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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山东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30人。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确认录取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接收推免生情况、教育部2025年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情况、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度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及以上的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在报名结束后网上确认阶段提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交或材料造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须符合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注释,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农业管理、兽医、畜牧等3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考试流程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自命题。

(八)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任何阶段被查出都将被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如若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期间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山东农业大学研招办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造假、使用假证件等行为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及时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报考点选择、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均须征得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在山东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初试科目不使用计算器。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要求另行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政策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6.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等网站公布。

8.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二)体检

所有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原则上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金融(025200)、会计(125300)、农业管理(095137)三个专业学制为2年;除前述三个专业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同时国家和学校设立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创新人才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延期资助等多元奖助贷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会计(125300)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不安排住宿。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其余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相关学院(专业)的学位授予要求,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当诚信应考,杜绝作弊、造假、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配合考试安检等行为,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试和考场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完考试者,将按规定取消初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在全部专业学位实行“项目制”招生,招生项目主要有:科技小院项目、小麦产业研究院项目、设施园艺产业研究院项目、“振兴菁英”项目、科教产教协同育人专项、结对帮扶专项以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设置的项目。“项目制”招生所涉及的招生专业在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进入复试范围内的考生在复试前可自愿报名1个招生项目,学校将统一组织复试。

(二)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仔细认真阅读本章程,并严格遵循本章程规定,如遇在当面咨询、电话信息咨询、人工咨询出现与本章程规定不同,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4

单位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电话:0538-8242639(各学院联系电话请具体参考专业目录)。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da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670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670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

获得国内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学术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249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所有专业总计拟招收24名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未完成的推免招生计划增补至统考招生名额。

(二)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1.    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

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2

3.    油气井工程(082001)

4.    油气田开发工程(082002)

5.    油气信息工程(0820Z1

6.    油气田化学工程(0820Z2

7.    井下控制工程 (0820Z3)

8.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3)

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为与本科攻读专业相同、相近或为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工程、数学、物理、化学等相关基础专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2.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1)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 1108)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具有北京户籍或具有报名当年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不含补缴)的非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北京市报名,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非在北京市报名考生须选择毕业院校、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网报结束后,我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确认准考的考生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    初试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要求。

2.    初试地点: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我院将在国家线公布之后发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

2.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1)    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    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复印件(请列出明细单)。

4)    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5)    应届生提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信。内容包括应届生身份说明(请注明是否为定向或委培生);入学3年的专业及综合成绩排名(须注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证明信须列出院系有关联系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及电话,加盖公章。

6)    非应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4.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6.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7.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    在复试前,招生办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形式包括在复试过程中通过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期间组织有关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招生办将通过函件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查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八、学制及学习形式

硕士生学制三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九、收费及待遇

1.学费及住宿费:

免学费,免住宿费。

2.待遇:

1)   普通奖学金:针对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分两个学期发放,设一等奖学金8000/学期,二等奖学金6000/学期,三等奖学金3000/学期。奖学金覆盖面为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总数的60%

2)   王涛英才奖学金: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二、三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硕士生和博士生各1人,硕士生奖金为每人20000元、博士生奖金为每人30000元。

3)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二、三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2人,奖金为每人1000元。

4)   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为2500元。

5)   助研补助:该补助只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非定向研究生。自研究生从事论文研究当月的第二月起,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月每人补贴为1200元。

6)   医疗保险:为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即学平险)和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   困难补助: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评选出的家庭困难非定向研究生,补助为每人1500/学期。

8)   伙食补助:研究生同院正式职工一样,在单位的食堂就餐即可享受伙食补贴。

十、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网页: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http://riped.cnpc.com.cn/yjs/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59号楼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8359751283597064

招生咨询信箱:zs_riped@126.com

监督电话:010-83597872

 


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请查阅网址:https://yjsh.ccmu.edu.cn/zsgz/sszs/8f3c02bcbee44b1cae1fca63a635dcca.htm

重庆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

形式

初试科目

复试

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20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学术学位)

01 油气井工程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14油层物理

904油气井工程基础

967石油工程岩石力学

968工程流体力学

02 油气田开发工程

905油气田开发工程基础

969油藏工程

970渗流力学

03 油气储运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06油气储运工程基础

971热力学与传质学

974工程力学

085703

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勘探地质工程

02 油气地球物理工程

03 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3普通地质学

903石油地质学

965构造地质学

966沉积岩石学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井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4油层物理

904油气井工程基础

967石油工程岩石力学

968工程流体力学

02 油气田开发工程

905油气田开发工程基础

969油藏工程

970渗流力学

03 油气储运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06油气储运工程基础

971热力学与传质学

974工程力学

202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冶金物理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17物理化学

908化学综合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1 结构功能一体化金属材料

02 先进金属材料及加工技术

03 3D打印

04 金属材料使役行为与表面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6材料科学基础

907材料综合I

972热处理原理与工艺

973工程材料

085603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1 氢冶金与智能冶金

02 冶金资源循环利用

03 轻量化材料智能成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④820冶金原理

927冶金综合

960钢铁冶金学

959有色金属冶金学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专业学位)

01 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

02 低品位能源回收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6工程传热学

922能源动力综合

975工程燃烧学

995流体动力传输原理及应用

20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材料物理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17物理化学

908化学综合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1 先进陶瓷与功能玻璃

02 电子智能材料

03 生物材料与器械

04 高分子复合材料

05 能源转化与存储材料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6材料科学基础

928材料综合

958材料物理化学

957材料制备技术

085808

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

01 氢与氢能

02 能源转化与储存技术

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6工程传热学

929储能技术综合

956工程热力学

995流体动力传输原理及应用

204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智能制造工程

02 智能检测技术与装备

03 油气智能装备技术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10智能制造工程综合

978机械工程测试基础

977工程力学

0855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01 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集成

02 石油及冶金技术与装备

03 智能焊接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8机械设计(含机械原理)

909机械工程综合

976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977工程力学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专业学位)

01 视觉力觉测量及机器人集成应用

02 高性能机电传动与智能装备

03 智能产线与智能运维

910智能制造工程综合

978机械工程测试基础

977工程力学

205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01 太赫兹技术及应用

02 多模态感知与处理技术

03 智能信息处理与嵌入式系统设计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9电路原理

930信号与系统

979数字电子技术

980传感器与自动检测技术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01 先进控制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2 工业在线分析与智能控制

911自动控制原理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1 电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02 电力设备智能感知与故障诊断

03 可靠供电及综合能源利用

923电力电子技术

①911自动控制原理

955电机学

206化学化工

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无机化学

02 有机化学

03 油气田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24有机化学

919分析化学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701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01 环境污染控制与防治

02 环境功能材料设计与应用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1环境工程学

901水污染治理技术

085602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01 能源化工

02 环境化工

03 生物化工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5化工原理

924无机化学

207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1 结构工程

02 桥梁与隧道工程

03 岩土工程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2材料力学

914土木工程综合

985混凝土结构原理

986结构力学

085902

水利工程

(专业学位)

01 水工建筑物健康诊断与安全评价

02 水利工程智慧运维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25水利工程综合

985混凝土结构原理

986结构力学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专业学位)

01 水污染治理

02 水环境生态修复

03 水处理材料

915泵与管网

987建筑设备工程

988建筑给排水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专业学位)

01 健康建筑理论及热舒适评价

02 绿色建筑能源系统及智能化运维

03 医养建筑环控设计与运维

208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智能安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02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

①963安全学原理

②964安全法律法规

 

085702

安全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安全

02 化工安全

03 储能安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2安全系统工程

20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人工智能

02 智能系统与工程

03 人工智能应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12程序设计综合

981计算机网络

982数据库原理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01 计算机应用

02 软件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01 智能物联与智慧安全

02 人工智能技术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业学位)

01 多媒体内容安全

02 工业互联网安全

210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01 公共政策

02 城乡公共治理

03 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

全日制、非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4公共管理学

953公共政策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1 文化和生态旅游

02 旅游企业创新管理

全日制

918旅游管理综合

952旅游消费者行为

951管理学基础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01 工程建造与管理

02 城市更新与低碳管理

全日制、非全日制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0工程项目管理

951管理学基础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1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3工程项目管理

916工程建造与管理综合

989工程经济学

990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211经济与金融学院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01 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

02 智能财务与大数据应用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17会计学综合

991中级财务会计

992财务管理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1 开放枢纽与陆海新通道贸易

02 国际金融与跨境绿色投资

03 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92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993商务英语

994国际经济学

212数理科学学院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01 智能计算

02 工业大数据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1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913大数据综合

9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984python程序设计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01 大数据分析

02 工业统计

03 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2统计学

926概率论

999统计学基础

998统计软件

213克思主义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01 党务与群团管理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4公共管理学

953公共政策

214外国语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1 拉美外资外贸政策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92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993商务英语

994国际经济学

215设计与人文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1 数字非遗与旅游开发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18旅游管理综合

952旅游消费者行为

951管理学基础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位类型

授位类别

专业

学费

(每生每年)

住宿费

(每生每年)

学制

学习形式

学术学位

理学硕士

化学

7000

1200

3

全日制

工学硕士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7000

1200

3

全日制

智能科学与技术

7000

1200

3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硕士

应用统计

9000

1200

3

全日制

电子信息

硕士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计算机技术

控制工程

人工智能

网络与信息安全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机械硕士

机械工程

智能制造技术

9000

1200

3

全日制

材料与化工硕士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化学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硕士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质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能源动力

硕士

电气工程

清洁能源技术

储能技术

9000

1200

3

全日制

土木水利

硕士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市政工程

人工环境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公共管理

硕士

公共管理

20000

不安排住宿

3

非全日制

13000

1200

3

全日制

会计硕士

会计

13000

1200

3

全日制

旅游管理

硕士

旅游管理

13000

1200

3

全日制

工程管理

硕士

工程管理

20000

不安排住宿

3

非全日制

13000

1200

3

全日制

国际商务

硕士

国际商务

13000

1200

3

全日制

(二)奖助政策

奖助类别

奖助金额

资助范围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校长奖学金

1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学业奖学金

0.4-1万元/

100%覆盖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和按计划完成阶段学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

企业奖学金

0.2-1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0.6万元/生・年

100%覆盖

学校助学金

0.2万元/生・年

100%覆盖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300元以上/生・月

100%覆盖

科技创新

创新计划项目

0.5-1万元/

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专项

国际交流资助

0.2-2万元/

择优评选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注:1.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2.奖助学金和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校工科类专业学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四、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根据教育部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015日至10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科技大学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信息确认

以重庆科技大学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第一单元:20241221日(8:3011:30

第二单元:20241221日(14:0017:00

第三单元:20241222日(8:3011:30

第四单元:20241222日(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本简章第一章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二)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方式

20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座机:023-65023153

办公室:笃行楼K442

202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乐老师

座机:023-65023701

办公室:砺志楼L329

20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联系人:老师

机:023-65022677

办公室:知行楼M509

204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座机:023-65022592

办公室:砺志楼L305

205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座机:023-65022612

办公室:逸夫楼I412

206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殷老师

座机:023-65023757

办公室:笃行楼K1007

207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

座机:023-65023125

办公室:知行楼M348

208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座机:023-65023055

办公室:笃行楼K310

20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座机:023-65023467

办公室:逸夫楼I321

210管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座机:023-65022602

办公室:博学楼F308

211经济与金融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座机:023-65023525

办公室:厚德楼H307

212数理科学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座机:023-65022615

办公室:厚德楼G405

213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老师

座机:023-65022197

办公室:博学F106

214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座机:023-65022450

办公室:厚德楼H516

215设计与人文学院

联系人:老师

机:023-65023881

办公室:人文科技大楼J319

九、其他

特别提醒: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重庆市2025年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市要求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H210

邮编:401331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3-65023287

邮箱:yz_yjsc@cqust.edu.cn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重庆科技大学

二四年九月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创建于1949年9月,坐落在美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地处杭州未来科技城核心区,环境优美,设施一流。

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独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和学位管理体系。现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MSW)等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有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一流学科3个。

学校师资队伍在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整体实力突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等国家和省级各类人才60余人,占比超过1/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导师比例100%。

学校始终秉承“实事求是”之校训,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教研咨宣育”一体化为路径,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具有党校特色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致力于培养政治素养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全方位发展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划招生86名:

1.哲学一级学科8名;

2.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6名;

3.政治学一级学科5名;

4.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14名;

5.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3名;

6.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9名;

7.公共管理硕士(MPA33

8.社会工作硕士(MSW)8名

此外,为满足新增学位点招生需求,我校申报增量招生指标,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学科(类别)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学位及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2025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1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2025年91日,下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在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一周内,将同等学力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寄至我校研招办。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审查考生的网报信息,并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及跨专业报考社会工作硕士(MSW)的考生(本科非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复试内容与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社会工作硕士(MSW)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校安排设施完善、条件优越宿舍;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为6000元/年·人(全程15000元/人);

2.社会工作硕士(MSW)学费为8000元/年·人(全程20000元/人);

3.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24000/·人(全程60000/人)。

我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励对象为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9600元/年·人;新生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人、二等6000元/人、三等4000元/人;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人·年、二等6000元/人·年、三等4000元/人·年;科研优秀、思政优秀奖学金4000元/人;优秀研究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提供“三助”津贴等方式得到资助。以上奖助政策如遇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七、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我校始终坚持“少而精”的培养模式,结合党校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特以及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培训,一直以来我校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毕业研究生主要就业去向为各级党政机关与高校、党校等事业单位。根据近几年统计结果,约60%毕业生就职于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20%就职于国有企业、10%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错误、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

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内容要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25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研招办。

3.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最终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5.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随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3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招办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08560989085607

联系人:陶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zjdx.gov.cn/

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www.zjdx.gov.cn/col/col1229656766/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

E-mail: zjdxyzb@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创建于1949年9月,坐落在美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地处杭州未来科技城核心区,环境优美,设施一流。

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独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和学位管理体系。现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MSW)等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有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一流学科3个。

学校师资队伍在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整体实力突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等国家和省级各类人才60余人,占比超过1/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导师比例100%。

学校始终秉承“实事求是”之校训,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教研咨宣育”一体化为路径,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具有党校特色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致力于培养政治素养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全方位发展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划招生86名:

1.哲学一级学科8名;

2.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6名;

3.政治学一级学科5名;

4.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14名;

5.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3名;

6.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9名;

7.公共管理硕士(MPA33

8.社会工作硕士(MSW)8名

此外,为满足新增学位点招生需求,我校申报增量招生指标,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学科(类别)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学位及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2025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1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2025年91日,下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在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一周内,将同等学力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寄至我校研招办。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审查考生的网报信息,并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及跨专业报考社会工作硕士(MSW)的考生(本科非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复试内容与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社会工作硕士(MSW)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校安排设施完善、条件优越宿舍;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为6000元/年·人(全程15000元/人);

2.社会工作硕士(MSW)学费为8000元/年·人(全程20000元/人);

3.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24000/·人(全程60000/人)。

我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励对象为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9600元/年·人;新生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人、二等6000元/人、三等4000元/人;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人·年、二等6000元/人·年、三等4000元/人·年;科研优秀、思政优秀奖学金4000元/人;优秀研究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提供“三助”津贴等方式得到资助。以上奖助政策如遇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七、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我校始终坚持“少而精”的培养模式,结合党校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特以及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培训,一直以来我校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毕业研究生主要就业去向为各级党政机关与高校、党校等事业单位。根据近几年统计结果,约60%毕业生就职于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20%就职于国有企业、10%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错误、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

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内容要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25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研招办。

3.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最终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5.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随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3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招办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08560989085607

联系人:陶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zjdx.gov.cn/

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www.zjdx.gov.cn/col/col1229656766/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

E-mail: zjdxyzb@163.com

 


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2个本科专业。拥有2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材料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上运输类)。1个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学校在校生26000余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近8000人,留学生600余人。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球港航业单位、政府机构输送了逾20万名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第七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十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二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章 报名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学校国际法学和非全日制交通运输专业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第十六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复试。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第十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8.符合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9.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八条 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试

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一般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二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二十三条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第二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

第二十五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学校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第二十六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组织进行。

第二十八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工作方案(含补考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补考原因及补考时间、地点等信息),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在其指导监督下组织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办法执行。 

第五章  复试

第三十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第三十一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六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第三十七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八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四十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项目的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环节公布。

第六章  调剂

第四十二条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四十三条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学校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调剂考生的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第四十四条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一)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四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 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八章 录取

第四十九条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在我校,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五十一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转户口档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二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2025年5月1日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第五十三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五十四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第九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五十五条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第五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章 违规处理

第五十七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十九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一章  学费、学制和住宿

第六十条 学费、学制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原则上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第十二章  奖励、资助

第六十一条 学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主要包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四)学业综合奖学金;

(五)各类专项奖学金;

(六)企业奖学金;

(七)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最高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

学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学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学校公布的相关文件https://gs.shmtu.edu.cn。

第十三章  其他

第六十二条“联培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上海海事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校内不再提供宿舍(上海咪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培基地除外)。具体见上海海事大学2025年联培基地招生简章。

第六十三条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研相关信息和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导师介绍均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学院网站内公布。章程内容2024年10月9日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更新,该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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