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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原则

招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考试阶段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政治与外语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单位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是我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去初试,直接进行复试考核以确定录取的办法。推荐免试由我单位组织。具体参考《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复试由我单位组织。《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将于2025年3月在我单位官网发布。

第五条 学习、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我单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就业方式:我单位培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六条 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士,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七条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第八条 报考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三)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单位核验。

(四)我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我单位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我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九条 初试

(一)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正式公布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科目分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为全国统考,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为我单位自命题,满分均为150分。

1.艺术学硕士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业务课二《中外电影史》。

2.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电影史论》④业务课二《电影创作及产业》。

3.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4.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范围参见参见我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指南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一天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 上午 业务课一      下午 业务课二

6.初试地点:考生均在选择报名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

7.初试成绩:初试结束后,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官网将发布相关成绩信息,请随时关注官网动态。

第十条 复试

(一)考生参加初试成绩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我单位参加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复试具体要求将于2025年3月在官网发布。

(二)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均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三)复试时将按国家规定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的材料: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2.在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非应届毕业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和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若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其报考,发现后除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外,还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6.经我单位审查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手续不齐备者,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各种材料一律不退。

7.我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我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第十二条 调剂

以官网后续发布的调剂相关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单位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单位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单位不予录取。

(四)必要时,我单位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 录取及公开公示

(一)我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我单位将使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与我单位官网(网址https://edu.cfa.org.cn),作为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六)我单位将提前在官网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七)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一)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会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六条 学费

(一)全日制艺术学硕士8000元/每生/每学年。

(二)全日制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15000元/每生/每学年。

第十七条 资助体系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十八条 住宿、医保

(一)我单位安排住宿,研一研二全覆盖,研三实行申请制。

(二)住宿费为2000元-2500元/每生/每学年。

(三)研究生享受北京市大学生医保。

第十九条 校区及实践基地

(一)校区:两个硕士专业的教学培养校区均在北京。

(二)实践基地:中国电影资料馆西安电影资料库、福建安溪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孵化基地、江苏苏州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人才实训基地等。

第二十条 学习年限

艺术学硕士生和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

第二十一条免费电影教学观摩 

研究生享受每周一次专业影院的电影教学观摩(半天)。

第二十二条 2025年招生专业、各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招生

类别

学科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拟招

人数

考试

科目

复试

全日制

130100

艺术学(20人)

01电影理论与美学(含创作理论)

3

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中外电影史

1.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

3.外语面试 (听力、口语)

 

02中国电影史

7

03当代中国电影

5

04外国电影研究

3

05电影产业研究

2

全日制

135400

戏剧与影视(20人,含推荐免试生3人)

01电影创作(含纪录片)

6

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电影史论④电影创作及产业

1.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

3.外语面试 (听力、口语)

 

02剧本创作

5

03电影产业:策展及营销

6

04电影制作及数字修复

3

 

招生单位代码:84202      

招生单位: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研究生教务部

联系电话:010-82296063 010-82296061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纪检部门:010-82296056 010-82296053  

研究生教务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路3号东跨楼110室

邮编:100082   

电子信箱:cfa_yjsb@***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官网:http://www.cfa.org.cn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生教育官网:https://edu.cfa.org.cn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2025年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简介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所大型自然科学和工业应用研究院,60年来,核理化院致力于先进分离方法的研究,成功研制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多种型号专用设备,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及应用,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国核燃料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我国核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新技术研究方面,核理化院突破众多关键技术,由基础研究发展成为国家重点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建设核工业强国做出了重大贡献。 

核理化院科技人员主要由国家各重点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组成,涉及专业几十个。各专业领域密切配合,形成了一支能攻关、勇创新、善突破的科研人才队伍。2008年6月经人社部批准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1年5月经人社部批准核理化院成为极少数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雄厚的科研实力、高素质的科研队伍以及核工业的特殊地位,使得核理化院在1983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5年首批硕士毕业,并成为国家批准的中核集团首批工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学位授予专业为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下设:流体物理理论、流体物理实验、光学应用与分离技术、分离专用材料、控制与检测技术五个研究方向。多年来共培养硕士研究生185人。院学位委员会由中核集团首席专家王黎明担任主任,委员9人。研究生导师51人,正高级导师33人,副高级导师18人。研究生政治思想教导员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招考、录取、培养、学籍、课程设置、导师队伍、学位和学科建设以及对外交流等行政管理工作。

我院历届党政领导对研究生培养工作极其重视,在研究经费、研究课题、导师配备、教学实验条件及研究生生活福利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院始终能够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适应了我院科研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我院历届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在我院承担的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研究过程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生 须 知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工学硕士研究生11包含推免2人。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及初试考试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详情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或咨询考生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报考点及所在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⒈ 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

① 初试考四门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② 初试成绩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向考生统一公布。

⒉ 复试

① 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及我院推免生接收办法进行复试。

② 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我院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一志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备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应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

④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⑤ 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要求,制订我院的2025年研招复试办法(方案)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录取

⒈ 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⒉ 按照教育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待遇

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本院提供的助学津补贴(助学金、保密费、保健费),享受学生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六、学习方式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定向工学硕士研究生(天津市),第一年基础课在核工业研究生部学习(北京房山校区),第二年回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天津市)开展科学及工程研究学制为2.5~3年。

七、学费

核理化院202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不收取学费若天津市教育管理部门出台强制性统一收费规定,则按市教委文件执行。

八、新生报到

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培养方式

入学研究生由我院根据科研课题需要配置导师。导师指导学生选课、开题、做实验并撰写学位(暨毕业)论文。

十、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定向派遣到我院就业。

十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注

01流体物理理论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02理论力学


02流体物理实验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02理论力学


03光学应用与分离技术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04光学(含应用光学和物理光学)


04分离专用材料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03材料学


05控制与检测技术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05控制与检测技术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天津) 

单位代码:82804

   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邮政编码:300180

联系部门: 研究生办公室 

 系 人:李老师、谢老师

咨询电话: 022-58231311  022-58231403 

电子邮件:hr@ipce.cn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唯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8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地热勘查开发研究所、数字核地研究所),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原子能机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创新中心、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3个国际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同时拥有100余(套)国际先进的科研设施设备。先后有5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仪器研制、分析测试与物质检测及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60多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5年我院有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1个专业学位专业,共9个研究方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拟招14名,专业学位拟招5名。2025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附表1《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招生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最终招生指标数量及录取数量依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

六、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详细安排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查询。

七、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九、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科研项目支撑。住宿免费,提供与单位职工同等餐补。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公告不符,以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招生公告为准。如有其他未详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网址:http://www.briug.cn

特别提示:我院招生章程仅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并从未以任何形式举办过考研辅导班,请考生勿轻信其他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谨防上当。

十、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董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60457、010-64960412

E-mail:yjsfs9818@163.com

传真:010-64917143

附表1: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单位代码:82806                 单位名称: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拟招生

数量

考试代码及考试科目

参考书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矿床学、铀矿地质、盆地分析与沉积地球化学、

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1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1

普通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分析化学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2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第6 上册)》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球物理仪器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3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刘天佑地质出版社

资源预测与评价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1

普通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遥感地质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4

遥感图像处理

《遥感图像处理》赵忠明,科学出版社

081803

地质工程

地下工程围岩裂隙网络模拟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5

工程地质学

《工程地质学》石振明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膨润土力学性能研究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5

工程地质学

构造地质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1

普通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085700

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

5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5

工程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

学校2025年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生源状况及初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

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4个专业方向)、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司法鉴定。

管理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

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2.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国际中文教育、设计、翻译。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法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在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下各招生1名,司法警察学院(公安分院)法律(法学)专业下招生2名)。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安全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设计、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9.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络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如发现考生有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甘肃政法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我校公布。

(三)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我校将在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7.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按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三)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yjsc.gsupl.edu.cn)公布。

、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学费标准及其住宿

(一)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 8000 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20000 元/年。

(二)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校各项收费标准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以我校计划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入学前查看我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gsupl.edu.cn/)发布的通知公告。

、奖助政策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努力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

(五)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助。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项目。

 、学制年限

我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除法律(法学)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年外,其他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均为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人事档案,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入学时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

、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我校发布的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202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题。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六)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gsupl.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七)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招生单位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1406

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931-7601383

招生单位网址:https://www.gsupl.edu.cn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传  真:0931-7602158

mail:zfyzb@gsupl.edu.cn

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山东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主页”查看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30人。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确认录取后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接收推免生情况、教育部2025年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情况、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度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及以上的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在报名结束后网上确认阶段提交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交或材料造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须符合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注释,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中的农业管理、兽医、畜牧等3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考试流程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自命题。

(八)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任何阶段被查出都将被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如若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期间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山东农业大学研招办审核。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造假、使用假证件等行为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及时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报考点选择、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均须征得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在山东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初试科目不使用计算器。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要求另行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政策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6.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等网站公布。

8.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二)体检

所有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原则上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金融(025200)、会计(125300)、农业管理(095137)三个专业学制为2年;除前述三个专业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均为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同时国家和学校设立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创新人才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延期资助等多元奖助贷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会计(125300)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不安排住宿。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泮河校区,其余学院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相关学院(专业)的学位授予要求,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当诚信应考,杜绝作弊、造假、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配合考试安检等行为,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试和考场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完考试者,将按规定取消初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山东农业大学2025年在全部专业学位实行“项目制”招生,招生项目主要有:科技小院项目、小麦产业研究院项目、设施园艺产业研究院项目、“振兴菁英”项目、科教产教协同育人专项、结对帮扶专项以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设置的项目。“项目制”招生所涉及的招生专业在我校复试工作方案中公布,进入复试范围内的考生在复试前可自愿报名1个招生项目,学校将统一组织复试。

(二)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仔细认真阅读本章程,并严格遵循本章程规定,如遇在当面咨询、电话信息咨询、人工咨询出现与本章程规定不同,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4

单位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 邮编:271018

电话:0538-8242639(各学院联系电话请具体参考专业目录)。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da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670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670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

获得国内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学术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249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所有专业总计拟招收24名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未完成的推免招生计划增补至统考招生名额。

(二)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1.    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

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2

3.    油气井工程(082001)

4.    油气田开发工程(082002)

5.    油气信息工程(0820Z1

6.    油气田化学工程(0820Z2

7.    井下控制工程 (0820Z3)

8.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3)

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为与本科攻读专业相同、相近或为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工程、数学、物理、化学等相关基础专业。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2.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1)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 1108)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具有北京户籍或具有报名当年在北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不含补缴)的非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北京市报名,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非在北京市报名考生须选择毕业院校、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网报结束后,我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确认准考的考生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    初试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要求。

2.    初试地点: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我院将在国家线公布之后发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

2.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1)    硕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    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复印件(请列出明细单)。

4)    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5)    应届生提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信。内容包括应届生身份说明(请注明是否为定向或委培生);入学3年的专业及综合成绩排名(须注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证明信须列出院系有关联系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及电话,加盖公章。

6)    非应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    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4.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6.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7.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    在复试前,招生办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形式包括在复试过程中通过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期间组织有关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招生办将通过函件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查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八、学制及学习形式

硕士生学制三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九、收费及待遇

1.学费及住宿费:

免学费,免住宿费。

2.待遇:

1)   普通奖学金:针对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分两个学期发放,设一等奖学金8000/学期,二等奖学金6000/学期,三等奖学金3000/学期。奖学金覆盖面为一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总数的60%

2)   王涛英才奖学金: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二、三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硕士生和博士生各1人,硕士生奖金为每人20000元、博士生奖金为每人30000元。

3)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二、三年级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选2人,奖金为每人1000元。

4)   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为2500元。

5)   助研补助:该补助只针对从事论文研究的非定向研究生。自研究生从事论文研究当月的第二月起,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月每人补贴为1200元。

6)   医疗保险:为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即学平险)和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   困难补助: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评选出的家庭困难非定向研究生,补助为每人1500/学期。

8)   伙食补助:研究生同院正式职工一样,在单位的食堂就餐即可享受伙食补贴。

十、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按照《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查询网页: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http://riped.cnpc.com.cn/yjs/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59号楼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8359751283597064

招生咨询信箱:zs_riped@126.com

监督电话:010-83597872

 


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请查阅网址:https://yjsh.ccmu.edu.cn/zsgz/sszs/8f3c02bcbee44b1cae1fca63a635dcca.htm

重庆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

形式

初试科目

复试

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20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学术学位)

01 油气井工程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14油层物理

904油气井工程基础

967石油工程岩石力学

968工程流体力学

02 油气田开发工程

905油气田开发工程基础

969油藏工程

970渗流力学

03 油气储运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06油气储运工程基础

971热力学与传质学

974工程力学

085703

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勘探地质工程

02 油气地球物理工程

03 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3普通地质学

903石油地质学

965构造地质学

966沉积岩石学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井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4油层物理

904油气井工程基础

967石油工程岩石力学

968工程流体力学

02 油气田开发工程

905油气田开发工程基础

969油藏工程

970渗流力学

03 油气储运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06油气储运工程基础

971热力学与传质学

974工程力学

202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冶金物理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17物理化学

908化学综合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1 结构功能一体化金属材料

02 先进金属材料及加工技术

03 3D打印

04 金属材料使役行为与表面工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6材料科学基础

907材料综合I

972热处理原理与工艺

973工程材料

085603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1 氢冶金与智能冶金

02 冶金资源循环利用

03 轻量化材料智能成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④820冶金原理

927冶金综合

960钢铁冶金学

959有色金属冶金学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专业学位)

01 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

02 低品位能源回收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6工程传热学

922能源动力综合

975工程燃烧学

995流体动力传输原理及应用

20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材料物理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17物理化学

908化学综合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1 先进陶瓷与功能玻璃

02 电子智能材料

03 生物材料与器械

04 高分子复合材料

05 能源转化与存储材料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6材料科学基础

928材料综合

958材料物理化学

957材料制备技术

085808

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

01 氢与氢能

02 能源转化与储存技术

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6工程传热学

929储能技术综合

956工程热力学

995流体动力传输原理及应用

204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智能制造工程

02 智能检测技术与装备

03 油气智能装备技术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10智能制造工程综合

978机械工程测试基础

977工程力学

0855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01 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集成

02 石油及冶金技术与装备

03 智能焊接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8机械设计(含机械原理)

909机械工程综合

976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977工程力学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专业学位)

01 视觉力觉测量及机器人集成应用

02 高性能机电传动与智能装备

03 智能产线与智能运维

910智能制造工程综合

978机械工程测试基础

977工程力学

205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01 太赫兹技术及应用

02 多模态感知与处理技术

03 智能信息处理与嵌入式系统设计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9电路原理

930信号与系统

979数字电子技术

980传感器与自动检测技术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01 先进控制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2 工业在线分析与智能控制

911自动控制原理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1 电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02 电力设备智能感知与故障诊断

03 可靠供电及综合能源利用

923电力电子技术

①911自动控制原理

955电机学

206化学化工

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学位)

01 无机化学

02 有机化学

03 油气田化学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无机化学

824有机化学

919分析化学

961普通化学

962基础化学实验

085701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01 环境污染控制与防治

02 环境功能材料设计与应用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1环境工程学

901水污染治理技术

085602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01 能源化工

02 环境化工

03 生物化工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5化工原理

924无机化学

207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1 结构工程

02 桥梁与隧道工程

03 岩土工程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2材料力学

914土木工程综合

985混凝土结构原理

986结构力学

085902

水利工程

(专业学位)

01 水工建筑物健康诊断与安全评价

02 水利工程智慧运维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5工程流体力学

925水利工程综合

985混凝土结构原理

986结构力学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专业学位)

01 水污染治理

02 水环境生态修复

03 水处理材料

915泵与管网

987建筑设备工程

988建筑给排水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专业学位)

01 健康建筑理论及热舒适评价

02 绿色建筑能源系统及智能化运维

03 医养建筑环控设计与运维

208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智能安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02安全科学与工程综合

①963安全学原理

②964安全法律法规

 

085702

安全工程

(专业学位)

01 油气安全

02 化工安全

03 储能安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12安全系统工程

20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140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1 人工智能

02 智能系统与工程

03 人工智能应用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912程序设计综合

981计算机网络

982数据库原理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01 计算机应用

02 软件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01 智能物联与智慧安全

02 人工智能技术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业学位)

01 多媒体内容安全

02 工业互联网安全

210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01 公共政策

02 城乡公共治理

03 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

全日制、非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4公共管理学

953公共政策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1 文化和生态旅游

02 旅游企业创新管理

全日制

918旅游管理综合

952旅游消费者行为

951管理学基础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01 工程建造与管理

02 城市更新与低碳管理

全日制、非全日制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0工程项目管理

951管理学基础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1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3工程项目管理

916工程建造与管理综合

989工程经济学

990土木工程施工技术

211经济与金融学院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01 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

02 智能财务与大数据应用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17会计学综合

991中级财务会计

992财务管理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1 开放枢纽与陆海新通道贸易

02 国际金融与跨境绿色投资

03 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92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993商务英语

994国际经济学

212数理科学学院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01 智能计算

02 工业大数据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821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913大数据综合

9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984python程序设计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01 大数据分析

02 工业统计

03 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2统计学

926概率论

999统计学基础

998统计软件

213克思主义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01 党务与群团管理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21思想政治理论

954公共管理学

953公共政策

214外国语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01 拉美外资外贸政策

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920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993商务英语

994国际经济学

215设计与人文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1 数字非遗与旅游开发

全日制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918旅游管理综合

952旅游消费者行为

951管理学基础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位类型

授位类别

专业

学费

(每生每年)

住宿费

(每生每年)

学制

学习形式

学术学位

理学硕士

化学

7000

1200

3

全日制

工学硕士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7000

1200

3

全日制

智能科学与技术

7000

1200

3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

硕士

应用统计

9000

1200

3

全日制

电子信息

硕士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计算机技术

控制工程

人工智能

网络与信息安全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机械硕士

机械工程

智能制造技术

9000

1200

3

全日制

材料与化工硕士

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化学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硕士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质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能源动力

硕士

电气工程

清洁能源技术

储能技术

9000

1200

3

全日制

土木水利

硕士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市政工程

人工环境工程

9000

1200

3

全日制

公共管理

硕士

公共管理

20000

不安排住宿

3

非全日制

13000

1200

3

全日制

会计硕士

会计

13000

1200

3

全日制

旅游管理

硕士

旅游管理

13000

1200

3

全日制

工程管理

硕士

工程管理

20000

不安排住宿

3

非全日制

13000

1200

3

全日制

国际商务

硕士

国际商务

13000

1200

3

全日制

(二)奖助政策

奖助类别

奖助金额

资助范围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校长奖学金

1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学业奖学金

0.4-1万元/

100%覆盖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和按计划完成阶段学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

企业奖学金

0.2-1万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0.6万元/生・年

100%覆盖

学校助学金

0.2万元/生・年

100%覆盖

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

300元以上/生・月

100%覆盖

科技创新

创新计划项目

0.5-1万元/

依据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专项

国际交流资助

0.2-2万元/

择优评选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注:1.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2.奖助学金和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学校工科类专业学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四、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根据教育部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015日至10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重庆科技大学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信息确认

以重庆科技大学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第一单元:20241221日(8:3011:30

第二单元:20241221日(14:0017:00

第三单元:20241222日(8:3011:30

第四单元:20241222日(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本简章第一章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二)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方式

20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座机:023-65023153

办公室:笃行楼K442

202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乐老师

座机:023-65023701

办公室:砺志楼L329

203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联系人:老师

机:023-65022677

办公室:知行楼M509

204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座机:023-65022592

办公室:砺志楼L305

205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座机:023-65022612

办公室:逸夫楼I412

206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殷老师

座机:023-65023757

办公室:笃行楼K1007

207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

座机:023-65023125

办公室:知行楼M348

208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座机:023-65023055

办公室:笃行楼K310

209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座机:023-65023467

办公室:逸夫楼I321

210管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座机:023-65022602

办公室:博学楼F308

211经济与金融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座机:023-65023525

办公室:厚德楼H307

212数理科学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座机:023-65022615

办公室:厚德楼G405

213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老师

座机:023-65022197

办公室:博学F106

214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座机:023-65022450

办公室:厚德楼H516

215设计与人文学院

联系人:老师

机:023-65023881

办公室:人文科技大楼J319

九、其他

特别提醒: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重庆市2025年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市要求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H210

邮编:401331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3-65023287

邮箱:yz_yjsc@cqust.edu.cn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重庆科技大学

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