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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农、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5万余人,研究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国家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16个;有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含19个工程领域。

201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同时可在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12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201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1845人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0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1月初公布,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另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50人左右。

2.拟在55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45人。其中33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6个为自设二级学科(学科代码第5位为“Z”)。

3.拟在12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6个领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人。

4.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5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2-3年的弹性学制。

 

三、收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学校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和奖助学金覆盖面,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下同)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120人,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10%。

6.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8.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费标准

所有学术型专业均为8000元/人.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8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委培硕士生学费22000元/人.年,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收取。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有关通知。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我校主要在地、矿、油及地质类艰苦行业相关学科、专业招收单考生。单考生的报名及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报考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须于2014年10月2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单考生报考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事地、矿、油艰苦行业的技术人员,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

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均实行网上报名,请广大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2014年10月10日-31日,应届生可于9月25日-28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珠宝学院和艺术与传媒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艺术与传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的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湖北省内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内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外考生就近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

已网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照相、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学信网(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于2014年11月25日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该中心网站提供的学籍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寄送或传真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准考。

2.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3.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对报考我校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具体程序为: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向我校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校相关单位对拟报考考生进行学术背景审查,必要的可组织考试->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由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审查;公共管理硕士由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审查;工程管理硕士根据考生报考单位,分别由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六、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考生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①111单考政治,②240单考英语,③611地球科学概论,④904地球科学理论与实践。均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网上报名时按照报考专业选择与统考生相同的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我校统一更改为上述科目。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2.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公布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请从我校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七、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初举行,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各自网站公布。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线。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回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加分。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四)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对通过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除定向委培生外,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材料。

(五)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规模,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择优录取。

 

八、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实施优秀生源调剂计划,对于重点学科毕业且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不受学院招生计划限制,优先接收并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欢迎相关考生届时关注。同时对达到一区分数线但未能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或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我校积极为考生提供调剂信息服务。

 

九、信息与服务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到相近专业或兄弟院校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地质类艰苦专业和志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均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进行,我校研招微信平台也可查询有关信息,不再向考生寄送纸质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请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吴老师

网    址:http://yanzhao.cug.edu.cn

电    话:(027)67885153

电子信箱:yzb@cug.edu.cn

传    真:(027)67885153

 

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与专业:

1、学术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风景园林)

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200名(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31日。

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照相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

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

2、网上报名要求:

①考生先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所报考的专业、院系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网报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

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③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四、考试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考试日期及科目: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详细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美术、广播电视:①绘画基础  ②作品赏析

设计学、艺术设计、风景园林:①设计基础  ②作品赏析

美术史论、设计史论专业:①艺术评论  ②写作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及作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下列材料在报到时一并提交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材料一律不退。

报考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教育系各研究方向及中国画专业的考生:交素描、创作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建筑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非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个人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美术学系、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设计艺术学院理论专业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新媒体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10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一份创作方案、一篇2000字左右的创作手记或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报考影视动画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专业创作及实践应用型作品图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一份创作方案,若作品已发表、播出、采用及获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格检查

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培养费及相关费用

1、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2、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转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八、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九、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定向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欢迎访问我校主页www.scfai.edu.cn

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概   况

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创建于1951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相结合的大型综合计算技术研究所。现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江南水乡——太湖明珠江苏省无锡市。  

硕果累累建所60多年来,我所先后研制成功了具有当时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多种类型的电子计算机和高精尖专通用电子设备,在计算机等领域创造了我国多项第一,为我国计算机事业的发展和我军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所先后获国家和军队科技进步奖70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4项。先后3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被中央军委授予“勇攀科技高峰先进研究所”荣誉称号。温家宝同志称赞我所的成果“是军队的骄傲,国家的光荣,民族的自豪,它和载人航天、探月工程一样必将载入我国科学发展的史册。”

英才辈出我所拥有一支以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内外军内外知名专家为代表的技术精湛的人才队伍。现有两院院士、国家、军队优秀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少将以及博士生导师十余名,七十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多名中国科协“求是”奖、“青年科技奖”、全军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以及全军科技领军人才、全军学科拔尖人才。2010年,我所被评为全军人才培养先进单位。

我所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现有4个硕士点、2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工作站。拥有一支以院士和国家军队知名专家组成的实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研究生导师48人,其中硕士生导师42人,博士生导师6人。每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了单独招收博士后的科研工作站。这里是科研攻关的基地、学习深造的殿堂。

配套完善经过60多年的发展建设,我所已成为一个技术装备先进、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技术人才荟萃、科研生活配套完善、内部环境优美舒适的国家军队顶级科研机构。下设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软件测评中心等多个高水平研究中心。拥有数学工程和先进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EDA、PCB工艺等重点实验室和藏书丰富的科技图书馆。

我所营区绿化面积17万平方米,绿树成荫,景点错落有致,宛如一座江南园林,多次被评为军队、省、市园林化单位。是无锡市第一个信息化小区,拥有总参示范幼儿园,生活设施齐全,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等一应俱全,生活在这里的你可以随时与世界零距离沟通。这里是居住、生活的“世外桃源”。

欢迎有志于献身国防科研事业的军内外考生报考我所,为我国和我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下达的为准,201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3名,各学科专业招收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任职岗位、年限(须有3年部队工作经历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及报考专业等符合总部规定,经所在部队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持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其中,报考军事装备学专业的,要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专业教员)任职经历。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且与本科专业相近,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平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15%,由毕业院校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和介绍信。国防生报考的,由驻校选培办出具介绍信。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统招录取的本科生(不含三批本科、独立学院、专升本和教育部注册学籍规定的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与本科(不含自考、函授等形式的成人教育)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即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规定学制为5年的,年龄可放宽1岁;在校期间服完义务兵役的,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4)我所接收地方高等院校符合国家教育部推荐免试入学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从地方招收录取的计划内(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后办理参军手续。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总政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部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国防生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寄送我所研究生部。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所将严格按照总部有关要求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资格、报考专业要求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的,不得核发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推荐免试生志愿申报、复试、接收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具体详见《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所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5年4月来所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参军计划由军队总部直接下达,其中女生参军名额有限制,请慎重报考。

2、有关招生事宜,请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90102                     招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六研究所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2计算机综合

1、计算机综合科目实行自命题;

2、计算机综合科目的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3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083500

软件工程

5

1109L1

军事装备试验学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1装备管理基础

1、限招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

2、参考书目:《武器系统工程》,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09年出版。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尤辛佳   电话:(0510)85155360   E-mail:wyk_56@163.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2015年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招生简章

2015年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个学科专业:

1、免疫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2、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所以培养从事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本科时期专业为生物类或医学类(如: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时间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时间进行。

  (1)北京考生,应选择报考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外阜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如外地考生选择了北京报考点,则必须在北京参加考试。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5)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将全部内容核对正确,尤其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保证日后能够正常办理录取。

       (6)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七、初试考试科目内容

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免疫学④901生物化学

    2014年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2014年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2014年12月28日上午 免疫学

    2014年12月28日下午 生物化学

八、本所只招“全国统考”(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所研究生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

十、我所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一、如与2015年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标准为准。

十三、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8号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科研管理部 101111

 

齐鲁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附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详细情况。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院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号的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基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初试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六、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录取

4月至5月初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6、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7、关于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8、关于收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9、助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普通助学金3000元/人/年,均按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10、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优秀生源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6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优秀生源奖学金:985或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非985和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此外,学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简章内容和教育部文件如有冲突,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文件精神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    编:250353

联 系 人: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518

传    真:0531-89631518 

E - mail: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qlu.edu.cn

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招收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金融学科拥有“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省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金融工程”省级重点实验室、“区域金融创新研究团队”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复合型应用性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所在的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学科2014年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序列学科”,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融学类专业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十二五”重点专业,金融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其中,金融学科依托国家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业资源,为我国金融人才培养和地方金融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金融校友在行业内有着广泛的影响力,被金融业内称为“江苏金融黄埔”。据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南京审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毕业生母校推荐度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ance,英文简写为MF)招生代码为025100。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领域理论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的进取和创新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分析、金融风险管理和金融机构管理等业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2.投资管理

3.公司金融

4.金融风险管理

三、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为2年。

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

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受推免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

(3)303数学

(4)431金融学综合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等环节。复试方案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科研与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招收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审计系统各级审计机关及大型企业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坚持国际化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的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据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南京审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毕业生母校推荐度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简写为MPAcc)招生代码为12530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培养面向会计职业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会计与财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财务会计

2.管理会计

3.财务管理

4.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为2年。

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拟为每人每学年20000元,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受推免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报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等环节。复试方案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网站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科研与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审计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招收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审计系统各级审计机关及大型企业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坚持国际化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的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据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南京审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毕业生母校推荐度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一、培养目标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Auditing,英文简写为MAud)研究生招生代码为025700。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 国家治理与政府审计

2. 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

3. 审计法

4. 公共工程审计

5. 信息系统审计

三、学习形式、学制与学费

2015年招收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两类: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均为2年。

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拟为每人每学年20000元;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拟为每人每学年30000元,最终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70人(其中全日制40人,非全日制30人),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考全日制学习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受推免生。

(三)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有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需以非定向形式报考;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以定向形式报考。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审计硕士(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审计硕士(MAud)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录取

全日制学习与非全日制学习,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其中,全日制类别考生,由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八、其他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 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九、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科研与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c.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科研与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获批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以“诚信、求是、笃学、致公”为校训,确立了“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树立“大审计”教育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构建了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拥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3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授予权和审计、会计、金融等3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拥有“现代审计科学”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应用经济学”江苏高校重点序列学科、“理论经济学”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以及“法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等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拥有“审计信息工程”、“公共工程审计”、“金融工程”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审计信息工程与技术”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拥有“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区域金融创新研究团队”、“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效应”、“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学术发展研究”等4个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拥有“审计学”、“金融学”等2个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审计模拟、金融、企业管理、信息管理、财税行为工程、ERP等6个江苏高校实验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法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充分挖掘行业资源,利用区位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历任审计长、副审计长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审计系统各级审计机关及大型企业一批业务骨干担任我校名誉教授,美国、法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审计长担任我校荣誉教授,每年来校讲学。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与美国、英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审计监察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定为中国唯一的“全球内部审计教育伙伴”(IAEP)合作级院校,成为IIA在全球认定的40余所高校之一。学校ACCA培训中心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评为“全球白金级培训机构”,培养的学员人数约占中国大陆成建制培养学员的十分之一,被英国总部评为“全球培养ACCA人才最多的大学”。

     学校始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握人才成长的时代特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的持续提高。据江苏省教育厅与麦可思公司联合推出的各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南京审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毕业生就业现状满意度、毕业生母校推荐度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前列。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5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与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学习。

     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不接受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我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都会在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学院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学院网址:http://www.nau.edu.cn

科研与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c.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浦口校区)

传真:025-58318146(浦口校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科研与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211815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系国家电网公司直属产业单位,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海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有博士后工作站2个,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1个。

    国网电科院是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是国家科技部设立的“国家电力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设立的“电力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和经济运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注册商标“NARI”是中国驰名商标。连续十二届进入中国软件企业百强(2013年列第5位)、连续八届成为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和中国自主品牌软件产品十强企业(2013年列第2位)。我院坚持自主创新,科研成果多,714项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68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546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励;获专利授权1315项。形成了较完整的智能电网技术和产业体系,在电网调度、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集成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继电保护技术已位居国际领先地位。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现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四个专业,建有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分析与控制、雷电监测与防护技术、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三个国家电网公司重点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习就业条件。一是事业前景广。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其中薛禹胜院士、沈国荣院士分别为我院第一届和第二届毕业研究生,迄今培养的34届毕业生绝大部分走上电力企业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岗位或发挥骨干作用。二是导师阵容强。现有硕士导师126名,均为各专业学术带头人或产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师生比近6:1。在学期间,导师团队将给予全程悉心教导;工作后,仍将得到来自导师的职业规划指导。三是培养质量高。学习年限2.5年,第一学年在东南大学或武汉大学学习基础理论课,从第二学年开始回院实践并开展论文工作,研究课题均为行业前沿课题和项目,培养质量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四是就业直通车。我院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入学签订协议,合格毕业生均留院安排工作。因较早熟悉工作环境和深度参与科研项目,毕业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大多发展较快。

一、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公司)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规模:计划22人(含推免生)

(二)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专业课

报考条件

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802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

 

备注:考试科目(4)包含两门试卷,请任

选一门。

二选一:

1.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70%电力系统分析与运行含稳态和动态、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2.计算机综合

1.符合教育部2015年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具体见教育部教学〔2014〕13号文。

2.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专业,欢迎电气工程专业、计算机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以及基础学科专业(数学、物理)等考生报考。

01大电网安全分析与规划

02电网安全控制与保护

03电力市场运营技术

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05源网协调技术

06电力系统配用电技术

07电力系统信息与通信技术

08水利水电自动化

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

高电压技术

01高电压绝缘技术

02特高压输变电技术

03雷电监测与防护技术

04高电压计量技术

05高压电器技术

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力电子自动化专业综合(70%电力电子技术、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01电力系统电力电子技术

02柔性输电技术

03轨道交通与工业控制

04电力传输控制技术

05故障穿越技术

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力电子自动化专业综合(70%电力电子技术、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01电磁环境与电磁兼容

02电网环保与节能服务

03新材料及其应用技术

04环境监控技术

05大规模储能技术

06电网防灾减灾技术

(三)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801电路:

《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802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严尉敏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语言程序设计(第三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复试参考书目:

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陈珩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力系统暂态分析》李光琦主编,水利电力出版社

《自动控制原理》吴麒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计算机综合:

《C++程序设计》钱能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数据结构(用面向对象方法与C++描述)》殷人昆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电压技术:

《高电压试验技术》张仁豫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压绝缘》清华、西安交大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压电器》马志瀛等主编,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

《高压电器原理与应用》张节容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电压技术》周泽存主编,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

电力电子自动化专业综合:

《电子技术基础》康华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阎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自动控制原理》吴麒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3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公司)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邮编211106);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1093007

传真:025-81093013

电子邮箱:gwdkyyzb@***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单位硕士学位研究生。

欲了解我院详细信息,敬请来电垂询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提高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获得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电力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学生应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当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高校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专业,主要为电气工程、计算机、水利水电、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以及基础学科(数学、物理)等专业。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5.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7.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一份;

    5.大学期间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6.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申请人需做好备份。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根据我院2015年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并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稿或电子稿提交至“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未能及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研招办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取得高校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交费等报名手续。未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3.材料审核。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专家小组复审后,统一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人员来我院参加复试与体检,择优选拔。

    4.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笔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听说能力测试等)、体检等内容。完成笔试、面试和体检后,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在我院外网以及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6.发放《接收函》。向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生发放《接收函》,由学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7.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者。

    五、联系方式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诚信大道19号(邮编211106)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1093005;81093007

   传真:025-81093013

    E-mail:gwdkyyzb@***

 

 

 

 

 

 

 

 

 

 

附件: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本专业人数

 

本专业排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申请专业

 

申请人获奖情况:

 

 

 

                               

申请人所在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申请人所在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以下由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填写

院招生办公室(专家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

院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