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文章列表

北方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为保证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位点所在学院(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复试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水平高、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三)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向复试小组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组长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五)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 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规定的分数线择优确定复试人选,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从报考其他院校的上线考生调剂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当年国家规定的二区招生单位复试合格线。

三、 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为了保证权重系数及便于计算,总分合计与初试相同。三部分满分分别为200150150分。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面试由各专业点组织安排。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各学位点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来确定具体的复试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由研究生处组织复试考生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相关规定。

(三)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面试时要求专人现场记录,当场单独评分(但不向考生公开),以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以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为宜。

(五)面试记录等复试材料上交研究生处保管和存档,复试结束后各专业点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报送研究生处。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三部分成绩之和。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具体权重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0+面试成绩150+外语150)×40%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复试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部分考场还将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复试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或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联系电话:0951-206820320681122066821

投诉电话:0951-2067810    邮箱:fanxin226@sohu.com

六、其他

1、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将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2、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
、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政审、报名资格等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于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复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不予录取,同时将其诚信缺失的行为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处理。

5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6以民族线进入复试的考生(非应届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人事档案证明,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2320

2012年北京农学院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学术型研究生中,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6个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农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风景园林学专业执行A类地区“工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管理学”门类分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中,作物、园艺学、植物保护、养殖、农村与区域发展、林业、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信息化等8个领域执行A类地区“农业推广硕士”类别分数要求,兽医硕士执行A类地区“兽医硕士”类别分数要求。

学院在生源非常充足的情况下,可制定不低于以上要求的本院复试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20%,并报研究生部备案。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

 

(二)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接受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 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

3.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 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及日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 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排名,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请点击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203/20120330/296907941.html

2012年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北方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安排:

410(星期二)  报到(上午、下午全天)

报到地点:研究生处办公室(校行政主楼南配楼二楼研究生处)

 

411(星期三)上午0830-1130  进行专业课笔试         

 

411(星期三)下午1400-1700  进行专业面试

 

412(星期四) 外语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

 

413(星期五)上午800  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体检

地点:校行政主楼喷泉前集中乘车前往医院(要求考生空腹)

 

413(星期五)下午1400-1700  同等学力加试

注意:专业课笔试、外语考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地点考生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复试办法(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同时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2、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者不予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校研究生处。

4、以民族线进入复试的考生(非应届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人事档案证明,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具体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要求空腹,由体检医院按统一标准收取,体检费用为50/人。

6、复试期间,考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7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应积极主动与我校联系,随时了解录取进展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录取资格,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流程及说明:

1、全体考生于面试开始前10分钟,即1350到达各学位点指定的面试地点。按工作人员要求抽取面试顺序。

2、面试主持人宣布面试开始,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其余考生在休息区等候。

3、考生自我介绍(介绍时间约为五分钟,介绍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民族、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所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专业、本科阶段所学的主干课程、毕业论文题目、主要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

4面试老师将开始提问。请按照面试教师的要求认真回答问题。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4月5

2012年硕士复试须知

中国林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地点

在京内研究所、中心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复试前一天到林科院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体检表,审查合格后,到导师所在单位参加复试。

在京外研究所、中心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所、中心人教部门负责。

2.复试考生需携带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成绩在425分以上)、发表论文的原件。

 

温馨提示

为便于在北京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联系住宿事宜,现提供几处住宿地点供考生选择:

1.          北京福泰宾馆(林科院东150  

2人间 218/      联系电话:010-62883158

2.          军科一干招待所(林科院往西一站)  

2人间 160/      联系电话:01066767576

3.          军科二干招待所(林科院往东二站)  

2人间 190/   单人间170/天,

联系电话:010663174676676716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4.5.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收翻译硕士调剂相关政策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是我国第一所民办外语类本科院校;2007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为省级重点高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 2012年我校将参加全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招生。为方便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现将我校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收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类别名称

领域名称

招生人数

翻译硕士

代码:0551

英语笔译

代码:055101

50

英语口译

代码:055102

俄语口译

代码:055104

日语口译

代码:055106

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方向)代码:055106

朝鲜语口译

代码:055112

二、相关政策

1.实行研究生奖助金制度

1)全年按12个月发放助学金350//月。

2)全员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每生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00元。

3)学校设立“院长奖学金”,奖金10000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奖学金覆盖面达50%以上。(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复试成绩高低评比,获得“院长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享受我校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5)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基金”,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2. 实行双导师制

学生一入学就确定两位导师,一位是具有较强口译实践经验和能力的校内教师,另一位是行业、企业的资深专家。两位导师在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合作,互相补充,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指导学位论文。以实践项目为切入点,使学生在培养过程中能一边进行项目实践,一边进行理论学习;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实践,接受“双导师”指导,结合在企业工作内容进行选题、开题并完成学位论文。

3.结构完善的授课师资

充分发挥我校外语学科资源优势,研究生课程授课师资队伍采用“中外结合、专兼结合”结构,中国教师和外籍教师、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的兼职教师共同授课,齐力培养学生的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外语外事能力。

4.提供国外学习机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外语外事能力培养,将利用第三、第四学期的3-6个月时间,选派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到国外高校就读,同时指定导师进行同步指导,强化语言和翻译理论知识学习。

5.对接专业实践和就业岗位

学校与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签订了联合培养翻译硕士合作协议。省政府外事办及翻译协会全程参与培养过程,每年提供专业实践岗位,指派专人进行实践指导;同时,根据吉林省翻译行业需求,推荐学生就业。

三、调剂基本要求

1. 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区复试基本要求,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2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方向)的考生,朝鲜语达到高级水平优先录取。学术型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各专业的合格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四、调剂流程

考生本人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发出调剂申请;我校将审核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的调剂生源信息,择优选拔调剂考生,并在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联系人:老师     13844046158    

联系电话: 0431-84565032 

传真号码: 0431-84533651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30117 

电子邮箱:hqmtizsb@126.com

网址:http://***/web/yjsb/index.asp  

2012年调剂信息

一、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专业需要调剂考生:

1、学术型研究生:

1)一级学科:

社会学(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原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世界史(地区国别史、国际关系史)                   

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2 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光学、应用化学、企业管理

数学、化学、光学、企业管理等专业均为公费计划。其余大部分专业亦有公费计划。具体缺额及公费计划待国家复试线公布后方可确定。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

以上各专业均有公费计划。若公费计划有限,则免学费,但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二、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学校不再另行划线。

 

三、调剂程序:

考生在国家调剂系统上报名。如果符合我校要求,会在考生报名的48小时内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如果48小时后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可改报其它学校。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请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调剂。

 

四、联系电话:

调剂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研究生部                  老师       0797-8393666

社会学、世界史、专门史            老师       0797-839364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老师      0797-8397850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老师      0797-8393655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老师      0797-8393876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        老师       0797-8393643

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老师        0797-8393663

光学、学科教学(物理)           老师       0797-8393668

化学、应用化学                    老师       0797-8393670

企业管理                          老师      0797-8393652

体育学                  老师       0797-8393672

学科教学(地理)             老师       0797-8393648

学科教学(生物)             覃老师      0797-8397768

学科教学(思政)             老师      0797-8393646

2012年湘潭大学硕士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290 38 57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40 50 75
030100法学 360 45 68
030200政治学、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315 42 63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300新闻学 345 52 78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3法语语言文学、050204德语语言文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80 52 78
历史学 285 38 114
理学 290 38 57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90 38 57
管理学(不含公管院的120400公共管理和12050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340 50 75
120400公共管理(公管院) 360 50 75
12050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384 50 75
工学照顾专业* 275 37 56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0 30 45

2012年湘潭大学硕士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国际商务、资产评估 340 50 75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315 42 63  
翻译 365 52 78  
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290 38 57
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150 41 82  
工商管理 161 45 90
会计(应届生) 195 64 128  
会计(往届生) 185 55 110
公共管理 174 41 82  

2012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全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肖国安、罗和安

副组长:周益春、宁建民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组长:周益春、宁建民

成员:张海良、刘圣陶、罗凤华、唐检云、胡自化

监督电话:0731-58298628 ,0731-58292181

3.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做好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英语笔试、口语及听力测试、录取等工作。

4.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负责人、专家及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5.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6.各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即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上线情况,我校大部分文科专业重新进行了划线。复试考生须单科和总分达到2012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研究生处网站);

①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请主动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②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与所申请学院联系并参加复试;

③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各学院最终复试人数不超过:(总指标数-推免生数)*1.4

2.复试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48日上午

8:00-12:00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俱乐部

研招办

各学院各派一人

48日下午

14:00-16:30

英语听力

过关性英语笔试

逸夫楼

研招办

49

体检

校医院

校医院

49

专业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410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口语考试、各学院复试专业课面试、加试考试(同等学力考生)

各学院

大英部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注:湘潭大学本校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体检时间:45日起。

3.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且须加盖公章),《政治审核表》格式见附件3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复试时单独交至各学院】。

⑥缴纳复试费80元。

持港澳台、国外学历和部队学历证明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① 听力、过关性英语笔试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外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

听力测试完后马上进行过关性英语笔试。所有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研究生处组织的过关性英语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过关性英语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各学院组织)。

②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招生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报考学院。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湘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③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④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须考核其政治理论水平。

5.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及所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过关性英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②初试总成绩÷5×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③最后总成绩D = A + B

6.公示制度

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各学院必须以适当的形式公示一周。

7.导师确定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奖学金

1.奖学金比例及使用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大研字[2009]6号)文件,考生复试后填写《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并将结果予以公布。硕士推免生一年级具有全额奖学金资格。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待遇、全日制工程硕士均享受全额奖学金;可参加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及通过学校的“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兼职方式勤工助学。

七、调剂的考生和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复试

对复试合格者,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拟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发调剂接收函,考生需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联系并办理调档手续,将报考材料(盖有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公章的调剂表、试卷等)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有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其准考证上盖章注明,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201244

湘潭大学研招办

复试考生简历

                              

姓名

 

出生日期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联 系 电 话

 

E-mail地址

 

报考单位及专业

 

本科就读学校、院系

 

入学时间

 

本科学习专业

 

毕业时间

 

计算机等级及成绩

 

英语等级及成绩

(四级或六级)

 

社会工作

 

 

 

 

特长爱好

 

 

 

奖励或处分

 

参加科研工作情况

 

 

 

 

 

 

 

 

 

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它研究成果

 

 

 

 

 

 

 

 

 

 

 

 

本科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考生个人自述

 

 

 

 

(包含专业学习情况、学术研究兴趣、研究生学习计划、就业目标)

 

 

 

 

 

 

 

 

   

 

 

 

 

 

    

 

 

 

 

 

 

 

 

 

 

 

 

 

 

 

 

       考生签字: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