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学院是一所航空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山东省滨州市。学校始建于1954年,2004年升为本科高校,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27.45万㎡,校舍建筑面积59.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6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7.49万册、电子图书126.17万册。设置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36人。拥有专任教师1124人,其中高级职称436人、博士383人、研究生导师16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5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团队22个。学校紧紧围绕黄河国家战略和交通强国战略,构建起以应用型学科链为主体,以服务航空学科群和服务区域学科群为两翼,以理学、信息、人文学科群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学科架构,培塑形成多学科相互支撑、交叉融合、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学科发展体系。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脆弱生态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自建141航校投入运营。学校从2007年起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0余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现有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以及较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
相关二级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相关二级单位、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门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及时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交我校研招办进行核验。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前一周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我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公示。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我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导师助学金:3000元/生/年;
3.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等):视工作量而定,根据实际上岗情况发放。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6000元/学年,二等4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按学校规定比例执行)。
3.其他科研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等具体参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和自命题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s://yjs.bzu.edu.cn/的“招生工作”栏目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相应具体二级招生单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9
单位名称:滨州学院
联系部门:滨州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 编:256603
联系电话:0543-3093508
学校网址:https://www.bz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bzu.edu.cn/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在研究生院—招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栏下查看)。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招生-资料下载区下载)。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9月28日前寄(EMS)送至我校研招办。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初试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2023年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2023年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与录取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当年学生报名、考试情况和指标数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别 |
专业信息 | 学费,元/年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所有专业 | 8000 | |
专业学位 | MBA | 19000 | ||
其他专业学位 | 8000 | |||
金融 | 16000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MBA | 30000 | |
36000(珠宝商务方向) | ||||
金融 | 40000 | |||
会计 | 39000 | |||
公共管理 | 15000 | |||
法律(法学) | 12000 | |||
应用统计 | 16000 | |||
体育 | 160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16000 | ||
软件工程 | ||||
测绘工程 | ||||
其余专业 | 8000 | |||
学术学位 | 工商管理 | 25000 | ||
公共管理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心理学 | ||||
(二)奖助学金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助研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为: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 20000 元/ 人。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体见下表。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 6000 元/年的助学金。
4.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部分优秀硕士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等。
5.三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三助”岗位酬金按月计算。
6.设立的其他各种奖学金,比如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等。
7.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年级 | 类别/等级 | 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学校投入) |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 |||
一年级 | 推免生 |
100% | 6000
| 12000 | 一等 | 8000 | 理工类 | |
双一流学科 | 8000 | 4000 | 其他类 | |||||
其他 | 6000 | |||||||
二、三 年级 | 推免生 | 100% | 12000 | 二等 | 4000 | 理工类 | ||
一等 | 10% | 12000 | ||||||
二等 | 30% | 8000 | 3000 | 其他类 | ||||
三等 | 60% | 6000 | 三等 | 2000 | 理工类 | |||
2000 | 其他类 | |||||||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3〕7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严肃处理。
2.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另行制定。
3.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zsxx/sszs/ksdg/查看。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https://bm.cugb.edu.cn/yjsyzsb/)信息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08室。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数学、机电、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电子、控制专业同学调剂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本科机电、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电子、控制、数学等专业同学调剂!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始建于1956年,主要从事运载火箭、地外探测器、飞船、卫星,以及无人机等航空航天飞行器空气动力及其相关问题的专业研究。近些年,承研了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火星探测等多个国家重大项目,并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科研机构,以及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的宇航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研究院现有职工4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50余名,每年研发经费数十亿元。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3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1名。
研究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学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培养费用,并享有助学金及多项补助,数额优厚。此外,每个导师会在年底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助金。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空气动力研究所: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计算流体力学模拟能力;此外,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特性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空气动力科学中心:主要从事空气动力学及其交叉科学前沿创新研究,包括人工智能空气动力学、量子计算流体力学、未来飞行气动新原理等。
创新与应用中心:主要从事太阳能无人机等新型新概念无人系统设计、研制及飞行试验,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定型制造的能力。
· 2024年招生计划及调剂生需求
研究院2024年招收10名学术学位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为飞行器设计、人机与环境工程。根据招生计划,拟接收一定人数的上述培养方向的调剂生,欢迎对航天科研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有调剂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及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邮箱题目为:初试成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初试成绩(学硕/专硕)+本科毕业院校(是否应届)+报考院校
要求统考科目为:英一、数一(或数学分析等),总分310+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10-68375713
电子邮件:caaazs@163.com
中山大学2024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6.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医学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医学临床学科(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5、6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申请。
4.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5、6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报考院系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经验要求。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 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 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六)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
10.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4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针灸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北京时间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不超过 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院系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4 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院系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 2023 年 10 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EMBA 为 2 年)。各学科专业基本 学 习 年 限 可 在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查 阅(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请 考 生 关 注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网 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84111686。考生也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点击如下链接查看:http://yz.shisu.edu.cn/8897/list.htm
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绵阳师范学院,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学校是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3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2月18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管理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管理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网上确认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二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培养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标准的,学校可以按其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相关费用及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收取研究生相关费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资源与环境 | 7000元/生/年 | |
研究生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
上述费用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下列优惠和奖助政策: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
优惠政策 | 项目经费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 |
外出访学 | 最高20000元/生 | 经申请批准后发放 | |
奖助学金 | 研究生新生 入学奖学金 | 调剂录取考生5000元/生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4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
第二十一条 上述优惠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详细审核和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其他问题,结果由考生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地址为: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602,咨询电话为:0816-2203710;同时,为了规范工作人员的招生行为,欢迎各位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16-2203710(研招办),0816-2200044(校纪委)
学校官网:http://www.mnu.cn/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官网:http://xwb.mn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绵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
绵阳师范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10639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院系所、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名) | 初试科目 | 导师 | 说明 |
不区分院系所 0857资源与环境专业 (全日制) | 1.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2.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3.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4.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 5.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 65(含士兵计划5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环境科学概论 |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招生人数的变动,届时学校将根据实际计划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7名(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5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分专业方向列出拟考试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不含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学校2024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2名,最终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15人,最终招收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拟招收推免生计划转为拟考试招生计划。
一、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者(具体要求见本简章第二条规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
同等学力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专业要求和外语要求。
(一)专业要求
1.报考艺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01):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低于3000字。
2.报考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2、1353):在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演、比赛中获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6):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原创美术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不于1/2版),或作品入选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览2次。
4.报考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357):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原创设计作品2次(每次版面不低不于1/2版),或获得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作品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一、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二)外语要求
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学院在不低于学业能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各研究方向是否接收同等学历身份考生以及加试内容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网上报名结束后,同等学力考生应及时将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核验后返回本人,论文、作品复印件应包含所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及作品。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同意参加考试。
三、学习(培养)方式
我校2024年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制(修业年限)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五、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方法请参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我校不指定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除2024届应届本科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于复试前复核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如需招生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我校该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其他要求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我校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4级秋季学期入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各项奖学金经评审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5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3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3.研究生“三助”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享受“三助”补助。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八、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九、培养及住宿地点
新华校区: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云谷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位于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如有调整以我校网站(http://www.imac.edu.cn/)公布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
(二)本简章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咨询申诉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107办公室
邮编:011500
电话:0471-3690355
邮箱:yjszs@imac.edu.cn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考试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数/退役专项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备注 |
007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 130100艺术学 | 01艺术理论与民族艺术研究 | (1)全日制 | 1/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02艺术学基础理论 ④803中外艺术史 | 702艺术学基础理论科目参考书目为: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版。
803中外艺术史科目参考书目为: 《中外艺术史要略》,张维青、高毅清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804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基础科目参考书目为: 1.《艺术管理学概论》,田川流,东南大学出版社,2021版; 2.《文化产业管理概论》,李向民、王晨,清华大学出版社,2022版。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艺术美学》 《艺术评论》。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02艺术史与艺术批评 | 2/0/0 | ||||||
03艺术管理与区域文化产业 | 2/0/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02艺术学基础理论 ④804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基础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策划文案写作》《文化艺术政策与法规》。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01音乐学院 | 04中国当代音乐研究 | (1)全日制 | 6/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701中外音乐史 ④801音乐作品分析一 | 701中外音乐史科目参考书目为: 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山东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汪毓和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8年版; 3.《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801音乐作品分析一科目参考书目为: 1.《曲式分析基础教程(第3版)》,高为杰、陈丹布,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06月。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5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 | 2/1/0 | ||||||
004美术学院 | 06北方少数民族美术研究 | (1)全日制 | 3/0/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03中外美术史 ④802艺术概论 | 703中外美术史科目参考书目为: 1.《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年版; 2.《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年版。
802艺术概论科目参考书目为: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7美术史与美术批评 | 3/0/0 |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考试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数/退役专项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备注 |
001音乐学院 | 135200音乐(专业学位) | 01声乐表演(美声) | (1)全日制 | 15/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1中国音乐史 | 721音乐作品分析二科目参考书目为: ①《曲式分析基础教程(第3版)》,高为杰、陈丹布,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01月; ②《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06月。
901中国音乐史科目参考书目为: ①《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 周柱铨,山东教育出版社,2021年08月;②《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汪毓和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8年。
904合唱曲写作科目参考书目为: 《怎样写合唱曲》,耿其安,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年11月。
902蒙古族传统音乐概论科目参考书目为: 《蒙古族传统音乐概论》,博特乐图,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5年12月。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视唱练耳》《乐理》。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3.音乐教育分为声乐教育(美声、民声)和器乐教育(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琵琶、扬琴、钢琴、手风琴)两大类。 |
02声乐表演(民声) | 6/1/0 | ||||||
03器乐表演(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琵琶、扬琴) | 12/1/0 | ||||||
04器乐表演(钢琴、手风琴) | 7/1/0 | ||||||
05作曲与指挥 | 7/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4合唱曲写作 | |||||
06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长调、马头琴、呼麦) | 5/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2蒙古族传统音乐概论 | |||||
07音乐教育 | 5/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1音乐作品分析二 ④901中国音乐史 | |||||
002舞蹈学院 | 135300舞蹈(专业学位) | 01舞蹈表演 | (1)全日制 | 3/0/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2舞蹈概论 ④903舞蹈作品分析 | 722舞蹈概论和903舞蹈作品分析科目参考书目为: 1.《舞蹈艺术概论》(修订版) 隆荫培、徐尔充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06; 2.《中外舞蹈作品赏析:中外舞蹈精品赏析》,刘青戈、贾安林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4-09。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中国舞蹈史》《舞蹈作品分析》。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02舞蹈创作 | 1/0/0 | ||||||
03舞蹈教育 | 6/0/0 | ||||||
004美术学院 | 135600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 | 01油画 | (1)全日制 | 14/1/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3美术基础理论与中外美术史 ④501命题创作(本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 | 723科目参考书目为: 1.《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年; 2.《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年; 3.《美术概论》,邹跃进、诸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501命题创作无参考书目,考试要求:用素描或线描的形式表现;四开素描纸、绘画工具、画板均自备。 | 1.前置学历非油画专业、非油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02中国画 | 8/0/0 | 1.前置学历非中国画专业、非中国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3版画 | 10/0/0 | 1.前置学历非版画专业、非版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4水彩画 | 10/0/0 | 1.前置学历非水彩画专业、非水彩画方向的考生复试加试《技能测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命题创作》《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3.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
005设计学院 | 135700设计(专业学位) | 01视觉传达设计 | (1)全日制 | 9/1/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724艺术设计史论 ④502专业设计基础(本科目考试时长3小时) | 724艺术设计史论科目参考书目为: 1.《世界现代设计史(第二版)》,王受之,中国青年出版社,2015年12月; 2.《艺术设计概论》,李砚祖,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年3月。
502专业设计基础无参考书目,考试要求:黑白表现(绘图工具不限);四开素描纸、绘图工具、画板自备。 |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素描半身像》《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2.初试、复试按方向单独排名。 |
02环境设计 | 5/1/0 | ||||||
03服装与服饰设计 | 5/1/0 | ||||||
04公共艺术 | 3/1/0 |
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及招生专业计划
(一)2024年,我校拟采用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和公开招考等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中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情况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考公告》。
(二)2024年,我校共有16个专业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下列各专项计划的招生,拟招生计划数已安排至各招生专业目录。
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录取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人数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并严格控制本校生源数量,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个。
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两课教师专项”。
3. 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特需人才专项”。
4.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招生学科专业为“教育学”,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该专项计划须选择“协同创新中心专项”。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满足我校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中对考生提出的报考条件。
(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或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并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 截止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
3. 报考人员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录取后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 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报考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基本条件。
3. 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4. 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在职教师,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到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的32所地方师范院校(定向单位)就业。根据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博士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我校定点招收青海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阿坝师范学院和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受援高校在职骨干教师。
5. 有2名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1. 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4月6 日
2. 网址:https://yz.chsi.com.cn/
3. 报名费用:250元/人
4.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已报名参加我校第一批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的考生中,未通过审核或考核未被拟录取者,可参加公开招考,但需重新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1. 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2. 考生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yz.chsi.com.cn/)。《准考证》使用A4版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 时间:2024年4月19日
2. 地点:具体详见报考学院4月中旬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3.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环节,现场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报考学院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者需提供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委)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
(6)报考“思政课教师在职攻博专项”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
(7)专家的推荐信,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报考3个定向就业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副高或相当职称即可)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8)政治审查表;
(9)其它报考学院要求的材料。如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具体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特别提醒:
(1)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初、复试。
(2)所有考生报名时可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2. 初试时间:2024年4月20-21日
3. 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下午、22日全天。
2. 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内容,详见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总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详见所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二)录取要求
1.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须及时将协议提交到录取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 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2024年秋季入学,一般为三年。
(二)学费:10000元/年/生。
八、本章程适用于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农业机械领域成立早、规模大、专业门类全的唯一国家级科研机构。中国农机院作为国务院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我国农业机械及相关领域高端人才培养机构。具有雄厚的师资队伍,拥有一批行业知名的专家学者,院士导师2名,国家科技领军人才9名,国家“杰出工程师”3名,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6名,农业农村部岗位体系专家5名。
中国农机院始终秉承推动中国农业机械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历史使命和“播种绿色、收获健康”的发展愿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建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3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饲草料生产科技创新联盟等国家级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长单位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与重大战略起草的依托单位,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
中国农机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总部位于北京奥运村核心地区,毗邻国家高等学府院校,紧邻鸟巢、水立方等双奥场馆。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按“双向选择”就业,择优留院工作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中国农机院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舒适的食宿环境,是青年人求学深造、学以致用、实现理想的国家级院所,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院!
2024年,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由满足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经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农机院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及理论,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表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专业方向 | 综合笔试科目 | 招生 人数 |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农业机械装备及技术 | 英语 机械设计 | 3 |
农业装备智能测控技术 | 英语 自动控制原理 | 2 | |
农业机器人工程 | 英语 自动控制原理 | 2 | |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技术装备 | 英语 机械设计 | 2 | |
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技术装备 | 英语 工程力学 | 1 |
2024年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在40岁(含)以下。
3. 具备学术专长和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科研成果合计不少于两项。
4. 申请人的学位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获得工学门类相关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下表)。英语成绩的有效时间为5年以内。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超过5年的,须有近3年内在本学科(专业)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或EI收录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国际发明专利至少1件。
表. 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英语四级 | 英语六级 | TOEFL | 雅思A类 | 专业英语 四级 | 专业英语 八级 | WSK (PETS-5) |
425分 | 425分 | 72分 | 5.5分 | 60分 | 60分 | 60+3分 |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个人情况介绍:从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科研经历三个方面介绍。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身体情况等;科研经历包括参与课题、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 博士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技术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4. 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5. 硕士成绩单: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应届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 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应届生加盖所在高校公章,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7. 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写推荐书的专家需提供正高级职称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
8. 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9. 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 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5),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1. 体检报告:报名申请人须提供至少3个月内当地二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12. 其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须按A4纸大小,按照顺序从上到下整理成册。电子版文件依序打包压缩到一个文件中,文件名为“姓名+2024博士报名”。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生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
(2)信息确认、缴费
请仔细核对信息,并成功支付报名费,点击“确认无误”提交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需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缴纳报名费用200元,同时备注“中国农机院2024年博士报名费+姓名”。账户名称: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91350155260000017。支付报名费后,无论申请人是否参加考核,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2. 提交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2月26日前
已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上传中国农机院研招办邮箱grs@caams.org.cn,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依序装订成册,邮寄至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电话:010-64882504,邮政编码:100083。
五、考核程序
1. 申请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审核申请人报名信息,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2)专家复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人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
(3)结果公示:对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在院网站公示。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请人存在材料造假、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中国农机院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
2. 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份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前准备
考核前,申请人需签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未做出诚信承诺者不予考核。若进行网络远程考核,在考核前,须进行网络远程系统测试。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英语水平等方面,全面综合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形式包括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阅读翻译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80%+英语阅读翻译能力20%。
(2) 综合面试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听说交流能力、思政与综合素质、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思政与综合素质40%+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40%+英语口语听力20%。
(4)综合考核流程
① 综合笔试(90分钟):带必要的计算器、画图尺、铅笔等文具。
② 综合面试(≥30分钟):个人科研情况PPT汇报,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核专家组提问与申请人回答。
考核完成后,告知申请人综合考核结束,提醒申请人考核内容不得上网或告知他人。
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给出考核分数(百分制),并给出本次“申请-考核”明确的是否录取的建议。
3. 录取公示
(1)确定考核结果:根据资格审核、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三方面的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考核成绩=资格审核×40%+综合笔试×30%+综合面试×30%。
(2)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核排名,并结合分配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名单。
(3)公示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院网公示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在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被录取的申请人。
六、在读期间的待遇
1. 学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享受助研津贴、餐补等,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院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公寓;
2. 双向选择就业,择优留院工作,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1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部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
联 系 人: 杜老师、柏老师
电 话:010-64882504、010-64882532
E-mail:grs@caams.org.cn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上海材料研究所简介
上海材料研究所源于1946年成立的“材料性能试验室”,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下,我所发展成为上海市新材料高科技企业、上海市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机构。
我所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在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工程陶瓷材料、功能陶瓷材料以及消能减振材料及技术等领域,开发了大量工程新材料及应用的关键技术,为产业竞争力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我所着力发展工程材料创新开发支撑体系,建立了以材料组成和性能检测、无损检测、质量评定和失效分析为依托的材料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链,检测资质的权威性、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等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信誉和影响。
我所是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缝试验和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减振材料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单位。我所编辑出版了《机械工程材料》、《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理化检验-物理分册》、《无损检测》、《腐蚀与防护》、《电力与能源》等多种专业技术刊物。
多年来,我所完成了国家和上海市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及国内外各行业项目500余项,190多项科研成果或产品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273项,现有有效专利132项,培养了国家、省市级优秀人才21人次。
我所从1979年开始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为“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和“080502材料学”。我所承担了多项国家及上海市重点项目,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导师队伍,导师与研究生人数比例高达2:1;研究生课题既注重理论水平的提高,又注重深入实践。四十多年来,坚持培养材料领域技术和应用结合型人才,研究生得到理论基础和应用技能的双重提升,发表的科技论文多篇被SCI、EI和中文核心期刊收录,就业的研究生均能较快较好地适应科研工作的需要。
我所具备优越的科研与教学条件,拥有配套的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仪器。研究生在读期间设有助学金和奖学金,研究生可享受免费午餐和住宿,配备有空调、衣柜、电脑桌椅等,生活环境良好。研究生毕业后,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我所毕业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招生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4年招收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人。
三、培养专业及方向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共计2人):
01无损检测技术(1人)
02声学超构材料(1人)
080502 材料学(共计3人):
01铁基阻尼材料(1人)
02功能陶瓷材料(1人)
03增材制造技术(1人)
四、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学制
3年
六、授课安排
在上海材料研究所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复旦大学学习基础课程。
七、学费标准
每年学费为8000元。
八、助研金情况
研究生在读期间1500元/月。
九、奖学金情况
设立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称号评选。
研二、三年级年底奖学金:一等奖3500元,二等奖2500元。
十、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十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上海材料研究所报名。
十二、初试
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101政治、201英语一、301数学一、802材料力学(自命题);
“080502材料学”专业:101政治、201英语一、302数学二、801材料科学基础(自命题)。
自命题考试参考书目: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材料力学》第3版,殷雅俊、范钦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0502材料学”专业:《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胡赓祥、蔡珣、戎咏华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十三、复试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满足A区国家统考分数线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2.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所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3. 复试人数比例为1:2~1:4,人数约为10~20人。复试名单由我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含以下内容。
1. 专业知识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的专业知识回答情况。
2. 科研与创新情况,满分4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在校(在职)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情况,比如文章发表、专利申请、科研实践、项目经验等。
3. 综合素养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对本专业的了解程度、未来发展规划、对本单位了解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体现。
4. 英语表达情况,满分1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用英语表达的熟练度和准确性。
(三)录取方法
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和“080502材料学”两个专业分别排列名次,按计划招生名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并体检,如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通过,则按专业名次依次递补,直至达到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在我所官方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金老师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jinjingjing2014@163.com
网 址:http://www.srim.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
邮 编:200437
十五、申诉渠道
联系人: 马老师
申诉电话:021-65544873
电子邮箱:jjjc@srim.com.cn
上海材料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