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1956年建院,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综合型地学科研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是地质调查现代化的火车头,致力于解决我国地质矿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60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广大有志学子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拟计划招收72名博士研究生。其中:中国地质科学院自主招收40名,与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招收3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学习方式和基本学制
2025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以高校公布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5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推荐免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要求考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选拔方式的考核形式为综合考核。
推荐免试直博生、硕博连读招生相关要求另行发布。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四)申请者须具有较强的外语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IBT)成绩72分(含)以上(五年内)。
(2)雅思IELTS(A 类)成绩5.5分(含)以上(五年内)。
(3)GRE成绩达到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五年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或四级考试(CET-4)550分(含)以上。(五年内)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五年内)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达1年及以上,并获得留学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检索论文。
(8)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英语测试。我院将根据符合1-7项英语水平条件生源情况,酌情确定是否组织英语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2.科研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近学科专业或与拟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
(4)获得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含地调局)(排名前五)科技成果奖励。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六)申请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联合培养高校的报考条件要求。
(七)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一般应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选拔推荐的本单位优秀在职人员。
五、网上报名
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支付报名费(200元/人)、网上下载《准考证》等。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7日,考生按照报考方式结合网站的具体通知在规定时间下载、上传、提交相关规定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提交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材料:
1.中国地质科学院年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或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就业的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报考类别是否“定向”培养,一经确认不能修改)。
3.思想政治情况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按要求盖章)。
4.申请人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http://www.chsi.com.cn/xlcx/));
(2)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已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成绩单:①应届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8.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复印件。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1.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考生要亲笔签名。
12.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亲笔签名(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内容可打印,签名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
13.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全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证明。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考核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考材料寄送
所有材料电子版在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https://gsas.cags.ac.cn/logon),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封面及目录规定材料顺序装订,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仅接收EMS 邮寄相关材料,不接收快递公司快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若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选拔与录取
(一)资格审核
1.报考条件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能力证明、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是否齐全;书面报名材料中的相关内容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2.学术审核
(1)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含报考导师),对考生的学术成果进行集中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个人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学术成果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作出评价。评价结论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职务职称的导师和同行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等部门加盖印章。同时,在综合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听力、口语表达能力,考核总分3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考察,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70分。
综合考核过程中考核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核专家当场独立打分,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为英语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之和,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跨专业领域考生一般需加试(笔试)一门本专业的专业课。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提出建议。
(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研究生院按照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对拟录取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
七、监督机制
1.我院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的分级审核制度,制定具体措施,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对考试(笔试)、面试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
2.对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3.对招生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10-68992238。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院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请访问网站https://edu.cags.ac.cn/#/dky/list/barId=dtxg_pyhd/index=5/cmsNavType=1
九、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2025年我院继续与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肥工业大学开展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其中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组织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在北京大学报名。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按照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协议规定完成培养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见我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院,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
3.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也可发邮件或电话咨询拟报考招生单位相关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5.考生入学报到前,如果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务必及时通过邮件或者电话联系告知研究生院。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
单位代码:82501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张老师,电话:010-68999643,邮政编码:100037
招生咨询电话:010-86411648 ;010-86411633;010-68992238
电子邮箱:yjsyzs21@126.com
研究生院主页:https://edu.cags.ac.cn/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1956年建院,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综合型地学科研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是地质调查现代化的火车头,致力于解决我国地质矿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60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招生计划约95名,招收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其中专业型研究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名。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达到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学术水平,如参与主持过科研课题,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秋季入学后进行,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可到“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院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edu.cags.ac.cn/)查询。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京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在京考生须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3.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4.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地点:外地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北京地区考场设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4.注意事项:
(1)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学校选择中国地质科学院,我院招生目录不区分研究方向,报名时须在备注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
(2)我院硕士研究生统考自命题试卷使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自命题试卷。
(3)请各位考生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s://bm.cugb.edu.cn/yjsyzsb/c/2024-07-03/806952.shtml)及我院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备考。
(二)复试
我院在当年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具体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与录取
我院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生学制3年。采取两段式培养,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期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习和住宿,第二、三学年在导师单位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和论文工作。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13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我院设有“程裕淇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用于奖励在社会服务活动、学习和科研工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院及培养单位设有“助研”“助管”岗位,非定向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享受不少于1600元/人·月的助研津贴。
6.科技创新奖学金:我院设有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按年度评选,特等奖学金奖励5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1万元。
7.在职人员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项
如在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100037
招生咨询电话:010-86411648 ;010-86411633;010-68992238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
研究生院主页:https://edu.cags.ac.cn/
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有影响的舰船特种装置和辅助机电设备研究所,主要从事相关装备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总成、集成服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动力电力、航空保障、船舶装置、热能环保、减振消磁、非船装备、检测试验及标准研究七大业务板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舾装与甲板机械分委员会(ISO/TC8/SC4)主席和秘书处单位、船舶与海洋工程特种装备和动力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防大扭矩一级计量站。为各型艇船研制提供了数万套关键设备和系统,已成为我国舰船特辅装备研制生产的主体力量和创新发展的骨干研发机构,在装备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多年来,我所获得国家、部委级科研成果奖700余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设有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轮机工程1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优良的科研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查,努力体现综合性创新性、整体性,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三、培养目标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3年。
(三)招生专业目录
1.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1机械设计与控制理论基础
(1)方向01:船舶特辅机与控制,招生人数:2人
专业要求:具有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力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与装备,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流体机械与工程、工程热物理、涡轮机等相关专业背景。
2.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2自动控制理论
(1)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电气工程、自动控制、电机电器、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船舶电力系统综合技术研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电气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相关专业背景。
(3)方向03: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背景。
3.082402轮机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3热工学
(1)方向01:船舶动力机电与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热能动力、叶轮机械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船舶热工设备与系统,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暖通空调、制冷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3)方向03:船舶设备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轮机工程、动力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上述专业均接收推免生申报,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和生源实际进行调整。
五、报名
(一)报考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同时,请按编号顺序提供以下材料,邮件标题以“所在高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merihr@***:
1.《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XNMOZkxeOPaqKI9GbR1YA?pwd=b5rw
提取码:b5rw)
2.个人简历
3.本科成绩单及排名情况(由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论文、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荣誉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相关规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我所不招收“退役大学生计划”等专项计划、跨专业、专升本、成人教育或同等学历等考生报考或申请调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工作安排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具体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含调剂复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最低分数线,且数学一及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复试内容分为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和英语口试,具体如下:
(1)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学生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条件。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设计方法及理论的实际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3)英语口语(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察考生英语语言的运用和表达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专业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比例。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我所公告。
七、拟录取
(一)我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考生成绩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各科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提供非真实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
6.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住宿费、培养费等均由我所承担,同时设置奖学金、生活补助、科研补助等,并为在读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
欢迎关注我所微信公众号“中国船舶704所”以及研招网发布的招考信息。
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名称:(86207)中国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电子邮箱:smerihr@***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有关报名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10.21更新)
1.我所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要加试。
2.请考生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410/20241008/2293342617.html)、《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1008/2293340747.html)、《2025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1008/2293340755.html)等文件,以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各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
3.“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须按省(区、市)/地市区盟/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顺序填写。
4. 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造成后续不能办理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5.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入学体检费及课程培养单位住宿费,按课程培养单位标准缴纳。
6.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7.联系电话:010-6210354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研究生处)
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创建于1961年8月,座落在东北名城——沈阳,所区环境优美,生活待遇优厚,是“中国航空发动机之父”吴大观等老一辈航空人亲手创建的新中国第一个航空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是我国大、中型航空发动机的“摇篮”。
建所60多年来,研究所以振兴航空动力为己任,先后改进改型、自主研制了涡喷7甲(乙)、昆仑、太行等十余种型号的航空发动机,创造了新中国航空发动机发展史上的多项第一,先后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100余项,获得“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重大贡献奖”、“航空报国重大贡献单位”等众多殊荣。近年来,发动机的系列化发展和配装工作进展顺利,发动机实现了从科研到装备的过渡。
研究所“一所三地”,包括所本部、试验基地和露天试车台区,总占地面积约2700亩。拥有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整机试车台、各类部件和系统试验设备80余台套,资产规模30多亿元。全所在职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
1986年我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生培养单位,2011年又成为博士培养单位,招生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研究所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工程经验丰富的,涵盖工程热力学、空气动力学、强度与振动等专业领域的科研队伍;高性能计算机和设计网路;完善的发动机整机、零部件试验手段、配套的试制加工能力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培养方式
我所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程由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统一培养,课题研究期间,学生回所结合科研工作任务进行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所学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或相近工科专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所研究生的,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招生规模
招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9人,均为统考生源,非定向培养。
五、说明事项
非定向生学费由个人承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研一学习期间2300元/月,研二、研三在所做课题期间3800元/月)。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一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428-5信箱 邮 编:110015
联系人: 袁老师 电话:(024)24281311
七、申诉渠道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邮编:110015
邮箱:xj12926@163.com 电话:024-24281311
传真:024-24285673
部门:人力资源部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948年4月创建于东北,1957年迁至西安,是我国最大的化学含能材料研究中心,以含能材料创制、燃烧与毁伤科学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科研机构。研究所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工业园区,周边高校、研究院所林立,东邻风景名胜区大雁塔、曲江新区,北邻小寨商业区,西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眺秦岭终南山脉,交通方便,生活便利。
一、学科介绍
研究所是国务院批准首批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设有应用化学、材料学、工程力学三个硕士学位点,一个081704应用化学学术型博士学位点,一个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点。应用化学博士学位点下设四个学科方向:含能化合物设计、合成与过程强化,含能复合材料设计与性能优化、含能复合材料工程应用技术、含能材料安全技术及应用;材料与化工博士学位点下设二个学科方向:材料工程及化学工程。学位点主要面向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培养含能材料研发及其工程应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已累计培养博士研究生90名、硕士研究生370名,为我国含能材料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研究及招生领域
研究所是以含能材料、功能材料、特种化工材料开发及工程力学应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涉及的专业学科主要包括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发动机设计、飞行器设计、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过程装备、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精密仪器、动力能源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相近专业。
三、科技平台
目前建有氟氮化工资源高效开发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含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研究平台,以及陕西省氟化工工程中心等省部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拥有先进火炸药技术等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团队;创办有《火炸药学报》(EI期刊)和《FirePhysChem》(英文刊)2个专业期刊,为研究生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四、人才队伍建设
博士、硕士学位点现有导师60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7名、硕士生导师33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4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3人、省级人才40余人和百余名领域专家组成的高层次人才梯队。
五、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应用化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0名;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0名。实际招生指标以国家最终下达为准。
六、招生对象:
1.081704应用化学博士点招生对象:我所硕博连读应届硕士研究生、高校应届或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社会考生、我所在职职工可报考我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0856材料与化工博士点招生对象:高校应届或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社会考生、我所在职职工、兵器工业集团内各单位具有硕士学历的在职人员可报考我所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七、招生类别:
1.081704应用化学博士学位点招生类别:统招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
2.0856材料与化工博士学位点招生类别:统招全日制、非定向/定向、专业博士。
3.社会考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我院在职职工及兵器集团内部单位选送委培攻读博士人员招生类别为定向,定向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八、学制:3年至5年。
九、学生待遇
(一)统招全日制非定向博士:
1、学费:全免。
2、博士在读研究生待遇:5000元/月+福利补贴。
3、研究所提供研究生轻奢公寓。
(二)委培定向脱产博士:
1、学费:定向单位承担。
2、在读待遇:原单位待遇。
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流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两名本学科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推荐书。(推荐书直接写在《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请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所2025年博士招生目录,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确认:请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4年2月28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报考网上确认。报考人员须在2月28日前寄送下列材料:
(1)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考生在读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在研招网下载附件1);
(3)科研成果汇总表(可在研招网下载附件2)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证明(应届硕士生);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生不提供);
(7)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9)网上确认后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0)本地考生可携报考材料直接到我所,外地考生可邮寄报名材料。
三、考试日期:2025年4月下旬
四、其他说明
1.有关专业咨询及专业基础课的考试事宜请与报考导师联系(导师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目录);
2.报名费每生200元,可在研招网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面试往返路费、食宿费以及录取后的来所路费,均由个人自理;
3.我所每年招生一次,9月份入学。
五、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代码:83101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
2.招生专业及代码:081704 应用化学
0856 材料与化工
3.联系人:许老师 029-88291366
4.邮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68号204所人力资源部
5.资料投递 E-mail:455348514@qq.com
浙大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超常规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十年创百强跨越发展。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世界文化遗产京杭大运河。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2025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有智能科学与技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有电子信息、应用统计、土木水利、机械、生物医药、护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设计、文物。
学校秉承百年求是文脉,汲取杭城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精神禀赋,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和实践智慧,基础牢固、专业扎实、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浙大城市学院,招生代码:13021,学校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浙大城市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类型、计划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修业年限: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专业目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对网报成功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报名数据存在问题的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报名或数据修改。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短信)。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地点与内容
(1)初试时间和内容: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六、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七、政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复试的同时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和体检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收取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收取10000元/(人·学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研究生住宿费用为1600元/(人·学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4.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十、其他
(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相关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二)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我校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三)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浙大城市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302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咨询电话:
周老师(研究生处)0571-8828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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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超常规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十年创百强跨越发展。
学校秉承百年求是文脉,汲取杭城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精神禀赋,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和实践智慧,基础牢固、专业扎实、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浙大城市学院,招生代码:13021,学校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浙大城市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类型、计划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修业年限: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专业目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三、报考条件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对网报成功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报名数据存在问题的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报名或数据修改。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短信)。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地点与内容
(1)初试时间和内容: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六、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七、政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复试的同时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和体检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收取8000元/(人·学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研究生住宿费用为1600元/(人·学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4.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十、其他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相关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二)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我校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三)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浙大城市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302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咨询电话:周老师(研究生处)0571-88285331
江老师(研究生处)0571-88282337
李老师(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0571-88015567
朱老师(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0571-88285739
傅老师(工程学院)0571-88285720
陈老师(艺古学院)0571-88282652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hz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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