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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6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社会性别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倡导与执行能力、管理服务机构能力或社会纠纷调处能力,能够掌握运用国家政策法律、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处理妇女儿童家庭实际问题的复合性应用型社会工作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拟招生人数

    录取类别

专业领域

社会工作 035200

55

   非定向就业

妇女服务

妇女维权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

 定向就业

不区分专业领域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执行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该专项计划。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情况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① 已进修完6门以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1110)作为报名点。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凡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按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交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注意事项

(1)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考生须到本人所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定向就业和妇女服务领域考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研究方法。妇女维权领域考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基础。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领域考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普通教育学。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一等

5%

12000

二等

10%

8000

三等

30%

60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5万余人,研究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国家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16个;有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含19个工程领域。

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同时可在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10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1830人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8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此外,我校2016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生50人左右,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人数待定。

2.拟在55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60人。其中33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6个为自设二级学科(学科代码第5位为“Z”)。

3.拟在10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6个领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770人。

4.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6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2-3年的弹性学制。

 

三、收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学校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和奖助学金覆盖面,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下同)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120人,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10%。

6.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8.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费标准

所有学术型专业均为8000元/人.年;工程硕士8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培养协议为准,翻译硕士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16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人.年。委培硕士生22000元/人.年。所有收费以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有关通知。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考生报考条件

2016年我校主要在国土资源的相关学科、专业招收单考生,单考生的报名及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报考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须于2015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事地、矿、油艰苦行业的技术人员,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

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均实行网上报名,请广大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2015年10月10日-31日,应届生可于9月24日-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艺术设计类考试(包括珠宝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设计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音乐、舞蹈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我校报考点(4203报考点);湖北省内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4203报考点);其他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内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4203报考点);其他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就近选择报考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已网报考生须在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1月12日前)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照相、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学信网(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于2015年11月25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该中心网站提供的学籍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寄送或传真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准考。

2.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3.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对报考我校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具体程序为: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向我校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校相关单位对拟报考考生进行学术背景审查,必要的可组织考试->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中工商管理硕士由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审查;公共管理硕士由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六、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考生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①111单考政治,②240单考英语,③611地球科学概论,④904地质工程方法与技术。均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网上报名时按照报考专业选择与统考生相同的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我校统一更改为上述科目。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2.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公布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请从我校网站查看,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系统免费下载相关科目的往年试题。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七、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二)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初举行,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各自网站公布。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线。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回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加分。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四)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对通过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除定向委培生外,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材料。

(五)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规模,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择优录取。

八、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实施优秀生源调剂计划,对于重点学科毕业且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不受学院招生计划限制,优先接收并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欢迎相关考生届时关注。同时对达到一区分数线但未能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或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我校积极为考生提供调剂信息服务。

 

九、信息与服务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到相近专业或兄弟院校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地质类艰苦专业和志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进行,我校研招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不再向考生寄送纸质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请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吴老师

网    址:http://yanzhao.cug.edu.cn

电    话:(027)67885153

电子信箱:yzb@cug.edu.cn

传    真:(027)67885153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对象

    (一)学术学位

    1.军队指挥学武警内卫学科方向只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2.军队指挥学武警信息化研究、武警通信、武警作战环境研究、军事密码学学科方向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及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军事装备学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及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二)专业学位

    军事装备只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只是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具有鲜明的职业指向性,更加偏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学位学习年限2.5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1年,部队综合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1.5年。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武警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服从分配。

    (二)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三)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部队工作满3年(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截止2016年9月1日),经所在总队(师)级单位政治部审核,报总部政治部审批后报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2年。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相近,经所在院校政治机关审批,总部政治部核准后报考。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院校应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与本科(不含自考、函授等形式的成人教育)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经驻校选培办审查,报总部干部部审批后报考。

    5.符合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时间,考生携带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学历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西安地区考生只能在大学校本部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在其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西安地区考生,其报名数据无效。

 

    (三)资格审查

    大学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向大学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外地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寄至我校研招办)。

    1.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总队(师)级政治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2.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员证复印件,所在院校政治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所在院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原件),当年参加高考省级招办录取底册复印件(盖学校公章),在学期间成绩单(盖学校公章)。

    4.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驻校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5.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信息、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经大学审查合格后,考生方能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并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二)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培养潜力、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复试需加试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五、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待武警总部和总政治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六、其他

    (一)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通过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信息填写说明,详细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信息,确保后期考试、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

    (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武警内网武警工程大学主页下载。咨询招生其它相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武警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西安三桥武警路一号武警工程大学研究生处、干部处

    邮编:710086

    电话:029-84563139、84563219        传真:029-84563026

 

 

 

 

 

 

 

 

 

 

 

 

武警工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90202                     单位名称:武警工程大学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及学科方向

指导

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01理学院                          联系电话:029-84563512

0714统计学

01应用统计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11统计学基础

复试科目:F11

应用统计综合

02国防经济统计学

 

002军事基础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29-62681618

1105军队指挥学

01武警内卫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0军事理论基础

④821武警中心任务

复试科目:F21

武警作战指挥

003装备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9-84563711

1109军事装备学

01武警装备发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31机械设计基础

复试科目:F31

武警装备学

02武警装备科研试验

 

03武警装备保障

 

04武警装备管理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及学科方向

指导

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04信息工程系                      联系电话:029-84563811

1105军队指挥学

02武警信息化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1计算机基础综合

复试科目:F41

计算机应用综合

03武警通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2武警通信基础一

复试科目:F42

武警通信应用

04武警作战环境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3武警通信基础二

复试科目:F43

信息处理综合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1通信与信息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44通信理论基础

复试科目:F44

通信技术综合

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计算机系统结构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综合

复试科目:F46

软件应用综合

02计算机软件及理论

 

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05电子技术系                      联系电话:029-84563911

1105军队指挥学

05军事密码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51信息安全基础

复试科目:F51

信息安全技术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指导

教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03装备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9-84563711

1151军事硕士

115104军事装备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军事装备专业综合

复试科目:F31

武警装备学

004信息工程系                      联系电话:029-84563811

0852工程硕士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45武警信息化基础

复试科目:F45

武警信息化应用

005电子技术系                      联系电话:029-84563911

0852工程硕士

085211计算机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52信息安全技术基础

复试科目:F52

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密码保障综合

 

 

 

 

初试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

(一)351军事共同基础

《军事共同基础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解放军出版社,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5

(二)442军事装备专业综合

《武警装备基础》,人民武警出版社,战仁军,2014.11,第一版

(三)610军事理论基础

《军事理论导论》,国防工业出版社,赵荣,2012.08,第一版

(四)811统计学基础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教育出版社,盛骤等,2010.11,第四版

(五)821武警中心任务

《执勤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13.05

《处置突发事件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11.01

《战备工作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13.01

《武警执勤基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2011.09

《武警战术基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2011.09

(六)831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杨可帧、程光蕴、李仲生,2006.05,第五版

《工程力学》,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刘达、和兴锁,1997.11,第一版

(七)841计算机基础综合

《数据结构》(C语言版),清华大学出版社,严蔚敏,2013.04

《计算机组成原理》,科学出版社,白中英,2013.04,第五版

(八)842武警通信基础一

《通信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樊昌信,2012.11,第七版

《武警通信指挥》,武警工程学院,任学军,2009.09

(九)843武警通信基础二

《通信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樊昌信,2012.11,第七版

《武警通信指挥》,武警工程学院,任学军,2009.09

(十)844通信理论基础

《通信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樊昌信,2012.11,第七版

《信号与系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陈生谭等,2014.02,第四版

(十一)845武警信息化基础

《计算机网络》,谢希仁,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06,第六版

《武警通信指挥》,武警工程学院,任学军,2009.09

(十二)851信息安全基础

《数据通信与网络》,机械工业出版社,吴时霖,2007.07,第四版

《数据结构》(C语言版),清华大学出版社,严蔚敏,2013.04,第二版

(十三)852信息安全技术基础

《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王群,2008.08,第一版

 

 

 

 

 

 

 

 

 

 

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一)F11应用统计综合

《统计学》,高等教育出版社,袁卫,2008.12,第一版

《应用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贾俊平等,2013.03,第二版

(二)F21武警作战指挥

《武警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09.11

《武警指挥学教程》,国防工业出版社,马建荣等,2015.08,第一版

(三)F31武警装备学

《军事装备学》,国防大学出版社,余高达、赵璐生主编,2007

《武警装备学》,武警工程大学,战仁军主编,2013

(四)F41计算机应用综合

《数据库系统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王珊、萨师煊,2014.09,第五版

《计算机网络》,电子工业出版社,谢希仁,2013.06,第六版

(五)F42武警通信应用

《武警通信参谋工作》,武警工程学院,任学军,2010.09

《移动通信基础》,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张殿富

(六)F43信息处理综合

《数字信号处理》,清华大学出版社,程佩青,2007,第三版

《传感器原理及应用》,机械工业出版社,程德福, 2009.01

(七)F44通信技术综合

《移动通信基础》,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张殿富

《数字信号处理》,清华大学出版社,程佩青,2007,第三版

(八)F45武警信息化应用

《武警通信参谋工作》,武警工程学院,任学军,2010.09

《武警通信装备》,武警工程大学,傅民仓,2014.07

(九)F46软件应用综合

《数据库系统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王珊、萨师煊,2014.09,第五版

《软件工程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张海藩,2013.07 ,第六版

(十)F51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王群,2008.08,第一版

(十一)F52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密码保障综合

《信息安全管理基础》,人民邮电出版社,张敏情等,2008,第一版

 

四川警察学院2016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警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舒适优雅,是“省级园林式学校”。现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120多人,有由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专家、公安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以及四川省教学名师等组成的专家教师队伍。建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若干个校级重点实验室;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余册,期刊1100余种,报纸300余种,拥有《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20余种电子文献资源。实行现代化信息管理,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在65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共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的校训精神,坚持“行业+区域”的服务面向,坚持走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致力于建立警学研融合、联合培养的教育共同体,创新实施“学警结合、校局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训练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政法公安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被誉为“警察的摇篮、卫士的熔炉、精神的铸所”。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先后在学校建立“公安部警务技战术训练四川基地”、以学历教育为主的“援藏办学点”、“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训练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 “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警察心理健康测训基地”。

学院于2012年已正式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围绕警务硕士培养的高位起步,学院在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和协调下,积极与四川和兄弟省市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了警务硕士培养共同体,建立了警务硕士校外专用培养基地,建立了高水平的多元复合的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正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培养特色、注重教育训练内容和方法创新,以确保高质量、有特色地实现警务硕士培养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公安民警报考我校。

一、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方向: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

(二)培养目标:培养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综合运用涉藏警务或国内安全保卫各专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能够独立带领警员实施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警务作业的一线警长。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6年拟招计划20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院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系在职公安民警;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大学本科毕业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四)所在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警务专业学位代码:03530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考试

(一)初试。考生参加2015年12月(具体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为: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专业课考试大纲将在9月下旬发布,届时考生可在校园网下载。

(二)复试。

1、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16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等具体事项,将在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六、调剂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初试分数和我校招生计划的落实情况,可选择调剂到我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录取

按照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我院三方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录取通知书发放具体时间见本校校园网上通知。

九、学习培养

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习形式为1-2学期集中授课10-12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十、其它

(一)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按警队建制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为:学费15000元/学年,两年共计30000元。住宿费、生活用品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三)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邮编:646000)

2、咨询电话:0830-3115671,0830-3608115

3、查询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

 

 

 

                                                                                       四川警察学院

 

                                                                                     2015年9月8日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011)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16年招收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专科毕业五年(含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5.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非法学的法律硕士(代码035101)其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等本科专业代码为0301的专业);本科学习专业属于法学门类(代码为0301)的考生报考法学的法律硕士(代码035102)。

6.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

(1)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具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符合《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3)北京工商大学只在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应届生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27日 

网址: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

网上预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有效。

正式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工商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时以报名时的身份为准,考生须如实填报,不得更改。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缴纳报考费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网报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0日-12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各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携带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北京工商大学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具体安排注意查看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通知。

(2)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支付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7)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网报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确认。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的打印

2015年12月14日-2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书面《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27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6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7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四)初试考试地点:

1.全国统考考生:

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或在网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2.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的考生,初试地点选择考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今年不再统一到北京工商大学参加考试,。

(五)初试时,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6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tbu.edu.cn/zsgz/)上下载《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前结束。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者不提供)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见网上通知

(八)我校不属于34所自划线试点高校,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在国家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1.我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体格检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录取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向,一类是非定向。定向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非定向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享受奖学金和补助的资格。

十、在校期间待遇及学习年限

(一)根据教育部政策,从2014年起所有研究生全面收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的《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奖肋政策》

(二)2014年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将大幅度提高资助力度。奖学金全面覆盖研究生,且80%的研究生待遇高于往年公费生的标准,40%的研究生待遇相当于免学费,最优秀研究生将有可能拿到18万元奖励。

(三)学术型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除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年限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培养和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录取按照就业去向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单位,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四、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btbu.edu.cn/zsgz/)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震地质、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等地质工程领域相关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地质工程(085217)

培养方向:01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2地震地质;03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04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05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06 地震信息处理技术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办法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二)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三)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中旬。复试办法届时将在我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二)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三)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国家规定和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学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6年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40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拟定每生每年500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序号            类型                      标准                        覆盖面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           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2        国家研究生助学金       6000元/年           (按月发放) 100%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2000元/年           20%

                                             二等奖,8000元/年             60%

                                             三等奖,4000元/年             20%

4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500-800元/月          100%

                                               助教,15元/学时

                                               助管,500元/月

5               张衡奖学金                10000元/年                 不超过10%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775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cidp.edu.cn/

咨询电话:010-61593783 010-61596072(传真)

电子信箱:yanjiushengidp@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留言咨询: http://yjs.cidp.edu.cn/zxzx.aspx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交流QQ群:48823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