)

自动控制原理(第二版)

科学出版社

国防工业出版社

胡寿松

王划一

 

4

微机原理及应用

新编16/32位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第四版)

清华大学出版社

李继灿

 

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机械工程领域(085201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86118245

 

序号

考试科目

参考书

作者

 

1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陈庭吉

 

2

机械制造工艺学

机械制造工艺学(2010年第一版)

机械工业出版社

王先逵等

 

3

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2011年)

电子工业出版社

陈贵银

 

4

控制工程基础

控制工程基础(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王积伟

吴振顺

 

5

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第1分册,第五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刘鸿文

 

电气工程领域(085207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86118407

 

序号

考试科目

参考书

 

1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2009年出版)

电力系统分析(第三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尹克宁

于永源

 

2

电力电子技术

电力电子技术(第五版)

电力电子技术

机械工业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王兆安

李先允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财政部部长任董事会主席。

学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占地面积520亩,三面环水,景色怡人,拥有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住宿生活条件。

学院自建成以来,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宗旨,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以及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化要求,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与财务管理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财政部和国家各部委的领导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学位教育、短期培训、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每年为中国培养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两万余人。

学院是中国政府发起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基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基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基地;还是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特色明显、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涉足经济、管理、金融、会计、审计、税务等多个学科。

自2004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招生代码80402),自此,学院开始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学院获批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经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证,学院成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ccreditation 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 ,简称AAPEQ)六家A级成员单位之一。

面向未来,学院将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特色发展模式,努力将学院发展成为中国顶尖的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财会政策与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思想库、全国性的会计信息集散中心以及重要的财会领域国际交流平台,以更好地为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专门标注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招生专业

我院专业学位有3个专业对外招生,分别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所有专业学位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5名,其中会计硕士专业学位60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30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5名(我院已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扩招申请),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5年9月25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与考试

1.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参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

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见准考证。地点为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拟于2016年4月上中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master.snai.edu)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上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报考会计和审计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明确是否接受专业间(仅会计和审计专业间)调剂的意愿。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及调剂意愿,划定会计专业和审计专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我院制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9000元(人民币),学制2年。关于奖助体系,考生可参考研究生部网站信息(http://master.snai.edu/ssszsKD/info_327.aspx?itemid=13791)。研究生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其他

1.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用人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学校、用人单位与考生个人之间的三方合同。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办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关于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的补充说明

 

根据《上海市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报考我院并在上海报名的考生本人务必于11月8日-12日8:30-16:00,到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和交通信息如下。

 

​报考点 联系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交通

上海师范大学

(徐汇校区)​

研究生处​ 桂林路100号​ 200234​ 64322314​ 顾老师 43、166、131、224、703、712、732、763、764、830、909、946路公交车、上朱线、上嘉线​


 

 

 

 

在外地报名的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特此补充说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等高校,全面建成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10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和36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十多年来,共举办各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高级警官培训班350余期,培训50000余人,为我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坚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培养理念,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领域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精心挑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注重强化实务技能,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职能不断拓展、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63年来第一所国家律师学院;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进一步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领域: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五)政审合格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其它原因。

4.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研招网”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4日-28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三)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江苏、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http://www.cicp.edu.cn/ 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5年9月15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教师人才的需求,服务地方教育事业,2016年我校拟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七个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拟招生人数见下表:

 

类别码、

名称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系

考试科目

拟招

生数

0451

教育

硕士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中国汉语言文学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1汉语言文学综合

15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4数学教育概论

6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与化工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5化学教学论

4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命科学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6生物教学论

4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33教育综合、807英语教学论

6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2学校体育学

4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系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3学前教育学

11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教育厅下拨指标为准。

三、报考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1.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我校一般不招收高校在职教师。

        3.“双少生”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这类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代码12),录取时才能享受“双少生”待遇,其他事宜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包括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等。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 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于2015年11月7日—11日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的指定地点,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在报考点缴费、照相。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28日。考生必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2015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复试      

(1)我校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划定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

(2)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3)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及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1.考生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

 2.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学位办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前两个学期主要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适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第三学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并进行实践专题调查,开展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继续在实践过程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

(一)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二)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7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三)奖励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最高8000元的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助学金制度。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黔南州教育局对报考攻读我校研究生的本州在职教师给予政策优惠和奖励。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斗篷山路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qnsyyzb@163.com   QQ:3096656896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