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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下3个业务条件:①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2篇或1篇SCI/EI收录论文;②近两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前2位);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3个业务条件者,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6、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若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4(3)条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6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其他要求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 、学制及人数

2023年我校共有7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07人,学制3年,其中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区别。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注意事项:①注意“报”、“考试方式”、“考试科目”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准确无误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考生联系方式在20237日30日前保持不变,以免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2、网上确认阶段:考生按照报考点下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填各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中西医结合、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学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其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智能与生物计算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二)数据结构其中数据结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公共管理初试科目为两门:英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1英语(满分100分);204英语(满分100分)302数学((满分15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以上科目考试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学校自主命题科目为:308 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咨询心理学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中药分析、中药药理学;352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包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698联考中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699联考西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702 药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708智能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709口腔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固定修复工艺、口腔活动修复工艺、口腔修复工艺学710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808 数据结构(满分150分)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初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调剂

1、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学科专业参加复试。

2、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12000元/年,非全日制1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年。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入学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2万元/年

4校长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1万元/年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困难补助,为帮助特殊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给予一定困难补助金。

八、注意事项

1、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学科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成绩按照规定时间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bzmc.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zmc.edu.cn/;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

、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

1、录取类型说明:

1)非定向:档案将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档案不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定向就业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0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网址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网址:http://www.bzmc.edu.cn

E-mail:yjszsk@126.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电话:0535-6913252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滨医研究生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下3个业务条件:①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2篇或1篇SCI/EI收录论文;②近两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前2位);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3个业务条件者,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6、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若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4(3)条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6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其他要求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 、学制及人数

2023年我校共有7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07人,学制3年,其中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区别。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注意事项:①注意“报”、“考试方式”、“考试科目”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准确无误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考生联系方式在20237日30日前保持不变,以免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2、网上确认阶段:考生按照报考点下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填各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中西医结合、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学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其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智能与生物计算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二)数据结构其中数据结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公共管理初试科目为两门:英语和管理类综合能力。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1英语(满分100分);204英语(满分100分)302数学((满分15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以上科目考试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学校自主命题科目为:308 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咨询心理学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中药分析、中药药理学;352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包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698联考中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699联考西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702 药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708智能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709口腔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固定修复工艺、口腔活动修复工艺、口腔修复工艺学710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808 数据结构(满分150分)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初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调剂

1、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学科专业参加复试。

2、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12000元/年,非全日制1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年。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入学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2万元/年

4校长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1万元/年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困难补助,为帮助特殊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给予一定困难补助金。

八、注意事项

1、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学科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成绩按照规定时间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bzmc.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zmc.edu.cn/;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

、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

1、录取类型说明:

1)非定向:档案将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档案不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定向就业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0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网址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网址:http://www.bzmc.edu.cn

E-mail:yjszsk@126.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电话:0535-6913252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滨医研究生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上海材料研究所简介

上海材料研究所源于1946年成立的材料性能试验室。上世纪末,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下,我所发展成为上海市新材料高科技企业、上海市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机构。我所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在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工程陶瓷材料、功能陶瓷材料消能减振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等领域,开发了大量的工程新材料及应用关键技术,为产业竞争力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我所着力发展工程材料创新开发支撑体系,建立了以材料组成和性能检测、无损检测、质量评定和失效分析为依托的材料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链,检测资质的权威性、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等均居全国前列。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缝试验和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减振材料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我所编辑出版机械工程材料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理化检验-物理分册无损检测腐蚀与防护电力与能源等多专业技术刊物。

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上海材料研究所)设立精密计量测试技术及仪器二级学科硕士点,后更名为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198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上海材料研究所)成立金属材料和热处理二级学科硕士点,1999年更名为材料学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与机械科学研究院其他所一起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点,在上海材料研究所设立材料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目前我所进行研究生教育已四十多年,形成一支三十余人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导师三十人

二、招生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3招收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人。

三、培养方向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共计2)

01相控阵超声技术(1)

02声学超构材料(1)

080502 材料学(共计3人):

01铁基阻尼材料(1)

02功能陶瓷材料(1)

03增材制造技术(1)

四、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五、学制

      3

六、授课安排

在上海材料研究所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复旦大学基础课程。

七、学费标准

每年学费为8000元。

八、助研金情况

入学后至毕业:1500/月。

九、奖学金情况

设立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称号评选。

研二、三年级年底奖学金:一等奖3500元,二等奖2500元。

十、报考条件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十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上海材料研究所报名。

十二、初试

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802材料力学(自命题);

080502材料学专业: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2数学二、801材料科学基础(自命题)。

自命题考试参考书目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材料力学》殷雅俊,范钦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0502材料学专业:《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戎咏华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十三、复试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满足A国家统考分数线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2. 申请调剂我所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A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调剂工作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

3. 复试人数比例1:2~1:4人数约为10~20。复试名单由我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在我所网站上公布。

4. 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考生端为双机位,复试软件为腾讯会议系统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发送第二代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考研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等详细材料如为应届生,应当提供本科学校已完成注册的学生证;如为往届生,应当额外提供本科学校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要时需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发现材料无法提供、与本人情况不符或无法校验,取消复试资格。

5. 若疫情形势允许,则采用现场复试地点在我所本部(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包含以下内容

1. 专业知识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的专业知识回答情况。

2. 科研与创新情况,满分4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在校(在职)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情况,比如文章发表、专利申请、科研实践、项目经验等。

3.  综合素养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对本专业的了解程度、未来发展规划、对本单位了解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体现。

4.  英语表达情况,满分1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用英语表达的熟练度和准确性。

(三)录取方法

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02材料学两个专业分别排列名次,按计划招生名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并体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通过,则按专业名次依次递补,直至达到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在所官方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金老师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jinjingjing2014@163.com

址:http://www.srim.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

编:200437

十五、申诉渠道

:马老师

申诉电话:021-65544873

电子邮箱:jjjc@srim.com.cn

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

2、初试科目

      12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4日下午:外国语

12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25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和审计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英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1224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金融

2.5

0.8

应用统计

2.5

0.8

审计

2.5

0.8

法律硕士(法学)

3

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社会工作

2

0.8

翻译

2

0.8

新闻与传播

2

0.8

电子信息

3

0.8

机械

3

0.8

材料与化工

3

0.8

能源动力

3

0.8

土木水利

3

0.8

交通运输

3

0.8

工商管理

2

1.5

会计

2.5

0.8

工程管理

2

1.2

艺术

3

0.8


2、奖助

                                                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奖励比例

1

2万元//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获奖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

12000元//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助课工作

二等奖

20%

8000元//

三等奖

10%

4000元//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60%

4000元//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2-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国家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9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4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2000元

                                      2-4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6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4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2000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6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4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200元

                                   2-5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托福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5000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2

托福成绩≥100或雅思成绩≥7.0

报销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4000

3

托福≥95

雅思≥6.5

报销6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3000

4

托福80

雅思≥6

报销4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2000

5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

奖励人民币1000

                                                2-6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

2

优秀学生干部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

3

优秀毕业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

4

先进班集体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

                                     2-7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2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学费的30%-50%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2-8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按相关规定发放

                                2-9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3

助管

600//人,每年发放10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2-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1

省级

奖励论文作者6000元

——

校级

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10%

                                                 2-11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备注

1

1000元及以下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

1000元以上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2-12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就业考生),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网址:https://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招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001

李老师
 袁老师

0371-62506783
 0371-6250677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002

张老师
 林老师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理学院

003

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15937128912

机电学院

004

乔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院

005

秦老师
 喻老师

0371-62506861
 13592555936

电子信息学院

006

朱老师
 刘老师

0371-69975752

计算机学院

007

杨老师
 张老师

0371-62506609

能源与环境学院

008

蔡老师
 窦老师

0371-62506813
 0371-62506812

建筑工程学院

009

赵老师
 杨老师

0371-62506870

纺织学院

010

郭老师
 任老师

0371-62506972
 18656538986

艺术设计学院

011

王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

012

罗老师
 甄老师

0371-62506141
 15639025713

新闻与传播学院

013

李老师
 宋老师

0371-62506180
 0371-62506947

外国语学院

014

吕老师
 柴老师

0371-62506173
 0371-69975821

经济管理学院

015

黄老师
 杨老师

0371-69975776
 0371-62506113

(MBA)
 黄老师
 祁老师

(MBA)
 0371-69975776
 0371-67698117

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016

刘老师
 朱老师

0371-62506781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017

喻老师
 任老师

13633719793
 15866708890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3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4人、河南省优秀教师10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12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

 学校拥有“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和“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涵盖7个一级学科。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8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聚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20165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积极探索“以赛促学,以赛促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7-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学校位列河南省第6名;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位列河南省第4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52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获批首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多次获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十快高校”。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13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9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等11项,省部级项目93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9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675篇,出版著作1053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168件。工程学首次进入ESI世界前1%201920202021年,连续3年入校科研经费均超过1亿元。

 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自2002年开始,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项目,与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在泰国格乐大学设立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中爱软件工程联合研究院”。国际合作走上了“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展的新道路。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先进单位”。

 多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提出了“实现更名大学、获得博士授权、建成高水平工科大学”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国内先进,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鲜明的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

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1

0101

哲学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2



010102

中国哲学

3



010103

外国哲学

4



010104

逻辑学

5



010105

伦理学

6



010106

美学

7



010107

宗教学

8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9

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10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1



020203

财政学

12



020204

金融学

13



020205

产业经济学

14



020206

国际贸易学

15



020207

劳动经济学

16



020208

统计学

17



020209

数量经济学

18



020210

国防经济

19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21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2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23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24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25

0802

机械工程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6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27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28



080204

车辆工程

29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30



080502

材料学

31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32



0805Z1

低维量子材料物理

33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34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35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36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7



081103

系统工程

38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39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40



0811Z1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41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42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43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44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45



081402

结构工程

46



081403

市政工程

47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48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49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50



0814Z1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51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01

纺织工程

52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53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54



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

55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

*

56

1202

工商管理

120201

会计学

57



120202

企业管理

58



120203

旅游管理

59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60



1202Z1

知识产权管理

61

1305

设计学

*

*

62



1305Z1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类别名称

1

0251

金融

*

*

2

0252

应用统计

*

*

3

0257

审计

*

*

4

0351

法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5

0352

社会工作

*

*

6

0551

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

7

0552

新闻与传播

*

*

8

0854

电子信息



9

0855

机械



10

0856

材料与化工



11

0858

能源动力



12

0859

土木水利



13

0861

交通运输



14

1251

工商管理

*

*

15

1253

会计

*

*

16

1256

工程管理

125601

工程管理

17

1351

艺术

135108

艺术设计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和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考生在通过复试后按要求进行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院汇总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一般

学科

设计

学科

7000

8000

7000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与申诉渠道: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硕士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y.ncut.edu.cn/)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10-88803523,邮箱: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咨询电话网址:http://yjsy.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