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 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号的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基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初试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六、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录取
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 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6、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7、关于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8、关于收费
收费将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9、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
研究生在校期间将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简章内容和教育部文件如有冲突,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文件精神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邮 编:250353
联 系 人: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518
传 真:0531-89631518
E - mail: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qlu.edu.cn
齐鲁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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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塔里木大学2013有12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和农业推广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点9个领域(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100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除外语、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二由国家统一命题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塔里木大学自行命题。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
统招生学费按照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
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八、对简章如有不明之处,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997-4682652
传 真:0997-4680643
负责 人: 吕老师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国家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与考试
1.报考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登陆我院网站http://***了解有关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并于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tu.gscaas.net.cn/。
2.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3.考试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
4.提交材料:考生在报名时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打印)和《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考生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表格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初试资格。其他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三、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录取
1.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方式,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在录取时,主要招收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科研、教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学习。
4.我院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毕业后须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拟录取后,由我院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106766, 82106609(传真)
电子信箱:yzb@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级农业综合研究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任务。全院39个研究所遍布全国17个省(市、区)。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60余名(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国家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tu.gscaas.net.cn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址(http://***或http//www.caas.net.cn)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3.报名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材料:为简化考生报名手续,考生在报名时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考生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初试资格。其他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初试
1.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英语考试将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3.考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复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复试办法: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专业复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监督机制: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博士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院组织督导小组巡视,加强对研究所复试监管力度。
举报电话:010-82106766
电子邮箱:yzb@caas.cn
五、录取
1.对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3.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回生源地就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5.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六、学费和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对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七、咨询方式和其它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初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报考研究所直接联系咨询。
2.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信箱:yzb@ caas. cn 。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云南警官学院。经过“升本”以来10年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现已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国家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学校、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先后被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和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2次。办学成效先后被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人民公安报》、《云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2012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试点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警务硕士基本情况
警务硕士属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门针对在职公安民警招生。2014年,我院继续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最终名额依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专业及代码。警务硕士(035300)
(二)研究方向。2014年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为禁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警务”专业后,需要将报考研究方向手工录入到“备注”栏内。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学制为2年。在校课程学习、警务训练时间一年,警务实践时间半年,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半年。
(四)有关费用及待遇。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学费、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学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学历与学位获得。学员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年;系在职公安民警;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中旬。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报考类别选择“计划外委托培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参加考试。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www.ynpsc.edu.cn)查询。
警务硕士的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生参加2014年1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初试合格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二)招生学科、专业、方向代码及名称
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名称 |
035300警务 |
禁毒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届时见“云南警官学院2014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公告” |
(三)考试大纲
1.《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基础课考试大纲》
2.《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课考试大纲》
(四)复试。复试工作事宜我院在复试阶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2014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下载地址 :http://210.40.208.2:8033/UploadFiles/Ynpoa_Recruit/2013/9/201309271009539006.doc)
2.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计划外委托培养,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四、其他
(一)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专用热线(0871-65138760、65136017),报名阶段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详询。
(二)考生备考咨询热线:
电话:0871-65197110、65168110;
QQ:275879313(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交流群)。
云南警官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如下专业研究生:
(1)学术型研究生
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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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
经济史 |
西方经济学 |
世界经济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国民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 |
财政学 |
金融学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
劳动经济学 |
数量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 |
数理统计学 |
应用统计学 |
|
|
|
|
|
法学理论 |
法律史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刑法学 |
民商法学 |
经济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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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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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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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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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企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行政管理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社会保障 |
土地资源管理 |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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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金融硕士 |
应用统计硕士 |
税务硕士 |
国际商务硕士 |
保险硕士 |
资产评估硕士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会计硕士 |
|
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热忱欢迎全国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学术型学科专业以及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和项目管理(085239)外的所有专业学位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我校2个国家重点学科地质学(包括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地球科学学院)、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包括矿产普查与勘探(资源学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资源学院、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地质工程(工程学院))可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须为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相应类型的推荐免试资格(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复试),占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占我校招生名额;
3.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一定的论文、成果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获奖励,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有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教授推荐。
5.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直博生录取资格;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有关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附以下材料:
(1)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3)代表性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交2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
三、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者,请即日起至9月28日前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见网站)。同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的“招生系统”栏目网上填报信息(9月10日起开通),相关材料也可通过系统直接上传。
2.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
3.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校教务处盖章,最迟于
4.复试由学院通知,复试内容侧重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面试,对跨专业报考的推免生可由学院适当组织加试。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确定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6.对通过复试并被我校拟接收为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出具接收函。
7.取得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及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取得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须于12月份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9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50%以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为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一等奖学金(相当于免交学费),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金(硕士生6000元/年,博士生18000元/年,按10个月发放)。
学校根据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复试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接收的外校“
2.本科阶段具有科研经历、成果或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4.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我校将于2014年4月中旬调取政治思想考核材料,政审通过后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6.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有关通知;
7. 2014年各专业拟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见附件4;
8.无论录取与否,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见谅。
邮 编:430074
联系地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XXX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通讯录,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anzhao.cug.edu.cn)查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85153
电邮:yzb@cug.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硕士)、王老师(博士)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13年9月2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3:申请直博生专家推荐信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各专业拟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
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报考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免生报名指南
**本指南针对外校推免生,本校推免生报名要求见学校有关文件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19个工程领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东湖之畔,南望山麓。2015年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生报考我校。
一、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拟接收人数
1.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见附表一)中公布的所有学术型专业以及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和项目管理(085239)外的所有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2. 我校2个国家重点学科地质学(0709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0)及其下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9”或“0818”)可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
3. 具体接收人数请关注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我校推免生奖助体系(详见附表二)
1. 所有硕士推免生入学第一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人),直博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相当于不交学费);硕士和博士还分别享受6000元/年.人和18000元/人.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2. 我校每年约有120人获评20000元/人的硕士生国家奖学金、60人获评30000元/人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力量设置的奖学金。在校期间,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得到多方面锻炼,每月津贴不少于300元,覆盖人数超过20%;
3. 除国家公派留学派出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每年60人左右外,学校专门设置了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每年拿出400万元左右,用于支持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或参与国际学术会议。
三、推免报名流程
1. 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左右,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知)进行注册,请考生填写本人详细信息,以免信息不全耽误报考;
2. 申请人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和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9月25日—10月25日)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外语水平证书;
(2)代表性获奖证书;
(3)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或证明;
(4)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交2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相关材料复印件也可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详见联系方式)。
3.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条件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后须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考生,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向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回复同意,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且无异议的,将正式录取为我校推免生;
4. 如考生填报志愿有误,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重新填报,我校各招生单位将重新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回复。
四、我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邮编:430074) 电话区号:027 |
||||
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 |
联系部门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电子信箱 |
办公室 |
67883323 |
刘老师 |
yjs01@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627 |
杨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104 |
赵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581 |
王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157 |
刘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748 |
李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734 |
邹老师 |
yjs04@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728 |
朱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600 |
朱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716 |
张老师 |
||
204 自动化学院 |
办公室 |
67883600 |
朱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204 |
沐老师 |
yjs08@cug.edu.cn |
|
MBA中心 |
67883409 |
王老师 |
mba@cug.edu.cn |
|
专业学位 |
67884144 |
王老师 |
jjb@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48611 |
杨老师 |
yjs19@ 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229 |
杨老师 |
yjs17@cug.edu.cn |
|
法硕中心 |
67883420 |
丁老师 |
||
MPA中心 |
67883420 |
罗老师 |
||
办公室 |
67883417 |
揭老师 |
yjs21@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199 |
戴老师 |
daiwei@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091 |
王老师 |
yjs11@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3185 |
欧老师 |
ougz@foxmail.com |
|
办公室 |
67885094 |
张老师 |
yjs18@cug.edu.cn |
|
办公室 |
67885096 |
王老师 |
shiyi843@163.com |
|
办公室 |
67883452 |
胡老师 |
hujuncug@163.com |
|
办公室 |
67885197 |
杜老师 |
dujuan_0709@126.com |
|
办公室 |
67883017 |
林老师 |
zgdzdxddyyb@163.com |
|
招生办 |
67885070博士 |
王老师 |
yzb@cug.edu.cn |
|
67885153硕士 |
张老师 |
附表一: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70500 |
地理学 |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70700 |
海洋科学 |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70900 |
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8160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85215 |
测绘工程 |
|
1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102 |
资源学院 |
070700 |
海洋科学 |
|
102 |
资源学院 |
07090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102 |
资源学院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可招收直博生 |
102 |
资源学院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可招收直博生 |
102 |
资源学院 |
0818Z1 |
资源产业经济 |
可招收直博生 |
102 |
资源学院 |
0818Z3 |
地学信息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102 |
资源学院 |
08200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
102 |
资源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102 |
资源学院 |
085219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081803 |
地质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103 |
工程学院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085224 |
安全工程 |
|
103 |
工程学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 |
不可接收推免生 |
104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070800 |
地球物理学 |
|
104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可招收直博生 |
104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105 |
环境学院 |
070602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105 |
环境学院 |
0709Z4 |
水文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105 |
环境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
105 |
环境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
105 |
环境学院 |
081500 |
水利工程 |
|
105 |
环境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105 |
环境学院 |
085214 |
水利工程 |
|
105 |
环境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105 |
环境学院 |
085229 |
环境工程 |
|
106 |
珠宝学院 |
0709Z1 |
宝石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106 |
珠宝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
106 |
珠宝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
106 |
珠宝学院 |
135108 |
艺术设计 |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070300 |
化学 |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
107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60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6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18Z2 |
资源与环境遥感 |
可招收直博生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
201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215 |
测绘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
20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12Z1 |
信息安全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18Z3 |
地学信息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
203 |
计算机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204 |
自动化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
204 |
自动化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204 |
自动化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071400 |
统计学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0818Z1 |
资源产业经济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不可接收推免生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300 |
会计 |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400 |
旅游管理 |
不可接收推免生 |
30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 |
不可接收推免生 |
3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
3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3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030100 |
法学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070500 |
地理学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08160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
303 |
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不可接收推免生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830Z3 |
环境规划与设计 |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
30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35108 |
艺术设计 |
|
40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
40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
翻译 |
|
402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
402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
402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071400 |
统计学 |
|
403 |
体育部 |
0403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
403 |
体育部 |
045200 |
体育 |
|
501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040100 |
教育学 |
|
501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045100 |
教育 |
|
501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0300 |
化学 |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0900 |
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可招收直博生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可招收直博生 |
601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0300 |
化学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0900 |
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71000 |
生物学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5216 |
化学工程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602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5229 |
环境工程 |
|
603 |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070900 |
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603 |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0709Z4 |
水文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603 |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081400 |
土木工程 |
|
603 |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081803 |
地质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603 |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
0818Z3 |
地学信息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70900 |
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709Z4 |
水文地质学 |
可招收直博生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可招收直博生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81803 |
地质工程 |
可招收直博生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85214 |
水利工程 |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
801 |
地质调查研究院 |
085229 |
环境工程 |
|
附表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收费及奖助体系一览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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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学位类型 |
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比例 |
学费标准*2 |
学业奖学金标准*3 |
助学金标准及比例 |
助教、助管补助*4 |
国家奖学金 |
减除学费后实际获得资助范围 |
|
硕士推免生 |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 |
一等,100% |
8000元/年 |
8000元/年 |
6000元/年,100%,按月发 |
300元/月,20%左右 |
20000元/人,每年120人左右 |
6000元/年-29000元/年 |
|
专业学位(不含工程硕士) |
一等,100% |
10000元/年 |
8000元/年 |
4000元/年-27000元/年 |
|
||||
硕士统考生 |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 |
一等,80%,非重点学科70% |
8000元/年 |
8000元/年 |
6000元/年-29000元/年 |
|
|||
二等,20%,非重点学科30% |
4000元/年 |
2000元/年-25000元/年 |
|
||||||
专业学位(不含工程硕士) |
一等,70% |
10000元/年 |
8000元/年 |
4000元/年-27000元/年 |
|
||||
二等,30% |
4000元/年 |
0元/年-23000元/年 |
|
||||||
博士生 |
学术学位 |
一等,100%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18000元/年,100%,按月发 |
400元/月,10%左右 |
30000元/人,每年60人左右 |
18000元/年-52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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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仅指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