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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2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86.25万册,电子图书145.3万册,各种类型数据库(含子库)44个。现有教职工165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7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12人。

学校建有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板栗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和3个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并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61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676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717篇;出版学术著作216部;获外来纵向科研经费总计1.61亿元。

学校现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拥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教育学、海洋科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农业、教育、兽医、机械、音乐等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相关专业特殊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所需佐证材料在报名的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符合者不予准考。

(七)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信息需准确填报。

二、报名和初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序号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三、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c.hevttc.edu.cn/)查阅。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中下旬发放。

四、研究生类型及学制

(一)研究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报名前已有工作且又不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考生,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情况,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兽医硕士、音乐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一般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学年。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发放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24〕1号)执行。

2.国家助学金按上级拨付标准面向所有档案在学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发放。

3.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24〕2号)执行。

4.学校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奖助学金。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不出售任何考研资料。

4.艺术学院研究生在开发区校区入学,园艺科技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在昌黎校区入学,其他招生单位研究生在秦皇岛校区入学。

5.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6.我校及相关招生单位会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7.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不接收个人档案,一般不安排住宿。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八、联系方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335-8069851

网址:http://yjsc.hevttc.edu.cn


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我校2025年拟招生人数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硕士目录”中查询,拟招生人数均按专业公布,且不包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以国家下达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前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专业计划。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  我校拟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研究生的招收相关工作以最终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第三章  招生类型

第四条  2025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形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五章  报  名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第八条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第九条  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5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更等问题而出现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对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2.对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8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日9:00-22:00。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在报名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二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

(一)在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第十四条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时,与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关,以报名信息为准。

(四)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2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经复试考核,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学校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一经确认,概不得取消或撤回,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学费与学制

第十五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拟制定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我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6-9页或电话咨询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十六条  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十八条  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元/学年)

获奖比例

特等奖

10000

3%

一等奖

8000

12%

二等奖

6000

15%

三等奖

4000

20%

(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九条  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二十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上课时间为寒假或暑假,其他非全日制专业上课时间为周末或节假日等其他业余时间,具体上课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说明


单位代码:8460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61

联系部门:研究生      电话:010-87182561           联系人:胡老师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说明

(注:所列内容仅作为考生备考的辅助性参考之一,命题不仅限于所列内容)

611体育基本理论及体育管理学

1.体育基本理论:旨在从宏观和整体的角度揭示体育的本质特点,阐明体育的思想基础、科学基础和组织基础,剖析体育与各种社会文化现象之间的关系,论述体育的功能、体育的目的任务,以及实现体育目的任务的原则和途径,阐明体育科学管理体制、体育的手段以及国际体育的意义。内容包括:体育的概念、体育的产生与发展、体育与社会文化现象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军事)、体育与体育科学、体育的功能、我国体育的目的和任务、体育的组织管理、体育的手段、国际体育以及当前体育发展出现的新现象、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2.体育管理学:是一门系统地研究体育领域管理现象、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学科。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体育管理基础理论,具体包括管理与体育管理的相关概念、体育管理基本原理、体育管理方法、体育管理的过程与职能等。第二部分为体育管理实务,具体包括体育管理体制及发展战略,社会体育管理、竞技体育管理、学校体育管理、体育市场及其开发、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等。

612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1.运动生理学:拟着重了解和评价考生对运动生理学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该理论分析、解决运动生理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运动生理学的研究热点与发展;骨骼肌机能;运动对血液及血液循环的影响;运动对呼吸机能的影响;运动中的能量供应与消耗;肾脏机能及运动对其影响;运动与内分泌功能;肌肉活动的神经调控;运动技能的学习;身体素质的生理学分析;运动性疲劳的产生机理与判断;运动过程中人体机能变化规律;运动训练周期的生理学原理;运动机能的生理学评定;年龄、性别、环境与体育运动。

2.运动解剖学:人体9大系统的组成与功能,各系统中重要器官的位置、形态结构以及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人体运动器官(骨、关节和肌肉)的位置、形态结构、功能和运动特征,其形态结构对人体运动的制约以及体育运动对其形态结构和功能的影响,骨、关节和肌肉产生运动损伤的解剖学机理;骨骼肌的运动原理;对运动技术动作进行解剖学分析的基本原则、方法以及实例分析;脉管系统和神经系统中各器官的基本结构、功能及其与人体运动的相互关系;运动解剖学的研究热点与发展趋势。

613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训练学

1.运动生理学:着重了解和评价考生对运动生理学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该理论分析、解决运动生理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骨骼肌与运动;运动对血液及血液循环的影响;呼吸机能与运动;运动中的能量供应机理、评价及训练;运动与激素调节;肌肉活动的神经调控;运动技能的学习;身体素质的生理学分析;运动过程中人体机能变化规律;年龄、性别、环境与体育运动。

2.运动训练学:重点考察考生对运动训练学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解决运动训练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运动训练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学科特点及研究热点;竞技能力的含义、分类、评价及其训练要点;各运动训练原则的含义及其应用要点;运动训练方法的含义、分类及其应用要点;运动训练计划的含义、分类以及各类训练计划的内容、特点及其制定和实施要求。

618运动康复专业综合

1.解剖学:人体运动器官(骨、关节和肌肉)的位置、形态结构、功能和运动特征,骨、关节和肌肉软组织运动损伤的解剖学机理;骨骼肌的运动原理;运动技术动作的解剖学分析。

2.生理学: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骨骼肌神经-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横纹肌的收缩机制;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心肌的生理特性;心脏的泵血功能,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胰岛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

3.内科学:内科常见多发病的基本病因、流行病学、临床类型、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并发症和防治措施。包括:血脂异常、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和骨质疏松等。

4.外科学:外科无菌原则;疼痛的分类、评估及治疗;骨关节损伤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原则;肩袖损伤、网球肘、膝关节韧带损伤和髌骨、半月板损伤、踝关节韧带损伤等的定义、病因、临床表现和分型、诊断和治疗原则;常见运动系统慢性损伤的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原则等。

5.康复医学:康复评定的基本原则,关节活动度、肌力、肌张力、平衡的评定方法和临床意义,步态分析的方法及常见异常步态,常用的康复治疗技术、肌力训练方法、关节松动术、PNF技术、物理因子治疗方法等。常见多发病的康复方案:脑卒中康复、脊髓损伤康复、肌肉骨骼康复、心肺康复等。

6.运动医学:包括运动医务监督、运动损伤、运动营养和运动处方四个方面。

6.1运动医务监督:体格检查(一般史和运动史、人体姿势检查、人体形态测量和机能检查的常用方法或策略);自我监督的概念、意义、内容和形式,应用运动医务监督的常用指标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体机能进行评定与训练监控;运动性病症(过度训练、过度紧张、晕厥、运动性贫血、运动性腹痛、肌肉痉挛、运动性血尿、中暑、低体温症、运动性脱水、运动性猝死等)的概念、病因和/或发病机制、主要征象、预防与治疗原则;特殊人群的体育卫生(如儿童少年早期专项训练的医学问题、女子一般体育卫生要求、女运动员三联征、运动性月经失调、人工月经周期的概念、衰老的概念、运动与抗衰老等);运动员常用减体重的措施及其医学问题、进食障碍的概念与种类;运动员心脏的特点;疲劳消除的手段与方法;兴奋剂或使用兴奋剂的概念、常见分类、不同种类兴奋剂的作用与副作用等。

6.2运动损伤:关注研究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的防控理论和应用。主要包括:(1)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发生的概念,流行病学分析,包括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的发生机制,损伤的发生特征,运动损伤与运动员损伤的区别;(2)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的病理学,包括损伤的病理分析、再生与代偿、组织损伤的修复过程;(3)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的急救理论与应用,主要涉及现场的运动损伤和运动性伤害的处理,如人工心肺复苏、脊柱损伤、骨折脱位、出血的控制等,还包括伤者损伤的程度判断、转运;(4)常见运动损伤及运动性伤害的处理原则与常见的处理方案,包括不同性质损伤的处理原则,常用的损伤药物类型及使用;(5)运动训练及运动健身活动中常见损伤的临床理论与实践包括原因、机制、诊断、预防、干预、伤后康复锻炼。

6.3运动营养:运动中的能量来源,影响运动能量有效利用的因素,人体能量消耗及测定,运动与能量平衡;各种营养素与运动的关系。运动员合理膳食的原则和基本要求,运动员营养的时间安排。不同运动项目运动员的膳食特征,特殊环境下(高原、高温、低温)运动员的营养策略。营养与体重管理(减体重、控制体重、增体重)。体重管理的营养策略。运动员营养状况的评价。运动员膳食计划的制定。特殊人群(素食者、青少年、女性、老年人、某些慢病患者)的运动营养策略。

6.4运动处方:运动处方的概念、制定的科学依据和基本原则;运动前健康筛查和风险评估、健康体适能五大要素(心肺耐力、肌肉力量与耐力、柔韧性、身体成分)测试的方法与评价标准;有氧、抗阻运动强度的评价指标及制定方法;儿童青少年及老年人运动处方的制定及注意事项;常见慢性疾病(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血脂代谢紊乱、肥胖症)运动处方的制定及注意事项;特殊(热、寒冷、高原)环境的运动处方。

346体育综合

1.运动生理学:着重了解和评价考生对运动生理学基本理论掌握程度。主要内容包括:内环境的稳定及其调控;运动生理学的研究热点与发展;骨骼肌与运动;运动对血液的影响;运动与心血管系统及其影响;呼吸的过程及呼吸机能与运动;运动中的能量供应与消耗、评价、训练;运动与激素调节;肌肉活动的神经调控;运动技能的学习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身体素质的生理学分析及其评定、训练;运动过程中人体机能变化规律;运动机能的生理学评定;年龄、性别、环境与体育运动。

2.学校体育学:结合体育教学实际,掌握并深入理解学校体育的基本知识,形成现代体育教育理念。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体育的起源与发展;学校体育的地位、功能与价值;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竞技体育的关系;教师与学生;体育课程与教学;学校课余体育锻炼;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学校体育管理;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等。

3.运动训练学:重点考察学生应用运动训练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运动训练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运动训练学概念体系;竞技能力的含义、结构以及各种竞技能力子能力的含义、分类、评价及其训练;各具体运动训练原则的含义及其应用特点;运动训练方法的含义、分类及其应用;运动训练计划的含义及其分类,以及多年、年度、周、课等训练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

类别

门类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考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

 

 

 

 

 

 

 

教育学(04)

 

 

 

 

 

 

 

体育学(0403)

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体育基本理论及体育管理学

运动人体科学(04030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2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3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训练学

医学(10)

临床医学(1002)

运动医学(100216)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8运动康复专业综合

类别

专业学位名称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专业型硕士

 

 

体育(045200)

运动训练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46体育综合

竞赛组织

社会体育指导

运动康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层次

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拟招收人数

学术型硕士

0403

体育学

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01体育社会学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611体育基本理论及体育管理学

4

02体育经济与产业研究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1运动生理学机制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612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12

02运动生化与营养研究

03运动表现研究

04运动与体质健康研究

05运动心理学研究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1运动训练原理与方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613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训练学

2

02体能训练研究

100216运动医学

01运动伤病防控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618运动康复专业综合

4

02运动与慢性疾病研究

专业型硕士

0452

体育

045200体育

01运动训练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346体育综合

9

02竞赛组织

2

03社会体育指导

2

04运动康复

10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专业型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2

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运动医学

100216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2专业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跨专业考生

体育

045200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一)202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4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22人,专业型硕士23人。详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二)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5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4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所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所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2)报考我所的考生应试科目为英语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请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选择相应项目提交申请。申报功能说明和使用以研招网为准,请在提交前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布。

1.报名确认地点及要求

(1)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网上确认和考试。

(2)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2.报名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报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所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

1.初试日期:2024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我所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就业。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所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所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信息公开

我所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五)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iss.cn/yjsjy/index.html)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7182561

          刘老师  电话:010-87182506

E-mailyanjiusheng@ciss.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10月9日


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校园面积16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85亿元,图书馆藏书248万余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330余万种。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民族预科生及留学生20000余人。

●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校园依山傍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民大医院),一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和一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中医院(恩施州民族医院)。共5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智能科学与技术等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设计、教育、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国家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22项(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教改项目3项。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159项(个),其中,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8门,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荆楚卓越人才”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等项目28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及创业示范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20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8个。在最近两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9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3个,现有“楚天学者”计划在聘人员6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推广中心和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20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41人,其中教授131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63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39项,出版学术专著130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8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78项。

人才培养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自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与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的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65人,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多年来,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多次取得良好成绩,我校多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多项研究生学术成果获得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连续两年推荐毕业生获得湖北省“长江学子创新奖”荣誉称号。根据统计,我校研究生近五年共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CSSCI等索引收录。学校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高层次专门人才2000余人,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知识背景获得了广泛赞誉。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的多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稳步发展国际教育,招收来自10余个国家的临床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校园文化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21名学生参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校十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学校涌现出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全国模范教师肖忠友、“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李振雨、扎根神农架林区的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滕仕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报道的基层支医优秀学子平慧强、身患尿毒症仍在山区支教的教师程靖、为捐髓救人而主动推迟婚期的“最美新娘”向雪敏、极地科考队医赵克昌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五年获奖3089项,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项目”获奖291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228篇,获得授权专利(含软件著作权)119项。在近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8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应学科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2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符合规定条件(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提出申请,否则不能享受。

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我校仅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和教育6个专硕专业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具体招收专业请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招生专业目录。

1051临床医学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本科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57中医专硕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05中医学报考人员须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等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对应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民族医学专业还招收四年制中药学类、药学类专业理学学士人员。

⑩045101教育管理报考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的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对信息和材料负责,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报考费。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5.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6.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八)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九)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十)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杨老师  向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族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胡老师

赵老师

0718-8298329

13217283481

18672064299

★会计

★会计(非全日制)

经济与管理学院

谭老师

方老师

0718-8986703

13469725876

18771206546

★设计

美术与设计学院

向老师

黄老师

0718-8208925

13227491988

15928158264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法学院

李老师

李老师

0718-8445136

13197224693

18696552363

★体育

体育学院

张老师

王老师

0718-8297339

15997700889

1997183778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教学(思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

欧老师

熊老师

0718—8254836转203

15172997899

18062039723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与传播

文学与传媒学院

刘老师 

姚老师 

0718—8437218

18672458402

13477919153

数学

应用统计

数学与统计学院

向老师

王老师

周老师

0718-8437732

18971488085

18986850008

17771666625

智能科学与技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老师

艾老师

0718-8439993

18671863389

15549135557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与化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刘老师

石老师

0718-8288778

15671881241

15926104769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与医药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罗老师

王老师

0718-8435335

15027180465

15871385672

林学

林学园艺学院

姚老师

朱老师

0718-8900990

18671691209

19102766663

临床医学

医学部

王老师

袁老师

0718-8437810

15327030303

15587466511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中医内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英语笔译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陈老师

0718-8439036

18671815012

15172912709

教育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

黄老师

李老师

0718—8238334

15172939865

15377226730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执行。奖励和资助对象限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分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根据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入学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评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所在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择优评定。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表1: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奖励标准(元)

比例

备注

一等

9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第一志愿新生在此标准上额外奖励2000元

二等

7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三等

5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表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奖励标准(元)

指标数

一等

9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二等

7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三等

5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3.学校还设置有其他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费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5000元/年。

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章程及相关通知。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info/1031/4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