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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三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航天三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

根据航天三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2025年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05分,数学、专业课单科不低于80分;政治、英语按国家线(A区,工学非照顾专业)执行。

三院各招生单位在三院分数线基本要求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及招生指标等情况,自主确定一志愿生源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需提前电话咨询各招生单位。

三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网及时对外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2025年三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电话及电子邮箱

1. 

第三总体设计部

陈老师

010-68377435

yjs_htsysb@163.com

2. 

第三〇一研究所

席老师

010-68743558

ktjs301@126.com

3. 

第三〇二研究所

龚老师

010-68377591

casic302@163.com

4. 

第三十一研究所

谭老师

010-88538551

31hr@sina,com

5. 

第三十三研究所

豆老师

010-68375437

casic33s@163.com

6. 

第三十五研究所

杨老师

010-68377934

yjszs35@163.com

7. 

第八三五七研究所

刘老师

022-58168030

zhaosheng8357@163.com

8. 

第八三五八研究所

刘老师

022-58168573

zhaosheng_8358@163.com

9. 

第八三五九研究所

李老师

010-88527112

yjs8359@126.com

10. 

第三〇三研究所

关老师

010-68190948

ht303@263.net.cn

11. 

第三〇四研究所

倪老师

010-68192816

ht304hrm@163.com

12. 

第三〇六研究所

卢老师

010-88536207

ht306hr@163.com

13. 

一五九厂

穆老师

010-68375774

bjxh_hr@bjxh.casic.com

14. 

二三九厂

张老师

010-88103545

Peixun239@163.com

航天三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

根据航天三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2025年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05分,数学、专业课单科不低于80分;政治、英语按国家线(A区,工学非照顾专业)执行。

三院各招生单位在三院分数线基本要求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及招生指标等情况,自主确定一志愿生源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需提前电话咨询各招生单位。

三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网及时对外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2025年三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电话及电子邮箱

1. 

第三总体设计部

陈老师

010-68377435

yjs_htsysb@163.com

2. 

第三〇一研究所

席老师

010-68743558

ktjs301@126.com

3. 

第三〇二研究所

龚老师

010-68377591

casic302@163.com

4. 

第三十一研究所

谭老师

010-88538551

31hr@sina,com

5. 

第三十三研究所

豆老师

010-68375437

casic33s@163.com

6. 

第三十五研究所

杨老师

010-68377934

yjszs35@163.com

7. 

第八三五七研究所

刘老师

022-58168030

zhaosheng8357@163.com

8. 

第八三五八研究所

刘老师

022-58168573

zhaosheng_8358@163.com

9. 

第八三五九研究所

李老师

010-88527112

yjs8359@126.com

10. 

第三〇三研究所

关老师

010-68190948

ht303@263.net.cn

11. 

第三〇四研究所

倪老师

010-68192816

ht304hrm@163.com

12. 

第三〇六研究所

卢老师

010-88536207

ht306hr@163.com

13. 

一五九厂

穆老师

010-68375774

bjxh_hr@bjxh.casic.com

14. 

二三九厂

张老师

010-88103545

Peixun239@163.com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管理

火箭院2025年共有18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研究发展中心、总体设计部、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11所(京)、101所、13所、704所、772所、创新院。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在火箭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或细则,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实施程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招生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研究室领导、相关导师和专家、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一般人数不少于5人,且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到研究生复试工作中。

四、准备工作

(一)复试方式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有关要求,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4日前,完成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宣贯和培训;

2.3月15日起,开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

3.3月28日起,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4.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5.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案公布

火箭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和火箭院监督举报电话。

(四)工作人员培训

复试工作人员是指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组员、本单位招生主管以及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的其他有关人员。复试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复试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完成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培养单位与考生确认复试时间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培养单位邮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完成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各培养单位还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等资料,或通过函调、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和品德进行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学科名称

培养单位

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机械工程

18

305

仪器科学与技术

102

325

13

315

704

3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703

305

电子科学与技术

772

315

控制科学与工程

12

320

13

315

学科名称

培养单位

一志愿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32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

310

702

320

11

/

11所(京)

310

创新院

305

兵器科学与技术

15

320

制冷及低温工程

101

305





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单科成绩须符合2025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各培养单位在此方案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内容向考生公开。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式,向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后,各培养单位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以方便考生调剂。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获奖及论文专利、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英语测试和面试五部分。复试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学期间获奖及论文专利情况占10分;专业基础知识1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素质测评1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英语测试20分,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1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说能力和写作能力,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设计考题;面试50分,由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打分。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考核内容及分值作适当调整。复试过程应做好记录,所有面试评委须填写评分表并存档备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初试、复试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进行计算后,确定考生最后得分。

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分=初试成绩/500×60分 +复试成绩/100×40分。

(五)成绩评定方法

各培养单位招生主管人员在认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认考生获奖及论文专利得分;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和英语测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并按统一评分标准打分;面试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复试成绩评定方法:复试各项评分(包括获奖及论文专利、专业基础知识、素质测评、英语测试和面试)的算数平均分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火箭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按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否则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相关信息,且一旦确认录取则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2)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拟录取手续。

(七)监督和复议

1.研究生院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并对各培养单位留存的录音录像进行重播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妥善处理。

2.复试录取期间,如有考生对我院的具体工作有异议,可拨打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的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建议或申诉(火箭院研招办:010-68198919)。我院将遵循接诉即办的工作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八)录取

1.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备培养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期发现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录取名单。

4.复试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工作依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

5.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培养单位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7.入学三个月内,各培养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布

火箭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名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复试安排自行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再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本方案进行。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研究生复试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包括负责复试的导师及科技开发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科技开部负责制定复式办法及具体实施。

第三章 复试原则和方式

第三条 所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B医学类国家线的要求

第四条 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所将根据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当年教育部调剂要求、本所研究方向、学科特色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要求详见后续公布的调剂通知。

第五条 复试名额参考招生指标总数,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方式:根据我实际专业的考核要求,我所将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秀人才。

第四章 复试时间及体检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所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开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7日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28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后续根据要求通知。

第八条 鉴于我所特殊的行业性质和要求,复试考生均需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级别的医院体检在复试时提供体检报告(含甲肝、乙肝、丙肝检测)录取后入学时根据我所安排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五章 资格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考生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3 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查验证明一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5)在校(或工作单位)期间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证明(即政审表)一份

6考生所在地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7)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试报到进行现场查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第六章  复试流程及内容

第十条 复试流程

1.一志愿考生复试:

1)复试流程:复试当天上午8:30审核考生资料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审核通过的考生开始英语口试;英语口试结束后随即进行面试。

2)复试内容:

① 英语口试:英文问答,时长10分钟左右。

② 面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及导师提问环节。面试时长10分钟左右。考生将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2.调剂考生复试:

1)复试流程:

第一天上午8:30审核复试考生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00 英语口试;

下午13:30-15:00 专业课笔试;

15:10-16:40 英语笔试;

第二天上午8:30 面试。

2)复试内容

① 英语口试:英文问答,时长10分钟左右。

② 专业课笔试:包括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及生物制品相关知识,题型为论述题,共8小题,答题时间共1.5小时;

③ 英语笔试:题型为阅读理解及翻译,答题时间共1.5小时;

④ 面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及导师提问环节。面试时长10分钟左右。考生将根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生成绩从高低择优录取前8出录取结果后在官网公示至少7日。

第十 计分标准:

1)一志愿考生计分标准: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英语口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调剂考生计分标准: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笔试成绩占英语成绩的70%,口试成绩占英语成绩的30%;英语总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第七章  录取

第十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计分办法,公布考生成绩和排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所官网公示至少7日。 

第十 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有精神或身体疾病既往史的,需要提前告知,如有隐瞒,我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取消录取。

 

第八章  工作纪律

第十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

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的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有效监督管控复试环节

第九章 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经审核后对外公布(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官网https://www.vacmic.com/),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 联系方式

郭老师 0931-8316015

第十七条 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5年硕士统考复试名单(一志愿)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王子腾832015000000039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663124147400
2王超832015000000006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03891124313
3魏来832015000000044战术武器总体技术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475591118311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耿铭雨83201500000006512所控制科学与工程615975129324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冯斌83201500000007812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848123106335
2李伟平83201500000007712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06696109331
3王炯博83201500000005412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95613082327
4田艺涵83201500000002612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449108115326
5陈昂83201500000006912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6610796324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杜伯轩832015000000071703所材料科学与工程5848100139345
2石沐雨832015000000019703所材料科学与工程5147105138341
3李牧远832015000000020703所材料科学与工程626083121326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陈佳83201500000001511所(京)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363111122359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王乙皓83201500000003413所控制科学与工程595062144315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赵誉83201500000005313所仪器科学与技术624570143320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林祥832015000000012772所电子科学与技术6161107139368
2耿豪杰832015000000011772所电子科学与技术5845121135359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总分
1刘灵洲832015000000051创新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06497147368
2曹三博832015000000058创新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34797136343
3桑伟杰832015000000023创新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524189135317
4王玉杰832015000000007创新院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625684112314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春季入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以下简称二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组织与管理

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工作,二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和管理,各培养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202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一)成立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二院院长担任组长,由二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招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二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对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2025年春季入学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巡查。

(二)成立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在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统一管理二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各培养单位是202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5人组成,须由与复试专业相关的具有研究员职称专家(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含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工作须安排1名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和1名秘书,纪检工作人员与小组秘书全程参与但不作为复试小组成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对本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秘书负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复试分数线

1.“申请-考核”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2.“普通招考”考生

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10分。

三、复试时间

2025年3月11-13日,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通知。

四、复试要求

1.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各培养单位不得复试和录取低于二院202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3.复试录取期间,须全程录音录像。

4.各培养单位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5.所有复试材料由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考生

()报到时提交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报名时已提交纸质版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准考证;《政治审查表》;博士阶段科研设想(3000字为宜);代表性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报到时间、地点

考生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9:00-11:00携带“提交材料”到航天二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南楼六层607室)报到。

()考风考纪要求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主要方式及内容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是对考生一贯学业表现、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要突出对博士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

、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当报考专业相同、报考方式相同、报考导师相同时,各培养单位按总成绩的名次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拟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22日前将体检报告寄至研究生院,考生须在所在地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必检项目应包含基础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液检查、胸片检查,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二院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培养单位及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正公平。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督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二院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将在研招网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向考生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实行复议制度。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咨询和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88526444

研究生院邮箱:tj_yjsczs@casic.com.cn

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142信箱25分箱(100854)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766342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春季入学)复试名单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春季入学)复试名单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单位复试专业备注
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1姚xx832215208110001
92

二部控制科学与工程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周x83221520854000168789223823所电子信息普通招考
3孙xx83221520854000285929827525所电子信息普通招考
4王xx832215208540003647868210207所电子信息普通招考
5卫xx832215208110002
92

25所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博连读
6武xx832215208540004
85

203所电子信息硕博连读
7程xx832215208110003
85

203所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博连读
8辛xx832215208540005
81

706所电子信息硕博连读
9黄xx832215208540006
88

706所电子信息硕博连读


中国航空研究院(招生代码8290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要求,为规范、有效开展中国航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主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院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部门负责人、相关院系所领导、所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所纪检部与审计法律部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招复试工作的领导、管理及监督。

复试工作小组设在研究院相关院系所,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为保障复试公平、科学,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位专家。成员主要由院领导、导师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

从招生导师中遴选经验丰富的复试专家,以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研究院对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复试的程序、复试考查内容等。

(二)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培训,严守纪律,不随意发表不利言论,保证公平、公正,保持正常复试秩序。  

(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研究院及相关院系所纪检与审计法律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门组织相关复试专家对复试过程进行重新审议并给出结论,通知复议考生复议结果。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3月中上旬公布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

(二)确定复试名单

1.一志愿复试成绩要求: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术型工学(其他学科专业)/专业型工程管理A类国家线。

2.按照相关规定,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相同专业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学业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

4.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报考要求(报考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要求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附件1)扫描版打包发送至相关院系所联系人,复试当天按要求携带原件等材料至面试现场。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英语水平、健康状况、政审情况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按《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通知要求完成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复试时间:拟于3月中下旬进行。

地点安排: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具体见复试通知)。

2.复试方式

复试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统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复试内容:

工程管理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综合测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及心理测试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考试形式为线下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包括单选题和论述题两种题型。主要考核内容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内容(全会公报精神要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好的六大原则;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等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五位一体”总布局等)、2024年全国两会内容(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相关内容)等。满分100分。

②专业综合测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察学生学业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

③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聆听理解能力等。满分100分。

④心理测试,对考生进行线上测试,时间为30分钟,测试结果作为复试参考内容。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百分制)按初试权重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权重占录取成绩的50%,得出录取成绩。

计算公式:

工程管理: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3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四、复试录取相关程序

1.复试合格考生,其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工程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单科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合格考生,将按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初试成绩、复试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研招网进行公示。

4.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经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6.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组织,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将电子版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监督

考生接待电话:15504651669(研究生院)、010-58329686(招生办);

研究院受理考生监督举报电话:010-5832965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2: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入学政审表

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附件4:诚信复试承诺书

 

 

 

 

中国航空研究院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证明、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学生证照片及信息页、最后一页注册页);

5.大学本科成绩单(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6.入学政审表(见附件2,盖章可在复试后1周内提供);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3);

8.考生本人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9.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奖励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10.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附件2

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入学政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学习工作

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


该生

思想

政治

品德

表现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态度、业务能力、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

负责人签字: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

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年龄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家族遗传病史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先天疾病情况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既往重大疾病史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既往外伤史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既往手术史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有无长期依赖药物的慢性病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视力情况

正常□ 异常□  若异常请详述:

是否患有色弱或色盲

是□ 否□  若是请详述:

听力情况

正常□ 异常□  若异常请详述:

传染病史

无□ 有□  若有请详述:

体质情况

良好□ 较弱□  若较弱请详述:

能否正常参加科研院所研究生学习和课题研究

能□ 否□  若否请详述:

其他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均为真实情况,未隐瞒病史。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4:

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是参加中国航空研究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航空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知晓其中所有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所提供、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2.自觉服从中国航空研究院的复试安排,接受复试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3.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均不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

4.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考试纪律和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

5.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有关复试内容。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航天科工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中国航天科工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姓名考生编号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柯灵睿832865082501004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黎海川832865082501057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陶盼盼832865082501026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杨西节832865082501007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刘宇青832865082501060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姚定糖832865082501036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付德832865082501044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王东832865082501071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安乾红832865082501049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李乐闯832865082501043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郑洛奇832865082501022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潘文龙832865082501055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张弘毅832865082501050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徐诗佳832865082501051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李德智832865082501034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娄义龙832865082501070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喻纪红832865082501040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李槟宏832865082501045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郭迦勒832865082501048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陈艺语832865082501006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鲁旭冉832865082501013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郝智斌832865082501059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陈虹羲832865082501053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张佐伊832865082501027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梁伟832865082501075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彭杨832865082501028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管朝宏832865082501065
8328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周开颜8328650825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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