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https://www.snai.edu/master/2024/1002/84017.shtml
2025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23所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招生单位名称:中国航空研究院623所,代码:82909)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航空工业唯一的飞机强度研究、验证与鉴定中心。以“强度理论的探索者、强度技术的创造者、强度工具的提供者、强度设计的鉴定者”为使命,致力于打造国际领先的飞行器强度研究与鉴定中心,开展飞机强度技术领域的预先研究,提供解决航空强度问题的理论、方法、工具,承担从材料、元件、部件到整机结构的地面强度验证试验,具有代表国家对新研及改型飞机强度进行验证、并给出鉴定结论的职能。强度所目前已经形成“一总部,三分所,四中心”的运行格局,总部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地设有军机科研中心、上海浦东新区设有民机科研中心。
具有多研究方向、学历和职称层次较高、知识结构合理、科研能力强的导师队伍,现有硕士生导师共15名。其中:国家级专家2人,集团首席技术专家4人,集团特级技术专家8人,均是各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长期从事本学科研究。
热烈欢迎有志从事航空结构强度研究的力学和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所工学硕士研究生。因招生名额限制,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和往届生。
二、目录说明
1. 2025年我所拟招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6名,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1人(以最后确认录取为准)。
2. 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统考科目的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公布发行,力学综合的复习可参考西北工业大学的同类科目。
三、复试办法
采取差额复试,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测试专业基础和科技英语,面试考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包括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弹性力学三门专业基础课的内容。
四、说明事项
1. 凡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2. 研究生招生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点网上确认,并配合采集本人图象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应届考生陕西地区报考点在其所属院校报考点;往届考生陕西地区报考点不限制在西北工业大学,因疫情防疫等原因选择其他报考点时比照外省考生及非西工大报考点考生对待。
3. 取得规定学分后回本单位做毕业论文,学制2.5年,对通过论文答辩、学位评审合格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表现优秀、成绩良好的研究生毕业后留本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4. 本单位承担全部学费,并发放助学津贴,生活补贴及奖学金,安排公寓化住宿。
5. 本单位接收相同/相近专业的在校应届推荐免试生,双向选择,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招生单位代码:82909
招生专业:工程力学080104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航空研究院623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86号 710065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029-88268823
邮箱:hkb623@163.com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情请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gdufs.edu.cn/info/1019/2487.htm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单位代码:83276)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10月,是国家为航天工程和装备发展所布局的唯一集计算机、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专业研究所,是中国微电子发源地之一、中国航天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的奠基者、中国微系统集成技术与产品研制的先行者、中国航天装备自主可控和嵌入式综合电子系统技术领域的引领者、中国军用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领域的中坚力量。建所59年来,创造了中国微计算机、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发展史上的“多个第一”,取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文明单位” “高技术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 “国防科技工业突出贡献奖” “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奖励14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19项。
我所坚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我所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基石。造就了全国劳动模范、“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最美奋斗者”罗健夫,中国集成电路专业著名专家、俄罗斯外籍院士黄敞,中科院院士沈天慧、沈绪榜等一大批科技精英和模范人物。
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培养了90余名博士研究生,50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计算机系统结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
我所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研究生导师5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专家20余名;有优良的实验条件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有丰富的中外文献资料。
目前,我所正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欢迎有志于我国航天事业和从事计算机、电子专业科学研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09000转8203 E-mail: yjsb771@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5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须知
1.2025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后下达为准。学制3年, 全日制,定向培养。
2. 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3.报考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接受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政治、数学、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英语(一)、数学(一)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四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教育部公布发行。专业课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免收学费,统一安排住宿。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1200元、助研津贴600元,课题期间另核发季度奖金3000~12000元不等;同时享有我单位各类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设有“航天科技集团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七七一所课程优秀奖学金”、“七七一所学位论文优秀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至我单位工作。
(二)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 及研究方向 | 导 师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1 IC设计技术 0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技术 03 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04 功率变换技术、变换器建模、仿真技术 05 超大规模ASIC技术 06 微机电器件(MEMS)技术 07 先进电子封装技术 |
刘智、魏海龙、李凌 赵杰 付翀丽、李宝霞、郑东飞、李婷 王俊峰、王英武、刘红霞 李海松 袁海 杨宇军、王超、吴道伟 | 7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801电子技术基础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 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结构 02 空间计算机系统结构 03 嵌入式高速计算机技术 04 空间计算机技术及容错技术 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06 实时嵌入式软件 07 网络集成软件开发 08 嵌入式计算机应用技术 |
杨靓、刘泽响、安鹏、娄冕、肖建青 唐磊、赵云鹏 周煦林、匡乃亮、王艳玲、田卫、刘彬 柴波、同志宏、曲翕、刘曦 胡玉龙 王培 贺骊 龚龙庆、李灏、钟升、高文炜、唐艺菁、马钟 | 12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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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单位代码:83276)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10月,是国家为航天工程和装备发展所布局的唯一集计算机、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专业研究所,是中国微电子发源地之一、中国航天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的奠基者、中国微系统集成技术与产品研制的先行者、中国航天装备自主可控和嵌入式综合电子系统技术领域的引领者、中国军用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领域的中坚力量。建所59年来,创造了中国微计算机、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发展史上的“多个第一”,取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文明单位” “高技术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 “国防科技工业突出贡献奖” “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奖励14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19项。
我所坚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我所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基石。造就了全国劳动模范、“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最美奋斗者”罗健夫,中国集成电路专业著名专家、俄罗斯外籍院士黄敞,中科院院士沈天慧、沈绪榜等一大批科技精英和模范人物。
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培养了90余名博士研究生,50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计算机系统结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
我所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研究生导师5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专家20余名;有优良的实验条件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有丰富的中外文献资料。
目前,我所正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欢迎有志于我国航天事业和从事计算机、电子专业科学研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09000转8203 E-mail: yjsb771@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5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须知
1.2025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后下达为准。学制3年, 全日制,定向培养。
2. 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3.报考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接受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政治、数学、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英语(一)、数学(一)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四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教育部公布发行。专业课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免收学费,统一安排住宿。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1200元、助研津贴600元,课题期间另核发季度奖金3000~12000元不等;同时享有我单位各类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设有“航天科技集团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七七一所课程优秀奖学金”、“七七一所学位论文优秀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至我单位工作。
(二)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 及研究方向 | 导 师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1 IC设计技术 0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技术 03 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04 功率变换技术、变换器建模、仿真技术 05 超大规模ASIC技术 06 微机电器件(MEMS)技术 07 先进电子封装技术 |
刘智、魏海龙、李凌 赵杰 付翀丽、李宝霞、郑东飞、李婷 王俊峰、王英武、刘红霞 李海松 袁海 杨宇军、王超、吴道伟 | 7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801电子技术基础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 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结构 02 空间计算机系统结构 03 嵌入式高速计算机技术 04 空间计算机技术及容错技术 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06 实时嵌入式软件 07 网络集成软件开发 08 嵌入式计算机应用技术 |
杨靓、刘泽响、安鹏、娄冕、肖建青 唐磊、赵云鹏 周煦林、匡乃亮、王艳玲、田卫、刘彬 柴波、同志宏、曲翕、刘曦 胡玉龙 王培 贺骊 龚龙庆、李灏、钟升、高文炜、唐艺菁、马钟 | 12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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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学院:008机械工程学院
招生专业:085500机械(专业学位)
项目联合培养单位: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报考条件及流程:参见当年《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龙江工程师学院简介
龙江工程师学院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举办,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并牵头落实建设,省内相关高校和制造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2021年9月5日,学院正式挂牌,同时高端智能装备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正式成立,通过“学院+联盟”的新时代产教融合形式,汇集全省优势产业、行业、教育和各方人才资源,有规划、有组织地开展重点领域协同育人、协同创新。
二、卓越工程师项目培养特色
2022年5月,黑龙江省推出《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明确依托龙江工程师学院,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2022年7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支持龙江工程师学院联合省内大型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校内理论考试、企业实践及业绩成果考核合格的工程硕士毕业生可按规定直接授予工程师职称资格(不含国家统一考试专业),工程博士毕业生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卓越工程师项目培养模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实施“论文选题、实践教学、工程实践”相融通的校企定制化联合培养,课程学习阶段在相关培养单位进行,聘请企业高水平专家深度参与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设计,开设校企共建课程,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实习实践环节一般在联合培养企业(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或校企联合实验室等)进行,校企导师结合论文选题,全程参与实习实践计划制订、工程实践训练、科研指导等关键环节。
佳木斯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调整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校拟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初试考试科目进行调整。涉及报考专业及调整详情如下:
一、 专业代码及名称:100200临床医学
初试第三单元考试科目由“621医学综合”调整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专业代码及名称:085507工业设计工程、135700设计
初试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518 艺术命题设计(6小时)”调整为“918命题设计与专业综合能力(3小时)”,考试时长调整为3小时。
三、专业代码及名称:081300建筑学、085100建筑
初试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51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调整为“916建筑设计快题(3小时)”,考试时长调整为3小时。
四、专业代码及名称:086200风景园林
初试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513风景园林规划设计(6小时)”调整为“917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考试时长调整为3小时。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和学校后续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初试考试科目以学校后续发布的正式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特此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6日
考生报名考点选择须知
学校名称: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
单位代码: 83113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是经陕西省学位委员会1998年3月3日会议审核,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估,批准“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专业为硕士学位授权点(陕学位[1998]24号),从199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所学专业为电子、通信、自动化、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对抗、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类等专业。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应届生毕业以后必须能够获得以上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手续
1.报考我所的考生请于10月5日~25日(9:00~22:00)登陆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我所的考生请务必选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报名考试,否则不予报考。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并如实填写表格,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5.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6.招生专业统考科目为四门,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委公布发行。
2023年“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专业计划招生26人。其中,10人是与国防科技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ATR国家重点实验室采取3年定向培养模式;其余16人委托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采取“1+2”培养模式,一年后回所跟随导师及项目组开展课题研究和工程实践。
研究所科研任务饱满,科研经费充足,可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具有优雅、清新、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可为员工提供参加国内外培训和进一步深造的机会。欢迎有志献身国防科研事业的青年朋友们,到研究所学习、深造、工作,研究所将为你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全日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和公共管理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共管理专业A类国家线总分173,外语43,综合86),且满足公共管理专业的报考条件,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调剂流程
1.我校调剂报名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PA调剂复试时间相同,所以考生调剂志愿只能二选一,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该系统于4月8日00:00开放后,考生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中午17:40(如此次报名人数不足,后续报名时间另行公示)。
2.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向通过择优选拔进入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发送时间为4月8日18:00之前。我校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须4月9日8: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确认该复试通知,逾时不确认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线下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校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送拟录取通知。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后,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时确认该拟录取通知,逾时不确认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83951563
MPA招生邮箱 mpa141@126.com
紧急联系电话:18612838916 黄老师
微信咨询群:见下方二维码
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基本要求
(一)分数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对外网站公布后执行。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达到我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以上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
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6)届时可毕业的自考考生提供准考证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照顾政策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复试方式
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六)复试缴费
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
(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衡量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由招生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和人才选拔要求综合确定,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
(1)专业综合测试
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3.加试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五、调剂工作
(一)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二)遴选规则
1.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3.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
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七、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并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
(五)不予录取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
(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违纪监督
(一)各招生学院要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二)学校将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动态调整相关各学院招生计划。
(三)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中国民航大学网址:www.cauc.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
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