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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针对部分工作环节作如下强调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未能查实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因未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而签署《辽宁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24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传真:024-25494900),并电话确认传真收到(电话:024-25496237转8003)。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予准考。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五、关于报考类别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仅接受选择“定向”报考类别的考生报考;

其它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硕士毕业后参加统一就业派遣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准备硕士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在职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

六、培养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具体收费、奖助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七、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001

机械工程学院

郎咸颖

25496275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兵

25496785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君

25496713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政

25496380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005

建筑工程学院

孟晋

25496533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木

04195319274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007

理学院

李倩

25496503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008

管理学院

黄瀛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09

经济学院

张婷

25496526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0

文法学院

张松

2549658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1

思政部

孟艳杰

25494981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2

MBA教育中心

曾文军

25691541

兴顺校区综合楼

013

工程学院

李英顺

04195319412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补充说明完)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针对部分工作环节作如下强调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未能查实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因未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而签署《辽宁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24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传真:024-25494900),并电话确认传真收到(电话:024-25496237转8003)。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予准考。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五、关于报考类别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仅接受选择“定向”报考类别的考生报考;

其它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硕士毕业后参加统一就业派遣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准备硕士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在职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

六、培养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具体收费、奖助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七、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001

机械工程学院

郎咸颖

25496275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兵

25496785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君

25496713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政

25496380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005

建筑工程学院

孟晋

25496533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木

04195319274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007

理学院

李倩

25496503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008

管理学院

黄瀛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09

经济学院

张婷

25496526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0

文法学院

张松

2549658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1

思政部

孟艳杰

25494981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2

MBA教育中心

曾文军

25691541

兴顺校区综合楼

013

工程学院

李英顺

04195319412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补充说明完)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湖北省行政学院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学校名称”的体制。我校座落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紧邻中山公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1994年以来,我校先后与中南财经大学、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招收和培养了11届硕士研究生。200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2004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学理论和中外政治制度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政治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部、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法教研部、综合教研部、战略与省情研究室等7个教研部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29人,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人;教研人员中有博士和在读博士生35人,博士后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9人,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

       自1993年以来,我校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6项,承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软科学课题12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105项,出版专著及教材90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3400余篇。2012年,学校有9项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打破全国省级党校历史记录。

        图书馆建筑面积5171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40余万册,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其中中外文图书28万册,中外文期刊720多种2.5万册,报纸50余种,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博硕论文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和《国研网数据库》4个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现有校办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湖北行政学院学报》、湖北省优秀期刊《党政干部论坛》、《干部教育报》。学校注重对外联系与交往,已先后同美、加、俄罗斯、法、德、日等十几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招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20人。招生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我校不接受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

(6)学费收费标准以国家三部委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认真咨询和了解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办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初试时间以全国统一招生简章为准,考试日程表随准考证一起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或向报考点咨询。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五、复试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吴海燕

招生办电话(传真):(027)85306834   

E-mail:wuhaiyan8005@163.com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20101政治经济学

0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2转型经济理论

03现代企业理论与企业制度

0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经济学基本理论

1.复试科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货币银行学、公共经济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中国宪法

02中国行政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知识(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

④81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法制史、民法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1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02 行政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 政治学基础(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④814行政管理学综合(含行政管理学、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共管理学原理、行政法学概论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1政治学原理

02 中国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

03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 政治学基础

④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1.复试科目:比较政治制度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政治制度史、政治经济学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02社会发展战略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④816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1、复试科目: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030204中共党史

01中国共产党执政史

02执政党建设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中共党史

④817党的建设理论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经济发展

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复试科目:《资本论》第一卷、《共产党宣言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20101政治经济学

811经济学基本理论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九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三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货币银行学

《货币银行学》,蒋先玲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版。

公共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杨志勇,张馨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11法学综合知识

(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四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方世荣、石佑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二版。

《刑法》(第五版),主编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

《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

812宪法学

《宪法》(第三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三版。

612法学综合知识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四版。

《宪法》(第三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三版。

《刑法》(第五版),主编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

《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

813行政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方世荣、石佑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二版。

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7月第二版。

《民法》(第五版),主编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五版。

030201 政治学理论

613 政治学基础

(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西方政治制度》, 刘玉萼,石永义 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14 行政管理学综合(含行政管理学、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公共管理》,刘熙瑞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

公共管理学原理

《公共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行政法学概论

《行政法学概论》(修订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胡锦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614 政治学基础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比较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徐育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第三版),柏桦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九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615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王怀超、秦刚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12月。

816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概论》,杜康传、李景治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1995年1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08年10月。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概论》,杜康传、李景治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顾海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616中共党史

《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

817党的建设理论

《新时期党的建设教程》,范平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第6版。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金春明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郑必坚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1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石泰峰主编,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7月版。

8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刘美洵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概论》,丁俊萍、熊启珍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资本论》第一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全国研究生使用教材),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李秀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5版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政治经济学》,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创建于1954年,是中央直属大型多专业综合性研究所,以发展制造业综合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为目标,致力于工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单元技术、集成技术、相关配套技术及系统与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本所建有八个研究开发中心和两个中试基地,并经国家批准建有制造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液压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八六三计划智能机器人主题产业化基地、机械工业自动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试验基地,有15个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标委会依托在自动化所。

本所是国家批准的工科两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已培养出大批硕士学位研究生。本所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所攻读学位。

 

 招  生  说  明
  本所招收的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的定向生,公费,毕业后留本所工作。2014年我所计划招生10人,涉及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有毕业证并取得学士学位,复试时需要考试的科目请见备注。
单位代码:82702        单位名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杨春青
电话:(010)82285642    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一号     邮政编码:100120
电子信箱:
ychqing@riamb.ac.cn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备注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1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
02物流与仓储自动化

03工业机器人

04自动控制与检测

6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 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自动控制原理》

高等教育出版社

程鹏 主编

复试科目:

数字、

模拟电子

技术基础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1制造企业信息化
02计算机应用工程
 

4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同上
同上

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复试科目: C程序设计

 

 

 

 

 

上海戏剧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简称MA)研究生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简称MFA)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考后生源情况等确定。招生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等。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其目的是培养既具有扎实理论基础,更具有艺术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时应注意类别选择。

二、学制方式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名参加文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及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凡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前面标有“▲”的研究方向,因部分考试科目需在上海戏剧学院本校进行,故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因没有正确选择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确认地点:选择在上海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选择在外地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必须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我院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发放准考证,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考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若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录取前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用人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也需签署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需交付培养费。

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现场确认签字后,报名信息不再更改。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5、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6、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7、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于11月15日前,将现场确认点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所报考专业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4年硕士生报名--同等学力”字样。

七、考试安排

1、报考专业目录中非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

报考专业目录中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的考试时间为:1月5日上午8:30-11:30;上述三门的考试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6日8:30至14:30;考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请见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戏剧学院网上公告。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4、复试时间约为2014年4月下旬,复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向考生公布。

7、按教育部规定,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院组织考生进行。

8、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以报名时间为准)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工作通告中注明。

八、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被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4、我院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并执行,具体标准随后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相关公告。

九、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1、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内容通告、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阶段安排等招生信息,务请考生在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部网页。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482724

  网    址:http://www.sta.edu.cn(进入学校首页后点击“研究生部”链接)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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