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研究院2013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我院现有应用化学专业名额需要调剂研究生
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及政策:
1、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一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考生调剂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工学);
2、需考生提交如下信息: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各科分数、总分、本科毕业学校、本科毕业年月、联系电话(见《沈阳化工研究院2013年研究生调剂系统》,网上提交);
3、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达到一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工学)总分300以上,“211、985院校”男同学通过复试者,将优先办理调剂手续。
4、通过复试的同学均为公费学习,同时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每月发放助学金500元,食宿基本免费,并有多项福利。
联系电话:024-85869038 85869118 联系人:李老师、梁老师
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2013.4.8
外交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和统筹此次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各系所具体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3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 |
外语、政治 |
业务课1、2 |
总分 |
国际法学 |
42 |
63 |
315 |
国际关系 |
42 |
63 |
327 |
政治学理论 |
42 |
63 |
315 |
国际政治 |
42 |
63 |
315 |
外交学 |
42 |
63 |
324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2 |
63 |
315 |
世界经济 |
49 |
74 |
340 |
英语语言文学 |
54 |
81 |
35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54 |
81 |
35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54 |
81 |
36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54 |
81 |
350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54 |
81 |
363 |
附: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一)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四)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点击下载考生自述表格)
(五)大学期间成绩单;
(六)网上下载体格检查表,正反面A4纸打印,贴上照片,研招办盖章后体检时使用;(点击下载体检表)
(七)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二)公共外语口试
公共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语言类专业包括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法、日)、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不参加公共外语口试,也不再单独安排第二外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三)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各系所按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文件,由外交学院医务室统一进行。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中,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在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入学后再分方向和导师,原报考方向仅供参考。
(三)调剂考生主要参考复试成绩进行录取。
七、复试实施具体程序和细则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各专业笔试内容为:
专业 |
笔试内容 |
国际法学 |
专业外语 |
国际关系 |
专业外语 |
政治学理论 | |
外交学 | |
国际政治 |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综合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
世界经济 |
专业外语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 |
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
笔译 |
注:英语综合含客观题和作文两部分,其中客观题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等语言点的综合考核。
(二)公共外语口试
非语言专业外语口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
英语口试具体环节:
1、参加测试的考生集中,按复试号决定测试顺序;
2、考生按顺序进入备考室,阅读所给英文材料约10分钟,阅读时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作笔记、拟订提纲等,但口试时不得参考笔记;
3、备考10分钟后,考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口试考场,考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就材料及相关内容提问,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进行回答;
4、提问、回答及考官评定成绩时间约为10分钟,测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考官立即对考生的考试情况打分。
(三)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一般性流程如下:
1、抽题备考:考生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考室准备约10分钟,包括起草答题提纲等;
2、交验证件:备考结束后考生进入考场,首先向考官交验准考证;
3、回答问题:考生回答复试专家组老师提问;
4、成绩评定:回答完毕,考生退场,由考官对该考生评定成绩。
注:语言类专业面试根据专业特点,具体步骤和细节可能有所差异。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专业面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面试形式为听一篇文章(5分钟左右,听一遍),然后根据文章内容回答问题。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面试形式为交替传译(英译汉、汉译英)。
八、复试费用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报到时交纳。体检所需费用50元自理,考生直接交给体检机构。
九、复试工作日程
报到地点:主楼422教室。
报到具体时间:
复试号1-100 8:00—8:30
复试号101-200 8:30—9:00
复试号201-280 9:00—9:30
为避免拥堵,请考生尽量按上述时间段分散报到。
心理素质测评在学院计算机教室进行,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
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68323297咨询。
外交学院纪检监督接待电话68323822(只接待投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82837219(只接待投诉)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3年MTI调剂要求及政策
一、学校简介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创办于1995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所民办外语类本科院校;2004年学校全部专业进入吉林省第二批次招生;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成为国内民办高校中唯一省级重点高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育始于2005年,相继与吉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开展培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于同年开始招收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口译、朝鲜语口译及日朝双语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使华外成为中西文化合璧之桥梁,中华儿女走向世界之桥梁”的先进办学理念和“励志敦材”的校训,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家意识,精通外语,谙熟管理,通晓商务、外事方面的知识,具有坚实的翻译专业基础,具有使用现代化信息工具能力,具有较强的从事口、笔译工作能力,通晓国际规则,礼仪知识好,职业素养高,“知识、能力、人格”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翻译人才。
二、调剂专业(领域)
类别名称 |
领域名称 |
招生人数 |
翻译硕士 代码:0551 |
英语笔译(代码:055101) |
以研招网所公布缺额为准 |
英语口译(代码:055102) | ||
俄语口译(代码:055104) | ||
日语口译(代码:055106) (含日朝双语方向) | ||
朝鲜语口译(代码:055112) |
三、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一区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3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方向)考生,朝鲜语达到高级水平优先录取。
3.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3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四、相关政策
1.实行研究生奖助金制度
(1)全年按12个月发放助学金350元/人/月。
(2)全员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每生每月发放岗位津贴。
(3)学校设立“院长奖学金”,奖金10000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奖学金覆盖面达50%以上。
(4)所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享受我校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5)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基金”,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2. 实行双导师制
学生一入学就确定两位导师,一位是具有较强口译实践经验和能力的校内教师,另一位是行业、企业的资深专家。两位导师在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合作,互相补充,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指导学位论文。以实践项目为切入点,使学生在培养过程中能一边进行项目实践,一边进行理论学习;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实践,接受“双导师”指导,结合在企业工作内容进行选题、开题并完成学位论文。
3.配备结构完善的授课师资
充分发挥我校外语学科资源优势,研究生课程授课师资队伍采用“中外结合、专兼结合”结构,中国教师和外籍教师、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的兼职教师共同授课,齐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外语外事能力。
4.提供国外学习机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外语外事能力培养,将利用第三、第四学期的3-6个月时间,选派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到国外高校就读,同时指定导师进行同步指导,强化语言和翻译理论知识学习。
5.对接专业实践和就业岗位
学校与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签订了联合培养翻译硕士合作协议。省政府外事办及翻译协会全程参与培养过程,每年提供专业实践岗位,指派专人进行实践指导;同时,根据吉林省翻译行业需求,推荐学生就业。
五、调剂流程
有调剂愿望的考生,请直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选择我校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届时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联系人:严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431-84565032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30117
电子邮箱:hqmtizsb@126.com
网址:http://***/web/yjsb/index.asp
调剂补充公告
调剂补充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特再次对2013年03月26日 “云南警官学院2013年警务专业硕士调剂招生公告”进行补充说明,特此公告。
内容如下:
在原公告“学制与学费”栏内容中,更改为“我院招收2013年入学全日制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金额以国家规定为准)”。
2013年04月08日
2013年调剂结束
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一般应按招生规模的120%-150%掌握。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程序
(一)成立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并网上(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kjc.bua.edu.cn/yz/,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sch/listBulletin--schId-367894,categoryId-442342,mindex-11.dhtml下同)公布“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简称《复试录取办法》)。
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订的2013年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学科、专业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简称《复试录取细则》),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录取细则”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校研招办”,下同)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
(二)复试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调剂管理权限开通后3周内完成。复试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等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自定。
(三)各学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调剂考生网上确认。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必要时可组织再次复试。复试时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专业复试情况进行检查。
(四)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三、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3年硕士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1、学术型考生: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等6个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农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学科、风景园林学专业执行A类地区“工学”门类分数要求,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专业执行A类地区“管理学”门类分数要求;2、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划线,复试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专业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保证差额复试比例为120%-150%。学院自划线须报研究生部备案、公布。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拟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应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学科专业。
2. 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北京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接收调剂生按照考生网上调剂确定参加我校复试的先后顺序确定名单。
5. 我校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英语及日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 在符合以上四条原则的基础上,首要考虑调剂生的统考课成绩进行排名筛选(无统考数学的专业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排名,有统考数学科目的专业可按照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或英语成绩+政治成绩+统考数学成绩进行排名);其次考虑英语分排名筛选;前述排名同等的条件下按照初试总分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 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破格复试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013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五)向校外调剂
没有进入我校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但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招生单位所在地区进入复试的当年基本分数要求。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201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 (附件3)。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建议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各学院学科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对同等学力考生所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调剂考生根据本人调剂申请参加相关科目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人文社科类专业可不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建议各学科、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结合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
3.面试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要求各学院各相关学科按照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由本专业导师进行外语考核,无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外语部外语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参与本复试小组进行外语考核。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分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1]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体检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周一或周四上午)。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四)心理测试
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五、综评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监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破格复试条件、参加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应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录取
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在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规模的专业,原则上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生。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公费指标的分配。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根据市研招办审批结果,待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少量被录取的新生,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三)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电话:010-80799079/6367;监督电话:010-807990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六)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13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部
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01]哲学 |
280 |
38 |
57 | |
[02]经济学 |
340 |
49 |
74 | |
[03]法学 |
[030107]经济法学 |
350 |
42 |
63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378 |
42 |
63 | |
(除经济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其他法学专业 |
315 |
42 |
63 | |
[07]理学 |
290 |
39 |
59 | |
[08]工学 |
[080800]电气工程 |
317 |
40 |
60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321 |
40 |
60 | |
[080200]机械工程 |
315 |
40 |
60 | |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305 |
40 |
60 | |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4]土木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1]生物医学工程 |
295 |
40 |
60 | |
[0801]力学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80 |
37 |
56 | |
[12] 管理学 |
[120201]会计学 |
358 |
51 |
77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2]企业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345 |
51 |
77 | |
[0852] 工程硕士 |
[085201]机械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085207]电气工程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085212]软件工程 [085216]化学工程 [085236]工业工程 [085239]项目管理 [085240]物流工程 |
295 |
40 |
60 |
[1253]会计硕士 |
163 |
41 |
82 | |
[1256]工程管理硕士 |
155 |
41 |
82 | |
[1251]工商管理硕士 |
155 |
41 |
82 |
2013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沈阳工业大学
2013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总 则
(一)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复试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的重要作用。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确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四)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研究生学院须提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及数量,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五)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分配各学部(学院、系)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和接收调剂等各项具体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专家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水平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在面试过程中组织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复试工作系统。
(四)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3、负责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复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准考证;
2、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须经本人学习、工作或生活所在集体盖章);
4、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和本科阶段成绩单
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原件和备案登记表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
四、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根据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和各学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核算。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按复式录取比例不超过125%(含推免生)”确定总分线;
凡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不足拟定招生计划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
(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调剂
2、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差额复试淘汰考生,无论申请本校或外校调剂,均须按照国家调剂工作流程统一通过研招信息网进行调剂。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25%。
五、复试与面试
(一)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工作计划确定复试时间进度并安排复试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基础能力考试和面试,面试部分部分包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3、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情况。
(1)专业课和外语基本能力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要与《沈阳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满分为150分。采取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含判断、单选、多选,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含对话与短文听力,题库随机抽题组卷,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试卷采用标准化试题,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含专业能力考核与外语口语能力考核,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口语能力满分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等。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对话和翻译等。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师姓名在复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二)复试流程安排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1)本校应届考生于
(2)本校应届考生于
(3)非本校应届考生于
(5)全部一志愿上线考生于
说明:非本校应届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选择
2、调剂考生复试
(1)调剂考生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复试专业课选考,并确认到校参加复试时间;
(2)调剂考生在本人确认的复试时间当天上午9点前,按报到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课考试流程一次完成全部复试;
(3)调剂考生复试流程全部完成后,研招办工作人员根据考生面试和专业课成绩核准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合格标准,与考生现场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确认调剂录取;
(4)各学院分学科(可按一级学科)专业设立常设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保证复试期间(待定)每周1、3、5上午在各学院提供的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每周三)。各组成员可以不固定。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专业课成绩
3、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六、调剂工作原则
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专业(领域)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从校外调剂。从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志愿考生的的专业调整也许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相关程序和要求:
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被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48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考生向一志愿学校调取本人初试试卷。
申请调剂考生未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48小时内确认接受,或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7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申请。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标准化考试150分,面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100分,满分400分)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9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差额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五)一志愿统考复试合格录取考生全部公费;一志愿联考考生(MBA、MEM)均为自费考生;MPAcc保送考生为公费,非保送考生为自费;各专业调剂考生均为自筹经费。
(六)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上线 校内应届考生 |
一、 二、 三、 |
一志愿上线 校外考生 |
一、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2、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3、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说明: 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选择 |
调剂考生 |
一、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日起; 二、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一周内(4月10日后每周1、3、5上午)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三、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2、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3、专业课(随到随考); 四、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
学院常设面试时间地点 | |||
学院 |
专业 |
时间 |
说明 |
机械学院 25496275 |
[080200]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
|
机械楼3楼312室 |
材料学院 2549678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材料学院203、217室 |
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223室 | ||
电气学院 25496713 |
[080800]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待定 |
[080800]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080800]电气工程(3组) |
待定 | ||
生物医学工程 |
待定 | ||
[085207]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
[085207]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信息学院 25496380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软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
|
请到信息学院301 查看面试地点 |
理学院 25496503 |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理学院409室 |
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化学工程、材料化学工程、化学工程 |
理学院403室 | ||
凝聚态物理 |
理学院511室 | ||
建工学院 25496533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建工楼305室 |
管理学院 25496552 |
会计(专业硕士) |
|
文科楼338房间 |
会计学 |
|
文科楼338房间 | |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文科楼443房间 | |
经济学院 25496526 |
应用经济,国际贸易 |
|
文科楼526室 |
应用经济,金融学 |
文科楼547室 | ||
应用经济,产业经济学 |
文科楼546室 | ||
文法学院 25496582 |
法学理论 |
文科楼209室 | |
民商法学 |
文科楼202室 | ||
诉讼法学 |
文科楼107室 | ||
经济法学 |
文科楼106室 | ||
国际法学 |
文科楼105室 | ||
知识产权法学 |
文科楼104室 | ||
传播法学 |
文科楼214室 | ||
石化学院 0419-5319274 135-91911100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
石油化工学院608室(辽阳) |
思政部 25494981 |
科学技术哲学 |
|
文科楼207室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文科楼108室 |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文科楼206室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楼205室 | ||
MBA教育中心 25691541 |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
|
兴顺校区综合楼809 |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到、复试和面试工作安排
一志愿上线 校内应届考生 |
一、 二、 三、 |
一志愿上线 校外考生 |
一、 二、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公共教学楼A—213研招办) 2、面试(9:30 各学院面试组开始) 3、专业课和外语听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 说明: 考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可选择 |
调剂考生 |
一、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日起; 二、在国家调剂系统内确认接受调剂后,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复试时间,一周内(4月10日后每周1、3、5上午)到我校研招办报到; 三、报到当天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 2、面试(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3、专业课(随到随考); 四、成绩合格者,现场确认调剂录取完成。 |
学院常设面试时间地点 | |||
学院 |
专业 |
时间 |
说明 |
机械学院 25496275 |
[080200]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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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楼3楼312室 |
材料学院 2549678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材料学院203、217室 |
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223室 | ||
电气学院 25496713 |
[080800]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待定 |
[080800]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080800]电气工程(3组) |
待定 | ||
生物医学工程 |
待定 | ||
[085207]电气工程(1组) |
待定 | ||
[085207]电气工程(2组) |
待定 | ||
信息学院 25496380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软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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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信息学院301 查看面试地点 |
理学院 25496503 |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理学院409室 |
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环境化学工程、材料化学工程、化学工程 |
理学院403室 | ||
凝聚态物理 |
理学院511室 | ||
建工学院 25496533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 |
4月8、9、10日 上午9:00 下午1:30 |
建工楼305室 |
管理学院 25496552 |
会计(专业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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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338房间 |
会计学 |
|
文科楼338房间 | |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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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443房间 | |
经济学院 25496526 |
应用经济,国际贸易 |
|
文科楼526室 |
应用经济,金融学 |
文科楼547室 | ||
应用经济,产业经济学 |
文科楼546室 | ||
文法学院 25496582 |
法学理论 |
文科楼209室 | |
民商法学 |
文科楼202室 | ||
诉讼法学 |
文科楼107室 | ||
经济法学 |
文科楼106室 | ||
国际法学 |
文科楼105室 | ||
知识产权法学 |
文科楼104室 | ||
传播法学 |
文科楼214室 | ||
石化学院 0419-5319274 135-91911100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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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608室(辽阳) |
思政部 25494981 |
科学技术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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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楼207室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文科楼108室 |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文科楼206室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楼205室 | ||
MBA教育中心 25691541 |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
|
兴顺校区综合楼809 |
鞍山师范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13]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3]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
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复试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3年国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
试通知。
二、调剂复试程序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报名→我校研究生处发出
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来校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项目分为资格审查、体检、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和盖有就读学校教部门
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笔试科目
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分值比重) |
考 试时 间 |
满 分 |
参考书目 |
专业课 |
1、学前教育学(50分) 2、学前儿童心理学 (30分) 3、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20分) |
120 分钟 |
100分 |
1、《学前教育学》,刘晓东,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2、《学前教育学》,黄人颂,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3、《学前心理学 》,陈帼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5、《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杨世诚,科学出版社,2007。 6、《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张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
外国语 |
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 含听力(100分) |
120 分钟 |
100分 |
|
3、面试科目
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
考试时 间 |
满 分 |
考试形式及考查范围 |
专业课 |
1、学前教育学 2、学前儿童心理学 |
20 分钟 |
150分 |
采取问答形式。 检验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个人素养等。 |
外国语 |
口语 |
10 分钟 |
50分 |
采取问答形式。 侧重检验考生的外国语综合能力。 |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领域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
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科 目 类 型 |
考察范围 |
考试时 间 |
满 分 |
考试形式 |
专业课 |
1、中外学前教育史 2、学前心理学 |
120 分钟 |
100分 |
笔试 |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在复试期间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
四、复试参加比例
我校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110—130%安排考生复试。
五、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六、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名单约2013年4月10日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调剂信息和信息发布栏公布。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领域及录取总成绩排序
录取,额满为止。
(二)诚信评判、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等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放弃调剂复试者;
3、经核查初试有违纪行为者;
4、其他违纪舞弊者。
八、录取办法
(一)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完备各项程序,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确认通知。
(三)录取为定向、委培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九、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工作主
管校长为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处、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和
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
1、研究生处负责考生复试报到、考生资格审查;负责组织笔试、面试命题
与评卷;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拟录取考生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工作纪律
1、实行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组成巡视小组,深入
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
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严
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
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校
园网上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
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优惠政策
1、2013年录取的学生均享受公费待遇(免收学费)。
2、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优秀生源奖,对入学成绩优秀的考生按录
取考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3、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专业成绩优秀及其他表现突出的研
究生。
4、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创新
成果奖励。
5、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
究生发放一定报酬。
十一、其他
1、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
校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2、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举报电话:0412-2960808
举报邮箱:zxq602840700@sohu.com
2013年4月3日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