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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时间:

20111110日至1114    8:3011:00   13:4016:30

 

二、地点:

1、外地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点

2、本地考生: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1号楼(南一门正对)22号会议室。

3、艺术类(考试科目中有素描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考生必须在我校确认交费。

 

三、确认程序:

1、交费: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交费,取得交费收据。

1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普通专业每生180元;

2 艺术及建筑设计专业每生220元(第四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专业))

2、验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拍照。

4、打印信息简表。

5、信息核对。

1)检查无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签字确认、交表;

2)信息修改,签字确认、交表。

 

四、其他:

1、考生一旦签字交表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相关信息即不得更改,考生对本人确认信息负责。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1114)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非普通全日制考生原则上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9.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原则上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10.凡跨门类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临床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二)推免生条件及推荐办法参见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1)中医综合: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西医综合: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

3)药学综合:学校自行命题,含生物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学校自行命题,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中药学专业08方向考中药学、中药商品学、高等数学)。

5)护理综合:学校根据国家考试大纲自行命题。

三、各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科目见目录备注。

四、专业目录所列招生数为我校计划招生数,最后实际招生数以国家计划为准。

五、考生报名时,请详细填写本人邮政编码和带有省、市、县全称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我校网址:www.ccucm.edu.cn  研究生学院http://125.223.200.60:8080/

中国林科院拟接收2012年硕士推免生名单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木材科学与技术                张毛毛             杨忠

木材科学与技术                 任丹              余雁

关于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资格预审的说明

关于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资格预审的说明

有关考生:

        由于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的特殊性,为避免考生错误报考,根据我校招生简章,我校须对考生实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独考试
报考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于20111020日前将单考申请表等(http://yanzhao.cug.edu.cn 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寄送我办,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
已网上报名但尚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务必于115日前交来,否则不予报考。   
 已交来申请材料但尚未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103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
对于收到申请材料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的考生,我校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电话通知不予报考;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可予报考,并须于1110-14日到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照相等)。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者须符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符合我校生源计划来源地所在范围(见http://yanzhao.cug.edu.cn公告)。考生须于115日前将有所在单位及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我办,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
已网上报名但尚未寄送《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务必于115日前寄送我办,否则不予报考。
   
已交来《考生登记表》但尚未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103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
对于收到《考生登记表》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的考生,我校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电话通知不予报考;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可予报考,并须于1110-14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照相等)。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1
1028
附: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30074
电话:027-67885153(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5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坐落在享有“高原明珠”美誉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毗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贵阳市花溪区“十里河滩”校园占地面积88.31万平方米,有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114GB

贵州民族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现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建立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有36个专业,计划招生 245 人。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点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收48人。

2012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共293 人。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9月;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110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相关通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11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相关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2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2年原C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公费。

六、其它事宜

(一)学 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毕业后可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四)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均未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五)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六)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七)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3610705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  gznc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http://yjs.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21日

 1、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传的附件
文件类型: xls 705ea5c783900799a25301aa8ef43c48.xls (49.00 KB)
2、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于初试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的说明
上传的附件
文件类型: doc 2c5c7b0586d4e3259496f3255cac2632.doc (49.00 KB)

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5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坐落在享有“高原明珠”美誉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毗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贵阳市花溪区“十里河滩”校园占地面积88.31万平方米,有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114GB

贵州民族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现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建立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有36个专业,计划招生 245 人。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点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收48人。

2012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共293 人。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9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9月;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110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相关通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11月(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相关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2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自命题科目: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网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2年原C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优先考虑公费。

六、其它事宜

(一)学 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毕业后可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四)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均未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五)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六)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七)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3610705

联系人:程老师    电子邮箱:  gznc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网:http://yjs.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8月21日

 

 1、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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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于初试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的说明
上传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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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概要》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701

考试科目:军事理论概要

适用专业:作战指挥学、军事教育训练学、军队政治工作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在熟悉掌握军事理论一系列基本概念、规律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对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的一般规律有全面系统的了解,能够具有关于军事斗争的系统的理性认识,运用军事理论的观点、原理指导军事实践,为未来的军事斗争准备服务。考核共分三部分:军事理论基础、军兵种知识、军事高科技知识。

二、考试内容

(一)军事理论基础部分

包括军事理论概述、发展的基本规律,军事理论研究的意义和方法,外国近代军事理论,外军现代军事理论,马恩列斯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高技术局部战争理论。

(二)军兵种知识部分

包括各军兵种编成及组织体制、重点掌握空军各兵种编成及组织体制。

(三)航空装备新技术应用部分

包括军用飞机平台、动力装置、航空电子、机载武器、航空装备综合保障等领域中的新技术应用。

三、考试时间与分数

考试时间:180分钟

满分150分。军事理论基础占90分,军兵种知识占20分,航空装备新技术应用占40分。

四、考试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论述题

五、主要参考书目

《军事理论概要》,王伟主编,解放军出版社

《军兵种知识》,木勤朴主编,解放军出版社

空军武器装备新技术应用》 刘行伟,宋劲松,空军军事职业大学

《军事理论知识手册》,空军航空大学训练部

 

《军事训练学》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805

考试科目:军事训练学

适用专业:军事教育训练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主要考查学生对军事训练基本理论等概念的了解和掌握,考查学生对军事训练规律性问题的掌握和理解能力,以及运用军事训练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军事训练问题的能力。考核分三个部分:军事训练学概论、军事训练及其规律、军事训练指导与组织实施。

 

二、考试的内容

1.军事训练学概论

主要内容包括:军事训练的本质、特征、任务;军事训练的形成与发展;军事训练学研究的组织机构、要求和方法。

2.军事训练及其规律

主要内容包括:军事训练的本质、分类和任务;军事训练要素;军事训练规律。

3.军事训练指导与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军事训练指导思想、方针和基本原则;军事训练体制;军事训练内容;军事训练方法;军事训练管理与保障。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1.填空题、判断题,约占20%~30%。

2.单选题、多选题,约占20%30%。

3.简答题、论述题,约占40%~60%。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五、主要参考教材

1.军事训练学,军事科学出版社,吴铨叙2003

2.军队院校教育学,军事科学出版社,张宝书主编,2006

 

 

《军事情报学》考试大纲

75分)

 

科目代码804

科目名称:军事情报与遥感基础

适用专业军事情报学

 

一、基本要求

1.系统全面的掌握军事情报学的概念、本质和特性;军事情报的获取;军事情报的分析;军事情报的传递等军事情报基础知识。

2.对军事情报学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态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3.具备一定的军事情报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内容和范围

1.军事情报学的基本知识(绪论部分);

2.军事情报的概念、本质和特征;

3.军事情报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4.军事情报工作的规律、内容和特点(3.1);

5.军事情报的获取;

6.军事情报分析的任务和作用(5.1);

军事情报的分析研究(3.4

7.军事情报传递的含义和基本要求(6.1);

军事情报传递的安全保密(6.3

:上述未涉及的内容不属于考试范围。

三、参考书

《军事情报学概论》 张久俊、马成伟 编著,军事科学出版社,2003

 

《遥感概论》考试大纲(75分)

 

一、基本要求

1.系统全面的掌握遥感基本平台、遥感成像原理、遥感图像特征、遥感图像解译、3S技术的综合应用等遥感基础知识。

2.对遥感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态有比较清楚的认识。

3.具备一定的遥感图像解译和3S技术综合应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内容和范围

1.遥感的基本知识(绪论部分);

2.电磁辐射与地物光谱特征;

3.遥感成像原理与遥感图像特征;

4.遥感图像处理;

5.遥感图像目视解译(5.1-5.2)

6.遥感数字图像计算机解译(6.1-6.2)

7.3S系统综合应用。

三、参考书

《遥感导论》 梅安新 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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