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沈阳工业大学
2013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总 则
(一)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复试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的重要作用。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确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四)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研究生学院须提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及数量,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五)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分配各学部(学院、系)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和接收调剂等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系统。
(四)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复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准考证;
2、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须经本人学习、工作或生活所在集体盖章);
4、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和本科阶段成绩单
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原件和备案登记表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
四、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根据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和各学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核算。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按复式录取比例不超过125%(含推免生)”确定总分线;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不足拟定招生计划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
(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调剂
2、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无论申请本校或外校调剂,均须按照国家调剂工作流程统一通过研招信息网进行调剂。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25%。
五、复试与面试
(一)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工作计划确定复试时间进度并安排复试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基础能力考试和面试,面试部分部分包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3、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情况。
(1)专业课和外语基本能力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要与《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满分为150分。采取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含判断、单选、多选,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含对话与短文听力,题库随机抽题组卷,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含专业能力考核与外语口语能力考核,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口语能力满分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等。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对话和翻译等。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师姓名在复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复试流程安排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1)本校应届考生于
(2)本校应届考生于
(3)非本校应届考生于
(5)全部一志愿上线考生于
说明:非本校应届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选择
2、调剂考生复试
(1)调剂考生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复试专业课选考,并确认到校参加复试时间;
(2)调剂考生在本人确认的复试时间当天上午9点前,按报到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课考试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复试;
(3)调剂考生复试流程全部完成后,研招办工作人员根据考生面试和专业课成绩核准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与考生现场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确认调剂录取;
(4)各学院分学科(可按一级学科)专业设立常设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保证复试期间(待定)每周1、3、5上午在各学院提供的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每周三)。各组成员可以不固定。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专业课成绩
3、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六、调剂工作原则
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专业(领域)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从校外调剂。从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志愿考生的的专业调整也许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相关程序和要求: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被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48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考生向一志愿学校调取本人初试试卷。
申请调剂考生未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48小时内确认接受,或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申请。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标准化考试150分,面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100分,满分400分)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9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差额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五)一志愿统考复试合格录取考生全部公费;一志愿联考考生(MBA、MEM)均为自费考生;MPAcc保送考生为公费,非保送考生为自费;各专业调剂考生均为自筹经费。
(六)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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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上线 校内应届考生 |
一、 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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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上线 校外考生 |
一、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2、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3、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说明: 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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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考生 |
一、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日起; 二、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一周内(4月10日后每周1、3、5上午)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三、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2、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3、专业课(随到随考); 四、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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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常设面试时间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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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 |
时间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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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25496275 |
[080200]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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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楼3楼3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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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2549678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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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3、2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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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223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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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25496713 |
[080800]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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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0]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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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0]电气工程(3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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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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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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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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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25496380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软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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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信息学院301 查看面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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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25496503 |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理学院4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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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化学工程、材料化学工程、化学工程 |
理学院403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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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
理学院51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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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25496533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建工楼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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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5496552 |
会计(专业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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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338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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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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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338房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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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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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443房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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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25496526 |
应用经济,国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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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5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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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金融学 |
文科楼547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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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产业经济学 |
文科楼54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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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25496582 |
法学理论 |
文科楼209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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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
文科楼2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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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文科楼107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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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文科楼1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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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文科楼10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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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 |
文科楼10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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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法学 |
文科楼21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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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学院 0419-5319274 135-91911100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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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608室(辽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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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25494981 |
科学技术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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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2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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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文科楼10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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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文科楼2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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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楼20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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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 25691541 |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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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顺校区综合楼809 |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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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上线 校内应届考生 |
一、 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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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上线 校外考生 |
一、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2、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3、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说明: 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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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考生 |
一、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日起; 二、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一周内(4月10日后每周1、3、5上午)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三、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2、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3、专业课(随到随考); 四、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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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常设面试时间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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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 |
时间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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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25496275 |
[080200]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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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楼3楼3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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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2549678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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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3、2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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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223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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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25496713 |
[080800]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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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0]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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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0]电气工程(3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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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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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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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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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25496380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软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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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25496503 |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理学院4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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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化学工程、材料化学工程、化学工程 |
理学院403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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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
理学院51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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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25496533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建工楼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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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25496552 |
会计(专业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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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338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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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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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338房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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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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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443房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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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25496526 |
应用经济,国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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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5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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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金融学 |
文科楼547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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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产业经济学 |
文科楼54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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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25496582 |
法学理论 |
文科楼209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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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
文科楼2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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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文科楼107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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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文科楼1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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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 |
文科楼10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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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 |
文科楼10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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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法学 |
文科楼21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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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学院 0419-5319274 135-91911100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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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608室(辽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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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25494981 |
科学技术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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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2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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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文科楼10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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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文科楼2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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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楼205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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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 25691541 |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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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顺校区综合楼809 |
鞍山师范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13]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3]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
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复试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3年国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
试通知。
二、调剂复试程序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报名→我校研究生处发出
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来校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项目分为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和盖有就读学校教部门
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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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分值比重) |
考 试时 间 |
满 分 |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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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1、学前教育学(50分) 2、学前儿童心理学 (30分) 3、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20分) |
120 分钟 |
100分 |
1、《学前教育学》,刘晓东,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2、《学前教育学》,黄人颂,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3、《学前心理学 》,陈帼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5、《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杨世诚,科学出版社,2007。 6、《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张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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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 含听力(100分) |
120 分钟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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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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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
考试时 间 |
满 分 |
考试形式及考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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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1、学前教育学 2、学前儿童心理学 |
20 分钟 |
150分 |
采取问答形式。 检验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个人素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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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
口语 |
10 分钟 |
50分 |
采取问答形式。 侧重检验考生的外国语综合能力。 |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领域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
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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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
考试时 间 |
满 分 |
考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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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1、中外学前教育史 2、学前心理学 |
120 分钟 |
100分 |
笔试 |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在复试期间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
四、复试参加比例
我校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110—130%安排考生复试。
五、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六、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名单约2013年4月10日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和信息发布栏公布。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领域及录取总成绩排序
录取,额满为止。
(二)诚信评判、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等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放弃调剂复试者;
3、经核查初试有违纪行为者;
4、其他违纪舞弊者。
八、录取办法
(一)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完备各项程序,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确认通知。
(三)录取为定向、委培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九、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工作主
管校长为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处、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和
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
1、研究生处负责考生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查;负责组织笔试、面试命题
与评卷;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拟录取考生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工作纪律
1、实行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组成巡视小组,深入
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
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
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
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校
园网上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
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优惠政策
1、2013年录取的学生均享受公费待遇(免收学费)。
2、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优秀生源奖,对入学成绩优秀的考生按录
取考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3、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专业成绩优秀及其他表现突出的研
究生。
4、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创新
成果奖励。
5、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
究生发放一定报酬。
十一、其他
1、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
校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2、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举报电话:0412-2960808
举报邮箱:zxq602840700@sohu.com
2013年4月3日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2]9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3〕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特点,为确保我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安排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审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审定预录取名单。处理录取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指导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接受考生的投诉并及时向学校纪检审部门报告,确保整个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复试信息公布
学院将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主页http://222.180.188.198/xy/syxy/和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519的公布栏公布复试细则,体检安排、资格审查安排、笔试安排、面试安排,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的名单。
咨询电话:15696205376 杨老师
三、复试资格的认定
1. 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免复试费);
2.调剂考生达到规定调剂基本条件且收到复试确认通知后均可参加复试。
3.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4.凡参加复试者,需到重庆科技学院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519办公室报道,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登记。
(1)时间:4月8日 9:00—21:00;
(2)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
(3)告知复试各项安排。
考生须交验:
①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分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②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③大学期间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专利证书、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水平和品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④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5.体 检
体检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2:00-5:00
体检地点:重庆科技学院校医院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要求进行。
①由学校统一组织在重庆科技学院校医院体检(免体检费);
②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③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复试由笔试、面试(含外语听、说、写及工程基本能力考察)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实行百分制。
综合笔试:4月9日上午9:00-11:00
同等学力加试:4月9日下午1:30-4:30,晚上6:30-9:30。
考场安排另行公布,见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主页及石油科技大楼K519办公室公布栏。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复试通知参加测试。
1. 笔试考核:
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门,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
2013年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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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工程领域 及 代 码 |
报考方向 |
考试科目及参考资料 |
考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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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 |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油 气 井 工 程 |
油气井工程综合(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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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工程》,李颖川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30分) |
第1-5,8,9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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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液工艺学》(修订版),鄢捷年,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12年;(20分) |
第1-6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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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与完井工程》,陈平等编著,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年。(50分) |
第1,2,4,5-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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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选2门初试未考科目,100分/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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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流力学》 程林松,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年; |
第1-5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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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层物理》 何更生等,石油工业出版社,1994年; |
第1-3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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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地质学》柳广弟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
第1-5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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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气 田 开 发 工 程 |
油气田开发工程综合(1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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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工程》李颖川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40分) |
第1-5,8,9章 | |||
|
《油藏工程原理》 李传亮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年;(40分) |
第1-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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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与完井工程》陈平等编著,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年。(20分) |
第1,2,4,5-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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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选2门初试未考科目,100分/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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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流力学》程林松,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 |
第1-5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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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层物理》何更生等,石油工业出版社,1994年; |
第1-3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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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地质学》柳广弟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
第1-5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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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气 储 运 工 程 |
油气储运工程综合(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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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集输技术》 梁平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年;(30分) |
第1-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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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集输工程》 蒋洪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6年;(40分) |
第3,4,5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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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输送》 李长俊,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年.(30分) |
第3,5,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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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100分/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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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热力学》(第四版),沈维道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
第1-6, 9,13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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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与压缩机》 姬忠礼等,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年。 |
第1,3,4章 | |||
2.面试考察
面试由学科组面试(含外语测试)和工程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分上下午两组交叉进行,学科组面试成绩占100%,工程能力面试不占分值,但必须参加。具体分组安排见学院主页通知和K519公告栏。
阶段一:学科组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面试地点: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503
阶段二:工程能力面试:
考核时间:2013年4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考核地点:石油工程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25分钟。
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应用、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2)工程能力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素质、对工程现场的认知能力和工程基本技能的应用能力和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3)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了解大学期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及成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期间的情况。了解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复试小组成员结合面试成绩,评委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要全程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录像或录音),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结合认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面试情况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复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并按6:4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1. 按总成绩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4月11日-17日。
公示网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主页http://222.180.188.198/xy/syxy/。
重庆科技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2006〕4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学校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2.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技术研发、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业务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安全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研究生处、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监督。
2.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
由 3-5名学校教师和3-5名企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选派作风正派、经验
丰富、业务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担任。
3.复试分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由学院学科办公室统一安排。
4.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初选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处。考生如对复试工作与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负责解释。
三、复试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条件。
2.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要求调剂的基本条件。
3.当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单科外语、数学、专业课成绩排序。
四、复试名单
严格按照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素质,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和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222.180.188.198/xz/yjs/);调剂考生以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收到并确认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复试通知书(在研招网上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带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获奖、过级等证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由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安全工程专业综合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组成。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通过和老师面谈来综合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运用英语的水平。
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为安全工程专业综合笔试,由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命题。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安全工程技术应用(安全科技英语翻译、危险源辨识与评估、事故风险分析与评价、事故调查与分析等)。
3.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在专业综合考试后进行。
4.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和参考教材见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222.180.188.198/xz/yjs/)。
(二)复试方式
综合面试以英语交流和提问为主;专业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案例分析为主,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中,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6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08日(周一)
2.报到地点:重庆科技学院安全工程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21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考生报到时另行通知。
3.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面试内容:
第一阶段:英语口语(地点: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312)
主要考核学生英语口语、听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地点: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K312)
主要考核:(1)思想品德,对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也成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方法不限,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以及面试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问题回答体现一个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2)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现场应用能力及创新意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面试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八、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校后凭复试通知书参加体检,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2:00-5:00,地点:重庆科技学院校医院。
九、录取办法
1.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2.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0.5(专业笔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试)成绩占40%)。
3.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拟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十、录取成绩及名单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24小时内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可以通过电话(023-65023055)和网络查询(http://222.180.188.198/xz/yjs/)复试结果。具体录取考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必须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此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科技学院安全工程学院
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2〕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2006〕4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3〕46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欣平
副组长:武金陵 干勤
成 员:柏伟、李健、陈林、康钢、邹碧海、戚志林
领导小组负责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复试工作组织分工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审定录取名单,并对特殊问题进行处理。
2.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及指导,审核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标准、各复试小组名单、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统筹协调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硕士生导师组成,其中企业导师不少于2人,设组长1人。
三、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录取专业人数的120%。
四、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
参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由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笔试科目参见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http://222.180.188.198/xz/yjs/)。专业课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且原则上应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六、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到
报到时间:2013年4月8日
报到地点:石油与安全科技大楼(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复试
复试时间:2013年4月9日、10日
综合笔试:4月9日上午9:00-11:00(第一教学大楼5楼,以报到时公布的地点为准)
同等学力加试:4月9日下午和晚上(由各学院安排)
面试(含外语测试):4月10日(由各学院安排)
考生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参加复试。
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带本人如下材料:
(1)复试通知书(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带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重庆科技学院本校应届生除外)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2013年4月8日下午2:00-5:00;体检地点:重庆科技学院校医院。
八、调剂
1.考生须符合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或专业领域。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各专业。
九、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综合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
(2)复试时填写《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长写出评语并签字,招生学院签署拟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处。所有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保存在招生学院备案。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最终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权重+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录取。
3.公示
各培养学院将本领域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研究生处将全校两个领域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所在办公楼的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保密要求
1.研究生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凡涉及有关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严守机密,确保试题和试卷安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和个别辅导活动,不得接受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咨询。
2.试题的底稿及涉及试题内容的草稿必须彻底销毁。使用计算机命题时,命题期间所用的计算机不得联网,并实行专门管理,命题结束后计算机存放的试题文件必须作删除处理,不得留下任何痕迹。试题审定后,由命题小组亲自送研究生处按机要文件保管。
3.每位命题教师原则上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命题人员姓名对外保密。承担命题任务的教师须签订《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承诺书》。
4.按命题要求完成后的试题由命题教师密封签字后亲自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后交学校保密室保管。
5.除涉及工作需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考题。
十一、复试纪律与监督
1.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2.研究生处将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3.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可以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投诉。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投诉电话:023-65022134,联系人:沈蓉,邮箱:cqkyjjb@163.com。
十二、温馨提示
1.食宿
我校设有学术交流中心,可有偿为考生提供食宿服务,有需要者可自行与中心前台联系(联系电话:023-65028888)。
2.乘车路线
(1)轨道交通
考生乘坐或换乘轨道交通1号线(地铁)至大学城站(终点站)下,换乘272路公交车即到学校。
(2)公交线路
在红旗河沟枢纽站乘坐863路公交至陈家湾(师院老校区门口),再换乘266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朝天门公交站场乘坐418路公交至陈家湾(师院老校区门口),再换乘266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菜园坝公交站场乘坐210路公交至陈家湾(师院老校区门口),再换乘266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陈家坪汽车站乘坐806路公交至陈家湾(师院老校区门口),再换乘266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龙头寺公交枢纽站乘坐288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杨家坪中学乘坐289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在大坪乘坐291路公交即可到达学校;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重庆市政策执行。
附件: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备 注 |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
哲学 |
280 |
38 |
57 |
270 |
35 |
53 |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 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 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 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 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
经济学 |
340 |
49 |
74 |
330 |
46 |
69 | |
|
法学 |
315 |
42 |
63 |
305 |
39 |
59 | |
|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
310 |
40 |
120 |
300 |
37 |
111 | |
|
文学 |
350 |
54 |
81 |
340 |
51 |
77 | |
|
历史学 |
295 |
40 |
120 |
285 |
37 |
111 | |
|
理学 |
290 |
39 |
59 |
280 |
36 |
54 | |
|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
295 |
40 |
60 |
285 |
37 |
56 | |
|
农学 |
255 |
33 |
50 |
245 |
30 |
45 | |
|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
290 |
38 |
114 |
280 |
35 |
105 | |
|
军事学 |
295 |
40 |
60 |
285 |
37 |
56 | |
|
管理学 |
345 |
51 |
77 |
335 |
48 |
72 | |
|
艺术学 |
320 |
34 |
51 |
310 |
31 |
47 | |
|
体育学 |
265 |
34 |
102 |
255 |
31 |
93 | |
|
工学照顾专业* |
280 |
37 |
56 |
270 |
34 |
51 | |
|
中医类照顾专业* |
275 |
36 |
108 |
265 |
33 |
99 |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5 |
30 |
45 |
245 |
30 |
45 | |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 |||||||
(续表)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
专业学位名称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备 注 |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
340 |
49 |
74 |
330 |
46 |
69 |
*工程照顾专业: 冶金工程[085205] 动力工程[085206] 水利工程[085214] 地质工程[085217] 矿业工程[085218] 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安全工程[085224] 兵器工程[085225]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 农业工程[085227] 林业工程[085228] 航空工程[085232] 航天工程[085233] *临床医学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内科学[105118] 中医外科学[105119] 中医骨伤科学[105120] 中医妇科学[105121] 中医儿科学[105122] 中医五官科学[105123] 针灸推拿学[105124]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 等)[105125]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126] |
|
审计 |
155 |
41 |
82 |
145 |
36 |
72 | |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 警务 |
315 |
42 |
63 |
305 |
39 |
59 | |
|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
310 |
40 |
60 |
300 |
37 |
56 | |
|
应用心理 |
310 |
40 |
120 |
300 |
37 |
111 | |
|
体育 |
265 |
34 |
102 |
255 |
31 |
93 | |
|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
350 |
54 |
81 |
340 |
51 |
77 | |
|
文物与博物馆 |
295 |
40 |
120 |
285 |
37 |
111 | |
|
建筑学、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城市规划 |
295 |
40 |
60 |
285 |
37 |
56 | |
|
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
255 |
33 |
50 |
245 |
30 |
45 | |
|
临床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口腔医 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
290 |
38 |
114 |
280 |
35 |
105 | |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
155 |
41 |
82 |
145 |
36 |
72 | |
|
艺术 |
320 |
34 |
51 |
310 |
31 |
47 | |
|
工程照顾专业* |
280 |
37 |
56 |
270 |
34 |
51 | |
|
临床医学中医类照顾专业* |
275 |
36 |
108 |
265 |
33 |
99 |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5 |
30 |
45 |
245 |
30 |
45 | |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 |||||||
接收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防灾科技学院2013年接收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唯一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于201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 2013年学院将参加全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招生。为方便考生调剂到防灾科技学院学习,现将学院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及人数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工程硕士(0852)
工程领域(代码):地质工程(085217)
研究方向:01地震监测;02地震地质;03地震工程
招生人数:30
二、调剂要求
1.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2013年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 2013年学院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的上线调剂生:
学术型硕士报考专业属于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一级学科的相同及相近专业。
专业学位报考专业领域应为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安全工程等。
3.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和学院具体调剂要求的考生。
三、调剂程序
1. 预调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待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招生调剂预报名系统”,填报《调剂申请表》(http://yjs.cidp.edu.cn/ybm.aspx)。同等条件下,学院将优先调剂本次申请预调剂考生。
2. 正式调剂。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_tj.jsp),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经资格审核后,学院会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有关其他通知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告栏。
四、优惠政策
1.2013年学院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为公费。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优秀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研究生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代码:11775
学院网址:http://www.cidp.edu.cn
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idp.edu.cn/
联 系 人:常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10-61596072、61598807
电子信箱:yjs@cidp.edu.cn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来学院深造!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须知
我校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19日-20日进行,请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具体要求,并提前做好各种准备。
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
同等学力考生、学科教学•体育和学前教育考生请于4月18日报到,其余考生2013年4月19日报到。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具体情况详后。
(二)报到地点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进校门左侧第二幢,行政楼七楼中部)
(三)报到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的所有环节)、初试准考证和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2.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政审表》(样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毕后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并密封携带)。
3.本人一寸半身近照1张(体检使用)。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严格按照下表提供所需材料。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填写并打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面试前提交给复试工作人员。
6.其他有关支撑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重要的荣誉证书等。
各类考生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
考生类别 |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 |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原件 | 学生证或本科就读院校出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 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 |
| 同等学力考生 | 学历证书原件,报考条件涉及工作年限的还须提交工作年限证明文件 |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上线的应届生 | 父母户口薄、本人身份证,本人愿意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订委培、定向合同的申请 |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上线的非应届生 | 父母户口薄、本人身份证,工作单位介绍函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证明书。 | |
| 加分考生 | 加分证明材料原件 | |
我校在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考试、复试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安排复试。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20日,不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术科考试
2013年4月19日上午9:00进行学科教学(体育)和学前教育方向术科考试。
1.学科教学(体育)方向术科考试要求为:
(1)测试项目
田径(自选项目1项),其它项目(自选1项)
(2)评分说明
体育术科测试总成绩为10分,计入复试成绩,同等条件下术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评分标准
9—10分:动作规范,技术结构合理,协调性好,专业意识强,成绩突出。
8—8.9分:动作较规范,技术结构较合理,协调性较好,有较强的专业意识,成绩良好。
7—7.9分:动作熟练,技术结构比较合理,协调性较好,成绩一般。
6—6.9分:动作较熟练,技术结构不太合理,协调性一般,成绩及格。
5.9分以下:动作不熟练,技术结构不合理,协调性不够,成绩不及格。
(4)评分
由学校学科教学(体育)方向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每项动作技评进行现场集体研究评分。
2.学前教育方向术科考试要求为:
(1)测试项目
语言表达、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注:语言表达为必选项目,其余为自选项目;美术测试要求考生5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和一项手工作品。
(2)评分说明
学前教育术科测试总成绩为10分,计入复试成绩,同等条件下术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评分标准
语言表达:
9-10分:精神饱满,仪态自然,口齿清楚,表达流畅,发音标准。
8-8.9分:口齿清楚,表达流畅,发音标准。
7-7.9分:能比较顺利、清晰的表达。
6-6.9分:基本能叙述出主要内容,表达欠流畅。
5.9分以下:口齿不清楚,表达欠流畅。
声乐:
9—10分:具备良好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歌词吐字咬字清晰。
8-8.9分: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较好,歌词吐字咬字较清晰。
7—7.9分: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跑调。
6—6.9分:演唱水平一般。
5.9分以下:演唱较差。
器乐:
9—10分: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8—8.9分: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7-7.9分:有一定的演奏基本功。
6—6.9分:演奏水平一般。
5.9分以下:演奏水平较差。
舞蹈:
9—10分:动作规范,节奏感强,协调性好。
8—8.9分:动作较规范,协调性较好。
7—7.9分:动作较熟练,协调性较好。
6—6.9分:动作较熟练,协调性一般。
5.9分以下:动作不熟练,协调性不够。
美术:
9—10分:用笔简洁生动,构图合理,表达意图明确,富有幼儿情趣。
8—8.9分:用笔简洁生动,构图较合理,表达意图较明确,富有幼儿情趣。
7—7.9分:用笔较简洁,构图较合理,表达意图较明确,有幼儿情趣。
6—6.9分:用笔较简洁,构图基本合理,表达意图基本明确,有幼儿情趣。
5.9分以下:用笔较简洁,构图基本合理,表达意图不明确。
(4)评分
由学校学前教育方向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每项动作技评进行现场集体研究评分。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013年4月19日下午14:30—17:30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科目见复试内容的规定)。
(三)笔试与面试
2013年4月20日全天进行笔试与面试,测试时间和分值安排如下:
8:00—10:00专业笔试,分值40分;
10:30—18:00专业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五分钟)测试,有术科测试的专业面试成绩40分,英语成绩10分,术科测试10分;没有术科测试的专业面试成绩50分,英语10分。分值合计60分。
(四)复试地点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录播室(第三教学楼三楼)。
(五)复试方式与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面试(含术科测试)。
1.专业笔试,考察考生在基础教育和专业领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2小时。
2.专业面试,每名考生安排20-25分钟的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基础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不少于5分钟的外语口语水平和听力水平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或调剂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面试成绩。
5.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规定实施笔试与加试考试。
(六)专业复试内容
1.学科教学(语文)
(1)笔试、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语文教育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语言基础知识、中国文学史
(2)参考书目
|
书名 |
作(编)者 |
出版社 |
| 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的原理、策略与研究 | 施良方,崔允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
| 新课程语文教学论 | 潘新和 |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 |
| 语文教学案例选评 | 史大明 | 学苑出版社,2007年 |
| 中国古代文学史简编 | 郭预衡 |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
| 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2000) | 朱栋霖、朱晓进、龙泉明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
| 古代汉语 | 王力 | 中华书局,2006年 |
| 现代汉语(增订四版) | 黄伯荣,廖序东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
2.学科教学(体育)
(1)笔试、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体育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
(2)参考书目
|
书名 |
作(编)者 |
出版社 |
| 体育教学论 | 毛振明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学校体育学 | 潘绍明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运动生理学 | 邓树勋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1)笔试、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学前教育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
(2)参考书目
|
书名 |
作(编)者 |
出版社 |
| 学前教育学 | 黄人颂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儿童心理学 | 朱智贤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学前儿童心理学 | 陈帼眉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1)笔试、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数学基础与数学教育综合。
注:一元微积分部分40%、高等代数部分30%、数学教育概论部分30%。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
(2)参考书目
|
书名 |
作(编)者 |
出版社 |
| 数学分析(第四版) | 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高等代数(第五版) | 张禾瑞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数学教育概论 | 张奠宙、宋乃庆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复变函数(第三版) | 钟玉泉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常微分方程(第二版) | 东北师大微分方程教研室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5.学科教学(化学)
(1)笔试、加试科目
笔试科目:化学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2)参考书目
|
书名 |
作(编)者 |
出版社 |
| 化学教学论(第四版) | 刘知新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第一版) | 郑长龙 |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
| 无机化学(第四版) | 北京师范大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有机化学(第五版) | 李景宁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三、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由考生在复试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到黔南州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医院交纳。体检一般在上午进行,起床后请勿喝水、吃早餐,体检前一天饮食注意不要吃刺激性食物,并注意休息,勿做剧烈运动。
考生于复试完毕离开我校前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交研究生处。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未尽事宜,以我校公布的有关补充要求为准。
五、交通路线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都匀市龙山大道,距离省会贵阳市约80公里,由贵阳火车站可乘坐火车直达都匀市,也可由贵阳客运东站(龙洞堡机场附近)乘坐汽车直达都匀市。都匀市区17、18、27、28、29路公交车可直达我校大门。
乘飞机抵达贵阳龙洞堡机场,可由机场附近的贵阳客运东站乘坐汽车直达都匀市。
从湘黔线乘坐火车进入贵州在凯里站(或马场坪站)转乘汽车至都匀,广西、重庆、成都方向可乘坐火车直达都匀,云南、陕西等方向乘坐火车来都匀在贵阳客运东站转车,可在火车站乘坐公交车直达客运东站。
乘火车抵达都匀者:出站左转100米左右,乘坐18路公交车(1元)或出租车(15—20元)直达我校。
乘汽车抵达都匀者:在客运总站下车,出站右转100米左右乘坐29路公交车(1元)或出租车(市内6元,到我校10元)到我校大门下车。
提醒各位考生旅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财物,勿与陌生人过多交流,切勿接受陌生人请吃,途中若有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考生到达都匀后可拨打各招生系(部)老师联系电话,以便协助安排食宿,电话号码如下:
中文系(学科教学•语文)冉老师电话:13985756721
教育科学系(学前教育)罗老师电话:15117861876
体育系(学科教学•体育)向老师电话:13339642363
数学系(学科教学•数学)杨老师电话:13658549082
化学系(学科教学•化学)杨老师电话:1359548562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8737536,8737535、18608548437(白老师)。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3.04.03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2013年招生复试办法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
2013年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实把好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以下简称所)硕士研究生招收入口关,客观、公正、择优选拔考生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教学〔2006〕4号)意见及甘肃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所实际,特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理学B类分数线;
(二)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理学B类分数线;
2. 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科目;
3. 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复试采取差额复式。
三、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具体携带资料如下:
1.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只限调剂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只限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只限往届生)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考生本人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鉴定(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5.在职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知识;
(二)外语(英语)知识;
(三)思想政治素质。
五、复试方法及流程
(一)专业综合知识
复试形式:单独面试。复试专家组根据拟招录专业考生应掌握专业知识、应具备科研素养等内容,按照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复试。
分组安排:按专业分为固体地球物理学和构造地质学两个专业复试组。
复试流程:
1.考核组进行提问;
2.考核组评议并评分;
3.汇总评分结果。
成绩计算及要求:复试组专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独立评分,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作为专业综合知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复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综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英语)知识
复试形式:听力集中笔试、口语单独面试
复试流程:听力复试由考生根据考核组提供的考核内容进行笔答;口语复试按照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
成绩计算及要求:听力成绩按卷面答题判分,满分为50分;口语考核成绩由考核组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综合判分,满分为50分。两部分成绩相加为外语知识考核成绩,外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
复试形式:由研究生招生部门组织进行,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必须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六、考研成绩确定及拟录取办法
(一)考研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成绩×40%+外语复试成绩×60%;)
(二)拟录取办法:拟录取按拟招生导师专业划分小组,按考研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初步确定首批拟录取名单,同时,专业综合复试成绩和外语复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且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参加复试人员,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所研招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一)诚信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生作弊等不诚信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公平、公正是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复式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评价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的成员,应向所研招办提出回避请求。
九、根据首批拟录取名单、考生体检结果及在校学习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甘肃省招办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研招办
2013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要求
1、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
2、普通全日制医学、药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身体健康。
3、报考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调剂专业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调剂申请和确认。
2、调剂考生到我校网站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网址:http://www.hljucm.net ),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到我办。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调剂到我校中医类基础、中西医结合类基础的考生,全部享有公费生待遇,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调剂到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有少量名额享受公费待遇;调剂到其他专业均为自筹经费;
2、调剂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面试、体检等)。
3、名额有限,请速联系。
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82197018 传 真:0451-82197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