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代码:10618)
重庆交通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地处中国长江上游经济文化中心、有着承东启西地缘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的历史名城、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重庆直辖市。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教学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是国家交通建设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国家特别是西南地区的交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拱桥建设、内河通航及港口航道建设、山区公路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成果。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年科研经费逾亿元;近10年来,先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近20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茅以升科学技术最高奖——中国桥梁大奖等共11项。
面向未来,重庆交通大学将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立足重庆,面向西部,突出交通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为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努力把学校建成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区域优势突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 招生规模说明
我校2014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 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验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报考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具体详情请查看我校201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三)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相应报名考点)。
重庆交通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为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
- 报名程序
(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报时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步骤:①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信息后考生必须准确记录考生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用户名以及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报名费,于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对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表”必须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不能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通过省市招办审批,并且复试成绩合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5日。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往年自命题考试真题可在10月下旬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3月中上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我校将在4月上旬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收费及奖助学金、
2014年所有研究生均要缴纳学费。学校发放硕士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年。
我校设置了各种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特殊贡献奖、专项奖学金等。此外,我校还设有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管/助教/助研)等。具体情况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就业部门及重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情况,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
十二、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18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
学校网址:www.cqjt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
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招收直博生、在本校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在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
一、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约为780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秋季招生人数将于2013年10月22日前在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中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生[2013]17号)规定,2014年接收本校优秀在读的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直博生需缴纳报名200元报名费;硕博连读生免于缴纳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学院提出的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表1)
3、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27日-12月9日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网上报名失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三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4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2014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4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奖助政策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在以下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新的奖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实施。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学费及生活费(包括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其中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按学年缴纳学费,共计四年。缴费标准及办法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费来源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七、监督机制
在2013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准考证打印: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4年农学门类考试科目改为学校自命题。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将及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六、其他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见表1。
表1 各学院联系方式和邮箱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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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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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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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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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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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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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732565
|
zwwmq@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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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
刘依
|
010-62731427
|
zhybgs@cau.edu.cn
|
动物科技学院
|
吕进英
|
010-62731280
|
dkky@cau.edu.cn
|
动物医学院
|
赵世云
|
010-62732772
|
dy001@cau.edu.cn
|
经济管理学院 MBA中心 |
杨 欣
|
010-62738513 010-62738516 |
yangxin@cau.edu.cn
|
生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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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紫威
|
010-62731344
|
swxyyz@cau.edu.cn
|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石宝霞
|
010-82381443
|
shbx@cau.edu.cn
|
理学院
|
王玉红
|
010-62733474
|
pestici@cau.edu.cn
|
工学院
|
侯粤萍
|
010-62736275
|
xuewei@cau.edu.cn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张立伟
|
010-62737728
|
Zhangliwei@cau.edu.cn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许朝晖
|
010-62736743
|
|
人文与发展学院
|
王艳丽
|
010-62733392
|
|
图书馆
|
施丽娟
|
010-62736496
|
shlij@cau.edu.cn
|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
岳娟
|
010-62736733
|
szxy@cau.edu.cn
|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2884,010-62732880。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以上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如教育部有调整,一切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院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约170名(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学生为学术型硕士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社会科学院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招生名额(条件是扩招申请成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信息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每天8:30—16:00);
3.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上海考生(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上海考生: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
非上海考生(在上海以外地区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非上海考生: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拍照。
五、初试
1.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历史学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六、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复试政策进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院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网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我院网上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本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不准录取。
九、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十、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本院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各专业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说明
(一)我院招收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二)若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社会科学院:(招生代码: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郑乡明,邹占伟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邮政编码:200235)
电话:(021)64871225
传真:(021)64871277
Email:yzb@***
网址:http://yjs.***
根据国家教委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根据国家教委规定,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收费制。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上海社会科学院面向全国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现将2014年我院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5.由我院研究所(中心)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0×400像素,大小100K以内);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六级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2至4项材料于复试时须携带原件并验证。
同时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社会科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2.《上海社会科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

上海社会科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上述材料由申请人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按要求填妥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时间:2013年7月1日至9月29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3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请将上述申请表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
2.研究所(中心)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3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对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者,名单将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3.拟接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4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所(中心)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上海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研究生院及所(中心)视申请生源情况在2014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关于公布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位考生同学:
研究生院现将《黑龙江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整理发布,请相关考生查看。
黑龙江大学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但同时我校也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的建设,加大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学金相关制度请稍后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报考水利电力学院的考生,831水力学的考试大纲正在修订中,将于近日公布,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生两个类别,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或报考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1.本校取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或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3年9月25-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③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沈阳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2137)只接受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4 -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8:30 -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4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六)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4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学校将制订各学科(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完成体检,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4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另行确定。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通过复试考核的推荐免试生直接录取。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初。
六、学制及培养目标
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是2.5年。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具体学费及奖助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凡被录取的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为培养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优秀人才,按教育部要求,2014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一级学科为主编制,请广大考生注意查阅。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和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参考材料。研招办备有历年专业课试题集,谨供考生复习参考。
(四)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张 玮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研究生招生微博:http://weibo.com/u/1919544803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 ————
一、单位简介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是中国航空工业唯一的飞机结构强度研究中心和地面强度验证试验基地,具有代表国家对新研制飞机结构强度进行验证试验并给出结论的职能。面向全行业承担全尺寸飞机结构地面强度鉴定与验证试验,代表国家对新研与改型飞机给出首飞前的强度结论,并为飞机结构寿命与可靠性评定提供试验数据与结论,是飞机研制中设计、生产、试验、试飞等四个重要环节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为新研和改型飞机安全可靠地飞上蓝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1965年建所以来,先后承担了国内研制、改型和引进的所有军、民用飞机的结构验证试验工作,完成了飞机全机静力试验、全机疲劳试验、全机地面共振试验等150架次;完成了各种飞机起落架的落震、摆振试验以及飞机降噪与湿热环境下的全尺寸复合材料翼面等综合环境强度试验;先后承担并完成了320余项行业重点预研课题,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40多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230余项,为我国的航空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被原航空部授予“航空工业创建40周年重大贡献单位”称号、原中国一航授予“航空报国优秀贡献单位”、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为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及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与德、美、俄、法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
拥有全尺寸飞机结构静力/疲劳和航空噪声与振动强度2个航空科技重点试验室,具有应用研究和试验紧密结合的优势,专业配套,技术先进,管理完善,飞机地面结构强度试验综合能力国内一流,拥有世界先进的飞机地面强度试验设备、技术及人才。飞机结构强度应用研究、结构强度分析与计算、结构抗疲劳断裂设计、结构振动和噪声控制等应用技术始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元件、构件的力学性能测试、试验应力分析都有独到之处。计算机大型软件、多约束优化设计软件、动力环境预计等均享有较高声誉,已为国内多家公司采用。
单位座落于西安市区电子城,在西安市阎良区飞机城设有试验基地。热烈欢迎有志从事航空结构强度研究的力学和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所工学硕士研究生。因招生名额限制,不招收跨专业考生和往届生。
二、目录说明
1、2014年我所拟招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研究生6名。
2、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统考科目的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公布发行,材料力学的复习可参考西北工业大学的同类科目。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三、复试办法
采取差额复试,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测试专业基础和专业英语,面试考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包括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弹性力学三门专业基础课的内容。
四、说明事项
1、凡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录取后安排在重点航空院校学习硕士学位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回本单位做毕业论文,对通过论文答辩、学位评审的合格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表现优秀,成绩良好的研究生毕业后留本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2、本单位接收相同/相近专业的在校应届推荐免试生,双向选择。
单位代码:82909 邮编:710065 地址:西安市电子城电子二路86号
联 系 人:研究生办公室王老师 电话:029-88268323 邮箱:hkb623@vip.163.com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80104工程力学 01计算结构技术 02虚拟试验技术 03新型结构耐久性/损伤容限技术 04复合材料结构强度研究 05飞机结构寿命预估及健康监测 06复合材料结构强度技术 |
孙侠生 段世慧 董登科 柴亚南 肖迎春 杨胜春 |
6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41材料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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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广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已发布, 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浏览 http://portal.gzhu.edu.cn/web/yjsc