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11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712人,博士生190人,招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370人,使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3000多人。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61个一级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8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1个,二级重点学科18个。现有两院院士26人(专职院士4人,双聘院士22人),博士导师200多人,硕士导师1900多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230个专业(含18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1〕15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系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按照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特别提示: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选择郑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参加1月7日下午的外国语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下旬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zzu.edu.cn)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如查询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我校将不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八、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类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四)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五)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大复试力度,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政策说明
(一)2012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动态奖助体系,实施奖学金制度。
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助教奖学金和助管奖学金以及其他勤工助学岗位等,获得不同等级的生活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部分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二)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相关奖学金。
(三)我校每年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2012年 “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学生比例可占到50%以上。
(四)“211工程”院校及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享受我校相应优秀考生奖励政策。
(五)学校和院系可为研究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三助”岗位约占在校生的60%,国家助学贷款比例约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0%。
十三、其它说明
(一)2012年报考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指导教师,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认真查阅招生院系招生简章、导师简介和招生情况等信息。
(二)我校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我校只邮寄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自行下载打印。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保证研究生院与考生的联系。
(四)2012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十四、信息查询及咨询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s.zzu.edu.cn 欢迎上网查询考研信息。
考生可直接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注:具体各院系招生目录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9月6日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
二、报名
1.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2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单独考试、强军计划、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和报考130500设计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5108艺术设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
2. 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12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
二、报名
1.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12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选择报名点,单独考试、强军计划、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和报考130500设计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5108艺术设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
2. 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12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主页:http://www.bit.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grd.bi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2286
传真:010-68945112
电子信箱:yjszb@bit.edu.cn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2012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2年塔里木大学1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农业推广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点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200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除外语、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二、数学(农)、 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国家统一命题外,其他科目均由塔里木大学自行命题。
三、报考条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五、我校录取研究生优惠政策及待遇
1、凡第一志愿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均享受公费待遇。
2、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三助”聘任制度,对于受聘者给予“三助”酬金。
4、对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给予一定校内奖学金等。
六、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
七、对本目录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传 真:0997-4680643
负 责 人: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 制:3—5年。
三、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并从2008年开始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研为牵引的导师负责制。所有博士研究生将根据其综合测评获得相应的奖助金(第1年的奖助金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来确定,第2、3年的奖助金根据前一年的综合成绩来确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的人员: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春季入学至少应拿到硕士论文答辩决议);
③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a.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b.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
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e.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五、报 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第一次招生已完成招生规模的导师,将不再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为:http://yzb.nwp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报名相关表格。(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注册信息,否则不予以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我办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材料不齐者,不予以现场确认):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持国外学位书证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
(4)本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除外);
(7)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有师部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8)报考博士申请表。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经我办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外地考生可将报名材料于现场确认前邮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通过邮局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费。考生必须于考试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到我办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 报名时间:
第一次: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7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9月中旬,详细时间见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二次: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3月7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中旬,详细时间见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报名地点:
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2 ,电话:(029)88493042,传真:(029)88491142。
六、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时间:第一次:2011年10月中旬;第二次:2012年4月中旬。详细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口试与复试在笔试结束后即可进行,具体时间请向所在院系咨询。
4.考试科目:外国语、自然辩证法和业务课。详细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外国语:分笔试和听力(听力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
自然辩证法: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免考。
业务课:包括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2门。
5.入学时间:2012年3月、9月入学。
七、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平时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待遇、就业:
1.我校非定向考生免交学费。普通奖学金或工资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另为研究生设有优秀奖学金30余种。
2.我校已实行聘用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受聘研究生完成任务情况付给酬金。
有关其它事宜请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yzb.nwpu.edu.cn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要求。
6.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以上人员(除同等学力外)可在本人所在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若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我校一概不接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其它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网址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14日 到我校现场确认。
四、考试大纲及往年真题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考试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考试科目以及指导教师,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招生人数根据当年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招生及管理办法
自2010年起,教育部将博士生招生方式调整为三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吸收我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对我校的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选拔范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硕博连读要求从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单独命题考试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具体要求
(一)对硕士一年级研究生的选拔要求
1.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
2. 可跨专业申请。
3. 不得有补考科目,且不得有过违纪处理记录。
4. 学生经过书面申请后要统一参加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5. 硕士期间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单位同意推荐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对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的选拔要求
1.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2. 英语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所有学位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含75分)。
3. 不得有补考科目,且不得有过违纪处理记录。
4. 硕士期间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单位同意推荐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研招网上进行信息注册并向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连读申请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信》。
3.《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4. 学生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录取
凡符合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条件,经过博士生导师同意,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六、其它说明
1. 根据《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08〕1号)文件精神,第一学年,硕博连读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7%,其余享受二等奖助金;以后各学年享受奖助金的等级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2.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由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3.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的外国语考试和每次公开招考入学考试一起进行。
4. 硕博连读自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始,按博士生研究生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其奖助金发放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执行。
5. 对于录取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必须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再由研究生院统一实施。
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以“食品学科和商科”为特色,“文理兼容、工商融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
学校分为阜成路和良乡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29.5亩。研究生教育在阜成路校区,该校区紧邻钓鱼台国宾馆,与中央电视塔相伴,地理位置优越。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795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市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9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5个。
学校现设10个学院、1个教学部;现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联合培
学校与世界各地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项目,国际合作伙伴50多个遍布美洲、欧洲、亚洲和大洋洲。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纳什教授和埃德蒙·菲尔普斯教授为我校名誉教授。
学校秉承“求真、立德、勤奋、创新”的校训,始终坚持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作为根本目标。研究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为自筹经费研究生设立了校长助学金和大病医疗保险等。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 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在全国各有免试推荐权的高校中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招收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见第6条。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
(2)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六级425分以上;
(3)在专业学术期刊上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大专生还需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在补课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5)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8.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非法学的法律硕士(代码035101)其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等本科专业代码为0301的专业);本科学习专业属于法学门类(代码为0301)的考生报考法学的法律硕士(代码035102)。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
(1)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具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符合《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2年硕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应届生可在
正式报名日期: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工商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4.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法律硕士、工程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法律硕士联考、工程硕士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
我校确定接收的2012年推荐免试生:1)我校接收的本校和外校推免生,北京高校推荐免试生一律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作为报考点,外地学校的推荐免试生可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作为报考点,也可选择当地报考点报名;2)我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须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时以报名时的身份为准,考生须如实填报,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缴纳报考费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网报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联考的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1)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前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北京工商大学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具体安排注意查看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通知。
(2)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支付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的发放
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书面《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三)初试考试地点:
1.全国统考考生:
选择北京工商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或在网上通知考生。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2.“MBA联考”(MBA、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初试地点为北京工商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或在网上通知考生。
(四)初试时,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2年4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btbu.edu.cn)上下载《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前结束。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者不提供)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旅游管理硕士”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我校不属于34所自划线试点高校,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在国家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1.我校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体格检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MBA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年限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2012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四、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c.btbu.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yzb@btb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