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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551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 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 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1.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综合英语

②英语写作

2. 复试科目:

①综合面试(口试)

②英语笔译(翻译实践)

055102英语口译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 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 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同上

055104 俄语口译

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12 翻译硕士俄语

③358 俄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1.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高级俄语

②俄语写作

2.复试科目:

  • 综合面试(口试)
  • 俄语笔译(翻译实践)

055106 日语口译

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13 翻译硕士日语

③359 日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1.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综合日语

②日本概况

2. 复试科目:

  • 综合面试(口试)
  • 日语笔译(翻译实践)

055106 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方向)

2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13 翻译硕士日语

③359 日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1.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综合日语或综合朝鲜语

②日本概况或朝鲜语实用语法

2. 复试科目:

  • 日语水平测试/朝鲜语
  • 综合面试(口试)

③  日语/朝鲜语笔译

(翻译实践)

055112 朝鲜语口译

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16 翻译硕士朝鲜语

③362 朝语翻译基础

④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1.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综合朝鲜语

②朝鲜语实用语法

2. 复试科目:

  • 综合面试(口试)
  • 朝鲜语笔译(笔试)
 

说明:各科考试代码以国家发布的为准,招生人数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序号

姓名

申请院所

申请专业

就读院校

1

王涵

广安门医院

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

2

唐仪

广安门医院

中医妇科学

(专业学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

3

师帅

广安门医院

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4

白洋

西苑医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学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5

王婷

中药研究所

中药学

(科学学位 饮片化学成分及质量标准研究)

天津中医药大学

6

彭卓龙

望京医院

中医骨伤科学

(科学学位 脊柱骨伤疼痛的研究)

暨南大学

 

2014年“少民骨干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统一入学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的报名和初试以及复试的安排可参照《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注:报名时需填写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gs.bigc.edu.cn/),并于 2013年11 月 8 日(星期五)前使用EMS将登记表寄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上一个教育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比例:非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汉族考生原则上不超过 10% 。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六、培养

考生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七、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4.招生专业目录详见“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 (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招收人数

招收350名左右。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同上。

(二)我校2014年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印刷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请参看各报考点的相关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北京印刷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八)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专业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 元,艺术类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标准。各学科按《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制年限收取学费。

十一、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1、基础奖学金。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学校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700元的学业和生活补助金。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类别包括优秀研究生奖、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郑德琛”奖学金等。

研究生助学金注重按劳分配,通过劳动所得,调动其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包括助理科学研究、助理教学实践、助理管理工作。助研岗位由导师设置,津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表现和贡献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助教岗位由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设置,津贴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助管岗位由学校设置,津贴从“北京印刷学院勤工助学基金”中列支。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 (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新闻出版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055300

 出版(专业学位)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0J1

图像科学与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0802Z1

物流工程

 

0503Z2

传媒经济与管理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设计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130400

美术学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吉林化工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958年9月,吉林化工学院在新中国“一五”建设的热潮中,伴随着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的诞生而成立。学校曾隶属于原国家化工部,2001年归属吉林省政府。现已发展成为工、理、经、管、文、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高校,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的鲜明办学特色,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地处风光秀丽的雾淞冰雪名城、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占地面积近89.0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8.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3个一级学科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能力,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学科是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4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40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1人,拥有吉林省高级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省部级人才38人。

    学校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目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4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5项,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累计为企业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超过18.8亿元。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乌克兰等国家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教育交流、科研合作。设立了外国友人奖学基金会、奖教基金会等。分别与韩国、美国开展了2+2、1+2+1、4+1模式的合作办学。        

    学校秉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的理念,遵循“严谨、勤奋、求实、进取”的校训,正在为实现“短期内,把学校建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规模     

    吉林化工学院2014年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须最迟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2年及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具体业务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 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本科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选择报考点。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研招办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研招办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研招办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试时间

    (一)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非全国统考的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吉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研招办负责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无此两证者,均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检三部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跨专业报考是否加试见“跨专业报考加试要求”。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

      5、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网站通知。

      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为准)精神,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另行通知。

     7、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yjs.jlict.edu.cn/yjs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  yjsc@jlict.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承德街45号

     邮政编码:132022

     联系电话:0432-63081030、0432-63081008

     联系传真:0432-63083551

     联 系 人: 陈老师、徐老师

报考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网报注意事项

报考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1014日—1031日(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现场确认时间:   1110日—1114日(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三、入学考试时间:   20101(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四、考生网上报名基本流程:

(一)        网上报名

1、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名点,于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即可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2、认真阅读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网上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考我校的考生,要注意认真阅读我校的招生简章;

4、认真阅读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告,正确选择报名点;

5、仔细阅读报名点公告,再次确认报名点是否选择正确;

6、认真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并按网站要求和提示,准确、翔实地填报本人报考信息;

7、核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8、考生要准确记录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密码(现场确认时使用);

9、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

(二)        网报信息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本人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本人网上报名号、密码及有效身份证件。

3、报名点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网上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查验,确认考生属于本报名点报名范围后,考生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4、考生进行现场照相(现场照相由考生所选报名点组织实施);

5、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清单(该清单由报名点提供),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字确认,完成报名。

五、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登陆: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neac.com);(二)登陆: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网(http//www.shxdx.com),在“校内站点导航”内,点击“招生生信息”;(三)直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或索取招生简章。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政策、招生简章、报名联系方式及地址可查阅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上报名公告。也可直接向报名所在报名点、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推荐免试生须凭推荐院校提供的免试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经本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现役军人网上报名时,填写所在单位时只写代码,不填部队番号,个人通讯地址只能填写代号。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为准。

七、从2014年起,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因此,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务必恪守诚信、守规、守纪、守法。坚决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对于因违规作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考生,除所产生的责任自负,我校也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考试资格。

八、因我校为不设报名点的招生单位,报考我校凡在陕西省的考生,务必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名点须知”中,并如下表所列的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以免选错报名点而耽误考试:(2010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6个社会报名点)

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名点须知

 

报名点分类

报名点名称(代码)

接受考生范围

社会报名点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6101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名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未设报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内非报名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西安石油大学(6103

西安工业大学(6105

西安邮电学院(6107

陕西科技大学(611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115

西安工程大学(6117

MBA报名点

西安交通大学(6111

报考本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社会考生

西北工业大学(611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115

西北大学(6116

注:考生不在陕西省的,可根据本人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1013

关于招收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通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关于招收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研究生的通知

 

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5名。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设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招生范围和具体计划是内蒙古(2名)、湖北(1名)、湖南(1名)、广西(2名)、贵州(1名)、云南(1名)、西藏(1名)、甘肃(1名)、青海(1名)、新疆(2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等生源(2名)。

二、招生政策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生报名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复试

1.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约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一志愿报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选择调剂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分专业择优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拟录取后,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七、学制及收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各招生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和奖助办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单独划线、定向招生”等特殊政策,这类定向考生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3.其他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硕士考生报名后(考生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后)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一份《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部(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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