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北京市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而产生变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限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取得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同时需要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七)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10月28日之前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至北京工商大学研招办(地址见文末联系方式),内附“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
11.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学校和报考点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12月21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公告。
2. 北京工商大学考点为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北工商报考点最终报名确认及准考情况,结合教室资源和考试安全等要求,确定是否增加良乡校区考点。具体详见准考证信息。
3.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和下载。
(二)复试
1.学校不属于自划线高校,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学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5.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6.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7.学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
五、调剂
招生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招网公布。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助政策,不安排住宿。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按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政策执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和学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制、学费标准情况请查看《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奖助体系
学校以“奖励优良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60%)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助管津贴、助研津贴、临时特困补助)。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具体信息可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类奖助学金每年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以入学年份制定的奖助政策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相关文件。
九、其他
(一)学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五)学校分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入学当年具体情况分配培养和住宿校区,并根据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需要动态调整。
(六)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btbu.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102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
黑龙江省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科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
化学、生物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以报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2、哈市报考我院的考生到到黑龙江省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外省市报考我院的考生按当地招办规定办理。
3、确认程序
(1)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 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以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日期为准。
(二)化学专业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2、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3、有机化学(满分为 150 分);
4、物理化学(满分为 150 分)。
生物学专业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2、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3、生物化学(满分为 150 分);
4、微生物学(满分为 150 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待定。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按不低于 120%的比例差额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单位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5年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
单位代码:8620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邮政编码:43006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5238107
传真:(027)88042076 E-mail :yanjiusheng86203@126.com
招生专业及代码: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824Z1 舰船电磁兼容技术
080104 工程力学
报考时间、地点:2024年9~10月国家在各地设立的报名点。
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具体通知。
硕士点共设有3个,“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简称船)、“工程力学”(简称船)、“舰船电磁兼容技术”(简称电)。船类包含总体性能、总体结构、信息系统、舰船动力、舰船电力、舰船系统等方向,招收本科为船舶工程、动力、力学、电力电子、计算机、电信、信息系统等专业的学生。电类包含电磁兼容等方向,招收本科为电力电子、电信、微波技术、控制等专业的学生。 ·
学制与培养方式
硕士生学制为3年。博士生学制为3~5年。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研究生在高等院校就读研究生课程并参加考试考查,硕士生要求修满32~36学分,博士生要求修满15学分以上。之后回中心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注重磨练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及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素质。
实行导师组指导制度,即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个以导师为主,由2~4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导师指导小组。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注重学位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工程应用价值。
在校待遇
自培研究生学费全免,推免生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
可申领的中心津贴补助包括:
1.生活补助:用于补贴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生1500元/月/人、博士生2500元/月/人。
2.科研补助:由各培养部门根据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项目情况发放。硕士生不低于1000元/月/人、博士生不低于2000元/月/人。
3.助管补助: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工俭学以及参与中心专项工作、活动的补助,每人100元/半天,由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参加并统计考勤。
4.餐补:800元/月/人。
设置多种奖学金:课程学习奖学金、论文奖、专利奖、社会公益奖等。
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有机会留所工作。
学校介绍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主要承担舰船总体研究、设计、开发的任务。尤以舰船总体系统工程见长。自1961年建所以来,该所以舰船的研究与开发为己任,为保卫祖国的海疆、护航护渔、打击走私、海难救助、出国访问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海洋工程、电磁兼容、噪声控制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及院颁发的成果奖280多项。·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汇集了众多的科技英才,由多种学科、专业的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专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专家、学者和科技精英。他们都在各研究室主持重大科研项目。中心内建有电磁兼容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噪声振动试验室等部级试验检测中心。国家对我中心的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大。一流的产品,一流的设施,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现代管理,成为我所的真实写照。2003年我所通过了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国家注册证书。·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坚持出成果、出人才的方针,一手抓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一手抓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1986年批准,我所招收培养“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硕士生;2001年批准招收培养该专业的博士生;2003年批准招收“舰船电磁兼容技术”专业硕士生;2012年开始招收“工程力学”专业硕士生。我所建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有着良好的学术氛围。全所具备培养研究生的良好条件和实力:课题多,科研经费充足;图书资料丰富,图书馆藏书量达30 万册,拥有中文期刊602种,外文期刊587种。图书馆建成了船舶工业系统第一个舰船总体设计实用性专业文献数据库,2006年实现电子阅览室的开放,开通万方、维普等数据公司提供的电子数据;指导教师水平高,科研经验丰富;科研设施先进以及整体性支撑条件好,环境优美,是研究生学习深造的好地方。
2025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从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招收建筑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专业方向成绩优异的考生。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2015136@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年度研招推免生”。
五、时间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发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开始接收资料,推免生招满为止。
六、复试办法
1.由导师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资料初审、拟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
(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3.复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信息公布
1.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内容、时间
(1)公示复试名单
(2)公示复试结果
(3)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以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8062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2015136@cad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044
2025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推荐免试生人选基本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从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按当年研究生招录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招收建筑学专业的推荐免试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专业方向成绩优异的考生。
四、提交资料要求
1.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情况、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扫描件)。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报考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个人作品集(PDF格式,10张,总大小不超过20M,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等)。
以上资料发送至2015136@cadg.cn;邮件标题为:“姓名+****年度研招推免生”。
五、时间要求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发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推荐免试生章程》开始接收资料,推免生招满为止。
六、复试办法
1.由导师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复试小组,负责考生资料初审、拟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
(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
(2)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3.复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信息公布
1.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内容、时间
(1)公示复试名单
(2)公示复试结果
(3)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以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28062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2015136@cad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044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院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我院招收推免生为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2.5年。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4.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5.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
6.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7.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8.在本科学习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
9.在本科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且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报名须知
1.根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同时需提交的材料: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自愿提供)、本科期间的业绩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复试
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
四、录取与体检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crib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体检在复试后由我院统一通知。
我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28050
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方式 |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21全国统考 | 000不区分院系所 | 081400土木工程 | 岩土工程 | (1)全日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结构力学 |
结构工程 | (1)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结构力学 | |||
土木工程材料 | (1)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结构力学 | |||
工程结构诊治 | (1)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结构力学 | |||
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 | (1)全日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结构力学 |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水处理 | (1)全日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环境工程 | ||
烟气治理 | (1)全日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2环境工程 |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院招收具有创新精神、较强解决科研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我院招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2.5年。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二)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二、报名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官网要求报名(网址:http://www.cribc.com/)。
2.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人员,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代码:1113)。
3.报考我院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4.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5.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考场设在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初试前需在北京邮电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3.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
(二)复试
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四、录取与体检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crib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体检在复试后由我院统一通知。
我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28050
2025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招录攻读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统考生、调剂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招生的体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推免生和调剂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方向。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按照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初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建筑学基础(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物理)
②建筑设计(连续3小时作图)
6.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一般在3—4月份公布。
六、复试、录取
1.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
七、有关事项
1.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2.招生人数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学制为3年,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4.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
5.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2025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建筑学工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按教育部规定招录攻读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统考生、调剂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招生的体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推免生和调剂生可考虑景观环境、规划方向。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按照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初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建筑学基础(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物理)
②建筑设计(连续3小时作图)
6.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一般在3—4月份公布。
六、复试、录取
1.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
七、有关事项
1.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2.招生人数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学制为3年,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4.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
5.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