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关于招收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南昌大学关于招收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经研究决定,我校招收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于
2、报到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和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凭通知要求带齐复试审核必备材料于4月14、15日8:30-17:00到规定地点(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大厅【非医学院考生】、东湖校区医学院教学大楼四楼【医学院考生】)报到,办理复试手续并参加体检。
资格审核必备材料(其中⑵、⑶、⑷请具体参照各自类别准备):
⑴《南昌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请于本复试通知下方下载示例表格)。
⑵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请于本复试通知下方下载示例表格)。
⑶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
⑷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
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交验原件)。
以上有关材料除⑴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3、由于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较多,为维护正常报到秩序,报到将按学院分时段进行。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
4、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即: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每门满分为100分)的加试。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内容、形式、复试阶段各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以及所指定的参考教材等信息,请考生登陆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
5、复试报名、体检、外国语测试(听力与口语)工作安排如附表所示。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未体检者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学校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0791-83969340;投诉邮箱:yzb@ncu.edu.cn),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另行通知。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969340,83969339(传真)。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复试报到分时段安排表
日期 |
报到时间 |
报到考生 |
体检时间 |
外国语测试时间 |
|
上午 08:30-12:00 |
医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学院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13:00-17:00 |
医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理学院 |
上午 |
上午 | |
|
上午 08:30-12:00 |
医学院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13:00-17:00 |
医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上午 |
上午 | |
|
上午08:00-12:00,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体检。 |
报到地点:
1、学府大道999号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大厅(非医学院考生)
(市内可乘245路、225路公交至前湖校区)
2、八一大道461号东湖校区医学院教学大楼四楼(医学院考生)
体检地点:
1、前湖校区医院(非医学院考生)
2、东湖校区医学院专家门诊(医学院考生)
(模板)南昌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预祝各位考生旅途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外交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所具体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30%左右的比例(翻译硕士专业差额比例适当增大),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国际法学 |
42 |
63 |
319 |
国际关系 |
42 |
63 |
355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15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41 |
外交学 |
42 |
63 |
347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15 |
世界经济 |
50 |
75 |
340 |
英语语言文学 |
52 |
78 |
345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52 |
78 |
345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52 |
78 |
363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52 |
78 |
361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2 |
78 |
345 |
附: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点击下载表格);
5.大学期间成绩单;
6.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1.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法、日)、英语口译(专业学位)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单独安排测试。
3.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系所按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由北京市体检中心统一进行。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3.调剂考生主要参考复试成绩进行录取。
七、复试实施具体程序和细则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笔试内容为:
专业 |
笔试内容 |
国际法学 |
专业外语 |
国际关系 |
专业外语 |
政治学理论 | |
外交学 | |
国际政治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综合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
世界经济 |
专业外语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笔译 |
注:英语综合含客观题和作文两部分,其中客观题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等语言点的综合考核。
2.公共外语口试
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
英语口试具体环节:
①参加测试的考生集中,按复试编号决定测试顺序。
②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阅读所给英文材料约10分钟,阅读时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作笔记、拟订提纲等,但口试时不得参考笔记。
③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考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就材料及相关内容提问,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
④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3.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一般性流程如下:
①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
②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③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④成绩评定:结束提问,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注:语言类专业面试根据专业特点,具体步骤和细节可能有所差异。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专业面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面试形式为听一篇文章(5分钟左右,听一遍),然后根据文章内容回答问题。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面试形式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八、复试费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
九、复试工作日程
4月13日上午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好所要求材料。
报到地点:主楼423教室。
报到具体时间:
国际关系专业 8:30—9:00
外交学、国际政治、政治学理论专业 9:00—9:30
国际法学、世界经济、科社专业 9:30—10:00
其他专业 10:00—10:30
为避免拥堵,请考生尽量按上述时间段分散报到。
4月13日下午统一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体检当天早晨9:00以后不要进食(之前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4月14日:上午笔试,下午公共外语口试 。
4月15日:专业面试 。
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68323297咨询。
外交学院纪检监督接待电话68323822(只接待投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82837219(只接待投诉)
河北传媒学院2012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2〕2号)等文件精神及《河北传媒学院2012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2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
1.时间:
2.地点:河北传媒学院南校区东配楼招办接待室(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3.报到时,考生须根据《河北传媒学院2012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
1.
2.所有考生请提前3天戒酒。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统一按标准向考生收取。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与内容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上午8:30—11:30 |
体检 |
1.第一组考生面试 2.第二组考生参加实践能力考核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 |
下午14:00—17:00 |
笔试 |
1.第一组考生参加实践能力考核 2.第二组考生面试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 |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地点,报到时再行通知。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考生可自带仪器设备、工具、素材等。
3. 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未尽事宜请电话垂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03311148 15373018650(4月11日—14日)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处
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备注 |
1 | 106802100800011 | 顾伟 | |
2 | 106802105118009 | 郑闪闪 | |
3 | 106802100800005 | 黄博 | |
4 | 106802100501003 | 王小龙 | |
5 | 106802105118028 | 赖瑞 | |
6 | 106802100505005 | 韩焱钧 | |
7 | 106802105119004 | 刘雯 | |
8 | 106802100507002 | 刘海刚 | |
9 | 106802100800033 | 刘晓梅 | |
10 | 106802100800025 | 阳丹 | |
11 | 106802105124056 | 王薇 | |
12 | 106802100800032 | 韩春妮 | |
13 | 106802100800031 | 贺圣欻 | |
14 | 106802105124046 | 速秋艳 | |
15 | 106802100800026 | 谢艳芳 | |
16 | 106802100506003 | 孙毅 | |
17 | 106802100800027 | 李艳 | |
18 | 106802100506014 | 罗立媛 | |
19 | 106802100702002 | 黄婷婷 | |
20 | 106802105119020 | 李兴龙 | |
21 | 106802100701003 | 杨艳 | |
22 | 106802105124009 | 彭忠艳 | |
23 | 106802100504004 | 曹蓉 | |
24 | 106802100800037 | 冯彦 | |
25 | 106802100800003 | 虞雪军 | |
26 | 106802100800036 | 何芳雁 | |
27 | 106802100800006 | 王美蓉 | |
28 | 106802100506015 | 李喜云 | |
29 | 106802105118016 | 郭翠翠 | |
30 | 106802100800008 | 唐艳丽 | |
31 | 106802105121014 | 杨馨 | |
32 | 106802105118002 | 赵杰 | |
33 | 106802100800039 | 程丽清 | |
34 | 106802100502007 | 李凡娥 | |
35 | 106802100602001 | 杨建红 | |
36 | 106802100601002 | 侯肖霖 | |
37 | 106802100506001 | 耿金平 | |
38 | 106802105120002 | 邓鹏鹏 | |
39 | 106802105118003 | 赵蒙军 | |
40 | 106802105121001 | 鲁晴 | |
41 | 106802100509004 | 刘晓玲 | |
42 | 106802105600001 | 申云霞 | |
43 | 106802100501012 | 胡勇 | |
44 | 106802100601004 | 朱世杰 | |
45 | 106802100502003 | 杨芸 | |
46 | 106802105124003 | 秦宇 | |
47 | 106802100506006 | 余茂强 | |
48 | 106802105126001 | 张平云 | |
49 | 106802100506011 | 姬旭科 | |
50 | 106802105118013 | 李董 | |
51 | 106802105126003 | 张勇 | |
52 | 106802105118015 | 李艳 | |
53 | 106802105118014 | 王现 | |
54 | 106802105124007 | 徐倩楠 | |
55 | 106802100502010 | 刘玉柱 | |
56 | 106802100502009 | 陈东元 | |
57 | 106802100800018 | 吴安超 | |
58 | 106802105119003 | 张艳菊 | |
59 | 106802105120012 | 梁衍祥 | |
60 | 106802105124030 | 李晓斌 | |
61 | 106802105124043 | 李翠莲 | |
62 | 106802100800013 | 秦定梅 | |
63 | 106802105124031 | 杨翠兰 | 少数民族考生 |
64 | 106802100507005 | 张雪琴 | |
65 | 106802100510002 | 邓丽红 | |
66 | 106802105119018 | 康润芳 | |
67 | 106802105118020 | 张建民 | |
68 | 106802105121004 | 杜应晶 | |
69 | 106802105126019 | 杨润 | |
70 | 106802105120004 | 周文 | |
71 | 106802105124037 | 杨芝仙 | |
72 | 106802100512012 | 陈颖 | |
73 | 106802105124006 | 蔡芸蔓 | |
74 | 106802105121012 | 鲁晓玲 | |
75 | 106802100502020 | 张华勇 | |
76 | 106802105124004 | 范亚彪 | |
77 | 106802105118027 | 周瑞彬 | |
78 | 106802105118021 | 季章龙 | |
79 | 106802105121013 | 李兴艳 | |
80 | 106802105126014 | 何冰 | |
81 | 106802105124042 | 周立华 | |
82 | 106802105121011 | 王优 | |
83 | 106802105124032 | 李金艳 | |
84 | 106802105124035 | 郭春艳 | |
85 | 106802105124034 | 黄丽君 | |
86 | 106802105118012 | 伊丽娥 | |
87 | 106802105119016 | 黄云 | |
88 | 106802100506025 | 左玉姣 | |
89 | 106802100800012 | 李春梅 | |
90 | 106802105118026 | 杨晶 | 少数民族考生 |
91 | 106802105124016 | 刘晓波 | |
92 | 106802105124040 | 苏晋燕 | |
93 | 106802105124022 | 刘梅芳 | |
94 | 106802100513004 | 李奕融 | |
95 | 106802105126018 | 宋玉琴 | |
96 | 106802100506029 | 闫士平 | |
97 | 106802105124023 | 张茜 | |
98 | 106802105118019 | 张家彬 | |
99 | 106802100502026 | 朱耀 | |
100 | 106802105119012 | 郭振川 | |
101 | 106802105121005 | 孔祥一 | 少数民族考生 |
102 | 106802105118018 | 王轩 | |
103 | 106802100602007 | 胡浩英 | |
104 | 106802105119008 | 崔敏 | |
105 | 106802105118023 | 苏红梅 | |
106 | 106802100507006 | 李钦 | 少数民族考生 |
107 | 106802105126010 | 王岚 | 少数民族考生 |
108 | 106802100800009 | 陆廷祥 | 少数民族考生 |
请一志愿上线考生认真阅读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按要求带齐材料,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将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日程安排已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
云南中医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2012〕5号)与及《云南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2010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突出对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研究生招生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录取工作组(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分配各相关二级学院的招生计划名额,审批研究生处提出的拟录取建议名单。
2.研究生处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调剂名单、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负责组织研究生复试英语听力的命题、评阅、试卷保管和考务工作;负责布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命题、试卷管理等工作;负责布置心理测试的工作。
3.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察审计)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抽查、监督和指导。
4.各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和工作秘书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提出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由研究生处汇总,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方案,制定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根据本学院学位点情况拟定出本学院复试导师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造诣、作风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组成。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名。复试导师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复试导师组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开。
(3)负责对各学位点复试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4)负责做好以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①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待录取名单,并将申请调剂名单和待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②审查复试考生资格,并将审查意见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③负责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组织和试卷评阅;
④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⑤负责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英语测试;
⑥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⑦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⑧组织考生参加体检的相关工作;
⑨负责待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5. 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在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核对复试考生资格。
(2)负责本学位点复试考生的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
(3)负责本学位点复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
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学位点复试导师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6.各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察小组,主要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名单报学院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察审计)审批。
三、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人选的方法
1.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人选方法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
(2)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所报专业1∶1.2的人数,总成绩排序靠后的考生可以跨专业调整,在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按考生意愿调入我院尚有余缺的专业。
(3)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能进入其所报专业,也不愿跨专业调整,我院可按照考生意愿将其调入其它愿意接受该考生的招生单位。
(4)在第一志愿考生调整结束后,确定接受分专业的调剂余缺。
2.确定申请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人选方法
(1)考生必须符合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二区(云南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二区云南省)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如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等)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7)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医学类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中确定复试人选的原则和程序,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各二级学院的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复试调剂录取模式
本年度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采取滚动调剂、分批复试录取、总体审核认定的模式。
1.各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分批次滚动调剂。
(1)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所辖专业的分批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含各批次接收调剂截止时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首批复试。整体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确定后报研究生处汇总,在调剂工作实施前统一公布。
(2)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一般应按照复试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分批次调剂工作,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复试名额比例总体上按照1∶1.2左右确定。特殊情况若需调整,应及时向研究生处通报。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后,符合条件者,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研究生处负责联系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协调落实接收考生调剂、录取工作。
(3)分批次调剂工作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如部分专业经多批次调剂复试仍无法完成分专业招生计划,由该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意见,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各招生二级学院分批次进行复试及待录取。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公布的整体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组织所辖学位点进行复试。每个批次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体检情况,按照分专业、分学位类别排队顺序进行待录取。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跨专业调整者、调剂考生分列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各批次待录取名单后,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处审查、学院监审室审核。组织进入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程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
调剂复试待录取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待录取工作提出监察意见,报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学院监察审计)。研究生处汇总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送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学院监察审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提请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审批,院长或院长授权的院领导签字、学院纪委书记签字。
研究生处向云南省招考院上报经学院批准的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程序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复试考生实际情况,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可同时进行,分类复试。
1. 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各招生二级学院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原件
(3)《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
(5)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
(6)全日制专升本应届生:考生所在省区的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或由高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
①专科毕业生: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
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由成人高校教务部门颁发且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
(8)各二级学院在《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审查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存留备查。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后,提出审查情况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应提出不予复试的具体意见。
2.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各二级学院要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缴纳复试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12号)文件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按18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其它考生按10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
3.领取复试相关表格
考生持交费凭证,到各二级学院领取《复试通知书》,填写《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命题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为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范围及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3小时/门课,卷面总分100分/门课。
(2)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的组织管理
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主考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主考由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办公室、研究生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担任。
②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协助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③承担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工作的相关人员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聘,并签订《保密协议书》。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选聘政治思想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当年无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承担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的相关工作。
④监考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云南中医学院硕士生招生监考守则》和《云南中医学院硕士生招生考场规则》。
⑤考试期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处组织人员巡视考试情况,及时解决偶发事件。
⑥考试结束后,试题应装订密封,相关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评卷工作。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当年无亲属参加该专业考试的人员参加评卷。评卷人员要遵守评卷规则。
⑦相关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参照《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试卷评卷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卷规则和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⑧考生答卷在考生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成绩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共加试两门课程,每门课程的合格线划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决定。
同等学力加试的两门课程均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复试的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 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英语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占英语测试成绩的80%,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国际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配合落实。英语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口语表达能力。
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英语测试成绩的20%,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由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份组成。
a.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
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素质、科学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跨学科考生须侧重考察所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及能力。
b.专业知识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相关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关于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定,分数不超过专业知识考核的30%。除少数难以进行考核的基础理论学科外,一般应进行实践环节的考核。
综合素质测试要求: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记名打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须由考生签字确认,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应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复试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写出评语,量化评分。考核结束后,当即形成考核结论、评出得分,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交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汇总。
6.政治审查
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采取政审函调查的方式。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1)体检医院为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协调体检工作,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3)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的原则与程序
(一)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学位类别将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跨专业调整者、调剂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若生源不足需跨专业调剂替补时须作为特殊情况报批。
在待录取考生中,根据各学位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分类排序情况,按先国家计划研究生、后自筹经费研究生顺序确定待录取的国家计划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建议名单。
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笔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意见和体检结论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在指标有空缺的情况下,建议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并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
(三)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后,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提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院领导签字、学院纪委书记签字后,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最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应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报学院研究生处,由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
(四)录取
在教育部下发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英语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保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监考要求
1.同等学力加试和英语听力测试:统一时间、同一校区统一地点全体复试考生统一参加,每个考场30名考生,每个考场2名教师监考,实行主考负责制。巡考教师2名,负责考场巡视和违规考生处理。
2.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测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并刻录光盘后,经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办公室(学院监审室)负责人签字密封后,交由研究生处和学院监审室存入学院保密室保管备查。测试过程中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记录表。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四)复试的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五)复试的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应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报学院研究生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办公室审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六、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云南中医学院纪监审室0871-5918261;0871-5918263。
云南中医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重要提示
各位考生:
请您到我院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时,带上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请按照《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http://***/a/zs/zs2/2012/0331/784.html)上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云南中医学2012年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统考生用)》我院于
2. 全日制专升本应届考生:需携带由高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下载打印件;考生所在省区的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到我校参加复试。
3.同等学历考生:还需按我院《云南中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a/zs/zs1/2011/0908/769.html)上的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我校参加复试。
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详细地址:云南昆明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5路公交车到东站下车,步行到菊花村转乘170(专)线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飞机场打车至菊花村转乘170(专)线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
云南中医学院白塔校区详细地址:昆明市白塔路88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3、K1路公交车到东风广场站下车。飞机场乘5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下车。
由于路途遥远,希望您注意安全。
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一、基础医学院(呈贡校区)
(电话:0871-5918082, 李老师、熊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结果公布 及待录取确认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30 |
1.同等学力考生到校时间 办理住宿:远致楼 2.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 3.报到地点:精诚楼309办公室 4.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5.其他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30——下午4:30 报到地点:精诚楼309办公室 |
时间: 上午8:00 —下午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学院统一派车 乘车地点在五色广场)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启思楼(2号教学楼)语音室2101、2201、2301、3101 |
时间: — (星期四 —星期五) 地点: 由二级学院 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五) 地点: 精诚楼309办公室外公告栏 |
第二批 (若有指标空缺,进行第二批次复试) |
|
报到时间: 上午9:00-10:30 报到地点:精诚楼309办公室 |
上午9:00-10:30 |
|
上午9:00-10:30 |
时间: (星期五下午) 地点: 精诚楼309办公室外公告栏 |
二、中药学院(呈贡校区)
(电话:0871-5918127, 普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结果公布 及待录取确认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1.同等学力考生到校时间 办理住宿:远致楼 2.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8:30--9:00 3.报到地点: 精诚楼208办公室 4.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5.其他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00-下午3:00 报到地点:精诚楼一楼大厅 |
时间: 上午8:00— 下午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由学院统一派车 乘车地点在五色广场)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启思楼(2号教学楼)语音室2101、2201、2301、3101 |
时间: (星期四-星期五) 地点: 由二级学院 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六) 地点: 精诚楼 208办公室外墙 |
第二批 (若有指标空缺,进行第二批次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精诚楼一楼大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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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学院(呈贡校区)
(电话:0871-5918230, 李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结果公布 及待录取确认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 精诚楼105办公室 |
时间: 上午8:00—下午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由学院统一派车 乘车地点在五色广场)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启思楼(2号教学楼) 语音室2101、2201、2301、3101 |
时间: (星期四-星期五) 地点: 由二级学院 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六) 地点: 精诚楼 105办公室门外 |
第二批 (若有指标空缺,进行第二批次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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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针灸推拿学院(呈贡校区)
(电话:0871-5918249, 刘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合格 名单公布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报到地点: 精诚楼419办公室 |
时间: 上午8:00— 下午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由学院统一派车 乘车地点在五色广场)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启思楼(2号教学楼) 语音室2101、2201、2301、3101 |
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 由二级学院 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五) 下午1:30-4:30 地点: 精诚楼419办公室门外 |
第二批 (若有指标空缺,进行第二批次复试) |
(星期五) 下午1:30-4:30 |
(星期六) 上午9:00-11:30 |
|
|
(星期一) 上午9:00-11:30 |
(星期一) 下午1:30-4:30 |
五、民族学院(呈贡校区)
(电话:0871-5919481, 陈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结果公布 及待录取确认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 医鉴丙楼3201办公室 |
时间: 上午8:00— 下午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由学院统一派车 乘车地点在五色广场)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启思楼(2号教学楼) 语音室2101、2201、2301、3101 |
时间: (星期四-星期五) 地点: 由二级学院 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五) 地点: 医鉴丙楼 3201办公室 |
六、临床医学院(白塔校区)
(电话:0871-6280190, 华老师)
批次 |
调剂、电话通知时间 |
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
体检时间 |
英语听力测试 |
综合测试 |
复试结果公布 及待录取确认 |
第一批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 |
上午9:00-下午4:00 |
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白塔校区教学楼 425办公室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加试地点: 白塔校区教学楼419教室 2.其他考生报到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到地点: 白塔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 |
时间: 上午8:00—12:00 地点: 云南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光华街) (学生自行前往) |
时间: 下午5:00—5:30 地点: 白塔校区教学楼 (具体地点由二级学院报到时通知) |
时间: (星期四) 8:30—20:30 地点: 白塔校区 模拟实验中心 |
时间: (星期六) 地点: 白塔校区教学楼 425办公室 |
复试通知
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突破120%的比例。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并网上(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kjc.bua.edu.cn/yz/,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sch/listBulletin--schId-367894,categoryId-442342,mindex-11.dhtml下同)公布“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简称《复试录取办法》)。
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公布的2012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学科、专业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简称《复试录取细则》),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录取细则”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二)复试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调剂管理权限开通后3周内完成。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自定,各学院应最晚于复试前一周将《复试录取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校研招办备案(内容包括复试程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构成、复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划定的本院复试要求、进入复试名单、复试笔试科目及要求、面试要求、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规定、同等学力复试时需要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检等内容),由校研招办网上公布。此外,各学院还要上报本学院复试笔试科目及命题、审题、评卷教师名单,复试笔试科目印卷、整卷(包括考前试卷和答卷)、监考人员名单,面试各组成员名单,各项复试工作的时间及地点(样表可参考附件1)等。
(三)各学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必要时可组织再次复试。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四)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学术型研究生中,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6个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农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风景园林学专业执行A类地区“工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管理学”门类分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中,作物、园艺学、植物保护、养殖、农村与区域发展、林业、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信息化等8个领域执行A类地区“农业推广硕士”类别分数要求,兽医硕士执行A类地区“兽医硕士”类别分数要求。
学院在生源非常充足的情况下,可制定不低于以上要求的本院复试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20%,并报研究生部备案。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 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
3.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 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及日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 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排名,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破格复试要求
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专业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012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五)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2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附件3)。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在校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报考委托培养生须提交委托培养三方协议。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建议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各学院学科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对同等学力考生所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调剂考生根据本人调剂申请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经管学院可不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建议各学科、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结合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
3.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要求各学院各相关学科按照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由本专业导师进行外语考核,无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外语部外语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参与本复试小组进行外语考核。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分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1]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体检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周一或周四上午)。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四)心理测试
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五、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建议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计算,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计算。公式:
(1) 初试统考课成绩中没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200) *50
(2) 初试统考课成绩中加入统考数学成绩的专业:
入学考试综评成绩=(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200)或 (复试总成绩/250)*50+(初试统考课总成绩/350) *50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审人员、校研究生督导、各相关学院主管研究生副书记组成,分组对本校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校纪监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录取
按照 “先来后到”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每一批参加我校复试并确定接受录取的考生,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国家计划时,原则上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生。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导师,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根据市研招办审批结果,待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少量被录取的新生,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三)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0799079/6367;监督电话:010-807990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六)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12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研究生部
2012年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最新调剂信息(从速!!!!)
南昌工程学院2012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4月13日开始。 地点:水利工程:逸夫实验楼A426 动力工程:机械电气楼A208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③应届考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单复印件、在职及往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红章); 二、体检安排 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地点:校医院。 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早晨需空腹,体检时注意携带好身份证及1寸彩照。 体检收费:执行省物价局、卫生局统一收费标准,在体检时交校医院。 三、英语听力考试及口语测试 1、听力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周六)上午8:30——9:00 2、听力考试地点:教育技术楼A202、A206 3、口语测试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周六)上午9:10——12:00 4、口语测试地点:教学南楼A301、A303 口试测试候考地点:教学南楼B312 四、专业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周六)下午14:30——17:00 2、考试地点:水利工程:逸夫实验楼C304 动力工程:机械电气楼A304 3、考试形式:闭卷,150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须提供身份证,请考生提前10分钟在考场门口等候入场。 四、综合能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周日)全天 2、侯考地点:水利工程:逸夫实验楼C302 动力工程:机械电气楼A304 3、面试地点:水利工程:逸夫实验楼C304 动力工程:机械电气楼A406 4、面试形式:个人面试(综合能力/专业知识,20分钟/人) 五、其他 1、乘车路线:南昌火车站广场乘坐2路、11路到老福山,转乘220到蓝天驾校(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校区)。 2、住宿:可选住校内宾馆-瑶湖迎宾馆,标准间折扣后价格139元/间。 3、联系方式 水利工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卫林 15879158520 办公地址:逸夫实验楼A426 动力工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磊 13767114962 办公地址:机械电气楼A208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国星 0791-88179899 13870683483 办公地址:行政楼401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来到美丽的南昌工程学院深造! 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附件2: 2012年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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